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發展
結束了一天的勞作,左落給自己煮了點靈米,配著自己種的菜,吃了一頓,小憩了一會。
在這個時代,基本沒事做,也沒啥娛樂活動,他這時候又隻是一個人,連個聊天的都沒有,除了勞作,也沒啥可以做的。
開墾靈田,照看靈米,順便看顧一下木屋後邊的菜地。
在這個兵荒馬亂的年月,這樣的地方,其實可以稱得上是世外桃源。
一大片的良田荒廢,換太平年月怎麽可能會發生。
江湖,是江湖人的江湖,有人的地方才是江湖。
和現實相比,江湖的時間流逝更快,差不多是五倍的差距。
公司一百個人這時候散落四方,前期也隻能自己一個人發展了。
目前來說,開局最好的是張歆,已經成功拜師,其次,是新招收的符真真,她混進了江南太守府,成為了太守夫人的一名義女,雖然現在還沒有實質性的好處,但是以後的好處隻會更大。
不過,這些和人家趙天靈比起來就算不得什麽了。
趙天靈這個名字,左落前世是在江湖論壇裏看到的,江湖裏玩家十大高手之一。
之前玩家自己弄了個論壇,她就在上邊得意洋洋的爆料,自己開局跳崖,想要體驗一下,古代俠客跳崖是不是真的可以得到奇遇,然後她就跑去跳崖了。
運氣好,掛半山腰上,來了個全身癱瘓,風吹日曬幾天之後,吃了她掛著的樹上的果子,不但身體恢複,還洗筋伐髓,根骨大變,後來慢慢的爬到懸崖底下,找到了前輩高人的傳承,學會了絕世武功,妥妥的主角待遇。
論壇上不知道多少人羨慕嫉妒恨呢。
這時候很多人隻以為這是一個劃時代的遊戲,根本沒想那麽多,知道內幕的都在悶聲發財。
想到自己知道的那個傳承,左落歎氣,這時候過去隻是送菜,還是老老實實的種地,多積累一些靈米吧,好歹一個星期十兩銀子呢。
這時候絕大多數玩家還在為每天的口糧奔波,手裏的銅錢一個恨不得掰成兩個花,左落這樣的也是人人羨慕的對象,隻可惜暫時不能拿出去換成錢。
要是能夠聯係上符真真,那也好辦,可是太守府山高路遠,距離左落這犄角旮旯不知道多遠,根本指望不上。
江湖路遠,山高水長,強人眾多,盜匪橫行,天下烽煙四起,很多地方打仗,十室九空,這個時候,武林高手還好,一個普通人,連十裏八鄉都不太敢走動,也就是家鄉淪陷的流民才會成群的遷移,那樣的也沒人會打他們主意。
這段時間,左落閑極無聊,還在現實中學了怎麽做木匠活,給自己做了一套桌椅板凳,雖然一開始不堪入目,但是一次次的製作,到現在也是有模有樣了。
臨近下午,望著天色,左落真有些孤寂感,以前對他來說,一個人習慣了,可是在公司裏每天大家熱熱鬧鬧得,每天習慣了之後,現在隻有自己一個人了,反而有些不自在了。
這附近,方圓幾裏都沒有人住,一眼看去,除了空曠的田地之外,也就是那藍天了,上麵一朵白雲都沒有,也沒有飛鳥走獸的聲音,要不是木屋後麵還有小溪潺潺,可真說得上是萬籟俱寂。
這一個月,除了之前聽老劉頭說,左落自己伐木,有閑暇時間的時候他也會到處走動,去找其他人煙。
在伐木的時候,遇到過一些人,了解到這裏屬於江南郡,風波府,太平縣,明湖村。
至於江南郡多大,風波府多少人,就不是這些砍柴人能夠了解的了。
他們走過最遠的地方也就是太平縣縣城,這還是因為明湖村本身就靠近太平縣城,要不然他們也不敢大老遠的去賣點柴。
相比很多這個時代目不識丁的村人,砍柴人走南闖北說不上,但是進出城裏的次數不少,相對算是有見識的了。
確定了自己的位置,所以左落才知道自己接下來需要做什麽準備。
大慶國有十二郡之地,江南富庶,有六府三十四縣,而他需要的東西並不在風波府,所以還真得好好的準備一下,不然東西沒拿到,反而他自己給賠進去了。
據左落了解,大慶如今雖然風雨飄搖,但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麵對各地反王還是占據上風的,江南也以太守府的勢力最大,所以之後要讓符真真好好發展太守府這條線才行。
有句話叫做廣積糧,緩稱王。
左落感覺自己現在好像也可以這麽做了,因為他除了積累靈米之外也沒什麽可以做的了,要是可以拿出去賣,還可以換到大筆的銀子用來支持公司裏其他人練武,現在靈米的價格可是變得更高了。
論壇上倒是有人高價收銅錢,可是那也得你能夠遇得到一起,這裏可沒有通過加好友,發郵件之類的東西。
你除了有一個個人屬性麵板可以看看自己的狀態,其他的,和這個世界的人也沒區別。
這時候的沈馨倒是正在趕來和他匯合,可是以這時代的交通,那都不知道是幾個月之後了。
所以暫時,左落也不想太多,老老實實的當一個農民,種自己的地就好。
說起來,除了小時候他在家裏種地的時候,跟著放種子之外,還真沒有幹過什麽重活,這時候反倒跑遊戲裏來當農民,還真有些新奇。
好歹現實裏他也是身家億萬的人物了。
在其他人眼裏,名車美人,豪宅別墅他都已經擁有,人生圓滿,跟人說他在全息遊戲裏種地,估計都沒人信的。
“這扯淡的生活呦。”
坐在門前屋簷下看著遠方思考人生,一陣風吹來,頓時塵土飛揚,左落那個恨啊!
這也算是時代特色了吧!
不知道那些白衣飄飄的少俠。女俠要準備多少套衣服才可以一直保持人前光鮮。
就這路況,騎馬飛奔,不消說幾個時辰你就已經風塵仆仆的了,怎麽可能穿白衣服還光鮮?
能看出原來的顏色就已經很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