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第四十六話 同情不能成為脫罪的理由
一個女人最可悲的,不是愛錯了人,而是她根本不懂得去愛一個人,就莫名地已經被各種**所蒙蔽了心。不曾見過最美的風景,不曾體驗過最熾烈的情感,沒有愛的**才是可悲的。說的就是國君夫人這種人。
其實早在我對子尹偏執得一己承擔下所有的罪名開始,就對他身後的人有所懷疑。
而這個人可能是國君夫人的幾率太大了。
蕭玨向我證實,遇害的死者頭發裏,藏著紫荊的花瓣,我便已經確信,這接連發生的命案和國君夫人脫不了關係。我第一次去到國君夫人的寢宮時,就留意過那飄落的花瓣,聽宮人說,因為國君夫人獨好紫荊,所以這宮裏的紫荊都移栽到了國君夫人的寢宮裏,也隻有這裏,盛放紫荊。
本是蘊含著美好寓意的紫荊,卻見證了一場又一場的殺戮。
她派人來請我,說是我破獲了子尹的案子,要賞賜於我,迫不及待的在完全沒有得到論證之前,就已經想要慶賀元姬的案子沉冤昭雪,未免和此前元姬頭七截然相反。我知道,他們最後的目標是我,子尹已經暴露了,他自然殺不了我,所以就借著他半推半就的投案自首,讓國君夫人在筵席後動手。進宮之時,我就已經安排了毓兒去找國君,為免引起懷疑,讓原本就是宮人的紅玉,帶著毓兒去拜見國君,把事情告之,在筵席後將國君領來,才有了國君夫人被迫伏法的那一幕.……
“蕭夫人,您是何時開始懷疑國君夫人的呢?”紅玉一直都被蒙在鼓裏,連她懷疑國君的事情都是國君夫人一手策劃,她直到現在都想不明白,為何會是國君夫人。
“她曾經當著我的麵,說錯了一些話。”我說,“那時,她像是急著撇清一樣,說她對於國君和元姬之間的關係並不清楚。”
“這怎麽了?”毓兒也愈發奇怪,“就是因為這樣?可是,國君當年鑄成大錯,如果真是為了贖罪才把元姬帶回去,可是從來沒有向任何人說過,元姬的身世啊,國君夫人隻是知道元姬是國君所收養的女兒,有什麽不對?”
這孩子,還是單純。
“因為,沒有任何一個做妻子的,不知道自己丈夫所想要隱藏的秘密。”我說這話的時候,有意無意瞧了瞧蕭玨,接著說,“何況,元姬的生母原就是國君夫人最介意的人,她與國君夫妻多年,不可能全然無查。以國君對元姬的寵愛而言,她必定比任何人都好奇,元姬到底是誰,是國君從何處收養的女孩,女人的直覺往往敏感到接近事實的真相,更何況還是一個身為人妻子的女人的直覺,她若是大大方方表示出她對於元姬身份的猜測,我反倒不會懷疑她了,可正是她把自己撇得太幹淨,而引起了我的懷疑。”
她刻意隱瞞自己的疑惑和猜測,無非是因為心虛。
而後來,當雲婉的事情發生以後,看似所有的凶殺案都結束了,凶手已經完成了他的殺戮,國君夫人迫不及待的想要阻止我繼續追查下去,一開始,是試圖用她的軟弱打動我,然後,她的情緒幾次起伏明顯,接著,她想要說服我。而這,都是她試圖掩蓋真相的手段而已。
“蕭夫人在嗎?”宮裏來人,奉國君的旨意接我入宮,回稟整個案件的來龍去脈。
……
許多年前,子尹暗戀後來的國君夫人,隻可惜在一場戰事之後,國君夫人的生父戰死沙場,她被迫聯姻與陳國國君,成了國君夫人。可是,國君也隻是暫迷她的美貌而已,很快就對她失去了興趣,轉而寵幸起別的女子來。子尹在一段流亡之後,來到了陳地,原是想要打聽她的下落,卻也因此在機緣巧合之下與她重逢。
昔日心目中暗戀的女子,如今成了一國國君的夫人,卻絲毫不見她有任何開心,國君夫人請人將子尹引薦給了國君,國君隻是毫不在意的許了一個子尹的位置給他。也是這樣的身份,讓子尹有機會留在宮裏,長長久久的守著他心裏的那個女子。隨著時間一天天過去,國君夫人病了,即使子尹守候在她身邊,可是她眼裏那個本應與她琴瑟和鳴的夫君卻夜夜笙歌,她的情況惡化的更加嚴重了。她感激子尹為她所做的一切,就讓身邊的宮人嬤嬤去給子尹尋一門親事。
子尹畢竟出身卑微,配不上名門閨秀。最後找到了一個符合國君夫人所開出條件的女子,這個女子年近三十,雖說嫁過人,不過丈夫幾年前戰死了。溫良恭儉讓處處得體,是在荀氏府上做事的,國君夫人自作主張替子尹操辦了婚事,那女子就成了子尹的夫人。
而她,正是元姬生父昔日麾下戰將的遺孀。
國君夫人病得愈發嚴重,子尹夫人終於得到傳召,進宮拜見。卻也因此遇到了伺候在國君夫人身邊的元姬,她將所懷疑之事告訴了國君夫人,元姬可能就是當年所丟的那個孩子。國君夫人氣急敗壞的讓子尹調查,子尹一氣之下還動手打了自己的妻子。國君夫人看到元姬的臉,愈發生氣,似乎元姬再也不是從前守在她身邊事無巨細照料的元姬,而是那個女人,那個直至此時仍然讓國君放不下的女人。她想要殺了元姬,被子尹阻止。而此時,國君寵愛年輕美貌的女子,後宮並未因為一位國君夫人的病重而有絲毫變化,國君也曾因為她的美貌而萬般寵愛,可如今,她有了些年紀,加上重病在身,樣貌不複從前,竟招惹國君厭惡,他嫌棄她老去的模樣,使國君夫人深受打擊,她求子尹幫她……恢複她的美貌,竟成了所有不幸的開始……
她或許沒有自己所想象的那麽愛那個男人,隻是因為他的厭惡,因為他的嫌棄,讓她想要報複,她失去了美貌,便想要用最極端的方法,不惜一切代價換回自己的美貌,和自己的時間。她從一開始就錯了,但我,還是有些同情她的,隻是單純作為女人的角度,我同情她被**所蒙蔽雙眼,我同情她在失去丈夫的寵愛後不擇手段的卑微,可這並不能成為為她脫罪的理由。
我們每個人,不論曾經發生過什麽,都不該以此為借口轉而加害別人。那不是救贖,那就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