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陶洋
“叮鈴鈴……”
院門處的鈴聲再次響起。
“有人在嗎?雨太大了,我迷路了!可以來這裏借宿一晚嗎?”
管家聽到外麵的叫喊聲,用眼神詢問了一下眾人。
幾個人顯然沒有料到還有人會來,吳攸眼中閃過一抹殘忍,陰沉地笑著道:“一個也是留,兩個也是留,多留一個,多積一份功德,既然他想住,就讓他住吧。”
貴婦人紅著眼睛將頭低的更深了:“是啊,一個也是留,兩個也是留。”
或許他們想說的,並不是“留”,而是別的什麽字眼。
桌子旁的大叔和倚著欄杆的女孩兒並沒有發表意見,倒是廚師眼睛裏閃著光,趁眾人沉思,興奮地舔了舔嘴唇,喉結滑動,咽了一口唾沫。
唐堂離得近些,眼角餘光瞥到了這一幕。
那管家明明是這座莊園的管家,征求意見時,明明也是朝著坐在圓桌上的三個人征求的,但最後做決定時,眼睛卻是先掃向了廚師,然後才看向吳攸。
那個廚師,有問題。
管家撐著傘再次走了出去,回來時,身後跟著一位大概三十出頭,體格偏胖的男人,男人抹了一把臉上的雨水,將頭頂被風刮得幾乎爛掉的雨傘收了起來,先是表示了感謝,然後笑眯眯地自我介紹道:
“我叫陶洋,本來是坐船來出差的,結果剛下船就碰上了這麽大的雨,朋友說從碼頭往東走有農家樂,結果走著走著就迷路了,幸虧碰見這裏還有人家,不然的話,今天晚上真不知道該怎麽辦了。”
陶洋很善談,不過眾人各自懷揣心事並不想理他,沒有搭茬,隻是聽陶洋自報家門後,逐個報上了名字。
桌子上的三個人依次是吳攸,貴婦人陳雪,和大叔何朗。
欄杆邊一直保持看戲狀態的女孩名叫葉濯。
管家姓吳,廚師姓魏,都沒有介紹名字。
加上唐堂和新來的陶洋,正好是八個人。
吳管家領著唐堂和陶洋穿過樓梯,來到二樓西側的回廊,用鑰匙打開回廊的大門,指著麵前的四間房道:“兩位今天就先在這裏住下吧。203和204號房間都是空著的,兩位商量一下,住在哪個房間。”
說著取出兩把寫著房間號的鑰匙,用指尖握著鑰匙的尖端,遞了出去,等著兩人選擇。
選房間嗎?
既然都是一樣的房間,為什麽要選?
203號房間是略微靠近走廊盡頭的房間,如果發生了什麽事情,不太容易跑回回廊門口,但回廊門口有鐵質大門,門上有鎖,鎖孔朝外,一旦有人從外麵將門鎖上,單憑自己懷裏的匕首,很難破門而出。
那麽203號房間相比於204號房間的一點點劣勢便消失了。
204號房間雖然是最靠近走廊大門的房間,但之前吳攸和管家給唐堂分配的就是這間204房,這間房一定有問題。
想通了這一點,唐堂:“我選203號房。”說著便去拿吳管家右手上的鑰匙。
手指不經意間碰到了吳管家戴著白色手套的手指,怎麽這麽涼?
吳管家下意識向後一縮,臉上得體的微笑僵了一下,隨後不動聲色地將另一把鑰匙遞給陶洋,手指掐著鑰匙的位置更小了。
陶洋似乎沒想那麽多,又或許他本身就更看好204號房間,也沒有在意唐堂的話,打著哈哈接過了吳管家手裏的204號房的鑰匙。
吳管家似乎是刻意不和旁人接觸。
為什麽?
一種可能是他有潔癖,不習慣接觸其他人的皮膚。從他得體的衣著,一絲不苟的頭發,潔淨的別墅環境而言,倒也不無這種可能。
但是,已經隔了一層白手套,還要如此躲閃,是不是有些太過刻意了?
第二種可能是,他的手上有什麽不可告人的秘密,這種秘密是可以通過接觸被人發覺的。
會是什麽秘密呢?
等等,涼!
對了,是體溫!
唐堂忽然驚覺,剛才他觸碰到的那隻手指,居然像冰塊一樣,刺骨的涼!
正常人的手指,可以達到這樣的溫度嗎?
唐堂不清楚。
不過有一點唐堂明白,那就是,自己無意間撞破的這個秘密,已經令吳管家對自己產生了防備,甚至是歹念。
吳管家將鑰匙交給陶洋後,不動聲色地微微鞠躬:“祝兩位好夢。”臨走又轉過身,似乎是突然想起了什麽:
“對了,夜裏無論聽到什麽聲音,都不要睜開眼睛,不要走出房間,悶頭睡覺就好。”
陶洋奇怪地問道:“不能出門,不能睜眼,為什麽啊?”
吳管家:“相信我,您不會想知道的。放心,隻要悶頭睡覺就不會出問題了。二位先生的宵夜會在五分鍾後送達,祝好夢。”
說著便快步離開了。
陶洋又叫了兩聲,想讓管家解釋一下,但吳管家並沒有停下腳步。
陶洋抱怨了一聲:“怎麽神神道道的。”又看向正要回房間的唐堂:“小兄弟,別讓他的話嚇著,晚上要是害怕,咱倆擠一間也行。”
唐堂笑著回絕了陶洋。
如果唐堂真的隻是一個被暴雨阻隔在這裏的普通外賣員,在這樣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被人用這種很暖心的話照顧到,不論這句話有沒有實質性的幫助,都會對這個人產生一絲好感。
這一絲好感,在群狼環伺的莊園中,有時候會起到巨大的作用。
這個人,並沒有看上去那麽單純。
其實從陶洋一進門,唐堂便注意到了他故事中的漏洞。
首先是他的衣著。
身上的西裝因為大雨已經濕透了,像是能擰下半盆水,雨傘被狂風吹爛,皮鞋上濺滿了泥土。
據陶洋所言,他是從西疆港碼頭下船的,從碼頭到莊園,步行至少要走一個半小時,雨傘都被風吹爛了,泥漬怎麽可能隻濺到皮鞋上,連褲腳都沒有粘上半點兒?
下雨天走過夜路的人都知道,提著行李箱,即便隻是走幾分鍾路程,都會因為不小心,將泥點甩到小腿甚至是上半身的後背上。
他走了最少一個半小時的路,褲腳上居然一點兒泥都沒有沾到?
這顯然是不合常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