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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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琳之前從來沒用過手機,自從我給她買了個新手機之後,她也變成了現在的“低頭族”,手機上裝了好多個遊戲,還有各種的美顏軟件,每天對著手機的時間,比對著我的時間都多了。
“對了,老公,你的手機不是上次在老君山摔壞了嗎?不如今天我陪你去換個新手機吧?”她不知從哪兒聽說的,現在的女孩兒都管自己的另一半叫老公,所以她也改口叫我老公,還讓我叫她老婆,不過我說嫌太肉麻了,而且叫她琳琳叫習慣了,不好改過來了,最後,她勉強答應在外人麵前,我可以叫她琳琳,不過,隻有我們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一定要改口叫她老婆。
我一想,也好,琳琳來我家已經住了差不多一個月了,除了上次帶她回去看奶奶前,陪她逛過一回街,之後她還真沒出去好好逛逛呢,那好吧,今天就帶她去360國貿看看吧!
直到白琳琳突然出現在了我的生活當中,她熱情,主動,活潑,開朗,她的到來,好像為我打開了一扇天窗,讓久違的陽光,照進了我的心房,可能是這些年來,我都沒給過別人機會,可琳琳的熱情,讓我重新找回了愛情的感覺。
理解我,所以這些年來,他從來沒有催過我結婚或者找對象。身邊的朋友頭幾年也都沒跟我提過這事兒,直到近三兩年,才開始陸續的給我介紹女朋友,可是我卻一直忘不了她,我不希望任何一個女孩兒成為她的替代品,也再不敢給女孩兒承諾,不再為任何女孩兒打開我的心房。
這件事,成了我最大的遺憾,從那以後,我再也提不起精神去迎接另一段感情了,我老爸挺
我瘋的似的開著車往回趕,可是趕到的時候,殯儀館的車都已經到了。
可是,事情往往都不是按照計劃進行的,一個多月之後,她還是走了,她走的時候,我剛好不在醫院,那天我離開醫院的時候,大夫還跟我說,她的情況稍有起色,這幾天疼的次數明顯少多了,她的精神也比前一陣兒好了許多。我連續在醫院陪了她快一個月,一直沒有回過家,看她情況有所好轉,我就和她說了一聲,想回家看看我老爸,結果我剛到家,她爸爸就打來電話,說她已經走了!
人,朋友,同學和同事,還有我的一些朋友,一起為她慶祝,我知道她最喜歡吃蛋糕,所以特意訂了一個特別大的蛋糕。那天大家都玩兒瘋了,把蛋糕扔的到處都是,她真的很開心,這也是她病了之後,笑的最多的一天,我也很開心,因為我想著,過完了這個生日,就算是過了一大關。
於是我在她生日當天,請了她所有的家
記得她走的時候是2011的六月三號,四月二十一號,剛好是她二十四歲的生日,我曾聽老人們說過,說久病在床的人,隻要能熬過一個生日,就能多熬一年。
她爸爸私下和我說過,其實從內心來說,他是主張我離開,因為他不想因為女兒的病,把我的生活也拖垮,可是他卻反過來求我,希望我不要離開,因為他知道,我是他女兒最大的精神支柱,他怕我離開後,她就更會失去生活的希望的。老人說他知道這樣對我很不公平,可是人總是自私的,求我原諒他。其實就算他趕我,我也是不會走的,所以我跟她爸爸說,我會一直守在她身邊,絕對不會離開的,
可是她可能並不知道,看著她一次次的衝我發火,一次次的求我離開,我的心裏,會更難受,眼淚一直往心裏流,那種煎熬的感覺,我這輩子都忘不了!
我這種人,就生不起來氣。
她每次說這句話的時候,我都裝做聽不到,故意找些話,把話題扯開。她其實也知道,以我的脾氣,說什麽也不會走的,所以她也試過跟我吵,罵我,可是我每次都會說個笑話把她逗樂,她總說跟
其實,她幾乎每天都要和我說一次:“秋,你走吧,不要再我這兒浪費時間了,真的,我不怪你!”
看著她一次次疼得痛不欲生的樣子,我的心裏真的跟刀紮一樣。可是我一直沒有哭,我知道,她不想看到我哭,所以我一直裝做堅強,還一直安慰她,跟她說,一切都會好起來的,等她一出院,我馬上跟她去領結婚證。
我清楚的記得她最後的日子,被病痛折磨的隻有七八十斤重了,她身上有很多的腫塊,每天都疼得讓她無法入睡,我在邊兒上,不停的給她揉搓,或者用熱毛巾幫她熱敷,雖然這樣並不能減輕她的痛苦,可是每次我給她揉搓的時候,她都會強忍著疼痛,笑著跟我說話。
我陪著她做遍了各種檢查,也試過很多的治療方式,她一直勸我放棄,可是不到最後一刻,我是說什麽也不會放棄的。她家裏的條件不好,我把我自己所有的積蓄全部拿出來給她治病,後來錢不夠了,我又找著馬誌和汪劍飛他們借了四萬,還找我老爸借了五萬,可是不管我們怎麽努力,最終還是無法戰勝病魔,從檢查出這個病,到她走的那一天,隻有二百一十天。
我的上一任女朋友,和我在一起了四年,第三年的時候,她查出了骨癌,她們家有這種遺傳病史,她的媽媽就是在她四歲的時候,因為這個病離開的。檢查出來的時候,就已經是末期了,她告訴我,之所以一直不答應我的求婚,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其實說實話,這一天,是我這幾年當中過的最輕鬆也最開心的,記得上次和女孩兒這麽開心的逛街,應該已經是七八年前了吧!
服更搭,一會兒問我,哪雙鞋和哪身裙子更配,弄的我頭都大了。
回到家裏,琳琳試了一件又一件,讓我坐在沙發上一一點評,說實話,我對女孩子衣服的審美,真的是不太好,她一會兒問我,這個包和哪個衣
看著她可愛的樣子,我忍不住摸了摸她的頭:“傻丫頭,牛排不是排骨,走吧,我帶你嚐嚐去!”
她皺著眉頭,撅起了嘴:“我不喜歡吃排骨!”
“你又不是天天出來逛街,花就花唄,今天晚上,不如我請你吃牛排吧?”
“咱回家我做給你吃吧,今天已經花了這麽多錢了!”
“晚上想吃點兒什麽呢?”我問琳琳。
她吃著,我在邊上看著,我才發現,原來看著別人吃東西,也是一種不同的享受。
”,點了幾份冰淇淋,這小丫頭說這是頭一回吃這種東西,跟個小孩子一樣,吃的嘴角,臉上,哪兒都是,那樣子,別提有多可愛了。
買完手機,我帶著琳琳來到“哈根達斯
其實我在這款Mate20PRO上市的時候就很心動,可是總覺得花六七千塊錢買個手機,真的太貴了,所以當時才買了個小米的MIX3,這次既然要換,就聽琳琳的,換個和她的一樣的吧!
我們找了個華為手機的專櫃,她拉著我的手說:“你就買個和我的一樣的這個手機吧,我覺得用著比你現在用的這個好,你要個珍珠白的,和我這個橙色的,剛好是一對兒!”
又選了三袋衣服,琳琳看我兩個手都快提不住了,就過來主動幫我提了四袋:“行了,今天不買了,已經花了不少錢了,我們去給你看手機吧!”
琳琳拉著我,又為我挑了幾件春裝,挑的衣服,不是紅的,就是橙的,我都三十好幾的人了,好多年沒有穿過這麽豔的顏色了,可是琳琳卻說,她喜歡我這樣穿,唉,沒辦法,隻能由著她,看來,我也要跟著裝裝嫩了。
“嗯!”說著,她在我的臉上親了一下,嗬嗬,這心裏,就更舒服了,我終於理解那些樂意陪女朋友逛街的人的心理了,原來,他們和那些購物的女孩兒一樣,都是在追求一種心理上的快樂!
“沒有啊,看中什麽了,就再挑點兒,那天去萬達你就買了兩三身兒衣服,這天馬上就暖和了,你這次就多挑點兒,把換季的衣服都準備一下吧。”
其實放在以前,我是最討厭逛街的了,包括和以前的女朋友在一起,逛不了半個小時,我就會煩了,可是今天,看著琳琳高興得又蹦又跳的,我心裏感覺,還挺開心的,人啊,就是這麽怪!
“呀,我是不是買的太多了呀?”
到了商場,琳琳又是看化妝品,又是挑衣服,最近常常在手機上看視頻,學會了不少東西,也知道哪些牌子的東西好,哪些過款式的東西更流行了。不到一個小時,我手裏就已經提了七袋的東西了。
不過,還是因為上一段感情,我才一直不敢和琳琳發生關係,我的上一任女友,我曾經許諾過,要給她婚姻,給她幸福,可是卻再也做不到了。現在,因為琳琳的身份,我怕我一樣給不了她承諾,給不了她幸福,所以我才躲了又躲。
不過我現在也想通了,雖然我不能給琳琳一份婚姻,但我會一直像愛護妻子一樣去對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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