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又是他
等我坐到那個位置上麵的時候,包廂的門一下子被服務員給打開,我抬起頭看著走進來的人,怒火從我的腳趾頭燒到了頭頂。
我雙手握成拳頭的緊緊的抓著自己的衣裙,努力的讓自己鎮定下來,不能再像上次那樣衝動,否則,不單是周哲,恐怕連我自己都要陷進去。
我看著從門外走進來的宋成,一身正式的西裝,身後跟著一個小妹,小妹長得不錯,隻不過年齡看上去有點小,估計也就17.18歲的樣子。
宋成一向喜歡這種蘿莉型的,他有很嚴重的戀童癖,隻要是稍微長得好看一點的,他都會迷戀上。
宋成腦袋上麵被我前幾天砸的傷口似乎不是很嚴重。
從門口走進來的時候,何總的小蜜用手戳了一下我的後背,我跟著站了起來,走在何總的身後,走到宋成的麵前。
何總的臉上都快要笑開了花,上前跟宋成握了一下手。
宋成的眼神掠過小蜜,打量在我的身上,我努力的撐起一個微笑,隻要把宋成給說通了,那麽周哲應該很快就能出來,我沒多少時間可以耗費下去了。
所有的人都回到位置上麵坐著,而我的位置則剛好是宋成身邊的位置。
何總給我使了一個眼神,想讓我好生伺候著宋成,我將宋成酒杯裏麵的酒給倒滿。
看著他臉上虛偽的笑容,這消失的一年多裏麵,我不知道他去了那裏,為什麽有錢了回來了,可是又不來找我跟宋俊熙。
就算我是個外人,可是,宋俊熙卻是他親生的兒子啊。
何總站起身,端著手裏麵的酒杯,小蜜坐在我身側,用手肘碰了一下我,我拿起剛剛自己倒滿的酒杯,小小的酒杯裏麵是白酒。
何總明知道我不能喝白酒,這就是故意的。
那晚上酒喝太多了,到最後畫麵定格在喬曉曉進來的瞬間。
我已經不知道,當時何總是怎麽放過我的。
今天一天都沒有怎麽吃東西,一杯酒下到肚子裏麵,我夾了一塊菜在嘴裏麵,算是給肚子墊墊底,誰知道,到最後還要喝多少,才能夠結束呢。
“宋總,你看那塊的地的合同,要不我們今天就簽了吧”
“不著急,先吃飯,吃飯不說正事”
若說,何總是個大灰狼,那麽宋成就是一個老狐狸,這兩個人在一起,有好看的了。
整個吃飯的過程中,我一句話也沒有說,何總看著我眼神,有些氣憤,可是礙於宋成的麵也不好發作。
一頓飯吃完過後,宋成一句話也沒有提那個什麽地的事情,而是繼續的跟何總打著太極。
我冷冷的坐在宋成的身邊,一晚上也沒有開口說一句話,倒是我的身側的這個小蜜,整個就是按耐不住的小婊砸,硬生生的從位置上麵站在了宋成的身後,又是捏肩,又是白白讓人家占便宜的樣子。
倒是,跟著宋成進來的那個小姑娘,臉上沒有一點的笑容坐在何總的身邊。
看起來,跟小蜜真是不一樣的妖豔賤|貨。
宋成起身,大手一把將我從座位上麵拉了起來,在我的手背上麵來回的占著便宜,我想要將自己的手給抽回來,可是卻被宋成緊緊的抓著,根本不放。
何總看著宋成拉著我,眼睛裏麵一下子放著光,對我使著眼神說著:“佳人,你送宋總回去吧,宋總今晚上可能喝的有點多”。
我的內心是崩潰的,他喝點有點多,我才是喝的最多的那個好嗎?
可是我什麽都不能說,還得硬著頭皮給答應下來:“好”。
我被宋成一路拉著出了酒店,天已經完全黑了下來,何總笑眯眯的看著我走到我的身邊,小聲的說了一句:“想不想要你弟弟出來,你今晚上好好表現”。
我臉上依舊保持帶著微笑,可是心裏麵卻想那把刀直接捅在他的身上。
等何總走了之後,宋成臉上的表情凝固了起來,對著剛才他帶來的那個小姑娘說著:“今晚上你先回去吧”。
那個小姑娘聽完這句話,跑的比誰的都快。
我將手從宋成的手裏麵抽了出來,向後退了好幾步,跟他整個人都拉開了距離。
宋成的臉上陰笑著,我不知道他此刻腦子裏麵在想著什麽,兩個人隻能站在酒店的大門口,互相對視著。
等宋成的司機將車開了過來,宋成才對我吼著:“上車,阮阮”。
再一次從宋成的嘴裏麵聽到這個名字,我快要將去年吃的飯都給吐出來,不為什麽,就是太惡心了。
跟著宋成上了車,心裏麵一點都不害怕,就算是坐在車裏麵,兩個人在想小小的空間裏麵並肩坐著,我的心裏麵也沒有多慌。
從酒店出來的時候,我已經將身上的禮服給換了下來,被何總跟宋成看了一晚上的豆腐,算是讓他們撿了一個大便宜了。
宋成靠在後座上麵,閉著眼睛休息了起來。
我正想開口問什麽,宋成比我先開口說著:“阮阮,你砸了我兩次,卻還是沒有把我砸死,看來,你遲早會被我弄死”。
我認真的想了一下,沒錯就是兩次,第一次的時候,那是我的噩夢,他欺壓在我身上的時候,我整個人慌張的一點力氣都動彈不得,可是,到最後,他要將我褲子扒下來的時候,我伸手摸到頭頂的煙灰缸。
那是我第一次砸了他,他腦袋上麵的血流到我的身上,我就在想,什麽那個時候沒有砸死這個畜生。
如果把他砸死該多好,也就沒有後麵這些事情了。
我有些沉浸在自己的思緒裏麵,那是我年少的時候一場噩夢,可是帶給我這個噩夢的人,卻是我最愛的男人的父親。
我要是真的殺了他,那麽我跟宋俊熙之間就一點可能都沒有了吧。
宋成用手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朝著我說著:“阮阮,下車”。
宋成一口一個阮阮,我有些雞皮疙瘩都起來,可是這個名字卻是他給我取的。
很可笑吧,我還是個小乞丐的時候,被他撿回了家,有了一個新的名字,開始一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