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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阿伯

  爺爺在世時住在祖堂靠北麵的一間,我們則住在院子北麵外手的兩間,中間有一間和舍頭是爺爺的嫡堂兄弟家的房子。


  他們不朝大院子開門,因為後院還有他們的房子。


  等爺爺過世後,他家把舍頭那一間拆了,又去別處造了新房。


  舍頭那裏成了連接後麵庭院的穿心弄堂。


  弄堂南端的那間舍頭是我的阿伯家。


  阿伯和我父親一樣也是上門女婿,都是從村子往西大沙公社青嶴大隊出來的。


  父親姓鮑,他姓滕。


  他比我父親小一歲,但是他的老婆比我母親大2歲。


  按照族裏的規矩,我該叫他伯父,舟山話叫“阿伯”。


  這是我在村裏唯一一個叫阿伯的人,也是村裏最有頭有臉的人。


  他也是家裏遭了火災,帶著一個未成年的弟弟來村裏做了上門女婿。


  伯母家隻養大她一個獨苗,房子比我家多一點。


  後院上些台階還有幾間雜房。


  後門口還有一口自家挖的小水井。


  那井水也能喝,小時候為了圖方便也去拎過。


  拎著水穿過他們的房子,往往會滴些水在房子的泥地上,從來沒見他們責怪過。


  我們兩家的關係一直象親姐妹家一樣。


  村裏同輩的人叫我伯母“大阿姐”,叫我母親“小阿姐”。


  實際上她們倆的同一個祖宗要上朔7一8代。


  還不如我家邊上門朝後麵開的那家與母親更近,小時候都在同一桌吃飯。


  父親和阿伯之間也因為多種緣份走得比較近,過年過節都會互相邀請喝個酒,陪陪各自的客人。


  阿伯讀過點書,又能說會道。


  窮苦出身的他有一回在公社裏的大會上作憶苦思甜報告,很快出了名,入了黨,評上縣裏的勞動模範,當上了大隊書記。


  那還是在60年代未期,當時搞“大社”,把原來 “樂家”、“毛峙”、“伍陌嶴”三個很小的公社並到一起成立樂家大隊,他成了大書記。


  他紅火了以後,小山村也占了一些光,“小崗尖”名聲響了很多。


  村裏人出去做事,都說是滕書記的鄰居,聽者都會給點麵子。


  阿伯是個大公無私的人,從來不為自己和村子裏謀利益,反而讓村子裏犧性自己,想方設法幫助別的村子。


  礙於他的光環,大家也不敢反對。


  但有一次卻遭到了在村子裏當生產隊長的父親的抵製。


  他要求村裏把剛收上來的幾百斤大豆支援比較窮的一個村子,父親不肯,他很生氣。


  兩人表麵上從沒翻過臉,兩家還是那麽的和好。


  但村裏人人都知道,他倆是互相不服氣的死對頭。


  70年代大隊規模變小,一分為五,我們縮小為隻有二個小自然村的“碶頭”大隊,阿伯不再當大隊書記。


  他被抽到公社五金廠,與現在的上市公司金鷹股份董事長傅國定搭檔,負責廠裏的事。


  那時廠子的規模還很小,在“三毛”故居邊上稻田當中叫“天後宮”的寺院裏,沒有幾台機器,進出廠子是隻能容得下一輛自行車通過的田間小路。


  據傳兩個人性格合不來,都想當老大。


  後來公社又在邊上開了造紙廠,就把阿伯抽去負責搞籌建。


  籌建班子中有一個老幹部,當過小公社時“樂家”公社的社長,都叫他樂社長。


  傳聞兩個人又鬧了矛盾。


  幹了一年多,正好逄上大隊擴並,“碶頭”和“煙墩”合並成立海豐大隊。


  他又調回來當大隊書記。


  跟著他在造紙廠當臨時工的小女兒“阿毛”也回到了村裏,負責放養她家買來不久的一隻小水牛。


  那時我家裏也養了二頭牛,還有幾十隻鴨。


  倆人放牛時還時常在一塊聊天,感覺隻有小學文化的她好象蠻懂“事”。


  阿伯在廠裏管過事以後,眼界開闊了很多。


  再一次當大隊書記,他把精力重點化在農業之外的多種經營上。


  先是買了一隻比原來我們村子裏要更大一點的運輸船,取名“海豐二號”,做大運輸業。


  再是利用沿海貝殼資源,開了一家石灰廠。


  當時農民、漁民手頭有了點閑錢,開始大批造新房,石灰需求量增加,生意很好,買石灰要預定。


  負責廠子的父親每天忙得很晚。


  原先隊裏一隻近海漲網的小機帆船也改變了單一的漲網作業,做起了海蜇捕撈。


  在契門口開起了海蜇加工廠,也允許村民批量優惠購買新鮮海蜇自己製作,作為副業收入。


  記得父親有一次把整船海蜇買來,用傳統製法製作了大量的海蜇頭、海蜇皮,裝滿了家裏所有的瓶瓶罐罐,吃不完叫大哥到處去賣。


  有一陣子還在海塗靠近海邊養了一長排紫菜,收上來用原先涼曬蕃薯幹的竹席曬幹出售,那紫菜的味道也很地道。


  還買了一些桃子和桔子的樹苗,裁種在村口的坡地上。


  專門請了公社的農技人員指導裁種。


  正在他的威望如日中天的時候,傳出了關於他和大隊婦女主任的一些閑言碎語。


  一開始伯母去公社裏鬧,因為沒有證據沒得結果。


  阿伯開始不回家,住大隊部。


  伯母就去大隊部吵鬧。


  後來他就幹脆下到運輸船上去,大隊書記也不幹了,說是讓位給年輕人。


  若幹年以後,大隊所有的財產都作價賣給個人。


  村子裏二戶人家買下了二隻運輸船,召集自家兄弟親戚當了船員,成了“個體船”,阿伯也上了岸。


  他利用自己的人脈和門路在契門口造了一間小房子,開了一家賣雜貨的小店,做起了小店主。


  他是老幹部、老模範,國家給他不低的勞保工資。


  但一直到他臨終都沒離開那個小房子。


  父親在他過世後還在跟他比“我年紀比他大一歲,還活著!”


  不過,阿伯到最後還是留了一手


  他把壽墳選在父親壽墳的正上手的山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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