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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墜樓謎案(7)

  “當然不會,當婊子的人絕對不會因為被人辱罵而自殺的。假如她承受不了壓力,可以和張大樹去另一個城市生活,當時的一萬元足夠他們在別的城市另起爐灶,但是,張大樹並沒有離開長江,而是繼續留在長鵬物業管理公司,但他從此沒再娶妻,可見他對林子紅的愛有多深!”


  “一對苦命鴛鴦啊……也許張大樹苟且偷生隻想為林子紅報仇,他有殺人動機。”江一明說。


  “這回你可錯了,他的同事說他在1999年就死了。”


  江一明一愣:“說說看,怎麽一回事?”


  “1999年夏天一個炎熱的夜晚,有人報案說李歡的別墅裏發生了慘叫聲,當110趕到現場時,卻沒有任何異常情況,李歡全家人都不在家,警方是打李歡的電話之後,李歡才匆匆趕回家的。第三天,張大樹的同事向警方報警說張大樹失蹤了,張大樹的父親從鄉下趕來,要求警方幫助尋找,警方苦苦尋找了一星期後沒有結果,他的同事懷疑張大樹可能被李歡殺害,因為張大樹經常跑到李歡家裏鬧事。警方對李歡進行訊問,並對李歡家進行搜查,結果發現李歡的廁所有血跡,經過DNA檢測,證明是李歡的血跡,不久後,在李歡別墅的小河邊發現了一條高度腐敗的人腳,是從腓骨中間被鋸斷的,經過法醫化驗,是張大樹的小腿,張大樹的父母把李歡告上法庭,說他殺害了張大樹……江隊,你猜法官會如何判決李歡?”吳江故意賣個關子。


  “這個……李歡肯定被判無罪,否則他不會當上政協委員。”


  “你說得對極了,法官判李歡謀殺張大樹的證據不足,不能形成一條完整的證據鏈,而且李歡的情婦證明事發時李歡和她在一起,從而判李歡無罪,但是張大樹的父母不服,說李歡情婦作偽證,年年上訪,甚至到北京去上訪,結果每次都失望而歸,因為上訪,張大樹的父母傾家蕩產了,唉,他們真可憐啊。”


  “你認為張大樹真的被李歡殺害了嗎?”


  “但願如此,不過,不能肯定,因為證據不夠充分。”


  “這就對了,張大樹為了幫愛妻報仇,想與李歡同歸於盡,但是,他又要遵守林子紅的遺言:不能死,要好好活著!所以,他隻能設計把李歡關進監獄,於是,乘李歡不在家,潛入他家,在他家鋸斷了自己的小腿,然後忍痛把自己的小腿拋棄在李歡別墅後麵的小河裏,造成被李歡謀殺的假象,他以為法官肯定會判李歡重刑,因為有張大樹的血跡和小腿,但精明強幹的法官卻判李歡無罪,張大樹失望到極點,從此躲藏起來,伺機再次報複李歡……”


  “江隊,等一下,被鋸斷小腳的人怎麽可能走到小河邊丟棄自己的小腳?這不符合邏輯嘛。”


  “張大樹可能有一個鐵杆的幫手,張大樹的遭遇令人同情,有正義感的朋友會幫助他。”


  “鋸斷小腿這可是技術活,如果沒有麻醉師幫張大樹進行局部麻醉,他肯定承受不了痛苦。”


  “這要找到張大樹才知道怎麽回事,人的意誌可以忍受巨大痛苦,就像邪教徒可以引火自焚一樣。我懷疑張大樹沒有死,他躲藏起來後,安裝了假肢,所以會在李歡的客廳裏留下那個蹊蹺的足跡,張大樹有謀殺李歡的巨大嫌疑,我們必須找到他。”


  “說實話,我真不想張大樹被我們找到。他是個英雄,一個悲劇英雄,就像哈姆雷特一樣,為正義而複仇,卻落下淒慘的下場。”吳江感傷地說。


  “我也同情張大樹,但是,法不容情,把罪犯繩之以法是我們的責任!老吳,你把協查通報發出去,在全省範圍內尋找張大樹,如果找不到的話,上報省廳,在網上通緝他。”


  吳江點點頭,腳步沉重地走出去。


  五天之後,有位群眾舉報說在郊區發現了張大樹,江一明帶領重案組成員前往抓捕,他們來到一個垃圾收購站邊,舉報者指著不遠一排非常簡陋的出租屋說:張大樹就住在第二間屋子裏。


  江一明示意眾人掏出手槍,分開向屋子悄悄靠近,靠上之後,小克推開虛掩的木門,看見一個人坐在小矮凳上整理廢紙,小克的槍對著他問:“你叫什麽名字?”


  那人出奇地平靜:“我叫張大樹,你們來了?我知道遲早會有這一天的。我終於可以去見我的愛妻了。”說得像麵對死亡而超度的高僧!張大樹才45歲,臉上的皺紋像樹皮一樣粗糙,頭發亂得像鳥窩,雙手黑乎乎的,那是長年揀垃圾被薰染成的顏色,長滿厚繭的十指刻滿一道道傷痕,右腳上安裝著假肢……


  張大樹順從地跟他們回刑警隊,坦陳了是自己把李歡從陽台上扔下去,經過和江一明推斷一模一樣,他說實施謀殺李歡的計劃他整整用了20年,是什麽樣的仇恨能讓一個人半輩子都無法釋然?不,應該說是什麽樣的愛,讓他如此銘心刻骨?

  8、鄉村愛情


  有一種愛情看似平凡,卻無比偉大,看似平淡,卻驚世駭俗,看似平庸,卻沒齒難忘,這種愛情不可能像梁山伯與祝英台那樣被流傳千古,隻因他們被所有人忽視,但是他們生死相許的深情毫不遜色於梁祝。


  上個世紀70年代中期,中國所有的鄉村都極度貧窮落後,食不果腹,衣不遮體,閩北大山深處有一個小山村,村子隻有90多戶人家,農民都住在泥瓦房或竹籬屋裏,燒的是柴火和茅草,吃的是地瓜絲飯、玉米粉飯、蕨粉飯,極少有人家能三餐吃白米飯的。


  一個小男孩為了給家裏改善生活,夜裏提著老鼠夾(一種用小竹筒製作而成的,有個小機關,在底部些大米,老鼠進去吃米,觸動機關,就會被小繩子勒死)去田野裏夾老鼠,但鄰家的小雞誤入老鼠夾裏吃米,給勒死了,鄰家8個兄弟氣勢洶洶地趕到他家,要他父母賠償兩塊錢,他父母無奈之下,作了賠償,其實,那隻小雞還不值一塊錢,他父親把氣發泄在他身上,抽出竹鞭狠狠地打了他一頓,把他趕出了家門,不許回家。


  他不知道該往哪裏去,那個是個下著陰雨的寒冬臘月,北風凜冽刺骨,像咆哮的野獸,無情地掃過樹梢和屋頂,直往人的脖子裏鑽,他雙手緊抱身子,抵禦著寒冷,他想起家裏的火盆和飯香,極想回去,可想起父親鐵青的臉和竹鞭,他膽怯了,他望著不遠處的家,覺得像天涯一樣遙不可及。


  天黑了,他為了避雨,躲在別人的屋簷下,他望著杉木皮屋頂上的冰棱,聽著肚子“咕嚕嚕”叫的聲音,傷心到極點,別人的廚房裏飄來了飯菜香,無比誘人,要是能吃一口多好啊……


  “大樹哥哥,你怎麽還不回家吃飯啊?”


  紮著小辮子的林子紅突然出現在他眼前,他透過淚水看著她,不知如何回答,隻能低下頭沉默著,林子紅小他一歲,是他三年級的同學,那時的學生入學遲,他11歲才讀三年級。


  “大樹哥哥,你怎麽哭了?誰欺負你了?”


  他還是沉默不語。


  她似乎明白了什麽,撩起他的袖子,看見他手臂上一道道傷痕,她知道他是挨打了,她輕輕地撫摸著他的傷痕,眼裏閃著淚光,喃喃地問:“你爸爸怎麽那麽狠啊?”她跑進自己的家裏,捧出一碗白米飯,上麵有三片片臘肉和青菜,叫他吃,他搖搖頭不吃,她把碗塞到他手裏,叫他捧著,他無法拒絕這奢侈的晚餐,他邊吃邊流淚。


  吃完之後,他把碗還給她,她看看碗裏沒剩一粒米飯,笑了,問他吃飽了沒有?他說吃飽。


  她把他的情況向她爸爸說了,她爸爸把他送回家,他爸爸還想打他,但是被她用身子護住他,他感覺到從她身上傳遞過來的溫暖,那一瞬間,他有一個念頭:如果有這樣的一個妹妹該多好啊……


  她爸爸對他爸爸說:“有個為家裏改善生活的孩子多好啊,要是我有個這樣的孩子,疼都疼不及呢?你卻對這孩子下狠手……你不想要,我帶回家,當我的孩子好了……”說完,她爸爸拉著他向門外走去,他媽媽舍不得,一下把他拉進懷裏,把手伸進他的後背,邊輕輕撫摸著他的傷痕,邊掉眼淚,他爸爸衝著媽媽吼叫:“哭什麽哭?又不是死了爹娘!”然後出去了。


  那一夜,他躺在床上輾轉反側,難以入眠,滿腦子都是林子紅的身影,原本最寒冷的夜晚,因為有了林子紅,變得無比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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