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篇 有趣的馮偉
剛走到劉秘書辦公桌旁邊,迎麵走來一個春風得意、笑容滿麵的帥氣男人。
“您好!您好!兩位大美人!”
他禮貌的向我和劉秘書打招呼。
“您好!”我和劉秘異口同聲地回答。
“這是誰呀?怎麽以前沒見到過?”我底聲問劉秘書。
“他呀,是馮偉律師,我們律所有名的業績大戶,如果靜飛排第一,他就得排第二了,是專門做刑事案件的,他手下也有七八個助理,象我們一樣是團隊辦案的。”劉秘書小聲向我介紹。
“哦,這麽厲害我以前怎麽沒聽人說過,也沒見到過他呀?”我好奇的問劉秘書。
“哦,馮律師這個人很幽默,也很低調,之前一直在31樓辦公,上周才剛剛搬到我們32樓來,他和靜飛關係極好,辦公室就離靜飛不遠,以後你們可要常常見麵了。”劉秘書說著,坐回了自己的辦公椅上。
“是嗎?多個優秀律師團隊做鄰居總是好的,可以互勉互勵了!你說是嗎?”
“馮律師助理辦公室就在你們辦公室斜對麵,等他們都搬上來了更有趣呢,到時你就知道能不能互勉互勵了,哈哈哈……”劉秘書說著,神秘地笑了起來。
“好了,不跟你聊了,差點忘了正事,我去找靜飛了。”
說完,我大步流星走進了靜飛辦公室門前。
“咚咚咚,咚咚咚……”
我連敲了幾下門,然後推開了靜飛辦公室的大玻璃門。
隻見靜飛正坐在辦公桌前打電話。
他向我打了個手勢,示意和先在沙發上坐下。
我坐下不久,就聽他對電話那頭的當事人說:“您放心吧,我一定幫你介紹一位專業的刑事律師,案件的情況、證據材料、卷宗我都會一一介紹、移交給他的,這些您都放心蔡局長……”
什麽意思?靜飛要把蔡國葦的刑事案件介紹給別的律師?
我心中一驚,這個案件我們花了大半年的時間找證人、收集證據、做代理方案……其中辛酸自知,眼看就要有結果了,這個節骨眼上靜飛竟然要把案件轉交出去?!
我大惑不解!
又過了十幾分鍾,靜飛終於滿意的掛電話了。
我疑惑不解的問靜飛:“你要把蔡國葦的案件介紹給別人?為什麽呀?”
“哦,這正是我叫你來的原因。你也知道這個案件在上海目前備受關注,現在眼前就要有結果了,如果勝訴,代理律師必然會一舉成名,在刑事案件領域樹立起自己的品牌……”
靜飛喝了一口咖啡,繼續說:“律師在某一法律領域樹立起自己的專業形象,服務品牌並不容易。我的領域是證券虛假陳述案訴訟,如果繼續代理蔡國葦的刑事案件,就會對我在證券虛假陳述案領域的專業形象造成損害,這是得不償失的,你明白嗎?”
“既然這樣,你為什麽不一開始就推掉這個案件?現在中途退出,是否有失律師職業道德?”我氣乎乎的質問靜飛。
“這怎麽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律師接受委托後,無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辯護或者代理。隻有一委托事項違法;二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三委托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一師才有權拒絕辯護或者代理。你符合哪條哪款?”
我有理有據、戳戳逼人的問靜飛。
靜飛笑了笑,一本正經地說:“法條張口就來,倒是背得挺熟的,佩服佩服,但你為何斷章取義不背第三十二條第一款委托人可以拒絕已委托的律師為其繼續辯護或者代理,同時可以另行委托律師擔任辯護人或者代理人呢?”
見我無言以對,靜飛繼續說:“我已說服了夏琉璃和蔡局長解除和我們的委托合同,重新委托馮偉律師幫他們打這場官司。馮偉可是專業的刑事訴訟律師,己在刑事訴訟領域立樹了一定的威望,這個案件轉給他代理我最放心,你覺得呢?”
“馮偉律師?我們所的馮偉嗎:?”我驚叫到。
“是的,你認識?”靜飛驚訝他看了我一眼。
我們律師雖然有上百名律師,但律師們基本上都是有事才來律所,平時都很少見麵。
說真的,在所裏工作快一年了,除了所裏的前台、行政、人事、財務人員外,其他人我還真沒認識幾個。
馮偉律師也是我今天才剛剛認識的,雖然之前就聽過他的大名。
“哦,如果是這樣的話,我無話可說。”我底下頭,表示還有不滿。
“一個人的時間和精力總是有限的,不可能麵麵俱到,事事親辦。那麽多部門法,上萬條法條,誰能全部都研究透了。就是你研究透了你也沒時間再辦理案件了呀,你說是不是?”靜飛開始給我講起道理來。
“其實,在辦理蔡局長案件的過程中,我已經推掉三四個大戶的案件了,任何事情都有得必有失!”
“什麽?你推掉了三四個大戶?”我驚訝地看著靜飛問。
要知道,他所說的大戶都是索賠款在二三百萬的投資者,這損失確實不小呀!
“哦,原來是這樣呀,你為什麽不早點說?”
我有些不好意思了,沒想到靜飛為了幫我辦夏琉璃委托的案件竟然付出這麽大!
“沒事,當時夏琉璃認定了你,如果不是因為你,我也不會接下她的案件,算是幫你解圍吧。當然了,也想讓你體驗一下辦理其他案件的樂趣,好讓你再做做選擇。畢竟人隻有做自己真正感興趣的領域才能更好地發揮潛能,做出突出成就,你說是嗎?”
靜飛說的很坦然,也很認真。
沒想到靜飛還有如此胸襟,真是夠大氣,夠男人!
“這麽說,夏琉璃的案件你沒收他們律師費了?”
“全程免費,分文不收!怎麽樣,夠爽氣夠,夠無私奉獻吧?”說完,靜飛笑了,笑得象個孩子似的天真而無邪。
時間就是金錢,這句話雖然有些功利,但用在律師身上再恰當不過了。
夏琉璃和蔡局長的案件我和靜飛花了大半年時間,抽絲剝繭,一步步找出證據,挖出真凶,最後卻將戰果拱手讓人,這不是哪位律師都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