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七章自爆左臂
孔誌剛完全忘記自己剛才被陳夜打的慘樣:“當然,具體怎麽個死法還要看我的心情,隻要你現在跪下求饒,我可以讓你死的舒服一點。”
陳夜笑了笑,沒有說話。
孔誌剛也不再多說了,他就想看看,是什麽讓陳夜有如此大的自信。
還敢挑戰禦獸宗 的宗師,不要命了嗎?
十幾分鍾以後,一個蒼老的聲音從外麵傳了過來:“是誰打我孫子的,給我站出來!”
然後還有雜亂的腳步聲,聽著來了很多人。
這聲音不是別人的,正是孔誌剛爺爺,孔海龍的。
孔誌剛立馬大聲回應:“爺爺,我在這裏!”
說完目光看向陳夜,那意思就是今天你死定了。
不多時,孔海龍走了進來,身邊還有一個看起來六七十歲的老頭,老頭步伐穩健,眉宇間隱約可見一絲戾氣。
不是別人,總是禦獸宗的長老,張應的師父,金向天!
此時陳夜站在窗前,雙眼微閉。
他不在乎別人怎麽對他,可是因為自己身邊的人受到什麽傷害,他是絕對不允許的!
金問天看著陳夜的背影,臉上浮現一絲疑惑。
這個背影,怎麽那麽熟悉?好像在哪裏見過。
就是他打傷了孔海龍的孫子嗎?
此時,孔海龍一臉的氣憤,上前一步:“你就是陳夜?你不知道他是我孔某人的孫子嗎?今天你所犯下的,我會讓你用命來償還!”
陳夜?!
聽到這個名字,金問天頓時感覺雙腿發軟。
孔海龍急忙扶住了他:“老金,你沒事吧?”
“沒事沒事,老孔啊,我今天有些不舒服,先走了,那一百萬我退給你!”
“今天誰也不準走!”
陳夜猛的轉過身來,刀鋒般的目光在眾人臉上一一劃過。
最後落在金向天的身上!
“是你,金長老,你確定今天要為孔家出頭?”
“不不不,我隻是路過而已,陳夜,你千萬不要誤會啊!”
“你剛才不是說那一百萬不要了嗎?怎麽?這老頭讓你來要我的命?”
“沒有沒有,陳兄弟,這完全是一場誤會,我還有事,先行告退!”
“慢著!”
陳夜此話一處,金問天動也不敢動,訕笑一聲:“陳老弟,你還有什麽事嗎?”
“金問天,我一直以為你們禦獸宗的人懲奸除惡,沒想到你堂堂一個長老,居然為了一百萬要取人性命,如果今天站在這裏的不是我是別人,是不是這個人就沒命了?”
“陳兄弟,我保證以後不這樣了。”一把年紀的金問天,早就嚇的不行了,完全沒有了之前的那種神氣。
他隻是一個宗師中期的糟老頭子,怎麽可能打得過巔峰境的陳夜呢?
“留下一條胳膊,你走吧!”陳夜麵無表情的說道。
聽到這話的金問天,非但沒有憤怒,反而一臉喜色,就好像是劫後重生那般,噗通一下就給陳夜跪下了:“多謝陳兄弟不殺之恩!”
隨後他催動靈氣至左臂,使得靈氣逆流。
砰!
一聲巨響,血肉模糊,金問天的整條左臂炸開了,無數帶血的肉塊飛濺的到處都是。
“多謝陳老弟,我先告辭了!”金問天疼的胡子發抖,捂著左臂斷口處離開。
孔海龍和孔誌剛都傻眼了,根本不明白發生 了什麽。
堂堂禦獸宗的長老,有著一身出類拔萃的本事,為何會懼怕一個小小的陳夜?
“給我上,給我殺了他!”
孔海龍也不是一個善茬,孔家本來就有黑色性質,雖說生意上了正軌,手底下仍舊養著一群打手。
隻是他的這一聲喊,並沒有人上前,往身後看了看,居然一個人都沒有。
原來那些打手早就跑了,就連禦獸宗的長老都認輸了,傻子才留下來繼續給孔家賣命!
“爺爺,這,這可怎麽辦?”孔誌剛早就慌了神。
“孫兒不怕,他不敢把我們怎麽樣?”
孔海龍安慰著孔誌剛,隨後猛的一拍桌子:“陳夜,你到底什麽意思!我和孫子在這好好的吃飯,你為何進來攪局?你這樣是違法的知不知道?”
就這?
陳夜笑了,也不管兩人,邁步離開。
孔誌剛嚇的不輕,如果剛才陳夜真要動手,他和爺爺非得都交待在這裏不可。
“爺爺,這個陳夜太囂張了。”
“嗯,你放心,爺爺有的是關係,我還會收拾他的。”
酒店門口的車子上,潘曲一臉的不敢相信:“陳哥,金問天真的自爆左臂了?”
“我有騙你的必要嗎?他不自爆,他就得死。”
陳夜說的輕巧,聽到潘曲的耳朵裏卻是極為震驚。
再怎麽說,金問天可都是禦獸宗的長老啊,今天居然自爆左臂,若是傳出去非得被人笑話死不可。
同時,潘曲也正襟危坐起來,想著以後千萬不能背叛陳夜。
而陳夜之所以沒有把孔海龍和孔誌剛怎麽樣,那是因為他發現孔誌剛已經得了尿毒症,而且還是晚期,換腎都救不活的那種。
孔誌剛是孔家獨子,他爸媽在他三歲那年死於一場車禍,孔海龍對這個孫子心疼的很,有求必應,不管他做錯什麽事情,都給他擦屁股,而且從來不會責備他。
也因此,造成了孔誌剛從小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
陳夜知道,一旦孔誌剛出了啥問題,這老頭也活不長了。
殺了他倆,不比看著孔家一點點倒塌,更刺激嗎?
至於蔡芝娥,一個充滿心機的女人罷了,早就被趙海濤帶人抓走了。
還沒回到工廠,趙海濤便給陳夜發了消息,說蔡芝娥全招了,和孔誌剛密謀的事,還有陷害工廠的事,全都說了出來。
陳夜把視頻發給張莉,等張莉看完,頓時長鬆了一口氣,有了這頓視頻,就可以澄清是有人故意針對桃源山泉了。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