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四章 懸殊
“這是他的使命,是天命之子的使命。你們讓狂帝去血神空間的時候,怎麽不想著會害死他?”會長放下書本,眼神淩厲的看著黑暗中的那道人影。
“那不一樣!”
“沒什麽不一樣的,宿命如此,談何異樣。”
影子人似乎有點氣急敗壞,但是又找不出反駁會長的話,哼了一聲,不再說話。
“其實您老人家比誰都心疼,還要裝出一副漠不在乎的樣子。”淡雅的男聲從門外響起,聽到這個聲音會長也是歎了一口氣。
“別瞎說,什麽心疼不心疼的,我已經說過了這是他的命運,誰都沒辦法改變。要這麽說的話,當初狂帝進入血神空間的時候,你不是也很不爽。”
會長說完,門就被推了開來,一個白領模樣的人走了進來。
“行了行了,不願意承認就算了,我也不是來找你抬杠的,那件事情,可以開始準備了。”
……
靈塵輕描淡寫的一件斬出,衣擺在風中飄搖,好不瀟灑,一道半弧形的金色劍光,就這麽穿過了巨狼的頭,將其切成了兩半。
狼心一口血噴出,向後退了幾步,眼睛大睜看著靈塵。
靈塵開口道:“我也不知道這是什麽,隻是我感覺,這把劍變強了。”
靈塵那淡定的語氣讓狼心差點又是一口血噴出來,雖然他也不知道這把劍發生了什麽,但是從這把劍之上他卻能感受到和炎凰神火一樣那同屬於神級層次的氣息。
“這些人,真是一個比一個變態啊。”
躲在大部隊之中暗中觀察的飛魂暗自嘟囔,他可是還想找機會來陰一把帝國這邊的。
毫無疑問的,之前那狼人僵屍就是出自他飛魂的手筆。
也隻有飛魂這樣的人,才有辦法將這玩意兒做成這麽戲劇性的效果,還能遮蓋住氣息讓人沒有辦法察覺。
狼心現在也有點猶豫,和信花的神火不同,靈塵的這把劍是法寶。
他十分的確定信花不能長時間的使用炎凰神火,但是他卻不能確定靈塵能不能正常揮舞這把劍。
雖然從理論上來說,這種有神級氣息的武器,按道理也是應該要神級強者才能使用的。
但是這些人可是帝靈,不能用正常的眼光來看待。
不過,這個時候的狼心可是狼化狀態,雖然看起來冷漠不少,但實際上嗜血程度倍增。
麵對靈塵這樣的敵人,他內心十分的渴望將其撕成碎片,一口一口吞進肚子裏。
所以,在這樣不確定的情況下,狼心沒有一如既往的選擇尋找時機,而是發了瘋一樣衝了上去。
狼人最擅長的是什麽?
最擅長的是物理攻擊,是**的碰撞。狼人不像吸血鬼,對能量技能比較執著,一般來講,狼人的戰鬥就是用他的爪子和獠牙,將敵人撕成粉碎。
每一個狼人,那身體就像是一部戰鬥機器,稍不留神就會被它給捶成餅餅。
而作為一個妖師中的異類,靈塵的戰鬥風格其實和修真者是很像的。
沒有妖化和妖神係統的他,正常情況是比較偏好遠程攻擊,各種技能遠遠的往外丟。
但是這也不代表他就不能近戰,別忘了,他的武器可是天然木劍和光槍,隨便哪一把拿在手上都是能削敵的存在。
看著狂奔而來的狼心,手拿神級天然木劍的靈塵也突然感覺有點熱血沸騰了。
他一向就是淡定的跟鬼一樣的性格,而且一般都是心甘情願在後方,從來也不怎麽出風頭。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被狼心那氣氛給感染了,這個時候的靈塵,他想好好打上一場,也看看自己真正的實力。
好劍要有強人拿,不然就是廢鐵。
這個道理誰都懂,靈塵也不例外。
所以一瞬間,靈塵就直接超級賽亞人變身了,金色的龍紋鎧甲上身,頭發也全被染成了金色,金光閃閃。
一對金瞳盯著飛來的狼心,右手控製著天然木劍浮在空中飛來飛去,左手背在身後捏著法訣。
“別想耍花招!”
狼心怒吼著撲了上來,他能感覺到靈塵身上的能量波動,肯定是在準備什麽。為了杜絕風險,狼心知道自己要在最短的時間之內將靈塵解決掉。
右爪之上突然冒出了紫色的能量形成了一個更大的狼爪套在了爪子之上,猛地朝著靈塵揮出。
看著那紫色的爪子在眼前放大,靈塵不急不緩,不僅沒有用天然木劍抵擋,甚至是動都沒動一下,隻是背在身後的手不停的捏訣。
而當那爪子快要碰到靈塵的時候,就連狼心都沒有注意到的,一道金光以極快的速度竄到了兩人中間,硬生生的擋下了這一爪。
狼心有點驚訝,他的爪子那何止是削鐵如泥,那簡直就是崩山裂石,一般的異能者被他的一點氣勢碰到可能都要粉身碎骨,但是砍在哪金光之上,就好像是刀砍在鐵板上一樣,絲毫不能寸進。
這時候狼心才看清楚那金光是什麽,那是一條金色的五爪神龍,大概有個兩米多長,身上泛著金光。
“帝靈凝形!”
狼心驚呼一聲,改爪為踢,右腿朝著靈塵的小腹踢了過去。
肉搏戰就是這樣,沒有太多花裏胡哨的地方,打起來無非就是這麽幾招,拳打腳踢,朝著要害打,樸素卻又有些單調。
這種層麵的戰鬥,都是靠著反應速度和純粹的力量,有時候再加上一些技能的配合。
看起來是樸實無華,其實每一招都是蘊藏著殺機和危機,稍不留神就是被捶成傻逼的後果。
靈塵依舊沒動,還是背在身後的手捏訣,那條神龍稍微調整了一下姿勢,前端依舊擋著狼心的爪子,而尾巴部分一擺,就移動到了靈塵的小腹位置,擋住了狼心的這一踢。
看著自己的兩次攻擊都被擋住了,狼心也是考慮要不要先拉開一下距離調整狀態再戰鬥。但是他轉念一想,對麵可是靈塵,遠程戰鬥是他的拿手好戲,自己拉開距離不是給自己找不自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