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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5章 決戰(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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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隻不過是短短的幾個月,整個局麵完全的天翻地覆。鄭成文涕淚交加,悔不當初。當初,鄭成文得意洋洋地向他透『露』自己的計劃,要趁『亂』把亞美納入囊中,那時候他是怎麽想的跟李永貴多少年的交情,但是一念之差,就因為那一閃而過的貪念,他默許了鄭明傑的行為,結果就是這樣無可挽回的局麵,他唯一的兒子成了殺人犯,他最珍視、多少年來步步為營小心謹慎要保護的誠楷,也岌岌可危。當時亞美因為李瀟瀟『自殺』,剛開始顯『露』危機的時候,鄭明傑抓住機會從中作梗,才使得亞美節節敗退,而現在基本上不需要別人再去做什麽事情,誠楷就已經無力回天了。


  吳叔在旁邊無奈地看著他,也是不知道從何安慰。尤其是鄭明傑被捕的時候,身上背的包裏幾百萬的現金,自然也被納入調查範圍。而且鄭明傑的那部手機也被收繳,通話記錄裏明確顯示他與吳叔的電話,所以鄭成文私下協助鄭明傑潛逃、包庇罪犯的事實也就非常明顯了。鄭成文和吳叔都被傳喚接受調查,事實麵前無可辯駁,隻能是都交待了。迫於無奈,鄭成文隻能求助於律師,為他和吳叔辦理了取保候審,畢竟現在還有一整個巨大的爛攤子等著他收拾。盡管他現在自己也是心力交瘁,甚至於完全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但是也必須強撐下去。


  而且取保候審階段,活動大受限製,鄭成文即使想要去幫助鄭明傑脫罪,也是難度重重。當然他也不會輕易的放棄,還是想辦法,經過私下裏的多方活動,去試圖打通關係,盡可能地爭取鄭明傑的輕判。然後就是各方麵的去找律師,試圖為鄭明傑辯護。


  按照鄭成文的想法,這個階段所有的證據警方基本上都已經掌握了,也確實無可否認,不如就爭取坦白從寬,也許最終法庭還能考慮到認罪態度良好,去爭取輕判。他現在自己也是取保候審,加上鄭明傑的犯罪情節嚴重,所以連探視的資格都沒有,隻能委托律師,去把意思傳達到“反正隻要人能保住,比什麽都強。”


  然而鄭明傑根本不領情,他聽到律師所轉述的,鄭成文的意思以後,頓時就爆發了“他是怎麽想的讓我認罪勸我坐牢我進去了還有出來的機會嗎是不是在他眼裏就隻有錢隻有誠楷為了保住誠楷不惜把自己兒子搭進去”


  鄭明傑麵目猙獰地咆哮著“我不要坐牢一天都不行我就不信,誠楷那麽大的家底,全部拿出來還不能替我減罪去找方誌強啊,把誠楷給他讓他撤訴啊沒了兒子,我看他守住家業將來給誰”


  這些天以來,他在看守所裏頭沒少受罪。光頭直接塞了幾個小弟進去,在監獄裏頭對那些獄霸各方麵打點,目的就是一個狠狠地整垮鄭明傑。這些人玩起手段來,絕對的殺人不見血,讓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要知道鄭明傑從小到大養尊處優,半點罪都沒有受過的,而且細皮嫩肉的,自然沒少被那幫人折磨,以至於他現在神經都要崩潰了。


  方誌強知道消息的時候也是哭笑不得“你還真會想辦法,不會讓他在裏頭撿肥皂吧”


  光頭嘿嘿嘿笑的非常猥瑣“那我就不知道了。我是不好這口,不過裏頭的人你知道的,多久沒嚐過腥的,能幹出來什麽事,那誰也不敢說。”


  方誌強也很無語“看樣子這輩子不能幹壞事啊,萬一栽進去了,還真是不如死了算了。”他一想想光頭對他形容的那些,也是忍不住一陣惡寒。


  光頭拍拍他“行了,不幹壞事不落把柄,但是也絕對不能站著讓人欺負,凡是別人敢欺負咱們的,咱們也就狠狠欺負回來,不就是這個道理嗎你想想他對你下手的時候,有心慈手軟過嗎”


  這話倒是真的,想想鄭明傑為了霸占亞美,那樣違法的手段都能用的出。也的確是需要教訓一下。方誌強也就隨他們去了。


  可想而知的是,鄭明傑壓根就熬不住。


  “假釋、取保候審、保外就醫,怎麽樣不行啊隻要花錢,有辦不成的事嗎你問我爸守著錢是準備帶到棺材裏去嗎”鄭明傑涕淚橫流地對律師說著,“你回去跟我爸說,他要是不保我我就死。你讓他去找方誌強,方誌強不就是要亞美嗎給他啊,讓他撤訴砸錢給他,隻要他願意撤訴,不然我就死在這裏頭”


  鄭明傑大哭大鬧,看守所的日子根本就不是人過的,他一分一秒都不願意回去。以前所有的風度、所有的一切,到了這裏頭全都是屁。他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落到這種境地,所以根本無法接受這樣的現實,始終認為自己並沒有殺了方誌強,隻要人沒死,多大的事情都能拿錢擺平,最主要的是,他迫切地需要拿錢擺平,早早脫離這種生活。這樣的執念下,本來就偏激的他,已經徹底瘋狂了。


  律師也很無奈,跟他沒有辦法溝通,隻能回去跟鄭成文繼續想辦法。也向鄭成文提出了“要不我去找當事人談一下,爭取通過賠償的方式去達成和解。”


  這也是鄭成文的想法,想去跟方誌強談判,給多少錢都行,讓他撤訴,或者最起碼的態度不要那麽激烈,這樣法庭量刑的時候,也會有所寬緩。但是方誌強要的根本就不是錢,所以很直接的,連律師約他會談都直接拒絕了。


  鄭成文想盡了辦法,方誌強這條路走不通,他也隻能繼續從其他方麵想辦法。但是一來現在反腐的力度太過於強大,而鄭明傑當時為了拿下亞美,也可謂是大手筆,行賄數額都是在百萬以上,而且牽扯到好幾個官員;這些也都是有直接證據的,調查以後,所有的相關人員也都已經認罪;非法『操』控股價的事情也是鐵板釘釘;還有畏罪潛逃本身也是加重了罪行。至於最嚴重的一條,也是由方誌強直接提起訴訟的故意殺人罪,更是人證物證齊全。小區的監控有顯示他跟隨送水工潛入小區內,然後是躲藏在樓道內,以及後麵的監控也錄下了整個打鬥的過程,確證是鄭明傑蓄意謀殺,雖然因為被害人方誌強的反抗而未遂,但是犯罪事實已經成立。盡管鄭明傑拒不認罪,但是強大的事實麵前,誰也無從反駁,於是法庭正常開庭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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