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改變主意了
霍淩暝微涼的手指按住她的手背,聲音低沉但不容反駁:“這三年,你住哪裏?”
聶汐兮愣了一下:“醫院有員工宿舍。”
霍淩暝環顧了一眼每天都有安排專人定期打掃的別墅,再回顧實在讓人無法點評的所謂宿舍。
“霍上將,我覺得我們應該先談有關離婚的問題,當時我們領取結婚證就心照不宣,結婚隻是權宜之計,三年後我們就……”聶汐兮把話題拉回。
“我改變主意了。”但是霍淩暝的聲音篤定的響起。
聶汐兮頓時有點牙疼。
“根據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如感情破裂,準予離婚。”
霍淩暝長眉一攏,高大的身影將聶汐兮整個罩在自己的陰影下,上前一步,滿意的看著聶汐兮的表情像是一隻被燒到尾巴的兔子,低嗤:“誰說我們感情破裂了?”
他倒是覺得挺有趣的。
聶汐兮哽了一下,很快抬眸:
“霍上將,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分居滿兩年,就可以認為是感情不和,符合離婚標準。我們三年從未同居過,我們還是不要提感情讓人笑話了。”
三年前,相依為命的爺爺因為老軍長犧牲,爺爺跟了老軍長一輩子,在爺爺最後的彌留之際,老軍長為了讓爺爺安心,讓霍淩暝娶18歲的自己。
可以嫁給霍淩暝,確實這輩子比被十個副官關照都更“錦繡無憂”吧,可是聶汐兮,隻想要那個已經不能把自己抱起來的老副官啊。
那個時候,霍淩暝也是高高大大,聶汐兮哭的像是一根蔫兒了的豆芽。
他看著自己的小妻子,隻說了一句話:“現在結婚,三年後,離婚。”
“你準備的還挺仔細。”霍淩暝語氣難辨:“特意請了律師?”
聶汐兮抿了抿唇:“有備無患。”
“那你有沒有告訴你的律師,離婚對象是高階軍官。”
聶汐兮暮然抬眸,離婚和身份有什麽關係?
“軍婚,不可以離婚。”
“什麽!”聶汐兮顯然震驚,一臉的不可置信:“怎麽會有這種規定!”
聶汐兮不加掩飾的驚訝無端讓霍淩暝礙眼,但是聶汐兮下一個動作,就讓霍淩暝挑高了長眉。
聶汐兮手忙腳亂地掏出手機,撥通了陸靖軒的電話。
“汐兮?”手機裏傳來有一種受寵若驚的意味。
聶汐兮哪有時間分辨語氣的不同,她咽了口唾沫道:“陸哥哥我問你,軍婚……不能離嗎?”
霍淩暝在聽到“陸哥哥”三個字的時候,眉頭就
擰在了一起,嘴唇抿成一條線,氣壓又低了幾分。
陸靖軒並不知道聶汐兮要離婚的對象是一位軍官,隻是如實回答道:“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需得得到軍人的允許,除非……”
“除非什麽?”聶汐兮的心已經沉下了一半。
“除非軍人有重大過失。”陸靖軒補充,疑惑地問:“你問這個做什麽?”
陸靖軒隻聽見一聲絕望地“完了個蛋”,緊接著手機裏就傳來忙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