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離婚協議書
果然,咣當一聲,保險櫃的門,奇跡般自動彈開了!
賈夢激動得滿臉通紅,熱淚盈眶,顫抖著手往保險櫃裏伸,摸到一遝厚厚的紙張。
她感覺自己手指僵硬,拿不起來,隻好拍拍胸口那顆劇烈跳動的心髒,努力平靜下來。
手機手電筒的光照進保險櫃裏,看到那遝紙張,原來是一份白字黑字的文件。
封麵上白字黑字的五個大字觸目驚心:離婚協議書!
賈夢驚愕得張大嘴巴,僵硬的手指瞬間也變得靈活自如,慌忙把保險櫃裏的文件全部拿出來!
難道媽媽的重要遺物,竟然是一份離婚協議書?
厚厚的一疊文件,難道隻是她和賈鳴離婚時簽訂的協議書嗎?
賈夢快速翻到最後一頁,落款那裏確實分別留下了“賈鳴”和“甄似雪”在二十年前留下的簽名!
翻回第一頁,標準版的離婚協議書內容映入眼簾:
男方:賈鳴……
女方:甄似雪……
因女方產後性格暴烈,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複合可能,現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分別對子女撫養權,夫妻共同財產處理等作出以下決定……
隻看鄰一句,噴湧的淚水就一直在賈夢的眼眶裏打轉,她的視線模糊不清,她沒有勇氣去一字一句詳讀父母當年簽下的決裂關係的相關文字。
這份協議書看口吻,就知道是賈鳴擬定的。
可他憑什麽媽媽是產後性格暴烈,是它們感情破裂的原因?
而媽媽又為什麽又願意為這看起來不公平又強詞奪理的理由,心甘情願地簽字?
賈夢想起在中秋節那深夜,賈鳴那午夜凶鈴般的來電裏,他就明言賈夢自己就是殺害他們夫妻感情的凶手!
如果在媽媽生下她之前,父母還是相愛的,那麽究竟是在她出生之後,發生了什麽大的事情,才讓媽媽變得如離婚協議書中所的“性格暴烈”?
賈夢一時解不開這謎一樣的秘密,隻有繼續往後翻閱,在關於“子女撫養權”處寫道:
“離婚後,雙方共同女兒賈夢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甄似雪生活,男方賈鳴可進行探望,也可放棄探望權……”
嗬嗬,賈夢不禁冷笑,心底泛起一絲寒意。
雖然失去了過往的記憶,但她也能斷定賈鳴早就自動放棄了對她的探望權吧。
賈夢接著往下看:
“若女方因精神原因,身體原因或死亡原因,失去作為子女監護饒能力,需由男方來承擔,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此責任……”
這一句話字麵看起來就很匪夷所思,相信常理來,一般人不會在離婚協議裏加上這樣的話。
從口吻上來看,賈夢覺得這句話像是媽媽的要求。
難道,媽媽早就知道自己沒有能力撫養自己,然後才要求賈鳴來承擔責任?
如今事實證明,媽媽是有先見之名的。
賈夢苦笑,望向甄似雪的遺像,對她:“媽,我現在已經二十五歲了,賈鳴都還依然是我的監護人呢!”
她甚至有點慶幸自己患了精神病,否則可能都沒有機會認識賈鳴這個親生父親了!
畢竟,賈鳴縱然有再多不好,也是著名的互聯網企業家,有家財萬貫的他當父親,至少作為她的女兒,就算被軟禁,被監控,沒有人身自由,但也能衣食無憂,保持著萬人眼中的富家千金形象吧!
賈夢在這樣的精神勝利法達到了自我慰藉的作用,繼續往下翻閱,看到了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包括網夢科技有限公司股權40%,銀行存款,其他現金資產,房產,汽車,其中除部分股權外,其餘財產均分給賈鳴所迎…”
“豈有此理!”賈夢看到這句話,極其震驚和憤怒。
她原本還以為賈鳴對媽媽甄似雪是有愛意的,可是看到這樣的協議內容,不得不驚歎他居然被卑鄙到這種程度!
這根本就是不平等條約!正常來,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不是應該平分嗎?怎麽就讓賈鳴獨占了這麽大便宜呢?
媽媽怎麽會傻到這種地步?
賈夢不願意接受這樣的認知,隻有繼續看下去……
好在接下來這句條款,又刷新了她的認知!
“關於網夢公司股權的分配,為父親雙方平分,即賈鳴20%,甄似雪20%。其中,甄似雪永久享有20%的固定股權比例,不可稀釋,不隨股價變動而波動……”
原來如此!
永久股權?固定比例?
這樣的字眼,頓時又讓賈夢打起精神,不禁對著甄似雪的遺像豎起大拇指。
她這才意識到,原來媽媽早就看好網夢公司的發展前景,放棄了其他一切財產,隻要跟賈鳴平分股權,還要求永久和固定!
可是,媽媽已經去世多年,是不是這份股權就自動被回收了?
賈夢的心跳更加厲害了,接著往下翻閱,接下來的條款內容,更是直接讓她往後坐倒在地,摔了一個大跟頭!
“若甄似雪失去持有股權的能力,或離開人世,此權利將自動轉移給雙方共同女兒賈夢……”
她終於明白,為什麽媽媽在離婚的時候,要做出這麽大的讓步和犧牲,一口咬定隻要20%股權的問題了!
原來,這一切都是為了她這個女兒!
賈夢情難自持,忍不住撲向掛在牆上那張顯現著媽媽音容笑貌的遺像,輕輕撫摸她的麵龐,凝望她的眼神。
她多想她能活過來,張開嘴和她這個女兒話,哪怕隻是叫她一聲,也好。
雖然賈夢沒有感受過父愛的溫暖,但媽媽偉大又理智的愛,又給她帶來了無限的感動和希望!
如今的網夢科技,已經發展為互聯網第一流量的門戶,市值已經近百億!
甄似雪留給賈夢的20%固定股權,簡直要讓賈夢一夜暴富了!
然而,接下來這句條款,又像一盆冷水一般澆滅了賈夢心中燃燒起來的熱火:
“若股權移交之前,雙方共同女兒賈夢尚未成年或失去民事行為能力,則暫由賈鳴以監護人身份代為持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