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冤案
空印案
應該說這確實是一個冤案,然而其影響之廣,范圍之大,實在罕見。
我們先說一下這個案件發生的時間,根據《刑法志記載,此案發生在洪武十五年(1382),但根據此案當事人的記載,真實發案時間是在洪武九年(1376),目前這一問題尚未得到確認,本文采用洪武九年的說法。
案件的緣由是這樣的,明朝規定,各地每年都要派人到戶部報告地方財政賬目,而地方賬目必須跟戶部審核后完全相符,這一年的地方財政計劃才能完成。如果對不上,即使只是一個數字,賬目就必須重新填造,更讓人為難的是所有重修賬冊必須要蓋上原衙門的印章才算有效。
這個規定在現在看來似乎不難執行,但在當時可就難了。
要知道,當時沒有高速公路,也沒有鐵路,各府各縣必須派使者帶著賬冊去京城。這些使者的首要條件是身體好,因為這一路上是很辛苦的,沒有汽車火車讓你坐,你得騎馬、坐船、再騎馬,某些時候你可能還要搞些登山運動。
比如你是廣西某地的官員,要想到京城,最快也得一兩個月。就算你年初一就出發,到京城起碼也是早三月了。滿頭大汗跑去戶部,一核對,錯了一個數字。
行了,啥也別說了,兄弟你打馬回去吧,我等你。
于是又是一路狂奔,先騎馬,再坐船,回去改了賬冊,蓋了公章。我去也!
這就是四個月過去了,轉眼已是夏天,趕到京城,又見面了。
兄弟你終于來了,我等你好久了,接著來吧。
這位運氣不好,核對后發現還是有地方錯了,啥也別說了,還是回去吧,下次過來記得穿多點衣服啊,這邊冬天冷!
于是又趕回去,趕回來,這回核對上了,可差不多快到第二年了,你也別回去了,在這過年吧,計劃又該重新做了。
基本況就是這樣,如果總怎么折騰,誰也受不了。經過分析,官員們發現,關鍵問題在于蓋印這個環節,因為紙筆都是現成的,賬冊錯了改就是了,但印是不能讓你帶的,你把印拿走了,官老爺總不能拿蘿卜刻印蓋公文吧。當時在街頭私刻公章的生意還是沒幾個人敢做的,于是他們靈機一動,帶上事先預備好的蓋過印信的空白文冊不就行了嗎?
就這樣,帶空印文冊成了當時一條不成為的規定,朝廷上下都知道,除了一個人例外。
很不幸的是,這個人正是朱元璋。
洪武九年,朱元璋突然發現了這個所謂的秘密,就在自己眼皮底下,官員們竟然敢搞這些名堂!
他震怒了,他認為自己做了一回冤大頭,于是他派遣官員對此事進行了詳盡的調查。
按說只要一調查,這個問題是不難解釋的,其實即使是他派去調查的官員也清楚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但是一個奇怪的現象出現了,事的緣由大家都知道,可就是沒有人說。
于是就出現了這樣的滑稽場景,問話的官員也知道,回答的官員也知道,只有朱元璋不知道。
這個現象不難解釋——官員們害怕
如果上書辯解,很有可能被認為是同黨或者包庇,這個黑鍋誰背得起。
就在此時,一個勇敢的人站了出來,值得敬佩的是,他并不是在職官員,而只是一個平凡的生員。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只是一個老百姓。
鄭士利的直言
這個人叫鄭士利,他沒有任何背景,沒有任何靠山,只是憑借自己的勇氣,只是為了說出真相。
他利用當時平民可以直接上書的渠道給朱元璋寫了一封很長的書信,這封書信在歷史上也很有名,在書信中鄭士利明確指出:空印文冊所用的是騎縫印,并不是一紙一印,而錢糧數字不同,必須一一核對,所以很難確定。說明了空印出現的原因
其實鄭士利不但敢于直言,也是個聰明人,他估計到朱元璋可能羞于認錯,便在文章的最后,為朱元璋開脫,寫道:其實您也是為了老百姓好,您是怕貪官污吏借機挪用這些空印紙,用來危害老百姓(恐吏得挾空印紙,為文移以虐民),您也是為了百姓好啊。
照鄭士利的意思那就是:皇帝大人您也沒錯,大臣們也沒錯,當然小人我也沒錯,大家都沒錯,誤會,誤會啊!
朱元璋給他的賞賜是送去**
因為鄭士利把朱元璋看得過于簡單了,朱元璋并不是一個糊涂的人,他也不是不肯認錯的人。其實從他的無數耳目那里,他是很容易得知事實真相的。如果他連這個問題都搞不清楚的話,明朝的天下就不會姓朱了。
那么他為什么還要處罰這些官員呢?
真正的原因在他的心里
朱元璋從來就不信任那些官員們,這與他從小的經歷是分不開的,他深刻了解這些官員們營私舞弊的本事,在他看來,這些人是靠不住的,即使現在這些官員們為他干活。
綜合各方面分析,空印案之所以給朱元璋如此大的觸動,是因為他認為這些官員們輕視他的權力,居然敢于不向他請示就私下擅自蓋印。這是藐視他的權威
真是好大的狗膽!居然為了偷懶就私用權力,今天你們不經過我的允許,把印蓋在文書上,要是容了你們,明天就會把印蓋到我的頭上!不整治你們一下是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