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血吻
高君猛然穩住身形,看到人頭般的東西就落在身前不遠,剛要靠近,頓時發現了異常,當即破口大罵:“臥槽,馬蜂窩!”
高君雖然是戰場縱橫的強者,是滅殺異能怪物的弑神者,可謂單兵作戰之王,但對大自然的力量從來都充滿了敬畏。
不管是凶猛的敵人,還是神秘強大的異能者,總歸沒超出人類的犯愁,隻要是人類,就有七情六欲,就會有弱點。
但動物則不同,尤其是野生動物,它們仍然生活在殘酷的大自然中,仍然遵循著弱肉強食等最殘酷的法則,所以今時今日還沒有滅絕的生物,都有著自己特殊的生存本能或者說是本領。
叢林中,一隻蚊子能殺死一個強悍的士兵,沙漠中一隊行軍蟻就能讓武裝到牙齒的戰士瞬間化為枯骨,更不要說在危機四伏的藻澤,凶險莫測的大海了。
相比於這些各個身懷絕技的大自然生靈,當然那些野狗不算,它們已經習慣了在人類的垃圾場覓食,早就失去了生存能力。
在大自然中,相比之下人類就像是剛才那些野狗,早就失去了在自然界生存的能力,並且還在不斷的破壞生存環境,把大自然賦予人類的生存圈子變成了垃圾場,人類在垃圾場中苦苦覓食,當著垃圾場進一步擴大,別說天崩地陷,怒浪滔天,隻是氣候變化就足以讓人類滅亡。
所以,高君對這些野生的馬蜂絲毫不敢怠慢,更何況是突然被破壞了家園的馬蜂。
他轉身就跑,果斷放棄了追擊敵人,因為沒關係,他已經看到了那個男人的臉。
現在他要全力以赴的應付馬蜂,那一窩蜂已經凝聚在一起,黑壓壓的衝過來,宛如一朵烏雲,鋪天蓋地。
高君一頭紮進了玉米地中,一邊快速奔跑,一邊收割著身旁的玉米杆,同時一窩蜂正在快速的逼近。
這些小東西飛行速度幾塊,最快速度能達到每秒鍾二十五公裏左右,而人類,就算百米九秒五八的閃電博爾特,這最好成績換算下來也隻有三十八公裏左右,而且他不可能持續保持這個速度跑哪怕三百米,而馬蜂卻能保持這個速度飛行八百到一千米。
所以拚耐力,拚勻速高君絕對不是對手,那就隻能拚智慧了。
高君飛速的奔馳,手中收割的玉米杆也越來越多,憑著短距離的爆發力,高君與馬蜂拉開了一段距離後,忽然一屁股坐在田埂上,微笑的看著一窩蜂逼近。
這一次他不緊不慢的掏出一根煙,悠然的點燃,瀟灑的吐了個煙圈,好像在故意激怒馬蜂。
馬蜂好像也真生氣了,飛快的衝了過來,可當它們一靠近,高君的身旁已經冒起了濃煙。
高君早在點煙之前就點燃了身旁的玉米杆,一路狂奔已經收集了不少,堆成一堆。
中秋時節不少玉米杆已經泛黃了,很容易燃燒,是農家用了多年的柴火。
濃煙滾滾,烈焰騰騰,馬蜂懸停在半空嗡嗡飛舞。
高君站起身,脫下外套朝著柴堆用力扇風,濃煙頓時朝著一窩蜂飄去。
蜜蜂科的昆蟲不怕火,但是最怕煙,更何況是這連人都能嗆死的濃煙,蜂群一觸即潰,飛快的四下逃散。
見馬蜂飛遠,高君這才得意一笑,解開褲子,澆熄了火焰。
“事情變得有趣了。”高君暗想道:“首先可以確定一件事兒,這家夥並不是異能者,但很精明,還知道提前設計好逃跑路線,埋伏了一個馬蜂窩做阻擊用,
不過可以肯定他不是異能者,害得老子還以為遇到了能控製動物的獸王異能,若真如此,剛才他就不用扔馬蜂窩了,而且那些野狗的狀態也不像是被人驅使,而像是在發瘋。”
高君腦中立刻浮現出了那些野狗的樣子,一個個紅著眼睛,就連患有腫瘤的野狗仍然凶悍無比,悍不畏死的衝鋒,這太奇怪了,類似的情況高君以前遇到過,不過那是幾個發瘋的人。
高君從玉米地裏走出來,四下看了看直接進村了,村口就是衛生所,裏麵的小護士長得挺像香秀的,看到高君她起身迎了出來。
高君攤開自己的雙手,上次的灼傷還沒好,最近也沒保養,又是海震,又是喝酒,還有一場惡戰,所以手上有些感染了,又起了水泡裏麵還有膿液。
小護士嚇了一跳,知道這算很嚴重的燙傷了,開口就建議道:“還是去鄉衛生院,或者去市裏大醫院就診吧,你的情況很嚴重。”
“家裏窮,沒醫保,去不起大醫院啊。”高君現在灰頭土臉,故意裝作可憐兮兮的說:“能不能賣給我一支注射器,我想自己把膿皰挑破,把膿液抽出來,然後抹點藥估計就好了。”
現在這個年月資訊發達,尤其是有個頭疼腦熱的小病,很多人都喜歡在網上進行查詢,反複對照其他網友相仿的病症,在垂詢網上醫生,尋醫問藥之後進行自治,有一部分效果是顯著的,省去了醫院一些多餘的化驗,檢驗的麻煩和費用,也不用看大夫的撲克臉,更不用聽他嚇唬你。
這個鄉村護士自然也沒少經理,有些年輕人來,對病情的了解和診斷比大夫都清楚,而且有時候鄉村大夫遇到一些病情,也會上網進行搜索對比再確診。
合理利用網絡很正常,但不能過分盲目的依賴。
小護士給高君拿了一隻密封的注射器和一些燙傷藥膏,價格非常便宜,也就是大醫院一個專家掛號的錢,而且還一個勁的囑咐他,盡可能的去醫院做正規治療。
高君謝過小護士轉身出門去了,很快又回到了剛才的玉米地,那群野狗他並沒有都打死,其中有幾隻被打斷了四肢,趴在地上嗚嗚低吼,眼中仍然凶光大作,赤紅如血。
高君找了一隻仍然朝著自己狂吠的瘋狗,用注射器在它身上抽了一管子血,密封好針筒,頭也不回的離開了。
高君打車直接回到了醫院,正好看到洪霞,不過她要去做手術,但並不是很急,是之前預定的手術要在今天做。
高君把她拉倒一邊,鬼鬼祟祟的,感覺就像手術之前家屬在給醫生塞紅包。
“這是什麽?”看到一管鮮紅的血,把洪霞嚇了一跳:“你殺人了?”
“這是狗血。”高君說道。
“黑狗血?你撞邪了?”洪霞充分發揮著自己的想象力。
“我剛才去鄉村……”
“山村教師!?”
高君實在忍不住了,伸手捏住她的下巴,抬起她的臉,狠狠在她唇上親了一口,道:“閉嘴!”
洪霞一下愣住了,緊緊抿著嘴唇,看著高君凶狠霸道的樣子,除了吃驚和臉紅,真不敢說話了。
果然吻是讓女人閉嘴的最好方式。
高君心中一笑,看看這手術室門口四下無人,他飛快的說:“剛才我去信用社毫無疑問的被人跟蹤了,出來後我就遭到了野狗群的襲擊,我發現野狗的狀態很奇怪,而且並沒有被人用狗笛控製,所以我抽了野狗的血,希望你找人幫忙化驗一下,我懷疑這其中應該有讓生物興奮甚至瘋狂的藥物成分。
別愣著了,快去!”
高君一聲低吼,洪霞立刻噤若寒蟬的拿過注射器就走,剛走兩步覺得不對勁,忽然轉身又回來了,楚楚可憐,泫然欲泣,一副受委屈的樣子看著高君,撇嘴就要哭。
高君連忙說道:“你這是什麽毛病?”
洪霞扁著嘴道:“都是我不好,無緣無故把你拉下水,連累你涉險,我這心裏實在過意不去,又不知道怎麽感謝你,我……”
說完,洪霞忽然伸手勾住高君的脖子,踮起腳尖主動獻吻。
高君大喜過望,看來這男人該厲害的時候就得厲害,不能一味的順從女人。
就在這時,忽然覺得嘴唇一疼,竟然被這娘們咬破了。
再看洪霞嘴唇染血,鮮紅鮮紅的,宛如食人的魔女一般,凶狠的瞪著高君道:“混蛋家夥,再跟我耍混,我咬死你!”
說完,洪霞得意洋洋的走了。
高君舔了舔嘴唇,又氣又無奈,想不到這娘們報複心還挺強,而且也是個不擇手段的人,女人本身對男人就有先天優勢,一個美人計縱橫了千年,屢試不爽。
同時這個故事也告訴我們,說什麽看對眼了就直接懟在牆上壁咚的,都是胡扯。
高君舔了舔嘴唇,無奈的說:“忙活半天,原本以為能換來濕吻,結果變成了血吻。”
他搖著頭走出了醫院,不過他一向是個做事有始有終的人,這件事兒既然參與了,就要負責到底。
線索除了狗血之外,自然還有那個男人,高君看到了他的臉。
坐車回學校的路上,他就親筆畫出了男人的畫影圖形,雖然不是繪畫科班出身,但這鉛筆素描仍然畫的很是逼真。
這畢竟是私事兒,他不想動用官方力量,如果被那個女上司知道又得被她嘚啵嘚,不過沒關係,自己身邊還有一個市局的女教官。
而且想什麽來什麽,剛一進校門就遇到了張嬌,因為假期老師們要輪流值班,今天正好輪到她,而此時,張嬌正在門口的傳達室裏,和值班的保安掰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