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哎呀哎呀,你家裏不是有很多客房嗎?隨便給我一間,我絕對保持安靜,絕對不打擾你和你的未婚夫!怎麽樣,就這麽決定了!”
我咋舌,這到底是閨蜜還是冤家啊。
“采兒,你跟我說說,婚禮那天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怎麽羅羽纖一個人在那裏被圍攻了?我知道,肯定是你幹的好事,快給我講講。”
我不以為然的撇撇嘴:“落筱筱,你怎麽就這麽八卦啊,好好的當你的新娘子不好嗎?”
“你怎麽這麽快就不聽新嫂子的話,快如實招來!”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和你說就是了。”
“我不是才剛回國沒多久嗎,羅羽纖不知從哪裏得到了消息,就開始找我的茬了,動不動就扮柔弱告個狀的,我煩都快煩死了,所以我就小小的出手,折磨她一下,讓她明白,欠人的,總歸是要還的。”
“嘖嘖嘖,采兒,認識你這麽多年了,還是第一次看見你這麽硬氣呢!”
“之前,為了參加你們的婚禮,我去選禮服,好巧不巧的,我們兩個人看上了同一件禮服的,我嫌棄和羅羽纖穿一個牌子,所以就不想要了。”
“可是呢,最後沈洵卻偏偏給我買了這件禮服,當時他可是拒絕了羅羽纖的請求呢。”
“所以在婚禮上,我穿上了這件衣服,成功的挑起了羅羽纖的怒火,我一個勁的刺激她,讓她漸漸被妒火燃燒到喪失理智。”
“後來,我假裝腳崴了,讓沈洵送了我回來,並趁機裝了一次白蓮花呢。”
“啊?”
“嗯,你沒聽錯,我裝了一次白蓮花呢!我現在總算知道了,為什麽羅羽纖總愛裝柔弱扮好人了,這種感覺確實不錯。”
“哎呀,你就別賣關子了,快告訴我,到底怎麽了,我都快被你急死了!”
我翻了一個小白眼,繼續說道:“我扮柔弱,假裝崴了腳,倒進了沈洵的懷裏,偷親了他一口,羅羽纖看見了,便衝過來嚷嚷,我將計就計,裝成受害者的樣子,並明裏暗裏的諷刺了她一頓,讓周圍的人知道她是搶姐姐丈夫的狐狸精,讓她身敗名裂。”
“嘖嘖,戚采啊戚采,你還真是變得有骨氣了許多了,終於不用在替你這個丫頭擔心了,告訴你啊,你這次可不能在心慈手軟了,她要是在欺負你,一定要百倍、千倍的還回去!”
看著落筱筱激動的樣子,我一陣扶額,彈了她的腦瓜一下,說到:“好了,我的事你就不要再管了,你還是先管好你自己的事吧,趕緊回家吧!”
“啊,采兒啊,采兒啊,你就這麽忍心讓我被你哥欺負嗎?你肯定不舍得的,對吧,對,你一定不舍得,你就帶我走吧,我們去你家,好不好嘛,不然的話我現在就打電話給你哥說你要綁架我!”
我嘴角抽抽,嫌棄的說道:“我說,你打電話之前麻煩你先好好動動腦袋,那可是我哥,而且你說的這個話,壓根就沒什麽可信度,好不好?”
落筱筱嘟起了嘴吧,可憐巴巴的看著我。
我不由的心軟,說道:“好啦好啦,你就別用這種眼神看我了,我去跟我哥請示一下,若是我哥實在是不放你的話,那我也沒辦法了。”
我剛拿出電話,沈洵就打了電話過來。
“采兒,你是不是把我們的照片發給了羽纖?”
“我們的照片?什麽時候,我並沒有啊。”
“不過,這兩天,我曾回過戚家,當時羅羽纖也在,怕是我在我媽做飯的時候,她偷偷翻了我的手機吧,反正這種事,她以前也不是沒少幹過,當年你的手機號碼,她不就是這樣得到了嗎?”
“還有,沈洵,我不喜歡你這麽隨便的汙蔑我,以前是,現在也是,看來你是想讓我恨你一輩子了,是吧?既然這樣,我看我們也沒有再聯係的必要了!”
“等等,采兒,對不起,是我的錯,我不該這麽對你,是我自己沒有弄清楚情況,就埋怨了你,是我的錯,采兒……”
我懶得聽沈洵的囉嗦,沈洵的這個臭毛病,就是我們感情破裂的主要因素,若是當年他肯聽自己的解釋,或是自己先好好調查一番,自己也不會那樣狼狽的被趕了出去,而且,最可惡的是,差點害得自己流產!
這個男人,絕對不能輕易原諒,不僅是為了自己,也是為了薇兒。
“怎麽了,你在想什麽?怎麽咬牙切齒的?”
筱筱一臉好奇的看著我,差點沒嚇死我。
“筱筱,我有一件事,得告訴你一聲,不過,你得發誓,必須不能告訴別人。”
“到底是什麽事,你竟然這麽神秘?好好好,我發誓,定然不會告訴第二個人的!”
“我,我,我和沈洵之間,有一個女兒。”
“什麽?有一個女兒?多大了,叫什麽名字?你什麽時候懷孕的?”
我無力的扶額,就知道會是這種下場,筱筱這個大嘴巴,我告訴她到底是不是正確的選擇呢?
哎,算了,反正都已經說了,若是她敢亂說的話,我就揍死她!
“你可千萬給我記著,對誰都不許說啊!”
“好好好,這麽大的事,我還是有數的,你可得相信我!”
“那好,我告訴你,我和他之間,有個女兒,叫薇兒,戚薇兒,取意,長歌懷采薇。”
“名字是挺好的,這件事,沈洵應該不知道吧?”
“嗯,他不可能知道的,當年我懷孕的時候還沒有來得及告訴他,便發生了那些事,我為了報複他,就沒能告訴他,我想讓他悔恨一輩子。”
“嘖嘖,真是太毒了,果然老話說的沒錯,最毒婦人心,你這成了一次婚,這心思可是變得越來越狠毒了。”
我涼涼的瞥了一眼落筱筱,這個家夥真是總愛找茬。
我輕描淡寫的說道:“那好,我們各自回自己的家好了,拜拜。”
“別別別,采兒,是我錯了,您就大人不記小人過,收留我幾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