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1章 檢察官之死(10)
“兩天後,他提著一大箱現金交給我,我收到現金之後,寫一張借據給他,是以我個人的名義借的,因為他不讓我公司的其他股東知道。我意識到這錢肯定有問題,可能是他貪汙來的,或者挪用公款,所以用現金交給我,而不是轉賬。
“我把錢借給來喜食品公司的老板關宏山,開始來喜公司運營得還不錯,利息準時匯入我的賬戶,然後又由我用現金轉交給唐明詩。唐明詩得到甜頭之後,繼續用同樣的方法把錢交給我,讓為他放利息,從2002年初到2005夏天,唐明詩先後交給我500萬元。
“但是,天有不測風雲,關宏山因為負債超過淨資產五千多萬,被銀行起訴,經濟法庭的法警去執行拍賣關宏山的所有資產,因此,來喜食品公司倒閉了,由於我太忙了,根本沒有做準備,所以唐明詩的500萬全部泡湯了,唉……”
他搖搖頭,往事不堪回首的樣子,歎過氣之後,他端起茶杯連續喝下三杯茶,好像要把滿懷的愁緒都喝到肚子裏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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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怎麽樣了?”吳江想問的是他為什麽要打電話恐嚇唐明詩。
“兩天之後,關宏山跳樓自殺了,唐明詩責怪我把他的錢打了水漂,他要求我賠償所有欠款,我當然不可能當這個冤大頭,500百萬元可不是一個小數目,那時各種大大小小的財務像雨後春筍般冒出來,他們借出去的錢更優惠,有月息的低到1%,我們公司的資金也被套牢,根本拿不出那麽錢,即使拿得出,我也不會賠他的錢。”
“你向他借的錢每一筆錢,都寫收據給他,他可以上法庭告你,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我又沒有從中賺他的一分錢,當時他也是同意我把錢借給關宏山的,我隻是被他利用的洗錢工具,難道錢成了死賬還要我賠償嗎?我量他不敢上法庭去告我,因為他的錢來路不明,我拒絕賠錢,他惱羞成怒地說如果我不賠錢,就把我送去坐牢,我當然不相信他能捏造一個罪名,把我關進監獄。
“可是我完全低估他的能量,他要求江北分局經偵隊對我放高利貸的事情進行調查,經偵隊很快就立案了,對我進行調查,當然他們的調查是偷偷進行的,我沒有任何防範。
“你們都知道,我們賺取第一桶金是靠高利貸得來的,成立財務公司之後,我們借出去的錢從來沒有超過月息三分,因為利息越高,風險越大,所以,我不怕調查,我們是有底線的。
“然而,經偵隊從一個名叫於大偉的人那時找到我放高利貸的證據,那是一份我和於大偉借貸的協議書,1999年9月15日他向我借8萬元,月息為五分,所以,我的證據被找到,經偵隊迅速把證據交到唐明詩手裏,不久就向法庭提起公訴,結果我被判刑一年。
“這種結果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不服,把唐明詩把500萬元借給我的事情向法官說明,法官說會立案調查,調查結果是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我從唐明詩那時借到500萬元,因為隻有我寫收據給唐明詩,沒有把收據備份,我隻能自認倒黴。
“進了監獄之後,我越想越不服氣,下決心要報複他,我在監獄想了很多種辦法,甚至想到和他同歸於盡,但是理智告訴我:我還年輕,完全沒有必要把自己年輕的命去換他的老命。還有,雖然我進了監獄,但是公司在合夥人的運作下,還是有營利,淨資產上千萬元,我出獄之後,還有美好的生活。
“但是出獄之後,我總想對唐明詩做點什麽?否則,咽不下這口氣,於是我一有空就跑去打電話到唐明詩家裏,恐嚇他們一家,因為唐明詩根本不擔心我會報複他,隻有他老婆和女兒才會擔心,所以,我都打電話到他家裏去,結果他老婆非常害怕,這讓我非常開心。
“直到江北分局民警查到我頭上,我才知道不應該再這樣下去,否則有可能第二次入獄,畢竟恐嚇他人也是犯法的,於是我收手了,這些年來,因為忙著管理公司,我已經把這件事給忘了,他也退休了,不會對我構成威脅,我完全釋然了。”他說完了,看著吳江,希望吳江相信他。
“那是你的說辭,你有殺人動機和條件,我們需要你提供不在場證明,請問2018年4月1日晚上10點20分到10點40分,你在哪裏?在幹什麽?”
“讓我想想,哦,我想起來了,那天是愚人節,我朋友打電話給我,說他買體彩中500萬元,叫去黃金海岸吃夜宵,以表祝賀,我當然不相信他有那麽好運,他想騙我去喝酒,我便配合他演戲,去黃金海岸喝酒。”
黃金海岸不是黃金海岸別墅區,是位於前江南岸的一片大排檔,這些大排檔沿著前江南路一字排開,綿延將近兩公裏,有300多個酒家,是市民吃夜宵的首先之地,大排檔的檔次有高、中、低之分,好讓顧客有更多的選擇。
在這裏吃夜宵,可以欣賞倒映在前江上那五彩繽紛的霓虹燈,享受徐徐吹拂的江風,品嚐聚集中國八大菜係的山珍海味,而且能看到很多俊男美女,他們或喃喃低語,或打情罵俏,或猜謎喝酒,氣氛熱烈而浪漫,是別有一番風情的夜生活。
“你朋友名叫什麽名字?在哪家餐飲吃夜宵?什麽時間去那裏?什麽時間離開?”
“我朋友名叫占靈,我們在極光酒家吃夜宵,一共9個人,5個男人,4個女人,我查一下手機上的通話記錄,就能知道占靈是什麽時間打電話給我的。”他說罷便掏出手機查看當時的通話記錄,找到之後,把手機遞給吳江看。
吳江拉過他的手機來看,通話記錄顯示:占靈於當天晚上22:11:11打電話給吳好音,通話長為1分鍾15秒,但是這不能說明什麽,要證明吳好音是否有不在場證明還得去極光酒家調查。
他們從吳好音家出來之後,開車去極光酒家,極光酒家是一個中檔的酒家,分為一、二兩層,酒家前麵是寬闊的空地,夜幕降臨之後,服務員就會把桌子和椅子擺到空地上,大部分顧客都喜歡坐在這裏吃夜宵,因為前方就是緩緩流淌的前江。
極光酒家有安裝監控器,吳江找到老板,叫他把當時的監控錄像調出來看,老板不敢怠慢,很快就把門口的監控錄像調出來,讓他倆查看,錄像顯示:吳好音於4月1日22:21趕到極光酒家和朋友們吃夜宵,他們9個男女一起吃到第二天淩晨兩點才各自散去,因此,吳好音的嫌疑被排除了。
如果吳好音說的是真話,那麽,唐明詩有巨大的資金來路不明罪,一個檢察官如果不貪汙受賄,靠工資絕對不可能積累500萬元,有可能500萬元隻是冰山一角,比如唐明詩還把錢交給別人放貸。
吳江和小克回隊把情況向江一明匯報,江一明覺得應該去查唐明詩的賬戶,包括他親屬的賬戶,因為唐明詩在職時權力很大,他在長江市官場耕耘多年,人脈深廣,即使有人想調查他,也要思前顧後。現在社會日益進步,而且又涉及槍殺案,調查他的賬戶可以乘機打擊腐敗分子,雖然他已經死了,但是依然能震懾他人。
江一明同意吳江和小克去調查唐明詩和他親屬的賬戶。江一明非常痛恨腐敗分子,他們貪得無厭,像人民和國家的吸血鬼,年複一年地吸吮著國家的血,慢慢把國家掏空,有的吸足血之後,就移民或者逃到外國去,給國家造成巨大的損失,令人深惡痛絕!
但是,他倆經過兩天的調查,唐明詩和他的女兒、女婿、死去的老婆名下的賬戶都很正常,幹淨得洗過一般,這讓他們感到很蹊蹺,難道吳好音所說的完全是空穴來風?
“江隊,你對這樣的結果有什麽看法?”吳江問。
“這說明唐明詩善於洗錢或者藏錢,他有可能把現金藏在某個地方,我不信他纖塵不染,他包養羅明慧8年,最少在她身上花200萬元,這點就可以證明他是個腐敗分子。”
“那麽,他的錢會藏在哪裏呢?”
“會不會存到外國的銀行裏?比如瑞士銀行?”小克問。
“這個比較難,因為像唐明詩這樣級別的官員,如果不是公事,是被限製出國的,通過洗錢公司把錢轉移到國外去的可能性也比較小,我認為他可能把錢存在別人的名下。”江一明說。
“把錢存在別人的名下風險很大吧?一是怕錢被那人黑吃黑;二是怕那人去舉報他。”
“不,如果借用別人的身份證存款,而身份證持有者完全不知情,這樣就可以避免前麵所說的兩種風險。”小克同意江一明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