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8章 殺人鬼車(3)
“你的寶馬車停在逸仙路中段,於今天淩晨00:21:05,被台風吹動,向前自動向前行駛,車速越來越快,一頭撞到曾春暉身上,車輪從他身上碾壓而過,造成他當場死亡,接著撞到了路邊的柳樹上,停住了。”
“我的車停在路邊已經兩年多了,從來沒有發生過這種事,我每次都把手刹拉上,昨晚也不例外,怎麽可能被風吹動,造成溜坡現象?這絕對不可能。”他情緒激動地說。
“不信你可以查看錄像。”雷鳴站起來,去辦公桌上拿筆記本電腦,重新坐在伍義雄的身邊,打開電腦上的播放器,開始播放當時的監控錄像給他看。
伍義雄側過身,雙眼緊緊盯著屏幕,因為風大霧氣濃,畫麵不太清晰,看得很費勁,但是,寶馬車啟動之後開始行駛到撞到曾春暉的過程很明了,無法推翻。
伍義雄看完之後,出了一身冷汗,這真是見鬼了,自己明明把手刹拉上的,車怎麽可能被台風吹動呢?他百思不得其解,想一會兒說:“雷隊,我想查看我停車時的監控錄像,請問可以嗎?”
“當然可以,我已經把你停車到撞人的這段監控錄像複製下來了,你可以看看,但是,結果會讓你失望。”雷鳴說完又把錄像倒回去,從11月16日23:20開始看。
錄像顯示:伍義雄於23:21把車停靠在逸仙路的左邊,但是,因為台風把吹動了柳樹的枝葉,把監控器擋住了,沒有看見伍義雄拉手刹的動作;即使監控器沒有被柳枝遮住,也看不見伍義雄是否拉手刹,因為當時路燈昏暗,加上有濃霧,無法看清伍義雄的動作。
隻見伍義雄下車之後,從車頭的左邊走到逸仙路上,接著撐開了雨傘,走了大約20米之後,拐進了臥龍小城。他的家住在臥龍小城18棟502房,這是他買來的二手房,所以,沒有停車位,因為房東把房子和車位分開賣了。
伍義雄和朋友開辦了一個收藏公司,主要是收藏硬木,做收藏的人說有錢也可以,說沒錢也可以,因為不管再多資金,都無法把好東西全買下,但是他年輕,有闖勁,全國到處跑,甚至到東南亞去購買硬木。
去年夏天他去越南,在海邊的小漁村發現一個漁民打撈出一段烏木,長約3.2米,直徑45厘米,是金絲楠陰沉木,可謂價值連城。他意識到必須馬上把它買下,否則會坐失良機,於是,他花了兩萬元買下,用輪船偷渡運回國內。沒想到兩個月之後,竟然賣出102萬的天價,這讓他一夜暴富。
他用這筆錢拿去買臥龍小城的房子,再湊上錢換了一輛寶馬X5,如今,這台寶馬車竟然成了肇事的罪魁禍首,真是應驗了那句古話: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這下沒有幾十萬是賠不下來的。
“雷隊,我真的把手刹拉上了,你可要幫我做主啊。我猜肯定是哪個嫉妒我發財的人暗算我,仿造了我的車鑰匙,然後鑽進我的車裏,把手刹鬆開,達到損毀我車的目的。”
“對不起,你想多了,我們查看了你停車之後到車子撞死曾春暉這段時間的錄像,沒有任何人進入你的車裏。”
“監控器不是被柳枝擋住嗎?你們怎麽可能看到?”
“我已經把肇事車輛拉到交警隊的停車場,強行打開你駕駛室的門,進行了勘查,沒有發現可疑的痕跡。如果有人進入你的駕駛室的話,肯定會留下足跡的,因為那天下雨,留下的足跡是很明顯的。”
“難道我隻能認命嗎?”他感到非常委屈。
“你不要難過,你損失的隻是金錢,人家損失的是生命,生命是無價的。你還是去向馮玉道歉吧,這是最好的辦法,如果你怕被她打,我可以派人去保護你。”
“那我大概得賠多少錢?”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你大概需要賠償50萬元左右。”
“這麽多錢?”他非常驚訝。
“這還要看家屬是否同意,如果加上精神損失費,恐怕不止這麽多錢,不要心疼錢,錢是會來會去的。”
伍義雄皺著眉頭沉思著,他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的車竟然會軋死人,他明明記得拉上了手刹,車怎麽會自己啟動行駛呢?他搖搖頭,隻能認命了。
伍義雄無比真誠地去向馮玉道歉,並答應按交警隊的規定給予馮玉賠償,另外加上兩萬元的額外費用。因為他看見馮玉和她才12歲的女兒悲傷得已經無法走路,他是見不得女人的眼淚的人。如果那天自己被車軋死了,他三歲兒子和年輕的老婆不知有多麽可憐!
兩天後,伍義雄把52萬元匯到馮玉的賬戶上。他不想把時間浪費在這件事上,盡快投入生意中是最好的解脫方法。他想把車拉回去,修理一下,把這輛不吉利的車賣掉,但是,雷鳴不同意,叫他三個月之後再來處理。
馮玉含淚把曾春暉的喪事辦完,慢慢地從悲傷中掙脫出來,既然人已經死了,再傷心也沒有用,不如把女兒照顧好,讓女兒更快地投入到正常的學習中,這是對亡靈最好的安慰。
馮玉是江西區安監局的文員,今年38歲,她比曾春暉小7歲,雖然曾春暉隻是個小小的保安隊長,但是,總能想辦法創收經濟,因為他和停車場的老板明飛關係很好,老板叫他給10萬入股金,給他10%的股份。臨安酒店的停車場投資了200萬,按按照他投入的股金,隻能占5%的股份,明飛見他很義氣,所以特別照顧他。
沒想到他突然離她而去,實在讓她無法接受。領導給馮玉放假兩個星期,她隻是個小職員,在局裏起不大的作用,所以給她放長假即合情合理,又能體現領導的寬容大量。
她女兒被她送去寄宿學校上學,她獨自倚靠在床頭上,傍晚的斜陽從窗外照射到床上,灰塵一顆顆在光影中被放大,她與曾春暉度過的美好往事,一點一滴地浮現在腦海裏,她深深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她忽然想起半個月前的一個晚上,她坐在客廳看電視,因為廣告時間很長,她覺得很無聊,就看了一下手表,正好是20:20,按理說曾春暉應該下班到家了,怎麽會拖了5分鍾呢?
她剛想給他發微信,就聽到大門的鑰匙響起來,門打開了,曾春暉臉色發白地說:“老婆,我今天撿了一條命。”
她一聽,趕緊起身把他拉進問:“老公,怎麽回事?”
“我下班走在逸仙路上,走到半路時,忽然聽到身後好像有車駛來的聲音,但是,沒有開車燈,我回頭一看,一輛轎車飛快向我衝來,就在刹那間,我閃電般地躲避,結果車從我的身邊擦肩而過,然後撞到路邊的一棵柳樹上,停下了,如果我遲半秒鍾,我就去見閻王爺了。”他心有餘悸地說。
“怎麽會這樣呢?”她覺得不可思議。
“肯定是哪個酒鬼開車沒有拉手刹,造成車子溜坡。”
“那我們應該去找車主,讓他賠償我們精神損失費。”
“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即使賠償幾千元,可能還不夠付律師費,何況我又沒有傷著。”
馮玉點點頭,叫他坐下,她去給他泡一杯參茶壓壓驚。
她忽然覺得其中有問題:為什麽兩次溜坡事件都發生在曾春暉身上?溜坡本來就是小概率事件,而兩次溜坡都衝他而來,這大概是千萬分之一的概率,逸仙路她走了十幾年,來回幾千次,從來沒有聽周邊的居民說過有溜坡事件。
這很可能是一樁謀殺案!
想到這裏,馮玉坐不住了,她脫下睡衣,穿上一套黑色運動服,掏出手機,把雷鳴的電話調出來,撥打出去,很快就通了。
她把發生在曾春暉身上的第一次溜坡事件說給他聽,說這絕不是意外事故,要求交警隊立案調查。
雷鳴說他們沒有權力調查刑事案件,勸她不要疑神疑鬼,他們辦案是嚴謹認真的,值得信賴。
但是馮玉不依不饒,要調閱11月10晚上逸仙路和監控錄像。雷鳴說你可以寫一份申請書,他會調出她所需的監控錄像讓她看。她掛斷電話之後,立即動手寫申請書,寫好之後,不顧肚子咕咕地叫就走出家門,到小區門口,攔下一輛的士,向江西區交警大隊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