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自殺
小姨跟沈怔兩個人在咖啡廳裏麵吃著簡餐,兩個人有說有笑的,一副很熟悉的樣子。
看見小姨跟沈怔一起吃飯,還這樣的高興。我心中咯噔一下,心中有點同情沈知海跟沈桀父子,大家為了沈家的財產竟是全部合謀在一起了。
就連沈知海的親弟弟都結合外人來計劃哥哥的財產了,我歎了口氣,雖然聽不清楚兩人在說什麽,可是因為沈怔這個人的性格,加上我對小姨的了解,肯定就是圖謀財產的事情。
霍啟東,沈怔,小姨,鄭娉,甚至還有從雲南遠道而來的飛哥。現在把沈桀關在監獄中,就是把想要沈家的事情擺在了台麵上,不怕別人知道了。
我心中想要阻止這些事情,可是我卻有點心有餘而力不足。
我看著沈知海枯瘦的樣子,心中不忍心把這些事情告訴沈知海。
我突然想去看守所看看沈桀,想要把這些事情都告訴沈桀,希望沈桀能夠給我點建議,告訴我該怎麽幫助他。
心動不如行動,我想起什麽就去做什麽,我坐車來到看守所門口。
在警察的詢問之下,我說出我是來看沈桀的,可是小警察的態度一下子就變了,“這沒這個人。”可是在警察的眼中我明顯看見了,沈桀是在這的,可是想到霍啟東等人打通的關節,把沈桀關在這,是不會讓我見到沈桀,甚至不會讓任何人見到沈桀的。
沈桀到現在都沒有出來,我也沒有看見沈桀,不知道沈桀在裏麵吃了多少苦。
我咬咬牙,把手中的紅包塞給警察,警察皺皺眉頭,沒有收。
我又把手中的兩盒中華煙塞給警察,那警察也沒有收,但是看在我這麽上道的份上,警察沒對發脾氣,叫我趕緊走。
“這不是什麽好地方,趕緊走。”
我心中全是挫敗,沒想到連沈桀的麵都沒有見到,我隻能回到市裏。
想來這次霍啟東已經對沈桀下了殺心了,現在不能把沈桀弄死,把沈桀放在這個監獄中慢慢折磨
飛哥還沒有回去雲南,每天晚上都在酒色中泡著,我明顯感覺到酒色中最近的癮君子多了起來,我趁著飛哥對我的縱容,在酒色中偷偷的拍到了霍啟東交易的照片。
還拍到了癮君子們在一起的視頻,我想著拿這些證據現在不能動霍啟東,或許有一天可能能夠用得上。
我現在雖然心中非常想救沈桀出來,可是這些證據不能夠成為威脅霍啟東的有效力量,隻能把我自己的命都搭進去。
如果我連命都沒有了,何談去救沈桀?
這個讓我猜不出的鄭娉突然約見我,我捏著手機,心中全是盤算,鄭娉這次幫著這些人來對付沈桀,可是鄭娉對沈桀的愛慕程度不低,甚至是可以犧牲自己,想來鄭娉是想借著對付沈桀從而對付我了。
想到這個瘋魔的女人我雖然不想見,可是還是隻能硬著頭皮去見了。
“蘇蠻,這次你輸定了。”
鄭娉總是把這件事情當做是一場較量,可是我從來都不這樣認為。
“鄭娉,是你幫著霍啟東來對付沈桀的?”我開門見山的問鄭娉。
鄭娉臉上的笑容僵住,“是我又如何?蘇蠻,你以為我是想對付沈桀麽?”
“鄭娉,你就是個瘋子。”
“我鄭娉是個瘋子又如何?蘇蠻,你奈我何?”說著,鄭娉從包中掏出一個瓶子,“蘇蠻,你知道我都是怎麽入睡的麽?都是靠著這個東西。”鄭娉臉上全是猙獰,“你把這個都吃了,等你死透了,我自然而然的會放沈桀出來。你放心,我會保沈桀無事的,可是你看不見了,永遠都看不見了。”
說完鄭娉竟是大笑起來,我心中全是驚訝,聽著鄭娉的話,聽著鄭娉跟我講述沈桀怎麽在裏麵是受苦的,我心中全是心疼。
我不知道我是怎麽走出咖啡廳的,可是我看著車水馬龍的城市,又看看自己手中的藥瓶,我不知道我明天還能不能看見這個世界的太陽。
我渾渾噩噩的走回家,連酒色都沒有去,隻是坐在地板上看著那瓶安眠藥,心中全是掙紮,我到底要不要吃下去。
關乎生死,在生死之前人總是要考慮很多。
但是關於能夠救出沈桀,我想我就是死了也安心,我打電話給姚非,卻不敢明說。
電話最後我隻說了一句這樣的話,“姚非,我很想你。”
姚非不知道我跟鄭娉的事情,那邊還說著讓我抽空過去,讓我去看看寶寶。
我心中全是苦澀,想來我可能又一次看不見寶寶了。
我忙忙碌碌的一會收拾房間,一會寫個遺書,我從來沒想過我會在二十五歲死去,我很多的事情都沒有準備好。
我躲在房間中失聲痛哭,拿起那瓶安眠藥,打開瓶子,我顫抖著手,想要把安眠藥倒出來,可是心中兩個小人在吵架,一個告訴我別做傻事,一個告訴我隻要是吃了就能夠救出來沈桀。
我一狠心張開嘴,把安眠藥倒在嘴中,不斷的咀嚼,安眠藥嗆得我直咳嗽。
這個時候門外響起了敲門聲,我不想去開門,已經決定去死了,不能再猶豫了。
防盜門發出“砰砰砰”的巨響,門竟是被踹開了。
韓宇暴怒的看著坐在地上口中全是白色粉末的我,把我手中的藥瓶丟進垃圾桶。
把我拉到廚房,不斷的用自來水灌到我的口中,我被嗆得鼻涕一把淚一把,不斷的嘔吐出來。
“蘇蠻,你是不是傻?鄭娉叫你做什麽你就做什麽麽?”說著韓宇一腳踢在了椅子上,把椅子踢倒。
“我想救沈桀。”我語氣弱弱的說道。
“那你就信了鄭娉那個瘋女人?真是瘋了,一個兩個都瘋了。”韓宇滿臉都是暴怒,看看我可憐的臉,又不能跟我動手,隻能拿家具出氣。
韓宇看著桌子上的遺書,把紙張死得粉碎。
韓宇生怕我再次胡思亂想,再次著了鄭娉的道,韓宇日夜守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