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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6章 難斷

  這就是當母親的家長的一種“通病”。


  一切都想給予子女最好的安排。哪怕兒子還小,離他成家還有十幾二十年時間啊。


  但一個當母親的,能有多大的奮鬥目標?最大的期待也就是盼著兒子能夠長大成人,事業有成,娶妻生子。


  尤其像“大嫂”這種沒了老公,沒了什麽大的家庭樂趣的母親,大部分心思都放到兒子身上,那更在情理之中。


  因此“大嫂”就比較的重視替兒子多爭一些“房地產”。家裏老人留下來的“房地產”就那麽些,“瓜分”完了就再沒有了。


  對於用“廚房”來“置換”大嫂那15個平方“狹長地皮”,這一點已經得到確認,沒有異議。而“大嫂”要求把“老排屋”作3分平分,她就要緊挨著她家地皮的左側這40平方,“二哥”和“小女婿架子工”也沒有意見。


  包括名義上的“老排屋”的主人,“泥水匠老豆”,也任由他們“協商分家”,就當作自己是啞巴,也不發一句反對意見。


  按照家裏老一輩以前的分法,拿出的3塊用來“抓閹”的“宅.基.地”,也並非大小一致。比如說,“小女婿架子工”抽.中的這塊空地,隻有160平方這樣。但它緊挨著“村路”,地理位置算是最好的。而“大哥”抽到的這塊也是空地,離“村路”十幾二十米(剛好隔著“小女婿架子工”的地塊),“大哥”家的占地大約也是170多平方,但還有18平方的“狹長地兒”與主地塊不相連的。實際上有接近200平方。


  正因為“小女婿架子工”分到的地才160平啊,所以才又劃個“廚房”給他家,湊夠200平方這樣。


  正因為地塊不相連,才導致後來“小女婿架子工”必須得花更多的麵積,去“置換”跟自己新房子相連的地兒。


  按照老一輩的想法,當然是想要“盡可能公平”,不讓兒子們對“老豆”有看法。


  已經分配的房地產,都按照200平以上的標準,來分給3個兒子。不足的,就一處補一些“補足”給你。


  至於“二哥”手氣不好抽.到的這一處“宅.基.地”,卻不像其他兩兄弟那樣是空地,蓋有泥磚的。這十幾間泥磚屋連帶空地一塊兒,差不多有260個平方啊。


  正因為知道這些“泥磚屋”建在“祠堂”背後的,因而這些就作為一份,比起其它兩份各200平方的,多出60平方,也算是一種補償吧。


  但就算這一處的麵積最多,但3兄弟一開始都不樂意抽到這一份的。畢竟3兄弟沒有一個不迷.信的,都不想住“祠.堂”背後的房子啊。這種房子住得“勝”才怪。


  但家裏就隻有這些地了。“老排屋”的地兒可以(至少比“祠堂”背後的泥屋強),但那“老排屋”仍然能住人,大夥的意思也不想那麽快就拆它。畢竟“新房子”也沒那麽快可以喊聲建好,就建得好。


  另外,“老排屋”的占地麵積,滿打滿算也隻是120平方而已,距離一份200平方那也太少。作一份來分,分到的兒子也太過折本嘛。體現不出公平原則。


  因此才把260平方的泥磚舊屋作一份,來參予抽.簽。


  “泥水匠老豆”手裏擁有的地,除了給3兄弟“抓閹”的200平+200平+260平,就是還有“老排屋”120平,這些一共780平方,將近800平了。


  這就是當年“老豆”打下來的“江.山”了。到了兒子這一輩,沒本事再拿到地了,隻能商量如何去“瓜分”老一輩的這些房地產。


  至於說,“二哥”想來想去仍然沒能下決心,就在“祠堂”背後建新房子,圍院子。


  “二哥”感覺自己都挺倒黴的了,四十多快五十的人了,拖著個兒子,卻連老婆都討不上。


  就這運氣,還去住“祠堂”背後的新房子,難道這“黴運”還要“禍延”至兒子,甚至是以後的“孫子”?

  “禍延三代”的事兒,千萬不能做啊。


  因此“二哥”思想.鬥爭得厲害啊。他一方麵有點“貪”這些泥磚屋的“宅.基.地”夠大,還是明正言順可以蓋新房子的,以後也可以辦下手續,發放一本“集體土地證”。


  有時候不斷的安.慰自己,慢慢覺得可以接受的時候,“二哥”就花了大價錢,請“勾機”進場來鉤掉了那些“泥磚屋”。都是已經破敗不堪,又潮.濕之極的舊屋,不敢住人了,知道它什麽時候會倒塌啊。


  本來嘛,拆屋可以請人工來拆的。這人工拆屋,當然要比“勾機”來拆,便宜。但拆了屋子後,必須運走那些廢棄的東東,這遲早得要勾機來勾廢料的啊。因此幹脆一步到位,就直接叫“勾機”進場。還節約太多的時間。


  用“勾機”勾廢料上“小卡”,足足運走了近20車“廢料”。單單是請“挖掘機”和“小卡”連廢料,這兩樣加起來就費了6000多塊錢了。


  換言之,“清空”老“泥屋”(如果是大工程就有個專用名稱叫“清表”),花費在六千多。


  從“二哥”的這個舉動,可以看出,其實最初的時候,他還是挺積極打算在那處260平方的“宅.基.地”建新房子的。


  當時他是這樣想的:反正手頭上沒有多少積蓄。又要蓋新房子,又要裝修,還必須得有點錢留著給他的“獨生兒子”娶媳婦(雖然看這兒子木訥之極,也不像很快就能討上老婆的。但萬一就被他撞了“狗.屎運”,就真的蒙到了一個呢?所以還是不能“掏空”老底,得留點錢作“機動”)。


  所以按照“二哥”當時的預算,頂多也就蓋個一層的平房。頂多這一層麵積弄大些,蓋150以上也可以。再圍個院子。


  總之就蓋一層而已,就算在“祠.堂”背後,也不打緊了吧?


  按照當地的風俗及說法:在“祠堂”前邊或者後邊的房子,是不能蓋高過“祠堂”的。如果是在“祠堂”的左側或右側“建房”,則不受此限製。


  恰恰“二哥”抽到的這“宅.基.地”,便是正正對著“祠堂”的背麵。這樣的房子,不說風水不風水吧,首先按照“風俗”就不能蓋高過“祠堂”的。當然,也有別處城裏的人士,不講究這一套。比如,像周教練有一位同事,家就在“寸土寸金”的城裏,地都少,恰好有一點祖傳的地兒,就在“祠堂”背後,屋主可就懶得管那麽些“風俗”了,直接蓋個3層小樓,比“祠堂”高也顧不得了。


  按照周教練的同事的說法,城裏仍然保留著“城中村”,“城中村”都不知道什麽時候要“舊城.改造”了,還會一直保留這些“城中村”的“祠堂”嗎?這事兒都要打個大大的問號。所以他才不管什麽不能蓋新房高過“祠堂”。農村有這種說法,那是人家農村地多。同事在“城中村”才40多個平方的地兒,不蓋個3層以上,哪裏夠住?


  就算“祠堂”裏列祖列宗有“靈”,也會體諒後輩的“難處”的。畢竟長輩們也是希望後輩們好過的嘛。


  總之一套歪理,不是要說服別人,而是替自己的作法尋找合理的解釋。也好令自己心安。


  總之,農村就更講究這些“風俗”了。“二哥”覺得自己以後肯定蓋房子不會“超過”祠堂的高度,蓋一層的小樓是最保險的。


  那“祠堂”按照最高點的“瓦頂”來計算,高度大約在5.5米這樣。按照這個5.5米的“限高”,“二哥”如果要勉強蓋它2層,也不是不可以。像城裏許多“筒子”自建房,一層的高度也有5.5米左右,人家就在一樓弄個“小閣樓”。閣樓分為2.7米一層,也盡夠用。


  但這樣弄“小閣樓”,也要按照兩層來計算人工錢的。“二哥”一方麵為省錢,不想建二層,連“閣樓”也不想弄。另一方麵,農村蓋的房子,基本上都是3.6米一層左右,如果低於3米一層,就嫌它太矮了。


  “二哥”也不願意為了多要那一層樓,把新房子蓋得低矮。錢又多花,效果又沒有,住得不舒服。


  總之,“二哥”是拿定主意隻建一層新房子的。所以當他花6000塊錢去請機器來“清表”了,就代表著他想擇吉開工了。


  “二哥”已經作好了預算了。“老豆”那邊,可以動用當年賣田得到的、替他仨兄弟保管著的“建房基金”。可以拿到幾萬塊。另外,“二哥”再向兄弟和“大嫂”借一些(“二哥”跟大嫂的關係挺不錯。“大哥”意外墜.亡後,大嫂獲賠了10塊些錢,向她借萬把塊建房,她不會拒絕)。


  然而,“二哥”再向幾位姐姐和姐夫,一處借些錢。再向親戚朋友借一些,就足夠把一層的房子蓋好(包括打地基)。而“二哥”自己的積蓄,除了簡單的裝裝門窗、拉拉水電這些必備的東東,剩下的裝修活兒,都由他自己親力親為。


  比如像刮石灰,比如像鋪地坪,比如像貼地磚,他都自己弄。雖然沒有專業的弄得那麽好,但他省下了一大筆人工錢啊(如今的人工貴啊,蓋新房子有大約三分之一以上,接近一半的錢,是花費在“人工”上麵了)。


  按照“二哥”這樣的預算,他就可以手頭上剩下一筆“積蓄”。


  盡管也有“負債”,但都是些不用還“利息”的,可以慢慢來還它。而手裏有積蓄,有活錢,如果兒子真要娶老婆,也不至於連“彩禮錢”都拿不出來啊。


  但“二哥”在“清表”以後,找“地理佬”來看,總是不看好這“祠堂”背後蓋新房子啊。


  如果沒有別的選擇,那叫無可奈何。如果有得選,為何偏偏要在這兒蓋新房子呢?!


  再加上“二哥”的那個兒子,也提出了他的觀點:現在家裏是沒太多積蓄,所以想著隻蓋一層新房子,裝修入住。萬一以後他結了婚,又兒子生得多,難道一層夠住?就算現在不蓋高上去,也總得“預留”可以加高的餘地啊。像在“祠堂”背後蓋新房子,哪裏還有“加高”樓層的餘地呢?做事情,要眼光放長遠一些啊!


  “二哥”覺得“地理佬”和他兒子說的話,都好有道理。於是乎,“二哥”終於下定了決心了:不再在“祠堂”背後蓋新房子了。他看中的是“老豆”另外賣田賣剩下的最後一點田。


  那點“田”前邊提到過,大約有350平方左右。按照“小女婿架子工”吹牛叉的說法:別村人有來看過那地的,願意出價10萬塊,“老豆”也沒舍得賣。


  如今“二哥”實在沒有稱心滿意的地兒蓋“新房子”了,才越看越覺得那最後剩下的“田”,是自己最佳建房用地。


  不是“宅.基.地”,不給你辦手續?那又如何!不辦就不辦!農村的房子,有幾家是辦有證的?


  怕以後會被當成是違.建.被推了?笑話!又不是什麽交通很便利,商業價值超高的地段,排隊挨.拆,都不知道要排到啥時候呢?


  總之,“二哥”在“田”裏建房,倒也沒有太多的心理負擔。隻要建好了房,有新家住。往後過十幾二十年,“預留”有孫輩的“加蓋”樓房的餘地,就可以了。


  不錯!“二哥”也是在指望著“孫輩”有出息了。像他的兒子如此“木訥”之輩,他是不看好他可以賺多少大錢的。


  這個兒子,做工倒是肯做的。不會是偷懶之輩。但就是“木訥”到了給人一種“自閉症”的感覺。像他這樣子,“二哥”都不相信他會有大出息,能賺大錢。


  就這樣,“二哥”跟“小女婿架子工”商量,也問了問“大嫂”的意見,終於在那塊350平的“田”裏動土建新房子。


  很快就建好了。


  在建到一半之際,都有風聲,各村都嚴格控製,不得在田裏建房了。這規定一直都有,就看執行得嚴不嚴格。


  當風聲最嚴格時,“二哥”已經勉強把一層的房子主體蓋好。


  從此,他就“軍心大定”了。


  農村的事情就是這樣。在沒有“成事”之前,或許還有可能嚴格對待。但你真把新房子都弄好了,沒有誰會願意“結仇”,來跟你過不去的。


  “二哥”弄好了新房子以後,當然也不好意思再提“祠堂”背後的那處“宅.基.地”是他的了。


  他事先也表態,把那350平方的“田”交給他建房,他就不要當初抽到的那260平方了的。當作是一種置換吧。


  別以為他直接要了350平方,一下子多要了近百平方,便宜了他。


  要知道,這350多平方的“田”,也是3兄弟都有份的。平均分,那也是每個兄弟能得120平左右。350多平減去本來就屬於“二哥”的120平,那剩下也就是230多平而已。


  “二哥”是用這230多平的“田”,去“置換”260平方的“祠堂”背後的“宅.基.地”,並不算特別的占其它兄弟的便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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