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穆靈雪
樂樂不要住這種地方,不要在這裏生活,她要回家,她要爹地,她要媽咪,她哇哇的哭,哭著要走……喬森見狀,一點都不生氣,反而哈哈地大笑:“不愧是她生的,和她第一次來這裏的反應一模一樣,她也是這樣哭著要回去,可不久之後就習慣了。樂樂也別怕,住一段時間你就會喜歡這裏,就會發現這裏其實是一個很美的天堂。”
“不,不要不要不要……”樂樂反抗著,拒絕著,大鬧著。可是,反抗無效。她被喬森帶回吊樓,交給老師,開始了嚴厲的訓練。
每天她五點鍾就要起床,如果敢不起床,老師的鞭子就會抽到她的身上。起床之後,她要學習紮馬步,要學習跑步,要學習遊泳,還要學習爬樹。如果爬不上去,她還要挨打。
她一身的傷,傷痕累累,哭也沒有有理她,生氣絕食也沒有人哄她。她格外的想念墨翟,想念薛冰,想念哥哥……她不停地叫,不停的哭,可是哭破嗓子也沒有人理她,更別想回去……和她當時計劃的,完全不一樣……多少個夜晚她都會夢到墨翟,多少個夜晚她都會夢到哥哥追在汽車的後麵,多少個夜晚她從夢中哭醒……
喬森見狀,心疼她,也心狠地交待手下:“不用怕她哭,越哭越練,她什麽時候忘記墨翟一家,你們什麽時候把難度降下來。她是我的女兒,也隻能是我喬森的女兒,她心裏能記住的爹地隻有我喬森。”
難度一天比一天大,運動量也一天超過一天,樂樂累極了,早上爬不起床,晚上倒床就睡著,連夢都很少做。時間一晃過去三年,她習慣了島上的生活,也習慣了超強度的訓練,她變得結實,也變得堅強。
她的同齡人都不是她的對手,哪怕是很胖的男生,她也能輕而易舉把他們打倒。她成了島上第一的小主人,受著各種小人的擁護,她也很喜歡喬森,見到他就爹地爹地地叫。
時間的推移,成長的更新,她忘記了墨翟,忘記了薛冰,對哥哥的記憶也不那麽清晰,隻隱隱覺得好像曾經有那麽一個人在身邊……哥哥卻沒有忘記她,自她走後,就一直在找她,要麽委托墨翟,要麽委托風揚,要麽自己學著尋找……
他拜了風揚為師,風揚把自己的所長全部教給他。他拜了老鬼為師,老鬼一年教他一點,三年的時間沒把他培養成醫學大家,也讓他認識了近千種的藥材,和一些簡單藥物的配製。他還拜了一名拳王為師,三年不辭辛苦地苦練。
墨老問他:“為什麽要這樣辛苦?墨氏集團有你爹地打理,就算你長大,他也會幫你,不會一下全部丟給你。你不用這麽賣命,你要好好享受你的童年。”
哥哥卻搖頭,除了墨氏集團,還要找到樂樂。喬森那麽厲害,他要從喬森的手裏搶回樂樂,他就必須比喬森更厲害。喬森一天天老去,他一天天變得強壯,所以等他找大,等他找到樂樂,他就一定可以打敗喬森,把樂樂帶回來。
六歲那年,哥哥入學,薛冰終於給他取了一個名字,墨沉!
妹妹的消息莫要沉下,樂樂的消息莫要沉下,她們都要回來,都要回來……墨沉記住了自己的名字,也在筆記本上寫下了這一件事“樂樂,媽咪今天終於為我取了一個名字,叫墨沉。她說,你和妹妹的消息都不要沉下去,要浮起來,要平安地回來。你在那麽遠的地方,都不會知道我已經有了名字,如果你找回來,還叫我哥哥,那要怎麽辦?樂樂,今晚你會做夢嗎?我去你夢裏告訴你,我叫墨沉,你要叫記住,如果有一天你回來,一定要找墨沉,墨沉哥哥!”
趴在筆記本上麵睡著,薛冰進來看到這篇日記,心裏說不出的難受。三年,墨翟又像找妹妹那樣,花費了巨大的財力和物力都沒法找到喬森,他懷疑喬森用的名字不是真名,編造的事實也不是真實,害得他一直找不到。
薛冰也在三年前重新進入了娛樂圈,進入娛樂圈的目的是害怕樂樂忘記她。她想著喬森那麽有錢,家裏一定會有電視,有電視樂樂就一定會看。不管看什麽,萬一看到她,樂樂就不會忘記她,就會記得要回來看看她。
想法總是很好,卻不知道樂樂的生活環境會那樣的惡劣,根本沒有電視,天天在泥裏滾樹上爬,不是打架就是練槍,累了就跳到海裏嘩嘩地遊一圈,一個十足的女漢子。她也不叫樂樂,她有一個很好聽的名字,叫穆靈雪。
穆是她媽媽的姓!
她十五歲那年,喬森出去了一趟,回來的時候身上帶著嚴重的傷。問他怎麽受的傷,他不肯說,問別人,別人也不肯說。因為受傷,喬森的身體一天不如一天,她十八歲那年,喬森的身體敗落到了極致。
因為他身體的敗落,很多人離開了他,去尋找新的主人發財致富。喬森不難過,事世就是這樣,也讓她走。她卻不走,一直陪著他。她二十歲那年,喬森走到了生命的盡頭。他死的那一夜,島上的人各種瘋狂,搶錢,燒房,把能帶走的全部帶走。
等她從悲傷中回過神,眼神就隻剩一片廢墟!
她埋葬了喬森,帶著自己不多的私房錢離開了這個生活了二十年的地方,她全然不記得過去的事情,也不記得背上的疤痕是怎麽來的……她卻記得喬森,記得喬森給她安排的訓練,記得喬森給她說過的話:“不想被別人欺負,你就要變得強大,沒有誰可以守護你一輩子。能守護你一輩子的人,隻有你自己。日後我不在了,你就離開這裏,找一個自己喜歡的地方生活。我的朋友不適合你,我死後你別指望他們幫助你。”
帶著這些話,帶著不多的私房錢和不多的槍支彈藥,她離開了島上,來到了一個完全陌生的世界……這裏燈紅酒綠,高樓大廈,有櫥窗,有餐廳,還有許多說不上名字的東西……她無所不好奇,一日一日在街上遊走,也發現自己的錢越來越少……
她必須找一份工作賺錢,必須有一個固定的住所,必須讓自己活下去。可是,她沒有學曆,她不會電腦,她學的漢字、學的英語、學的數學都很有限,隻夠自己能看懂,做不了什麽正經的工作。
她能做的,洗碗,服務員……一個月又沒有多少工錢,不夠她花兩天……她必須找個賺錢的工作,可是什麽工作會賺錢呢?她向旅店的老板娘打聽。
老板娘見她長得不錯,又見她身上有一股說不上來的氣質,覺得男人會喜歡,就對她說:“夜總會!”
“夜總會?”夜總會是什麽地方?那裏有什麽賺錢的?她會打架,會爬樹,會玩槍……她做不了精致的細活,但可以做保鏢之類的硬活,她身手很好的,真的很好。
老板娘勾勾手指,等她湊過來,她才貼著她的耳朵說:“夜總會裏麵有很多有錢的男人,你長得這麽好看,應該很容易就會撞到一個。如果他讓你陪一夜,你就要二十萬。如果他想讓你長期陪,你就慢慢要。記得要首飾,帶鑽的首飾,日後都能變現很多錢。”
樂樂明白了她的意思,眉頭一蹙,惡心道:“你想讓我去做那種事情?”
“你不是想要賺錢多的工作嗎?除了那種工作,這世上哪裏還有你說的那種賺錢又快又容易又錢多的工作。”老板娘苦口婆心地解釋,也是真的看好她,都是女人,都知道年華易去,何不趁年輕的時候多撈一把。
樂樂卻搖頭:“不行不行,那種事情不能做,太惡心,太傷風敗俗。再換一個,賺不到那麽多錢,比那個少賺一點也行!”
老板娘白了她一眼:“笨丫頭,我告訴你,這個世上沒有錢才是傷風敗俗。你如果不想去做那種事情,那就可以去賣酒。賣酒知道嗎?就是把好酒推銷給客人,然後自己賠客人喝一杯半杯。買你酒的客人多,你拿的提成就多。比不上那個賺的多,也是比普通的工作要多賺很多。當然啦,你賠酒的時候,被客人摸一把兩把,也是正常的。”
樂樂陷入了沉思,這個好像可以,她能喝酒,跟著喬森的時候她沒少喝酒,長年又是艱苦的訓練,所以她的酒量還算很大的。至於摸一把兩一把,她有身手,怕是沒那麽容易摸到她。
她點點頭:“這個可以試一試!”
“要去試的話,得先去打招呼,得讓經理準你進去。然後,你還得買幾身性感的衣服,不能穿成這樣。你現在捂得嚴嚴實實,衣服顏色還那麽灰暗,感覺就像個尼姑一樣。你必須打扮的花枝招展,臉上再化化妝打扮打扮自己。”老板娘一邊打量她,一邊告訴她。
她點點頭,表示可以接受,手上的錢也夠買衣服。一會兒就出去買買買,再問:“K市哪家夜總會明氣最大,賣酒最多?”
“還能有哪,當然是天上人間,去那裏的土豪最多,揮霍的錢都跟紙一樣甩出去,清潔工每天掃地撿的錢都夠我這個店開業一年的收入。”老板娘說得好羨慕,就恨自己老了三十歲,不然她也得去試試。
樂樂又點頭:“行,那我買完衣服就去那裏看看,行的話我今晚就過去。賺了錢,一定不忘記老板娘的指點。”
老板娘一聽,開心了,又拉住她說:“穆小姐,要我跟你說,你的實力,套個有錢男人一點問題都沒有。可惜,你意不在止。不在止就不在止,我們不靠那個,但是你一定要知道,在我們這個K市最有錢的男人就是丁大少。如果他在夜總會,你一定要想辦法靠近他,你要能哄得他的開心,一個晚上就夠你賺一年的錢。”
“好,我記住了,丁大少。”不知道會長成什麽樣,如果長得太難看,她可沒興趣侍候。和小時候一樣的觀點,男人必須好看,不然,不靠近,不理會。
老板娘又說:“丁大少去夜總會玩的時候,一般不是一個人過去,他一般都會叫很多朋友。那些朋友有的有錢,有的沒錢,但是有一個朋友的錢比他還要多,他的名字叫墨沉。”
“墨沉?”這什麽名字啊,怪怪的,樂樂歪歪了頭,沒多大興趣,名字都不好聽,人還能好看了。
老板再接著說:“對,他叫墨沉,不是我們K市的人,是S市墨氏集團的少當家。他啊,今年才二十歲,可是已經修完了博士學位,他懂電腦,懂生意,還懂醫,據說打架還是個能手,據說還沒有女朋友。因為是個天才,所以早早畢業就回S市接手了墨家的產業,和丁大少有生意的來往,就時常會來這邊玩。所以,你如果要是有機會碰到他,一定要記得討好他,他的錢多的可以買下半個國家。”
樂樂記住了,也對他有了興趣,會打架耶,她喜歡會打架的!
回客房拿了一點錢,她就出門逛街,挑選衣服。跟喬森在一起生活的時候,喬森並沒有經常給她買衣服,她隻有一兩套好看的禮服,其它的都是武術服,方便練習功夫。
所以,她已經習慣穿寬大的衣服,緊身的衣服穿在身上好看是好看,可是太勒了!
“這麽不舒服的衣服,也有人穿?”試了一套黑色的緊身裙,前麵包著後麵包著,前麵凸起來後麵翹起來,線條描繪的極好,卻是極不舒服,扭一扭身體都感覺被什麽綁住了。
店員聽她這樣說,臉色就很不好看:“這麽漂亮的衣服,怎麽會不舒服,怎麽會沒有穿,你要買不起,就不要試。弄髒了我們店裏的衣服。”
“你再說一遍!”樂樂生氣了,冷下來的臉陰沉陣陣,直視店員的目光陰戾如刀。她隻是錢少,隻是省著花,隻是不想淪落的沒有底線。她試這身衣服,也肯定是買的起。她想要更多錢,以她的身手,她偷都能偷到富有,隻是不屑做而已。
店員有點怕她,可見她寒磣的樣子,還是覺得她沒錢。沒錢的人,牛掰個屁啊,她又不服,仰著下巴沒好氣地白了樂樂一眼:“我說,這衣服你買得起就買,買不起就不要試。弄髒了,以後我們不好賣。”
“賣”字剛說完,樂樂的右手忽的就伸出去,抓著店員的衣領嘩的往下一撕。頓時好好的衣服就變成了碎片,從中間敞開,裏麵的內衣和風衣全部露出來。
店員完全傻了,捂都不知道捂。店裏還有其它的客人,也有男人,見到這樣的風光,無不在調皮的吹著口哨。店員這才回神,伸手捂住,可是那麽大的破洞,她怎麽可能捂得住。
氣得,就要撞樂樂!
樂樂怕撞嗎?輕輕一閃,閃到她的身後,照著她的後衣領又是重重一撕,刺啦一聲後麵又摔破一長條。整件衣服就剩兩個袖子套在身上。其他店員有驚有嚇有笑,其它顧客卻是先驚後笑。
都是捂著嘴笑,店員氣壞了,眼淚滾出來,恨恨地瞪了樂樂一眼就轉身往更衣室裏跑。有人叫來了經理,經理是個年紀不大的男人,見自己的店員被人欺負,也不問明原因,直接就衝樂樂耍橫。
樂樂哪能受這種氣,一個伸手又去撕他的衣服,他完全沒有防備,和店員一樣的遭遇,胸前開了一個大大的天窗。可是他是男人,受不得這樣的侮辱,揮起拳頭就朝樂樂打來。
“小心!”好心的客人提醒樂樂。
樂樂不著急打他,左閃一下右閃一下,閃一下就把店裏的衣服扯下一堆,閃了五六下,店裏就已是一片狼藉。等她玩得差不多,她再迎著男人的拳頭而去,一把握住,反手一推,嘎巴一聲,骨頭斷了。男人啊的一聲慘叫,軟倒在地上。
其它店員全部嚇壞,也有店員早早通知了大老板。大老板是個中年婦女,很利落,見過場麵的樣子,她見店鋪損失慘重,又見樂樂身手了得,自然是不敢再來硬的,隻能陪著笑臉問:“這是怎麽回事?怎麽就把這位大小姐給得罪了?”
樂樂一五一十的說了,然後從包裏抽出票子,放到大老板的麵前晃了又晃:“你說這麽多錢,我買不買得起這件衣服?狗眼看人低看別人可以,看我,我可是容不得!”
“是是是是,小孩子不會做事,得罪了你,還請你大人大量。這衣服,你不但買得起,穿著還好看,你要不嫌棄它便宜,我就把它送給你。對了對了,我記得還有幾套不錯的衣服也挺適合你,你稍等片刻,我就這去給你找。”
出門的時候,樂樂一分錢沒花,拎了七套時尚的衣服出來,還不領他們的情,一邊走一邊罵:“該死的東西,不給你們一點瞧瞧,你們就不知道我穆靈雪是什麽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