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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5章 檢察官之死(14)

  “遊總,我們是因為唐明詩被殺案而來的,你必須如實回答,好好配合我們的工作。”江一明說。


  “當然,這是我們的義務,我年輕時讀過法律,在省政法大學讀書,後來下海從商,沒有想到會混成現在這熊樣,我覺得自己很失敗。”


  “不以成敗論英雄,何況你擁有自己的企業,也算小有成就。唐明詩被殺,你應該知道吧?”


  “當然,他可是前檢察長,雖然媒體沒有報道,但是朋友圈裏傳得很快,想不泄露天機是不可能的。”


  “你為什麽於2012年4月30日往曾東嶺的賬戶匯入290萬元人民幣?”


  “曾東嶺?我不認識這個人,也沒有往這個人的賬戶匯過一分錢。”他疑惑地看著江一明,仿佛是一個無辜的孩子。


  “也許你忘記了,這是唐明詩利用曾東嶺的身份證在銀行開戶,其實收錢是唐明詩,隻有他知道存折的密碼。”江一明提醒他,如果他不承認,江一明準備把銀行的流水賬拿出來,交給他看。


  “哦,是這件事呀,唉,這事說來話長,也很丟人,不知道你們是否有耐心聽?”遊峰的眼睛很亮,沒有一點雜質,就像小孩的眼睛,很少中年有這麽清亮的眼睛。


  “當然有耐心,傾聽是我們的職責。”


  “那是2012年3月30日,我兒子遊豐收和一幫朋友去經典夜總會玩,他喝醉了,在包間裏把一個女孩給……給性侵了,那個女孩名叫寧小黛,是我兒子的朋友汪清帶去的,汪清臨時有急事被朋友叫走了,把寧小黛扔在包間裏。


  “寧小黛也喝多了,她知道遊豐收是我的兒子之後,有意無意地往我兒子身上靠,我兒子看她氣質清新,長得如花似玉,就生出邪念,就把她拉到廁所去發生了關係。


  “結果汪清這時剛好辦完事回來,問在座的人寧小黛去哪兒了?有的朋友暗示她在廁所裏,他看見我兒子不在,意識到寧小黛肯定被我兒子拉去幹壞事,寧小黛是汪清的女朋友,他怒不可遏地踢開廁所的門,果然發現寧小黛和我兒子在……


  “他見狀衝上去打我兒子,但是我兒子長得比他高大,迅速以拳腳還擊他,他被我兒子打倒在地上,還磕掉了兩顆牙齒。汪清從地上爬起來,拉著寧小黛跑出去,我兒子繼續和朋友在包間裏喝酒。


  “汪清和寧小黛去經典夜總會附近的中山路派出所報警,說我兒子強奸他的女朋友,還告我兒子打掉他的兩個門牙,他倆在派出所做完筆錄之後,在民警的陪同下去醫院做了檢查,並且從寧小黛的身上提取了我兒子精液。


  “汪清被法醫鑒定為輕微傷二級,派出所把案子移交給江北區分局刑警隊處理,刑警隊馬上立案調查,這一切我和我兒子都毫不知情,直到刑警來我家把我兒子帶走,我才如夢初醒,趕緊去刑警隊了解情況。


  “我找到刑警隊長安逸田,想請他出麵和寧小黛、汪清私下和解,我可以用重金彌補他們受到我兒子傷害,然後請求安逸田把案子撤銷掉,但是安逸田說不可能撤案,即使他倆同意接受經濟補償,刑警隊也不可能撤案,強奸是大罪,沒有人能撤案。


  “不久,刑警隊就把案子交給檢察院,請檢察院擇日公訴。我詢問我們公司的顧問律師向來真,我兒子會如何判決多少?他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可判處十年以上或者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我大吃一驚,就是說我兒子最少將被判處三年以上徒刑,這是絕對是一件讓我無法接受事,我兒子從小嬌生慣養,從來沒有吃過苦,性格又倔強,在監獄肯定會受人欺負,最可怕的還是落下強奸的汙名,一輩子都抬不起頭來,他又是我的獨生子,我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


  “向來真建議我去找檢察長唐明詩,讓他把案子退回刑警隊重新偵查,然後和寧小黛、汪清達成和解協議,讓寧小黛和汪清撤訴,還要安撫好分局的領導和刑警隊長,當時我們江南食府生意興隆,我一年的分紅達兩百萬,如果能用錢擺平此事,我拿點錢出來消災是沒有問題的。


  “我通過朋友約請唐明詩出來吃飯,他欣然赴約,在酒店裏,我把情況向他說明,他直接開口要我給他290萬元,他會把案子退給刑警隊重新偵查,因為寧小黛有酒後亂性或者自願投懷送抱的嫌疑。


  “我一聽嚇了一跳,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沒有想到僅僅撤案這一項就要花290萬元!他似乎看出我的心思,對我說:290萬元不是他一個所得,還要打點分局的領導,還有經辦民警等各方麵的人。


  “我思前想後,決定給他匯去290萬元,因為我的賬戶上有780萬元的存款,我忍痛割愛,把錢匯到唐明詩指定的賬戶上,唐明詩收到錢之後不久,果然把案子退回給刑警隊補充偵查,並說寧小黛有自願和我兒子發生關係的嫌疑。


  “我找到寧小黛和汪清,讓他倆說個價,我可以補償他倆,他倆同意和解,隻要給他們100萬元就行,最後我和他倆討價還價,賠償給他們70萬元,並把錢匯入寧小黛的賬戶,我當時非常窩火,但是又沒處發泄,隻能怪自己從小太寵兒子,所以我有重大責任。


  “但是,事情並沒有往我們設想的方向發展,不知哪個人把件事情向《長江晚報》爆料,把這件案子的過程描寫得很詳細,在市民引起了很大的反響,有的罵我兒子是畜生,更多罵寧小黛和汪清靠勾引富二代掙錢。


  “這下寧小黛和汪清不幹了,把70萬元退還給我,催促刑警隊把案子遞交給檢察院,早日向法院公訴,還他們一個清白。寧小黛和汪清的父母都國家幹部,他們也丟不起這個臉,給刑警隊和檢察院很大的壓力,無奈之下,唐明詩同意於2012年6月1日公訴我兒子。


  “我們隻好請向來真當我兒子的辯護人,說寧小黛是自願和我兒子發生關係的,並且有多個朋友作證:當時寧小黛和我兒子是手拉手走進廁所的。但是寧小黛一口咬定她是被脅迫的,最終法官判決我兒子犯強奸罪四年,傷害罪一年,加在一起共五年。


  “我兒子被關進監獄之後,我嚐試著想讓唐明詩退還給我一點錢,但是他不同意,他說已經把大部分的錢用於打通各個環節了,沒有辦法退還,我隻能啞巴吃黃連,把苦水往肚子裏咽,於是,我放棄向唐明詩追討那290萬元,我們是生意人,將來的日子還長,不能得罪唐明詩,因為公檢法司都是一家。


  “我想如果得罪唐明詩的話,我兒子不可能減刑,他有可能通過關係給我兒子加刑。畢竟要找加刑的理由很多,比如叫同監舍的犯人挑起事端,和我兒子打架,這就能加刑,所以我認命了。”遊峰輕輕地歎了一口氣,也許嘴巴說幹了,他停下來喝了兩杯茶。


  “我們不相信你的一麵之詞,你和你兒子都有殺人動機,你必須把案發時間在在哪裏?在幹什麽?和我們說清楚,否則無法排除你們的嫌疑。”江一明嚴肅看著遊峰。


  “江隊,我哪有殺人動機?我想殺人當初就會將唐明詩幹掉,那時我要錢有錢,要人有人,隻要出50萬元就有人替我去殺人,當時確實有黑道上朋友建議我綁架或者幹掉唐明詩,但是我不同意,因為後來的事是唐明詩無法把握的,我已經原諒他了。”


  “我需要的是證據,你回答我的問題吧。”


  “我不知道唐明詩具體的死亡時間。”


  “2018年4月1日晚上10點半左右,你隻須告訴我們當晚10點20分到10點40分你在哪裏就行了。”


  “我當時應該在冰庫裏整理海鮮,因為4月2日早晨西岩市的春江菜市場的經理要我送兩噸帶魚給他們,所以,必須加班,對,當時我帶著兩個工仔加班到2日淩晨1點才收工。”


  “你們的倉庫應該安裝有監控器吧?”海鮮價格昂貴,絕大部分的冰庫都會安裝監控器,方便失竊之後好調查,同時威懾盜賊。


  “當然有,我們倉庫裏有好幾百萬元的貨呢,萬一被盜,損失就大了。”


  “你去把監控錄像調出來,讓我們查閱。”


  “好吧。”遊峰從沙發上站起來,直到辦公桌邊,打開電腦,去調看監控錄像,一會兒,他就把江一明想要的錄像調出來了,江一明叫周挺去查看錄像,然後叫遊峰打電話遊豐收,叫他把兒子叫回來詢問。


  “江隊,我兒子去島上收購海鮮了,他可能要傍晚才能趕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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