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有人高興有人愁
從“大伯”這兒,得到了許多保證。
梁騰雖然不會他說什麽就信什麽,但就算他的話裏有七分可信,梁騰對於他預定要實現的目標,也充滿了信心了。
大夥乘車,前往“大伯”老家準備鑽樁的現場。
準備蓋一層130平的兩廳三房一廚一衛。
不過農村的蓋房用地,都不會有多少地就蓋多大的房。房子的占地,一般在100平到150平之間。
有多的土地,圍起來作個菜園子也挺舒服。
農村講究“多子多福”。既然生的小孩子多,屋前圍個院子,也方便小朋友們玩耍。
“大伯”家準備蓋一層房子的田地,本來有300平方的大麵積。房子隻用了130平方地皮。
理論上,似乎可以蓋兩棟相同麵積的屋子,還有剩餘地皮。
但理論是理論,現實卻有著諸多的限製。
首先這300平的田地並非方方正正的一大塊。它沿著鄉道這邊,是挺整齊的一個平麵。挨在最裏麵的,卻是一條左邊窄右邊寬的大大的弧線。
本來呢,“大伯”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理論上給兩個兒子每人留一棟房子,是農村通行的做法。
至於女兒,出嫁了有夫家養活,可以不必分配。
再說了,“大伯”計劃蓋的也隻是一層房子。占用的資金算是少的了。
蓋兩個一層房子,總麵積也不過260平。難道他拿不出這筆錢嗎?
最主要原因,還真不是錢的問題。
燕千羽“大伯”在計劃建房之初,已經積極的聯係跟他這田緊挨著的村民,想多收購一些地。如果能一口氣多要100或者200平米,那當然最好。
畢竟農村的地,現在還不值錢。如果村民真的願意轉讓,參考之前已經完成交易的幾宗土地,大約一百平也就賣個1.5萬塊。
“大伯”情願多拿兩、三萬塊錢來購買200平方。
這樣一來,他擁有的地就足足500平,蓋了總麵積260平的兩棟房,還能有很大的一塊空地圍起來,當院子和“菜圃”。
但挨著他家田地的周姓村民,前些年也賺了不少錢。都跑到圩鎮上買地建房了。
盡管在城裏隻買得起70平的小地塊,但蓋起5層樓,完全夠住。
就建這房,也花費不小。
正因為不差那兩、三萬塊錢,周姓村民不情願三萬塊就把自己挨著“大伯”家的“兩百平”轉讓給他。
周姓村民揚言:要賣可以,最少也得給個6萬塊。
“大伯”卻覺得這個價格太離譜。
“周姓村民”,肯定是看著他家蓋房了,用地又不方正,才“坐地起價”的。其心可誅!
現在的行情,是沿著鄉道、出入方便的地塊,才能賣兩萬塊左右一百個平方。
周家的兩百平田地,被“大伯”家的田擋住了,根本就不挨著“鄉道”。
“大伯”都願意按照挨鄉道的地價,收購他的。周家還想把地價翻倍,要6萬,就算“大伯”拿得出這錢,也不打算買了。不能慣著對方,把自己當成“冤大頭”。
購地,就因為“大伯”一時的賭氣,宣告破裂。
“大伯”的妻兒,還打算作些努力,去挽回這種尷尬局麵。畢竟在農村,很少有幾兄弟的大家庭,各自成家後,還住在同一棟樓裏的。誰不是各分一塊地兒,自己慢慢找錢蓋自己的“單棟”房子?
除非是窮得不得了,才會同住在同一座老屋內。
“大伯”家兩個兒子,兩兄弟其實能拿出6萬塊錢(各出3萬),去購買周姓村民的200平方地兒,但都不敢去買。主要是不敢違拗父親的旨意。
兩兄弟合計之後,想到一個折衷辦法:自家的田地不是左側太窄,凹了進去嗎?所以在左側隻能容下一棟十米寬的房子。沒辦法蓋兩棟(需要寬25米以上才好蓋兩棟。就算兩棟方方正正的房子緊挨著,起碼也必須寬度在20米)。
既然地形最大限製在於,左側寬度不夠。兩兄弟就想向周姓村民購買緊挨左側的地,大約購買一百平就可以了。
價格呢,仍然按照之前“周家人”開的,300塊每平米,買一百平就給他3萬塊。
周姓村民哪裏肯賣?
斷然拒絕了。
明明就是看著“大伯”家有點錢,但地塊卻不夠方正,才抬高自己的兩百平地兒售賣。
現在對方隻要一半,周家剩下另一半的地兒,也沒什麽用啊。
兩個兒子沒轍了。
他們可不敢背著父親,去跟周姓村民做交易。一則,長年在父親的嚴威下長大,忤逆之事斷不敢做。
再一個,蓋房子的錢都指望著“大伯”出呢。你兩兄弟或許能拿3萬塊去多買100平土地,但未必舍得掏錢去蓋那房子了!
另外,父親現在病情好不容易進入相對“平穩”的階段。如果因為此事“急怒攻心”,導致病情惡化、急轉直下,他兩兄弟也是不可承受。
“大伯”正在發狠呢,周家人要六萬塊?他就偏偏不買你那兩百平的田地!
你這些田又不沿鄉道,等於沒有“路”出入車子。建房都建不了。就讓你白白的浪費在手裏吧!
對於攤上這樣一個“頑固”的父親,兩個兒子也表示無可奈何。
隻能嚐試著來跟老頭子溝通。
兩兄弟在這“諸多限製”情況下,可以想到的方案,就是朝著鄉道的這一麵,並排建兩棟房。
這一麵足夠寬,每棟樓的開間有十米以上,兩棟就是二十多米。
而麵對鄉道的這一麵田地,至少長達30米以上。並排建兩棟房子都綽綽有餘。
但這個方案一出,就被“大伯”噴了個體無完.膚。
按照風水格局,蓋房子必須“坐北朝南”,才是上上之選。
而在麵向鄉道的這一麵開房門,那就成了“坐東朝西”。
正所謂“日暮西山”,乃山窮水盡、日暮途窮之象。正是風水格局中最差的房屋朝向。
哪怕是“坐西朝東”都比它強。
但鄉道是那樣的修好並經過了他家的田地,對著鄉道蓋房子,就是房子朝西而建,大凶大敗之象,斷不可取。就是不合規矩,容易招致“不詳”!
當然,也不可以背對著道路蓋房子的。
總之,迷.信的人就是規矩多。
“大伯”卻振振有詞:並不需要風水大師級別的人才懂這道理。作為“常識”的東西,一般人也知道建房千萬不要“坐東朝西”。
最理想的,當然是“坐北朝南”。
兩個兒子自幼在一個“風水大師”的家庭長大,耳聞目染,當然深信了這一套。頓時嚇得不敢再提朝向鄉道建房子了。
而“大伯”的妻子,反而不是特別在意這種風水之說。
她一門心思隻想著:自己家老頭子估計時日不多了。你生前講究那麽多的風水之局,結果連兩個兒子都成家了,孫輩也成群了,還沒給兩個兒子每人掙得一棟樓。
可見講究太多的風水格局,還不如規劃夠地兒,給兒子一人弄一棟房子實用!
妻子於是就跟“大伯”辯論起來,希望能說服他,就朝著鄉道建房子。
正好蓋兩棟,每個兒子都能單.獨擁有一棟。以後孫輩才能獲得更好的發展空間。
現在老一輩給他們留下的,隻是一層樓房。想要往上蓋,就需要他們以後自己努力掙錢……有了這個“動力”,估計要比“毫無壓力”的日子,更能促使他們發奮努力!
妻子就拿他家田地右邊鄰居為例。
人家也是外來戶,購地蓋房子。隻有60平的地皮,已經蓋好了三層,大門就朝著鄉道。正是“大伯”很排斥的“坐東朝西”的戶型。人家不也照樣蓋好了三層小樓?甚至,已經裝修得進入了“尾聲”了。
鄰居家挑的擺“進人酒”的日子,據說是在下個月的初八。
妻子反駁的話語,頓時令“大伯”心生不悅。
大伯強調:鄰居這家“外來戶”不懂規矩,亂蓋房子,以後有他家“黴運頻頻”的時候呢。這戶人家進人酒席,請朋友鄰裏,如果請到他家,“大伯”是斷然不會去吃他家的喜酒。
妻子卻強有力的反駁:像在圩鎮或者縣裏,乃至一線大城市裏,那些臨街鋪麵,都是固定好了的方位,隻能對著大街建鋪——難道就因為其中有“坐東向西”格局,那些商鋪就沒人買了嗎?照樣不會降價,還非常搶手。推出之後,很快就被搶購一空!
難道說,購買了“坐東朝西”商鋪的生意人,以後就發不起來嗎?
人家之前能掙下諾大的財富砸幾十萬幾百萬購買商鋪,買了“商鋪”後,把生意做得“更上一層樓”的案例,比比皆是!
這一切,無不證明著一個道理:有條件的話,“風水之說”當然可以講究一番。沒有條件的話,也要懂得變通啊。
不必死守著“坐北朝南”才是大吉之選的死規矩。雲雲。
說了好一通。
她說是“好有道理”,“大伯”也被她駁得“無言以對”!
但“大伯”終歸是家裏最權威的那位,凡家庭內的重大決策,他都可以一言九鼎,最後拍板。
“大伯”不同意把新居大門對著鄉道開,就不能那麽開!妻子說再多反對的話,也無效。
“大伯”的權威,可不是單靠一張嘴說出來的。
家裏的錢,需要他來賺。說白了,即將用來蓋這層房子的錢,乃至隨後裝修的費用,統統都是“大伯”賺來的。
直到“大伯”親自選定了開工建房的日子,兩個兒子仍然不放棄奢望“各自擁有一棟房子”。並且進行了終極的努力。
兩個兒子背後協調好了意見,又一塊來向頑固的父親大人提新建議。
家裏這地兒,有點類似三角形。比較窄的左側這一麵,就是北麵。因為必須嚴格遵守“坐北朝南”的格局,隻能把房子建在左側位置。
兩兄弟親自測量過了,最窄的左側一麵,大約有12米這樣。
兩兄弟主張,就按照城裏的那些商鋪的長條格局。他倆每人要5米寬的大門,長度則可以拉到20米長。
這樣一來,兩兄弟每人都能有100平方,來建單門.獨.戶的小樓了。
這樣的劃分地兒,依然是“坐北朝南”的理想格局。於風水上並無不妥。
“大伯”一聽,卻頻頻搖頭,幾乎用不著多作考慮,就否定了兩個兒子苦心孤旨想出來的新方案。
理由也簡單。
農村時興的是建10X10的方方正正的房子。這又不是城市供出租的房子,不是能用來當鋪麵的房子,搞成那麽狹窄長條幹嘛呢?讓村裏人看著,一點都不大氣美觀。
兩兒子太渴.望能各自擁有一棟小樓了,仍試圖說服父親:如果覺得5米的大門太過狹窄,可以幹脆把兩棟計劃建的小樓緊挨到一塊。如此中間預留的2米通道,可以分到兩棟小樓裏。每棟樓,都變成6米的開間,這就寬敞許多。
兒子們盡拿這事兒來煩他,“大伯”最終表態:都不必太跟他磨嘰。就按他之前的意思,蓋一棟方方正正的房子。以後一層不夠住。兩個兒子誰有錢誰就先加蓋樓層。每個兒子最多可以再加蓋兩層。這樓兒五層到頂。
“大伯”還頗為不悅的訓斥兩兒子:你們可是親兄弟啊。就那麽怕住到一個屋簷之下嗎?
最後“大伯”還威脅說:現在這三百多平的田地,並非就完全沒有爭議了。你們不怕被別人家奪了地去,就隻管“兄弟不團結”的內訌吧!
原來,“大伯”有個兄弟,早二十年就過世了。那三百平的田地,早年有大約三分之一的麵積應該屬於他兄弟。隻不過兄弟家窮,就把這地賣給了大伯。大伯為人向來豪爽,對親戚兄弟照顧有加。早些年,錢還值錢的時候,“大伯”隻花了幾百塊錢,就把這一百多平買下來。都沒有立過契約,也沒有到村裏備過案,找過見證。
如今“大伯”弟弟的後代,混得越發的破落窮困了,根本就沒地蓋房,連個像樣點的住處都欠奉。
侄子一家近十口人,住在泥磚砌的“危.房”中,著實淒涼。他們就來跟大伯商量:想出幾千塊錢,把當年的一百平田地“續回去”。好蓋房子。
“大伯”當然不同意。
看對方的意思,隻要你這邊拿不出“買賣田地契約”,等到“大伯”百年以後,無憑無據的了,這田地又沒有蓋房子,他們就要來爭搶原本屬於他們老子的一百平。
果真拖到那時候,就麻煩了。
提及此事,“大伯”便威脅兩個兒子:不按他的意思蓋,他寧可不蓋了。等到他“兩眼一閉”,人家鬧上來在田裏搶.建房子,你兩兄弟又不團結,連住在一棟樓裏都不樂意。到時隻有任由別人家欺負的份兒?!
如果聽他的安排,“大伯”趁著自己仍在,哪怕蓋房時有人要鬧事,他也有人脈能“鎮.壓”下去。不至於就讓別家仗著“人多勢眾”,就硬搶了他家的地去蓋房!
一番話,訓得兩個兒子說不出話。低垂著頭。
隻能一切都順著固執的老頭兒的意思去進行。
一直到了今天這個“鑽樁”打地基的日子,“大伯”的立場,都沒有一絲一毫的鬆動。更別提什麽改變。
“大伯”兩個兒子中,小兒子和老婆生了四個孩子,三女一男。大兒子則隻跟妻子生了一個兒子。
結果呢,小兒子和老婆反而是最先軟化了態度,改變了立場,轉而積極替“大伯”跑腿,聯係各種建築材料的一方。
反正蓋房子的錢都是老頭子出的。他隻負責跑跑腿,就有寬敞的新房子住了。即使沒有達到他自己擁有一棟的美好願望。但不必掏錢就有新房子住,沒什麽不可接受。
而大兒子雖然隻跟老婆生了一個兒子,人口組成比他弟弟家,簡單得遠了。他們對於“寬敞住房”需.求的迫切,怎麽都比不上弟弟那六口之家吧?
但大兒子一家三口,想單.獨過生活的願意,反而最為強烈。
由此可見,觀念不同,不能一概以人口的多少來論。
“大伯”早年購置的“開放之都”那三房一廳的套間,大兒子家跟小兒子家,還有個妹妹,如此數量的人口擠在一套房內,實在是擠得怕了。
大兒一家三口,太渴.望可以擁有自己的小天地。
在老家蓋新房子,竟然沒辦法實現這貌似不過分的心願。大兒子夫妻實在失望透了。
於是,這兩夫妻終於堅定了自己在外麵購買一套“商品房”的決心。
在哪兒買商品房呢?
“開放之都”的房子,已經不是早年“大伯”購買時的那個價格了。
當年“大伯”購買套間時,本來不貴的房價,他還專門貪便宜,找了比較靠近郊區的房子。所以才顯得特別經濟實惠。而現在“開放之都”好些地段的房子,都漲到了兩萬多每平米。
隨便一套小戶型的房子,總價都以百萬來起步。
大兒子夫妻哪裏買得起呢?
再說了,他倆夫妻要買房,就是屬於“改善”居住條件的性質了,當然是衝著購買大戶型而去。至少要買120平的套間。在“開放之都”,這樣一套價格就高達兩百多萬三百萬的。更買不起!
商量之後,大兒夫妻決定在“開放之都”那邊打工,購房置業呢,就回老家這邊。
是在老家的市裏買房?還是在縣裏買房?
兩夫妻著實的花費了一番心思,作了一番比較。
圩鎮上買房?兩夫妻根本就不考慮。主要是現在圩鎮上隻有寥寥不多的幾個小樓盤。都屬於6到7層的低層商品房。
大兒兩夫妻就算沒能耐在“開放之都”購買商品房,但住慣了“大伯”早年購置的在13樓的電梯房,就不怎麽情願去住步梯樓了。
感覺一點都不上檔次啊,那低層的商品房(這兩夫妻熱衷住高層的電梯房,這點“偏好”跟梁騰有點類似)。
在市區裏購買房子,每平的均價,大約比在縣裏買房要貴上一千多塊。都可以承受。
大兒夫妻經過反複權衡,最終還是決定在縣裏購買商品房。
這裏麵最大一個原因,就是老家的鄉鎮,離縣城比較近。並且老家的人到縣城買房的比較多。他們夫妻也在縣城買房的話,以後往來的朋友跟熟人,都比市裏多。
再一個,縣城的房價比市裏的低一千多塊。大兒夫妻可以用這省下來的錢,購買縣城裏好些地段的房子。
這一切,本來都隻停留在計劃階段。
大兒兩夫妻多年工作的積蓄,大約存了將近22萬。這些錢足夠在縣城裏按揭購買一套大麵積的商品房。
但他倆一直在“持幣觀望”。畢竟按揭一套房產,一旦下手了,就立馬需要背負起30年的債務。按揭的壓力可謂大矣。
如果可以說服家裏老頭子,在老家蓋兩棟房子,大兒夫妻情願拿這20幾萬存款,回老家去,加高隻屬於自己的那一棟房子。
或者一口氣加夠五層。裝修等以後工作存到錢了,再來弄。或者先加蓋兩層,然後直接拿剩下的存款,裝修三層樓房。
都可以的。
然而,沒辦法說服頑固的老頭兒,撈不到屬於自己的單棟房子,大兒兩夫妻心灰意冷,終於做出最後的決定:就在縣裏購買了一套早就相中了的電梯房。
那個樓盤,是外省大老板到縣裏投資的。口碑挺好。蓋了30層的電梯房,也是大兒兩夫妻中意的戶型。
樓盤的均價賣到了3500塊每平。但因為他倆選擇的是樓層比較好的9樓的房子,所以需要接近4000塊每平的房價。
購買了140平的四房兩廳兩衛大戶型。總價需要56萬。還得承擔契稅和過戶的手續費用。
兩夫妻手頭上的22萬存款,拿出來了大約20萬,才夠支付了首付。
接下來,就是漫長的30年的“房奴”歲月。
不過,大兒兩夫妻挺振奮的。
這麽多年了,終於擁有了屬於他兩夫妻和孩子的自己的“小天地”。
盡管當了“房奴”了,但他倆也不怕。
就算有時候還款壓力大,但他倆都有了明確的還款計劃:兩夫妻領的是死工資,成長空間不大。但他倆還有一筆“固定的資產”可供變現。
自家老頭兒活不了多少年了,這已經是一個不可回避的殘酷現實。老頭兒不在了,“開放之都”的那套房子,是不是可以動員母親和弟弟還有妹妹,大夥一致同意,把它給賣掉呢?
賣掉了,大夥才好分錢,各自經營自己的小家。
從大兒夫妻的想法中,可以看出,他倆的法律意識還是比較強的:主張賣掉“開放之都”的房子,分配人中,連妹妹都算上一份。
這是從法律角度來分配。妹妹跟哥哥們擁有同樣的繼承權(在農村,就沒多少人肯承認女兒的繼承權利)。
總之賣掉了房子,拿到屬於自己的那部分錢,大兒夫妻可以輕鬆的提前還掉縣裏購買的大套間的按揭貸款。
而小兒子一家,也可以拿到屬於他們的那部分賣房款。用這些錢,在老家去加高屬於他們的兩層樓。
小妹那邊,拿著屬於她的那部分錢,可以找個更好的夫婿,更好的歸宿。
母親那邊,拿著屬於她的最大頭的那部分錢,養老無憂。
這種對一家人都有好處的事兒,何樂而不為?
大兒夫妻很自信:家裏人都會支持他們的提議。
隻不過現在老頭兒仍在,不能提這事。
老頭兒不答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