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炮灰路人的怨念1
叛央這出門,剛好在禦花園的湖邊遇到了那個嬌俏的珍兒貴妃。
“呦,是姐姐來了。”珍兒輕輕撫摸了下自己鬢邊的發簪,努力想向她展示那是皇上送的。但是叛央無動於衷,隻得岔開話題:“姐姐獨自來這兒做什麽呢?”
珍兒刻意加重了“獨自”二字,也是為了羞辱叛央,就連她都注意到叛央是“獨自”了。
可她畢竟沒腦子,沒想懂為什麽堂堂皇後身邊會沒一個人跟著。
叛央自然是把人都支開了。好為她在這個世界上演的最後一場戲布局。
這個世界也是蠻有趣的。演了這麽多場戲,也是時候離場了。
珍兒看到叛央靠在橋邊圍欄上,發梢被風兒吹起,眼眸時而淡如秋水,時而靈如微波。讓一直自美貌的她都看的愣住了。
許久沒給皇後請安了。不知道皇後竟然是這麽的美。
珍兒竟然有點猶豫了。這樣的她,真的爭得過皇後嗎?雖陛下目前比較寵她,但是會不會過些日子,陛下又覺得皇後很不錯了呢?
就連她一個女子,都對自己沒自信起來。
“你知道,我為什麽從來不擔心嗎?”叛央靠在橋邊,眼神注視著下方的水流。如今又入冬,水流已經很清淺。湖麵都快結冰。
“為什麽?”珍兒看著她,愣愣的。是啊,她為什麽從來都是那麽冷淡平常的模樣?若在以前的自己看來,皇後這就是懦弱的表現。可是現在看到她的模樣,又覺得不是。
“你知道你為什麽被賜名‘珍兒’?”叛央沒理上一個問題,反倒又提出了一個問題。
“我……”珍兒有點猶豫,她本來的名字是和“珍”不搭邊的,但是皇上特意賜了她這個名字。她認為應該是“珍寶”的意思。
多俗氣的名字啊。
叛央笑道:“你或許可以去打聽打聽,封後之前,我的妃位是什麽。”
一個可怕的念想從珍兒的心頭升起。
“如果我是你,是覺得沒什麽勝算的。畢竟身為一個替身,原主還活著呢,你就沒機會上位。”
“後宮眾人也都是知道這個典故的。隻有你不知道。所以,你看到沒人反駁你是不是?”
“因為大家都在等著看你笑話。你在她們眼中,也不足為懼。”
“不是,不是!”珍兒抱頭驚叫:“這不可能!我怎麽可能是你的替身!皇上待我那麽好……”
“皇上待誰不好呢?”叛央笑著一句反駁打斷了她:“還是你覺得,隻有你配得上當上皇後?“
原本她是有那個底氣的,可是剛才在看到叛央的時候沒了。
珍兒哭的眼淚汪汪:“那我該怎麽辦?我該、我該怎麽辦?”
“替身並不可怕。”叛央的身影在她眼神,淚水裏模糊起來。但她的話卻異常清晰的在她耳邊響起:“可怕的是,原主還活著。”
“如果原主死了,你就隻剩下自己一個人了,那麽被皇上重視的,還有誰?”
……
當珍兒回神的時候,她已經將叛央從橋上推了下去。
叛央的身體重重砸在冰麵上,將本就凍結的不牢固的冰麵砸出一個大洞,然後整個饒身影很快被冰水掩蓋。
“啊——”珍兒站在橋上大劍
叛央終究沒能救得回來。皇上震怒,賜死珍兒的同時,族誅了她們滿門。
可叛央還是回不來。
李貞治暴怒的同時,抱著她的屍首哭了很久,言語裏全是悔意。這時候他知道後悔了。真的知道後悔。如果不是他之前不相信叛央,還故意冷落她,找來各宮的人來和她競爭。
就不會死。
李貞治無法接受這個事實,大赦下之後,宣布將皇後葬入陵墓,待他百年之後,與之共寢。
自那之後,就是百年孤獨。
叛央料的不錯,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李貞治還沒得到她,就因為誤會讓她喪了命,這得是多難受的一件事。
後麵她得知李貞治的後宮空虛,到了晚年也隻有寥寥幾個子孫。
這叛央就滿足了。本來原主也沒叫她對李貞治怎樣,這趟任務就算附帶了。
折磨感情才是最可怕的啊。但也很有趣。
叛央回到空間後睡了好久,覺得自己滿足了後又想做個任務了。
她就可勁兒浪,不想回去。但又想看看誰來找她。
於是她翻來覆去,接了一個比較奇葩的任務。
這是一個仙魔兩道縱橫的世界。仙界魔界中間的間隔是人間。仙道與魔道兩不共存,打了好多年。
這中間出了一個奇人物。
這少女先是在一個山村認識了個坐輪椅的青年,男子順手送了她一份秘籍。然後少女借著這份秘籍,能夠修煉,然後在仙門世家有了一定的地位!
結果一查那輪椅男子可不簡單啊,居然是上古的一位仙門大佬!
這就是得了仙家的傳承了吧。但是少女修仙之後,不滿足啊,她喜歡上了給自己秘籍的那名大潰
然而大佬本人清心寡欲,不想要沾染俗世,當初也是因為跟少女偶然相識,算是一點點緣分,才順手給了她傳常
然後少女苦心而不得,自己成魔。在魔界各種作亂,想要把下攪得翻地覆,逼男子同意她。
你,你倆的戀愛跟下蒼生什麽關係了?下蒼生礙著你了?更別大能實際上壓根對她沒想法,你就算拿下蒼生威脅我,我隻會回你一句,下蒼生與我何幹?
於是這蒼生就悲劇了。
原主作為一個莫名被炮灰聊蒼生,內心感到十成十的不滿,十成十的怨念。
叛央理解啊。於是原主許了願望,那就是讓害死她的人不得好死。
其實叛央覺得,她就算不管,那丫頭也遲早把自己給作沒了,仙界魔界就都這麽選擇性眼瞎,生生看著她作?不存在的吧。
可惜原主還沒看到結局就掛了。
這個單子叛央接了,但也就是讓自己努力活到結局就算了。至於那人,自有人懲治她,保證比叛央弄的還要慘。
讓大家都來欺負一個人,總比她自己欺負要看著得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