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1章 法官之死(5)
吳江和小克要來之前,已經給監獄長項世同打過電話了,他倆已經來這裏多次了,和項世同很熟悉。他倆把警車停在監獄的大門外,把證件交給站崗的士兵查看,士兵看完之後,讓他倆進去了。
前麵是行政樓,後麵才是監獄,行政樓隻有六層,項世同在頂樓辦公,他倆輕車熟路地來到項世同的辦公室。
項世同聽了他倆的來意之後說:“以前也有刑警隊或者檢察院的人來了解這種情況,我們為了方便具有查案資格的人和單位了解情況,三年前就叫辦公室的文員把服刑人員的情況整理成資料,你們可以把資料複印帶回去,慢慢查。”
“這些資料多嗎?”
“挺多的,大約兩千頁,分成一百多個文件袋,如果你們需要的話,我叫人幫忙複印出來,給你們帶回去。”
“項獄長,給你印象最深是哪些服刑人員?”吳江想走捷徑,因為兩千頁的資料要看很久。而且要看得很認真,絕對不能像看小說那麽快,否則會漏掉線索。
“我來這裏當領導才8年,雖然知道有些人一直寫申訴材料,但是,因為你們想找的嫌疑人可能是我來任職之前的,所以,我想到的嫌疑人對你們未必有用。唐明詩和方為海我都認識,如果他們因為辦了冤案而被殺,那麽,嫌疑人應該刑滿釋放了,如果是這樣,那嫌疑人犯案的時間就很久了,可能是15年到25年前的事。所以,我覺得你們還是把資料帶回去看為好。”
“謝謝你的建議,資料我們也要帶回去,你先說說你認為誰有嫌疑吧。”吳江不甘就此罷手。
“那我就想到什麽說什麽吧。有一個名叫王平輝的殺人犯,出生於1975年,於1998年4月5日因為殺了一個名叫高小柳的女孩,被判死緩,後來因為服刑期間表現很好,被改為無期徒刑,並且揭發了一個隱藏的殺人犯,而被減刑到18年,於2016年6月5日出獄了。”
“他在監獄中一直在寫申訴書嗎?”
“對,他是個非常聽話的犯人,但是,唯一寫申訴材料這一點他不妥協,堅稱自己沒有罪,不僅如此,還有律師義務援助他,這個律師也認為他沒有罪。”
“為什麽他會認為自己沒有罪呢?你知道案情嗎?”
“大概知道一些,但是我沒有看過案卷,不知道案件的細節。事情是這樣的:1998年初,他談了一個女朋友,名叫高曉燕。案發那天晚上,他去高曉燕的單身宿舍赴約,但是,到了那裏不久,因為他的朋友騎摩托車出事故了,傳呼他去幫忙,他就去了。
“他把朋友送到醫院去急診,然後陪他到通宵,直到他朋友的父母來醫院照顧他朋友,他才回家睡覺,一直睡到傍晚,但是,他還睡醒,就被江北分局的刑警帶走了,被關進了看守所。不久便被檢察院以殺害高曉燕的罪名起訴到法院,庭長方為海判決他死緩……”
“有哪些證據證明王平輝殺人?”吳江覺得項世同敘述得不清楚,跳躍得太快,兩句話就把一個常人變成了殺人犯。
“一是高曉燕體內的精液是王平輝的;二是捅死高曉燕的水果刀的刀柄上有王平輝的血液和指紋;三是現場有很多王平輝的鞋印,這已經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所以被判決死緩。”
“那王平輝如何辯解自己沒有殺人呢?”
“王平輝說他進入高曉燕的房間之後,倆人就開始親熱,接著自願發生了關係,然後他們坐在頭床上聊天,這時,高曉燕說有點口渴,王平輝就起床去拿小刀削蘋果給她吃,因為倆人聊得很投入,王平輝不小心把左手的拇指割破了,於是血流在刀柄上,這時剛好他朋友傳呼他,他就向高曉燕告辭,說把朋友的事處理好之後,再來找她。”
“結果高曉燕當晚就被殺了?”
“對,死亡時間是1998年1月2日晚上10點到11點之間,這個時間剛好是王平輝在高曉燕的房間裏,王平輝也承認了,但是他說10點半就離開現場了。”
“高曉燕死的時候有沒有穿褲子?”
“半穿半脫,褲子被退到膝蓋以下。”
“有沒有人證?”
“沒有,高曉燕是製衣廠的女工,住在她旁邊的工友剛好放假回家了,因為高曉燕想和王平輝在一起,所以,她沒有回家,製衣廠的宿舍圍牆很矮,隻要是成年人都能爬進去,而且門口沒有保安,閑人可以隨便出入。”
“高曉燕是處女嗎?”
“法醫證明她不是處女,王平輝說她已經多次和高曉燕發生過關係,但是,高曉燕的父母是西岩市的,家族條件不錯,他們反對高曉燕和王平輝來往,所以,高曉燕不想回家。”
“我覺得這很有可能是一件冤案,應該是王平輝走後有人闖入高曉燕的房間,想強奸她,但是她拚命反抗,或者用極其難聽的語言汙辱真凶,真凶惱羞成怒,拿走旁邊的水果刀,捅死了高曉燕……王平輝的左拇指上有刀傷嗎?”吳江問。
“有,但是公訴方認為王平輝拿刀殺高曉燕時,因為過於慌亂,拇指被刀割傷,所以最終被了死緩。”
“既然王平輝和高曉燕談戀愛,為什麽會殺她呢?”
“公訴方認為王平輝想強行和高曉燕發生關係,高曉燕不肯,於是王平輝想霸王硬上弓,但是遭到高曉燕的反抗,王平輝一氣之下,拿水果刀捅死了高曉燕。”
“如果女朋友不答應男朋友渴求,男朋友就殺人,那這世上得死多少女孩?”
“這個我不知道,但是我覺得檢察院和法庭沒有錯,證據已經足夠完整,如果有嫌疑人的DNA、指紋、血跡、鞋印、作案時間都不能判決王平輝死緩,那還有什麽證據能證明他有罪呢?”項世同不同意吳江的看法。
“高曉燕的門有沒有從裏麵關上?”
“這個不知道,王平輝也忘記了,但是門完好無損,是和平進入的。”
“真凶可能躲在窗外偷看王平輝和高曉燕的親熱過程,等王平輝走後,他推開沒有被關上的門,然後想強行和高曉燕發生關係,但是遭到高曉燕的抵死反抗,結果真凶一氣之下,把高曉燕捅死了。”
“那為什麽刀柄上隻有王平輝的指紋?”
“真凶應該是戴上了手套,他想早就想強奸高曉燕,戴好手套時,來到高曉燕的窗外,沒想到看到了王平輝和她在床上親熱,他隻好耐心地等待著王平輝離去。”
“吳警官,這隻是你的猜測,法官是重證據的。”
“可惜當年的監控器沒有普及,否則,肯定能找到真凶。王平輝現在有職業嗎?”
“沒有,他無心上班,整天在律師的陪同下,到處請求市或者省檢察院重審他的案子,我想這是水中撈月,肯定會毫無結果。”
吳江不去想這件案子,又向項世同打聽別的案子,項世同又說了幾起當事人一直在申訴的案子,直到下班,項世同想留他倆吃晚飯,但是吳江說沒空吃,於是他倆開車回市局。
第二天,吳江在戶籍係統查到了王平輝的地址,他住在江北區櫻花路28號,這是一個名叫櫻花浪漫的小區,王平輝住在28棟101房,這是他父母的房子,但他父母跟他妹妹住在一起,房子隻有他一個住。
來開門的是一個年輕人,大約25歲,不是王平輝,小克問:“請問你是誰?”
“你們找誰呀?”他顯然有點不悅。
“對不起,我應該先自我介紹,我們是市局刑警隊的,找王平輝。”小克掏出警官證讓他看,他接過證件看了一下,把證件還給小克。
“王平輝是我的東家,他正在房間裏睡覺呢,我去叫醒他。”他邊說邊指著斜對麵的房間,向他倆笑一下,表示歉意,然後轉身向王平輝的房間走去,幫忙敲門。
一會兒,一個睡意惺忪的中年人穿著睡衣走出來,看見他倆,有點吃驚,但是,對他倆的到來有點反感:“我知道你倆是市局的警官,不過,我出獄之後,沒有犯法過,不,我從來沒有犯法過,白白地在監獄中浪費掉我最燦爛的年華,弄得我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
王平輝的個子大約176厘米,身板筆挺結實,五官雖然不精致,但是比較端正,年輕時應該是一個小帥哥,此時他的精神萎靡,眼角上掛著眼屎,嗬出的氣息帶著一股口臭,是一個典型油膩中年人。
“你的情況我們有些了解,所有的證據都對你不利,可以說已經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幾乎沒有人能推翻,聽說你和律師還在為你翻案四處奔波?”吳江看他滿臉的頹廢,有點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