第18章 出軌的代價(8)
江一明決定對肖青實行拘捕,他帶著吳江和左麗在8月29日清晨,來到肖青的家,摁響門鈴,他們摁了十幾分鍾後,仍然沒有人回應,江一明叫物業管理員拿來鑰匙,打開肖青的門,一進門,他們就聞到一股濃重的煤氣味,江一明意識到情況不妙,一下衝進臥室,隻見肖青躺在床上一動不動,他把耳朵貼近肖青的胸口諦聽,胸腔裏還有一絲微弱的心跳,他趕緊撥打了120,吳江和左麗把所有門窗都打開,讓清風吹進來,稀釋室內的煤氣。
十分鍾之後,120急救車趕到了,江一明吩咐吳江和左麗留在現場勘察,他隨120的車前往醫院……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搶救,肖青被醫生從死亡線上拉回來,但不能開口說話,醫生說要再觀察24小時,才能接受問訊,江一明怕肖青被人滅口,從局裏調來4個刑警24小時守護肖青。
回到隊裏,吳江把現場勘察情況向江一明作了匯報:煤氣是從接入熱水器的皮管裏泄漏出來的,皮管被人用燒紅的2號鐵釘燒溶了一個小洞,因為肖青的臥室和浴室連在一起,浴室的門沒關,可能是被人故意打開,所以煤氣源源不斷地向臥室泄漏,臥室的門窗全都被人緊閉,如果我們再遲一小時去,肖青必死無疑!
為什麽肖青沒有聞到煤氣味呢?初步判斷肖青被人灌醉了,或者被人下了安眠藥,顯然有人要置肖青於死地。
有一點不明白:羅進根據煤氣的泄漏量和濃度來計算,煤氣應該是在今天淩晨4點左右才開始泄漏的,如果早於3點之前泄漏,肖青早已中毒死亡,但是根據對泉源小區大門保安的調查,保安說肖青是昨晚11點被人送回來的,當時肖青已經醉得不省人事,保安還和那個客人一起把肖青扶到家裏,後來保安才想起那個人是盧小華,盧小華11點半左右下樓開車走了,我們懷疑盧小華在淩晨4點又潛回肖青家作案,但是我們沒有從浴室內提取到盧小華的腳印和指紋,現在關鍵的是要調查盧小華淩晨3點到5點他在哪裏?
“嗯,你們的思路很好,我們馬上調查盧小華。”江一明打電話給盧小華,問他昨天晚上在哪裏?盧小華很從容地說他昨晚和肖青在棕櫚酒家喝酒喝到快11點,沒想肖青喝酒的狀態非常糟,一瓶五糧液沒喝完就醉了,他覺得很掃興,把肖青送回家睡覺之後,便開車回濱河,因為是酒後開車,他車開得很慢,回到濱河時已經快淩晨3點了,他小區停車場的保安和他老婆可以證明。
江一明想了想,打電話給汪文明,叫他去一趟盧小華住的金輝小區,幫助他證實盧小華的話是否屬實。汪文明答應馬上去調查。
兩小時後,汪文明回電話說盧小華所說的一切屬實,這種結果使江一明和吳江墜入重重迷霧之中:難道凶手另有他人?或者是盧小華買凶殺人?江一明決定和吳江去現場再去一次,也許他和左麗遺漏了什麽?
第二十九節匪夷所思的“糖釘”
江一明和吳江對現場再次進行勘察,結果和上次沒什麽出入,江一明看到煤氣管浸泡在有水的臉盆裏,他打開煤氣閥門,煤氣便從臉盆的水裏冒出來,他覺得有點不對,為什麽凶手一定要把漏氣的皮管放在水裏呢?難道是偶然?應該不是,臉盆裏的水可能有問題,江一明把水取樣帶回隊裏,讓羅進化驗。
化驗結果表明:水裏什麽也沒有,隻多了微量的糖分。江一明一聽,想了一下,知道水裏為什麽有糖的成分:假如這一切都是盧小華幹的,他事先把白沙糖溶化,倒膜出一個和2號鐵釘一樣大小的“糖釘”,然後點燃酒精燈,把2號鐵釘燒紅,把肖青家的煤氣皮管燒一個洞,用“糖釘”堵住皮管上的洞,再把皮管放進水裏,“糖釘”放進水裏之後,開始慢慢溶化,幾個小時之後,“糖釘”完全溶化了,煤氣便從皮管裏泄漏出來,從而達到殺人目的,又能證明他不在犯罪現場……這一招實在太高明了!但這都隻是假設,沒有證據來證明是盧小華幹的。
第二天,羅進從肖青的血樣化驗出安定成分,安定片是肖青在8月28日晚上10點30到11點30之間吃到胃裏的,肖青從來沒有吃安眠藥的習慣,可以肯定有人在肖青的酒裏下藥,這個人應該是盧小華。
肖青這時已經從昏迷中蘇醒,在醫生的同意之下,江一明對他進行問訊:“8月28日晚上10點30到11點30之間,你在哪裏?和誰在一起?”
肖青有氣無力地說:“那時我和盧小華在棕櫚酒家喝酒。”
“喝酒?你有沒有喝出別的味道?比如苦味?”
“沒有。”
“你知道嗎?有人在你的酒裏下了安眠藥,他是盧小華。”
“不,不可能,他為什麽要這樣做?”
“為了殺你滅口!”
“滅口?不可能,絕對不可能!盧小華是我最好的同學,你怎麽會害我?一定是你們搞錯了,謀殺我的一定另有他人。”肖青當然不承認是盧小華害他,一旦他承認盧小華要殺他滅口,就等於把盧小華暴露了,盧小華暴露了,他也暴露了,那不是自尋死路嗎?肖青寧願死在盧小華手中,也不願意成為殺妻嫌疑犯!
“我們把你的照片貼到‘同一片葉子’網站上,找到了黃民忠,並做了筆錄,但因為我們疏忽大意,沒有把你的照片及時從網站上刪除掉,被盧小華看見了,並且查出是我們刑警隊的IP地址,他是一隻嗅覺靈敏的狗,意識到你們交換殺人的事被我們發覺了,驅車到水平鎮,找到黃民忠,問他是不是我們找過他,因為我們當時就有交待黃民忠,不許把我們找他的事泄漏出去,所以黃民忠開始矢口否認,但是,盧小華給了他一萬元,黃民忠在利益麵前動搖了,和盧小華說我們曾經找過他,後來一萬元被水平鎮派出所沒收了,盧小華為了殺你滅口,利用我們申請拘捕你的空隙,提前向你下毒手,但他沒想到我們28日早晨會來到你家,及時被我們發覺,把你的命揀回來。”
“你說的一切簡直就是天方夜譚,除了搏我一笑之外毫無意義。”
江一明知道肖青是一個不見棺材不落淚的人,在沒有證據之下,很難讓他開口,再問下去沒什麽意義。
第三十節重新勘察現場
從整個案情來分析,江一明他們認為肖青比盧小華容易對付,他們決定從肖青身上找突破口。
他們對肖青的血樣做DNA檢測,然後驅車到濱河市,找到汪文明,叫他把王春月死亡現場的勘察記錄和物證拿來看,濱河刑警從現場中隻提取到兩種鞋印、一些毛發、皮屑和指紋等,但都是王春月和盧小華的,沒什麽價值,按理說隻要肖青是殺人凶手,他一定會在現場留下蛛絲馬跡,除非不是人,是鬼!
是不是當時勘察現場時遺漏了什麽?江一明問汪文明:“案發以後王春月的住房有沒有人去過?”
“沒有,被我們封死了,沒有經過我們同意不允許任何人進去。”
“走,陪我們再去一次,也許能從中發現什麽。”
他們三人帶著技術科的人,再次走進了王春月出租屋,對現場的每一寸地板、牆壁、沙發等進行仔細勘察,用了一個下午,結果什麽都沒發現,在他們快要放棄時,江一明用多波段LED在沙發背上檢測到一滴心形汗漬,這滴汗漬的表麵沒有被磨損過,可能是凶手留下的,因為沙發上還有不少汗漬,但它的表麵都被磨損過,技術員通過稀釋,提取了汗樣,江一明認為這是個重大的發現,可是濱河的勘察人員竟然沒有發現!技術科的人歉意地對江一明解釋:當時沙發上有很多汗漬,所以那滴汗漬就被他們忽略了……
江一明把汗樣帶回長江,交給羅進,叫他把汗樣的DNA和肖青的DNA進行比對。三天後,羅進把DNA圖譜交給江一明,笑著說:“江隊,恭喜了,汗樣和血樣的DNA可以作同一認同。”
在審訊室裏,肖青被扣著雙手,但他一臉無辜,江一明知道他在偽裝,這是嫌疑人起碼的防禦手段。
“說說吧,你是怎麽殺死王春月的,把過程和細節說得詳細一點。”吳江說。
“吳警官,我沒有殺人,你不要冤枉我。”肖青大聲說道。
“有沒有冤枉你,你心裏最清楚,你聽好了,你說和我們替你說的性質就完全不同了。”
“我沒有殺人,怎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