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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1章 決戰(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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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這一步,事情已經完全地超乎鄭明傑的預料,見到血的那一刻,他就已經慌了,他千算萬算,因為沒有實『操』的經驗,總以為行凶就是拿刀捅幾下,而自己有凶器就穩『操』勝券,做夢也沒有想到,到頭來會傷到自己,他是真的怕了,到這一步,他再膽大包天也知道,不跑就是死路一條。所以他也顧不得方誌強了,撒丫子就就開始逃竄。


  可是因為整件事情都已經完全失控,根本不在他的預料之內。首先外麵那些小弟他就沒有想到,而且按照他的想象,方誌強應該是直接被他捅到重傷,倒地不起,他就可以從容離開。現在問題是他受傷以後嚇得慌了著急逃跑,而方誌強傷的是胳膊又不是腿,照樣可以去追趕他。


  方誌強眼看鄭明傑嚇得手裏的刀都顧不得丟慌忙逃竄的樣子,再看看自己胳膊上的傷,這才高聲喊起來“救命啊殺人了”一邊趕緊追出去。


  外麵的小弟們聽到喊聲,估計也都驚到了,隨即都一窩蜂地衝進來“強哥,怎麽回事”地上淋漓的血跡,讓他們更是大吃一驚。


  方誌強哪有心思解釋,一邊跑一邊喊道“趕緊那家夥躲在這裏剛要殺我,趕緊追,別讓他跑了”


  鄭明傑捂著胳膊上的傷口,一路跌跌撞撞狂奔,出來了才發現外麵天『色』已經黑下來,雖然有路燈但是也跟白天完全不一樣,尤其小區的綠化做的比較好,樹木濃陰覆蓋下來,光線頓時變暗了不少,鄭明傑聽見身後頭喊殺連天,心裏頭又緊張,完全是慌不擇路,腳下的速度也完全跟不上原先設想的。而且最主要的,光頭的小弟們一擁而上,這樣大的動靜,頓時引起了巡視的保安的注意。保安高聲喊著;“怎麽回事”一邊迅速地往這邊衝過來。


  “他殺人了趕緊抓住他”方誌強大喊著。保安一聽頓時也緊張起來,趕緊用對講機呼叫門口的保安,隨即衝過來,幾方麵一起圍堵。一個衝得快的小弟撲上去,抓住了鄭明傑的褲腳,把鄭明傑硬生生拽倒在地。鄭明傑疼得要命,以想到被抓住以後的牢獄之災,又湧起一股搏命的勇氣,揮著刀對著那個小弟連刺了幾下。那個小弟躲過了幾下,還是被他一刀刺在了腹部,但是還是死死抓住不放手。而這時候保安和其他人也已經追上來,一擁而上,把鄭明傑死死摁住。直接繳了他的刀子。


  鄭明傑不甘心地想要掙紮,可是那麽多人按住他一個,他有再多的力氣也試不出來。他的臉被按住貼在冰涼的地上,掙紮了半天以後,終於流下了絕望的淚水。他知道因為他的衝動,一切都徹底的完了。


  十幾分鍾以後,小區裏頭警笛和救護車的聲音響成一片。接到報警的附近派出所迅速趕來,把鄭明傑帶走。而方誌強和那個受傷的小弟則由幾個警察護送著被救護車送往醫院。


  而方誌強也沒忘記正事,他悄悄地抓拍了好幾張照片,鄭明傑被按在地上的、被押上警車的照片。其實他傷的還好,並不算重,但是這一下,鄭明傑故意傷害,甚至是蓄意謀殺的罪行是坐實了,尤其幾個小弟特別是還有小區的保安都眼睜睜看著的,人證物證都在,想跑也跑不了。


  方誌強還在救護車上,就匆匆地給王霞發了信息,順便拍了張胳膊的受傷的照片,“王霞,鄭明傑來報複,已經被我們抓住報警了,我受了傷。你抓緊時間聯絡記者,把這事捅出去,搞得越大越好,不要讓鄭家有反應過來的機會。然後幫我找個律師,快。”


  他不想麻煩王霞,但是問題是聶倩現在遠在外地,又對這些情況並不了解,而李瀟瀟手頭上這些新聞媒體的資源又少,他隻能麻煩王霞。


  信息幾乎是剛發出去,王霞的電話就打進來了“強子,你怎麽樣了”


  方誌強看看坐在旁邊的警察,故意大聲說道“沒事,我被那家夥捅了,還好已經報警了,警察叔叔送我去醫院呢。”


  王霞頓時會意過來,低聲問道“有警察在旁邊是嗎”


  “對對,你別擔心了,大晚上的,我真沒事,有警察叔叔在,不怕的。你別管我,不用過來,該幹嘛幹嘛,早點休息。”方誌強知道,以王霞的機靈通透,肯定知道有警察在,這些事情不方便說。


  “好,我知道了,你注意身體。”王霞說著,迅速地掛斷了電話。


  方誌強收起手機,吐出一口氣,臉上不自覺地『露』出一個微笑,鄭明傑,既然你想殺我但是有殺不掉,那就要考慮並且承擔後果。這個世上,果然是沒有人可以犯了錯誤而不受懲罰的。


  “強哥,你不疼麽”受傷的小弟疼得齜牙咧嘴的,看見方誌強臉上忽然『露』出一絲微笑,不解地問道。


  方誌強低頭看看胳膊,襯衫早已經被劃爛了,一條胳膊上兩道長長的傷口,已經被急救車護士做了緊急止血處理,但還是微微滲著血,動都不敢動一下。當時他要是反應慢一點力氣小一點,估計就是直接被刺穿,甚至於更嚴重,他也是冒了很大風險的。“疼,怎麽可能不疼。”方誌強咧著嘴衝小弟笑了一下,“不過疼也值了。”


  他是在鄭明傑刺中他第一刀的時候一閃念間想到的,當時幾個人在外麵,加上他自己,鄭明傑可以說是跑不掉的。但是現在的情況,鄭明傑行賄、非法『操』控股價,之前林律師也說了,就算是以比較嚴重的行賄來判,雖然數額巨大、情節嚴重,但是並不屬於給國家帶來多大的損失,幾項罪名加在一起也不過就是十幾二十年就已經不錯了,如果鄭家找到給力的律師辯護,可能也就是十五年以內。就算是畏罪潛逃,方誌強也查過了,那也就是再加幾年,也還是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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