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8章 白骨洞(6)
“那讓去看看他行嗎?”
“行,不過也沒什麽好看的,隻剩下一副支離破碎的骨頭。”
“哪裏話?他是兒子啊,哪怕看見一根骨頭我心裏也會覺得舒服些。”
“好,隨時歡迎您來刑警隊看他。”
他們走出林積忠的家,問林發誌知不知道於海花被丁東亮強奸的事。他說不知道,因為他才當五年的村主任,之前都在福州做生意。
但他知道丁東亮開的賓館在哪裏,他有丁東亮的電話。吳江叫他打電話給丁東亮,問他在哪裏。林發誌便給他打電話,電話很快就通了,丁東亮說他在鎮上的大發賓館裏泡茶,問他要不要去他那兒喝茶。
林發誌說他們馬上過去。
水口村屬於丘山鎮管轄,水口村離丘山鎮不過7公裏,開十幾分鍾車就到了大發賓館,丁東亮一看林發誌帶了三個不認識的警察來,微微一愣,疑惑地問:“林主任,他們是……”
“哦,我來介紹一下,他們鬆蔭縣的刑警,找你調查林一峰失蹤的事,請你配合他們工作。”說完就走出丁東亮的客廳。
丁東亮身材高大,雖然已經過了50歲,但是依然英氣逼人,身穿一身筆挺的西裝,更加襯托他的偉岸,像一個標準的軍人,也許他曾經當過兵,他有著棱角分明的五官,豪爽的氣質。
“你好,我們是為林一峰的事來找你的,聽說你和林一峰有仇,這是真的嗎?”吳江問。
“談不上什麽仇,把他當仇人我會看不起自己,俗話說‘寧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他就是一個小人,我從心底看不起他。”他邊說邊低頭去換茶葉,他們來之前有幾個人在丁東亮客廳裏泡茶閑聊,他們來了之後,全部走了。
“聽說你強奸了於海花,賠了她兩萬元,你不服氣,揚言要殺了林一峰,有沒這回事?”
“我不知道有沒有說過,那麽多年事我早已忘記了。”
“可以把你強奸於海花的事說一說嗎?”
“強奸她?我當時是水口村首富,大把女人往我身上撲,我有必要為了女人犯法嗎?現在我這座七層樓的賓館價值200萬,還是水口村的首富,我這種人須要強奸一個村婦嗎?何況我是退役軍人,軍人是很守規矩的,犯法的事絕對不做!”他憤憤然地說。
“那你怎麽願意賠償於海花兩萬元?”
“都怪我酒後失身。事情不這樣的:那天我進城辦事,在車站遇到於海花,因為是同村人,我就邀請她一起吃晚飯,吃完晚飯之後,朋友請我們去唱歌,一直唱到12點,之後又去吃夜宵,又喝了很多酒,我朋友不讓我開車回家,就在鴻運賓館開了一個房間讓我睡。
“我朋友誤以為於海花是我的情人,就安排她和我一起睡在一張床上,我喝醉了,看見她一絲不掛地躺在我身邊,很衝動地和她發生了關係,她並沒有反抗,而且很配合很享受的樣子。
“醒來後,她竟然傷心地哭起來,我心很軟,哄她說會對她負責的,我的意思是說以後她有困難可以來找我,我決不推辭。結果呢,她竟然隔三差五地來找我借錢,我開始都給她,因為錢不很多,也就幾百幾千之內,就這樣,我先後給她借去了兩萬多。
“有一天,她乘我老婆不在家,跑到我家裏來向我借一萬元,我一聽就生氣,我又不是銀行,哪能填得了她的無底洞?我說沒錢,她就開始指責我不講信用,說好要對她負責的。
“我不為所動,她見我鐵了心不借,開始用各種髒話汙辱我,我從來沒有那麽窩囊過,熱血開始沸騰,衝上去把她按倒在床上,左右開弓地連摑她幾耳光,她哭著跑出去,跑到村委會去找村支書,說我強奸她。
“當時的村支書管道明早已覬覦她的美色,站在她的一邊,竭力幫她,管道明把我叫到會議室去,問我怎麽回事?我說她向我借錢,我不肯借,她就跑到村委會來告我強奸她。
“管道明說我說謊,既然沒有強奸她,為什麽她的臉上有五個手指印?身上衣服的扣子都被扒光。我說我是打了她,但是沒有扒她的衣服。每個村幹部在管道明的授意下,都站在她一邊。
“最終,我隻能自認倒黴,因為如果他們報警,我可能要被拘留,我是個要麵子的人,不想在公安局留下有汙點的檔案,於是,我同意賠她兩萬元擺平這件事。事後,我當然不服氣,當著正沾沾自喜的林一峰和於海花的麵說總有一天我要殺掉他倆。
“後來,我才知道這一切都是於海花和林一峰設下的陷阱:原來於海花那天看見我開車進城,她就坐車到縣城,等我辦完事走出林業局,她故意在林業局門口與我偶遇,直到吃飯、唱歌、開房睡覺。
“這個女人心機深不可測,從此以後,我就想離開水口村,因為村幹部都眼紅我買山林掙了不少錢,可是從不去孝敬他們,我知道自己沒有勢力,於是離開水口村,來到鎮上發展,到如今有了這家賓館,我得感謝她設下的陷阱,否則可能還在水口村生活。”丁東亮很欣慰地說。
“可是水口村人都說林一峰非常老實本分,怎麽可能那麽有心計?”
“林一峰外表看去是老實本分,但是內心去是個狡猾的家夥,於海花更不是個好東西,要不,她怎麽會無故上我的床?”
“這隻是你的說辭,事情過去了那麽久,我們也沒辦法去證實。”
“可是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你們可以去問水口村人,除了林積忠那一家,看誰會說我是個強奸犯?村裏每幹一件大事,我都會捐款,這20年來,我為水口村和困苦的村民捐款不下30萬,不信你們可以去調查。”他淡淡地說,並不為自己是水口村的首善自傲。
吳江想問他2006年8月29日他在哪裏?但一想這樣是強人所難,如果他挨過來問吳江當時在哪裏?他也回答不出。
“林老板,請問2006年8月29日你在哪裏?”沒想到朱鋼問了。
“這……這不是為難我嗎?”
“也不是為難你,如果你記得就告訴我們,不記得我當然不會勉強你。你能幫我們想想嗎?”
“我要去看看日記,我在部隊每天都會寫日記,退伍之後,還保持著原來的習慣,但是沒有天天寫,不知道那天有沒有記日記。”
他站起來,走到書架邊,掏出鑰匙,打開中間的抽屜,翻了好一會兒,終於找到了2006年的日記本,然後打開日記查看,沒有8月29日的日記,但是有8月30日的日記。
日記雖然是30日寫的,但是記錄了29日的事,原來那天上午他陪另外三個來買木材的老板在遠大賓館打麻將,吃完午飯後,他們繼續打,但是打到快到吃晚飯時,有人舉報他們在賓館裏賭博,被民警抓進丘山鎮派出所,每人罰款3000元,還被關了12個小時,到第二天天亮才放回家。
吳江仔細觀察了日記本,發現寫字的墨水是陳舊的,日記本的紙已經發黃,甚至很脆,輕輕一動就被撕裂,可以證明書寫時間已經超過9年以上,但是,如果丁東亮是凶手,他可以把字跡做舊,比如用色水染舊法、梔子和紅茶染舊法。
但是,派出所的檔案有記錄,丁東亮把字跡和日記本做舊沒有意義,到派出所一查就知道他是否說謊。
他們來到丘山鎮派出所查檔案,檔案管理員找了一會兒,便把當時的抓賭筆錄找出來了,筆錄上確實記錄了當時丁東亮被抓到派出所罰款,還有其他三個溫州的老板也被罰款,這是丁東亮不在犯罪現場的鐵證。
他們重新回到丁東亮的辦公室,想叫他提供線索,丁東亮一下從嫌疑人變成了線人,非常開心,他笑著說:“其實最有可能殺害林一峰的是於海花現在的老公盧明亮,於海花真正愛的是盧明亮。於海花和盧明亮是初中同學,在初三那年他倆就談戀愛了,我是他倆的同學,這點我非常清楚。
“但是,於海花父母嫌棄盧明亮家裏窮,不同意,而更喜歡勤勞的林一峰,於海花不聽父母的,堅決要嫁給盧明亮,可是於海花的母親收了林一峰的訂婚禮金,不可能退還,她母親一氣之下,喝下半瓶農藥,幸好及時被送到鎮醫院搶救,才逃過一劫。
“於海花在萬般奈何之下,終於同意嫁給林一峰,但婚後倆人感情不好,經常跑到城裏或者鎮上和盧明亮幽會,這事大家都知道,可能林一峰也知道,但他寧願戴綠帽子,也不願意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