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 不在現場(12)
“那麽,他會把換下的車胎放在什麽地方呢?”
“肯定是一個人不知道的地方,比如懸崖下麵,或者埋在泥土裏,我敢肯定是在這座山上,他不可能拿著兩個車胎到海邊或者河邊扔掉車胎,更不可能賣給修理店,因為一路上都是監控器,他絕對不會冒那種風險。”
14
兩天後,羅進在防風帽上提取了幾粒頭皮屑,通過對錢同的DNA進行比對,結果證明那頂帽子是錢同的。
小克請求江一明向檢察院申請逮捕書,正式逮捕錢同。江一明說:“我們隻能證明錢同的防風帽遺落在萊山上,礦洞裏的鞋印也隻能證明他去過那裏,這些證據不夠申請逮捕令,肯定會被檢察院駁回來。”
“還需要什麽證據?”
“比如車胎、殺人的匕首、凶手的指紋和DNA等等。”
“這談何容易?如果找不到這些東西,我們就不能定錢同的罪嗎?”
“這還用問嗎?你又不是第一天當刑警,還問這麽弱智的問題,你腦子是不是被驢踢壞了?”江一明笑著調侃他。
小克站在那裏發呆,似乎沒領會他的意思,江一明又說:“小克同誌,你急於破案的心情我是理解的,但是,我們必須把每一件案子都辦成鐵案,要經得起時間的考驗。呼格吉勒圖案、趙作海案、張輝張高平叔侄案,等等冤案就是因為沒有完整的證據鏈導致錯判,一旦錯判,當事人被執行死刑之後,即使多年之後沉冤得雪,也不能讓死者起死回生,這是對死者的天大不公。”江一明拍拍小克的肩膀說。
“江隊說得有理,我們寧可錯放,也不可錯判,我們一定會下決心找到鐵證,讓錢同輸得口服心服!”小克挺直身板,向江一明行軍禮。
“要不,我們傳訊錢同,對他進行測謊,以便指引我們的偵察方向,如果不是錢同幹的,我們另找出路。”呂瑩瑩說。
“好,我們已有足夠條件傳訊錢同。”
如今的測謊儀已經不用把導線連接在被測試者的身上,測他皮電、呼吸、脈搏的曲線波動來判斷被測試者是否說謊,隻要電腦監控器對著被測試者的臉部,測謊程序就能自動判斷出被測試者是否說謊。
錢同被傳訊到刑警隊的訊問室,小克把監控器對準錢同問:“你經常去萊山別墅吧?”
“沒有!”錢同淡定地回答。
“他說謊。”小克的耳機裏傳來呂瑩瑩在監控室的說話聲。
“你最近見過周朝花嗎?”
“沒有!”
“他說謊。”呂瑩瑩又說。
“你買過摩托車舊輪胎嗎?”
“你說什麽?我隻給摩托車換新輪胎,從來不換舊輪胎。”
“他說謊。”
…………
“你可以回去了。”小克對錢同說。
錢同對小克微微一笑:“你們找我來就是問這幾個莫名其妙的問題?我是山中人,喜歡清靜,最怕來到喧囂的城市。”
“你放心,我們會為你下輩子準備一個與世隔絕的地方,讓你清靜地過日子。”小克嘴角掛著冷笑。
雖然明明知道錢同說謊,但是卻無法找到錢同在案發現場的證據,怎麽才能證據呢?這讓1號重案組成員想破了腦袋,他們經常聚在一起討論、分析、推理,卻始終想不出好辦法。
當案子陷入僵局時,最好的辦法就是重返現場,現場就像河床上的金沙,隻要不停地淘洗,一定會得到金子。
江一明帶領所有組員來到案發現場,他們正要進入周朝花的院子時,成明回家了,他把車子開進自家院子,然後抱著戴維下車,準備走進家裏。江一明看見成明問:“成老板,戴維怎麽了?”
“哦,是你們呀?”成明隻顧照看戴維,還沒發現他們站在鄰家院子裏,“醫生說戴維的肋骨被人踢斷了,我帶它去寵物醫院換藥。”
“你什麽時候發現戴維受傷的?”
“你們勘查現場完走了之後,它就跑到我家來,對著我流淚,好像很痛苦的樣子,我想它可能受傷了,於是查看它的全身,我摸到它的胸部時,它就痛得狂叫起來。”
江一明想:戴維是一隻機靈的狗,也許它是去保護主人時被踢斷肋骨的,那麽,這個人肯定是錢同。它會不會見主人倒下時,衝向前去咬錢同呢?要不它怎麽會受傷?如果它是在周朝花生前受的傷,寵愛戴維的周朝花肯定會帶它去看醫生,對,戴維應該是周朝花被害時受傷的。
如果是這樣的話,戴維應該咬到了錢同,否則錢同不可能發力踢斷戴維的肋骨,戴維身材碩大,要踢斷它的肋骨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假如戴維咬傷的錢同,那麽,戴維的牙齒可能會撕下錢同褲子上的纖維,纖維上可能還會留下錢同的血……
現場隻有噴濺狀和流水狀的血跡,沒有滴落狀血跡。當初他們勘查現場時,提取了大量的血液,經過羅進檢測,除了周朝花的血液之外,沒有發現另外的血液,當然,因為他們不可能把死者的血液全部采集回去做檢材,假如錢同的血滴在了周朝花的血液中,混合在一起,他們是沒辦法知道的。
江一明叫羅進把周朝花已經凝固的血全部采集回隊,看能不能從中查出另一個人的血。他和吳江來到戴維的窩裏,拿出多波段光源,對狗窩進行仔細查看。
狗窩是由咖啡色的羽絨被製成的,非常幹淨,江一明發現狗窩邊有一個白色的狗食盆,盆子邊有一截黑色的細小纖維。他用聶子把它夾起來,噴上發光氨,上麵竟然有顯血反應,這讓他和吳江暗喜,假如纖維上的血屬於錢同的,那麽,這就是錢同的殺人鐵證。
羅進對纖維上的血液進行DNA檢測,然後與錢同的DNA進行比對,結果是相同的。
“說說你殺害周朝花的過程吧。”吳江對著被鎖在審訊椅上的錢同說。
“殺人?我哪敢殺人,請你們拿出證據來。”錢同色厲內荏地說,他是退役軍人,知道沒有證據檢察院是不會下逮捕令的,所以他心兒發冷,沒有底氣。
“好吧,我讓你輸得心服口服。”吳江走到錢同麵前蹲下,擼起他的左褲腳,看了一會兒,然後把褲腳放下,又擼起他的右褲腳,仔細觀察,發現他的足背有齒痕,“你這是被周朝花家的牧羊犬咬傷的吧?”
“警官,你的想象力很豐富。”錢同說。
吳江站起來回到位子上,拿出一個物證袋:“這是從周朝花家的狗窩提取到的纖維,上麵有血,經過DNA比對,和你的血完全相同,你怎麽解釋?”
錢同一看,突然臉色發白,迅速低下頭,思考對策……
“別再削尖腦袋想逃避罪責了。”吳江又拿出一把匕首讓他看,“這是我們的警犬在你家後山的一堆亂石下發現的,雖然匕首被你清洗過,但是,我們照樣從上麵找到了周朝花的血,最重要的是匕首上有你的指紋。”
錢同匆匆看了一眼,渾身抖了一下,知道自己的末日來臨了,他後閉上眼,緩緩地說:“栽倒在你們的手中,我認命了。”
“沒想到你竟然會用8年時間,打通礦洞,製造不在現場的證明,我真佩服你。”
“8年算什麽?看過美國電影《肖申克的救贖》吧,主人公安迪用了20年時間,挖通了一條50米的暗道逃跑了,我比不上半個他。”
“安迪是為了洗冤才有那麽強大的意誌,而你是為了殺人。雖然周朝花騙了你100萬,但是,你的泡桐樹最少可以賣200萬,巨額利潤的回報和十年的時間就不能衝淡你心中的仇恨嗎?”
“當然不能,我被她騙的不是100萬,還有感情,甚至家破人亡!那時我的事業剛剛起步,沒什麽錢,因為我發過誓:一定要先立業後立家!因此我35歲還沒成家,這時我認識了周朝花,我倆一見鍾情,以為是上天把她恩賜給我的禮物。我們也曾花前月下海誓山盟,我很愛她信任她。我父母要求我們結婚,她要求買房結婚,我和父母商量,父母非常支持我,把他們一生的積蓄50萬元交給了我。我用公司擔保,又從銀行貸款50萬,一起交給她,存在她的賬戶上。沒想到她竟然帶著我的100萬逃跑了,我四處找她,幾乎把整個長江都翻過來,就是找不到她。我父親氣得心髒病發作搶救無效去世,我母親從此得抑鬱症,跳樓死了,我公司也因此倒閉,我活著的唯一使命就是找到她,然後殺死她,才算不枉此生。”
“你是怎麽找到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