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換個人來審
鄭北那暴脾氣站起來就罵,派出所的人把鄭北攔著,警棍按著他不許動彈。
女人使勁呸了一聲:
“不識抬舉的外地鄉巴佬,把你們都關起來蹲大牢!”
……
“小溫,來認識一下巡防隊的賈隊長。”
溫安安剛調來京市,資格淺,所裏有啥跑腿的活兒都是她幹。
她謙虛好學,對老同誌比較尊重,人人都喊她小溫,有些人仗著資格老,就覺得能當溫安安的領導。
其實大家都是平級,比如眼前這個要當中間人的同事。
“賈隊長?”
和這次滋事的賈浩仁長得有幾分像,多半是直係親屬。
溫安安惡心的夠嗆,賈隊長要和她握手,她也不肯,同事就將溫安安扯到一邊:
“小溫,你業務能力很強,前程大好,將來肯定不能呆在基層幹一輩子,警察係統也不意味著要當孤家寡人,多個朋友多條路,這件事應該咋辦,你心中要有數。看我又話多了,本來就是證據確鑿的案子,你隻要秉公辦理就行。”
溫安安狐疑,一個巡防隊的隊長,嚇唬嚇唬普通群眾可以,不至於讓老同事如此熱情吧?
但不管是誰站在後麵,同為女性,郭雲繡母女的事讓溫安安唇亡齒寒。
“我一定會秉公辦理!”
溫安安不給麵子轉身就走,賈隊長臉色難看:
“年輕同誌沒啥經驗,我看可以換一個人辦案嘛。”
你一個巡防隊的,還能指揮派出所警察辦案?
還真能。
溫安安不負責這件事了,其他人頂替了她!
溫安安不服,被上級叫走批評教育。她像隻憤怒的小鳥,對卞輕洛保證道,“一定會有講理的地方,這件事我管定了!”
換走溫安安,再次審訊郭雲繡幾人時,形勢就很嚴峻了。
郭雲繡的罪名是“故意傷害”和“妨害公務罪”,要承擔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亞摩斯和鄭北年滿十四周歲還未成年,屬於“尋釁滋事行為”,要拘留和罰款。
司機和小吉屬於“妨害公務罪”,也要判刑。
卞輕洛年紀還小,責令家長帶回去好好管教。
全部都是要命的指控,對方要把她們定罪成“故意傷害”和“妨害公務罪”,要承擔刑事責任,簡直太毒了!
卞輕洛也不再淡定,尋釁滋事還好說,妨害公務罪動輒是幾年刑期——讓她媽去坐牢?
她的雙眼裏有擔憂,鄭北他們家在京市有關係,除了鄭華峰到底有啥關係啊,能不能扛過這次危機?
“洛洛,不用擔心!”
亞摩斯還有心思安慰人呢。
他履曆清白,剛才是“見義勇為”,還是外籍人士,和警察打架肯定不行,巡防隊的打了也就打了。
鄭北更不用說,這裏幾個人誰有事都行,鄭家怎麽會叫鄭北背上案底!
“你老實交代自己問題,還有心思嬉皮笑臉!”
這次的審訊人,就是剛才叫溫安安出去見賈隊長的老油條。
他沉著臉看人時很有幾分陰狠。
鄭北和亞摩斯都拒不交代問題,司機和小吉一聲不吭。
他就把視線落在郭雲繡和卞輕洛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