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愛上別人的老婆:華督弑君( 魯桓公二年,公元前710年,春秋第十三年)
公元前710年,魯桓公上台的第二年,宋國發生了一件重大的國內流血弑君事件。
起因,還是因為一個漂亮的美女。
這個美女,因為長的太漂亮了,在城中道路上的一次偶遇,媚眼飄飄,紅顏禍水,接連給三個宋國重量級人物造成了身敗名裂、血染宮廷的後果。
這個美女是誰?
美女,是宋國當朝大司馬孔父嘉的老婆,他麽有個後代很出名,也是這本《春秋》的編纂者,叫做:孔丘。美女就是孔子上麵好幾輩的老奶奶,據說孔子身材高大,威嚴端莊,可見孔子祖上的遺傳基因很好。孔子這個祖、祖、祖輩的老奶奶長的真漂亮,楚楚動人,一雙美麗動人的大眼睛,攝人心魄。
要不,為什麽——
宋國的大臣華父督,一次在路上偶爾的遇到了孔父嘉的美女老婆,眼珠子都拔不下來了,哈喇子流了一嘴,這個偶遇的美女太漂亮了,而且還非常的性感(《春秋》載:美而豔),華父督一看,小心髒劇烈跳動。心裏暗道:我的上帝啊!這是那家的女子?怎麽這麽漂亮,這不是要人命嗎!
畢竟華父督不是小流氓,更不是街頭的小混混,看到美女當街調戲一下,發泄一下就行了。華父督宋國的大臣,是有文化的“文明人”,是有身份的老鶴,老色棍。
所以,隻能當街直勾勾的看著美人乘坐的馬車遠去。
華父督馬上派人跟著,看看這是誰家的女子,一定要搞到手。一打聽,原來這是宋國孔父嘉的老婆,這確實有些不好辦了。但是,華父督心裏麵的癢癢,搞的自己總是徹夜不眠,哼哼唧唧的快得了病,華父督從此就存下了“非要把美女搞到手”的這個心思和決心。
老百姓俗話說:醜妻、漏屋、破棉襖,是窮人的三件寶。
美女是禍水,孔父嘉一點也沒察覺,你不把老婆好好的藏在家裏自己享受,還領著逛馬路,溜大街,打開車的窗簾,到處張揚自己老婆的美麗,一副雨露獨占的神態,因為他不是老百姓,自己也覺著自己很了不起。
誰敢向大司馬的老婆下手,那不是“老鼠給貓當伴娘,找死”嗎。
但是,華父督,可不是一般的人,正宗的宋國皇室血統的官二代。他爺爺就是宋戴公,隻不過自己爸爸“好父說”不是嫡出的長子,因此沒有繼承王位的命。他也隻好擔任宋國太宰的官職,是宋國第一流實力的大貴族。
讓這樣的人看上的東西,還有個好?
華父督看好別人的老婆,辦法通常就有兩個:要麽是直接搶,要麽就是把她老公弄死。
直接搶,不太好,都是國家重臣,都有一定的實力,孔父嘉還是掌握兵權的大司馬,搶人家的老婆,好說不好聽。思來想去,華父督決定從孔父嘉身上下手,弄死她老公,這樣比較穩妥,先搞倒了孔父嘉,然後再霸占人家的小媳婦,一舉兩得。
於是,華父督開始向國君忽悠孔父嘉的錯誤了,既然孔父嘉是大司馬,當然要拿軍事說事兒了:
“大王陛下,我的親大爺,你看看,我們這個孔大司馬,在這十幾年裏麵,在我國連續對外發動的十幾次軍事行動中,可謂是:屢戰屢敗,一塌糊塗,勞民傷財,這個責任應該由孔父嘉承擔啊。
我看,不如把他撤職查辦,抄家,沒收他的家眷!”
華父督直奔自己的主題而去。
宋殤公心裏明白,宋國這幾年的事和自己有很大的關係,其實是叫鄭國給玩了,和孔父嘉沒有太大的關係,人家是拉著周王室的大旗組織了諸侯們群毆我國,估計換誰也受不了,所以隻是嘿嘿一笑,便沒有表態,淡淡說了句:知道了。
這可壞了——
你想想,之前魯國的羽父勸隱公殺太子的事件,這些要命的話一旦說出來,如果沒有一個好的答複,對於說話的那個人,是很大的精神負擔的。
再怎麽說,人家孔父嘉是宋國掌軍權的,玩刀子的。
這個表態,就等於公開了華父督與大司馬敵對的宣言,得罪了他,恐怕之後,誰能打倒誰?都很難說。
大王意見不明確,正好可以利用,於是華父督一不做、二不休,趁孔父嘉不備,先下手為強。華父督之所以敢這樣做,也是因為自己的高貴地位,他心裏想:宋國的天下都是自己家族的,更何況幹死一個大臣,頂多受點批評罷了,這都不是事兒了,關鍵是孔父嘉的老婆太漂亮了,搞到手,受點批評,也無所謂。
桓公二年,公元前710年,華父督帶領著自己的家臣,打著“滅國賊、清君側”的口號,在沒有任何跡象的情況下,發動了突然襲擊,一舉包圍並攻擊了孔父嘉家。雖然說那個時候,大臣們都有自己的家兵家將,但是他們也不是整天的拿著刀槍來回的巡邏,平常也就是幾個家丁之類的,維持一下治安罷了。隻有在出現大事的時候,家族人們在家族宗主的命令下,才能頒發刀、槍、劍、戟準備戰鬥,和平時期你這樣做,而且在首都,肯定就有謀反的口實。
因此,遭到突然襲擊的孔父嘉,根本就沒有反擊的機會。
孔子的老祖宗受難了。這也就是:之後孔家流落到魯國,之後又生了孔子的遷移的根源。要是宋國人民知道孔家之後,會出現一個大先哲,大教育家的話,恐怕當場就把華父督的毛給拔光了。所以,現在你知道了,孔子的祖籍是宋國人,因為祖輩奶奶太漂亮,惹了禍端,舉家逃難到了魯國並居住下來,之後就出生在魯國。
華父督,終於如願以償,殺死了毫無防備的大司馬,並強占了人家的老婆。
這件事兒太唐突了,讓宋殤公也大吃一驚。
怎麽說孔父嘉也是國家重臣,你華父督再牛逼,下這樣的狠手,也要和我打個招呼啊!自己就擅自殺了當朝的大臣,這不就是目中無人嗎,宋殤公很是震怒,國君很震怒,事情就大了。
這個華父督,攬得美人歸,還沒來得及回家入洞房享受,就聽到自己安排在王宮裏間諜消息:國君很震怒!
他一下子冒了一頭的冷汗,被愛情和欲望燒毀的頭腦,開始冷靜下來,事兒搞大了,以後怎麽辦?看來按照目前這個局麵發展下去,今晚上我可能要經曆兩個戰場的洗禮,一個是洞房,一個是抵抗國君的征伐,這不是要命了嗎。
華父督畢竟也是王室的後代,膽子賊大,把這樣的人逼上絕路,他敢把天給捅漏了,所以華父督心裏一橫:既然已經這樣了,幹脆,我把你宋殤公也弄死算了,我再立一個國君,他娘的!這樣對我更有利。
說幹就幹。
其實,宋殤公也未必就一定要殺死華父督,生氣肯定是必須的,至於怎麽善後,還是需要一番考慮的,不過他的這個“震怒”的表現,被流傳了出來後,就造成了殺身大禍。這就是為何國君要做到:“喜怒不顯於形色”的道理。如果宋殤公聽到這個消息,心裏憤怒,反而哈哈大笑,開個色狼的玩笑,也許就能躲過這一劫。
起了殺心的華父督,再次帶著眾多家將一起返回王宮,將宋殤公也給殺了。
說到這裏,你也許會想,怎麽一個國君,說殺就殺了,這不是兒戲嗎?
我們讀古書,一定要站在曆史的環境中看問題,要知道那個時代的王宮,可不像現在明、清時期的皇宮一樣,圍牆高大,建築雄偉,防守嚴密,宮門一閉,萬夫莫開。
那個時候的沒有這樣宏偉的建築,甚至於說在王宮內建一個四、五米的高台,都是很“高、大、尚”的技術了。說白了,那個時候的王宮,也就是一個巨大的宅子而已。要不在“春秋時期”,權臣殺個國君,簡直跟殺個雞那樣簡單,王宮的防禦工事根本不行。
再說,那個時候的家臣家將是很厲害的,他們隻聽命於自己的主子。如果自己的主子完了,他們都是被殺戮的對象。所以,那個年代裏麵,國君真是不好玩的職業,高風險的執政環境。你有衛兵,大臣有家將,打你一個冷不防,誰也不好說結局怎樣,這也就是為什麽“春秋時期”經常發生弑君的情況。
好了,宋國大王宋殤公的血也流了,宋國需要再樹立一個新大王出來。於是,在鄭國流亡的公子馮,就成為最好的人選。
想當年,本來這個王位就可以讓公子馮繼承,誰知道他爸爸宋穆公讓給了大侄子,還把自己的兒子搞成一個“叛國”的身份,跑到了鄭國。為此,讓衛國州籲好一頓忽悠,使宋國和鄭國連年打仗,反目成仇,都是出於這個原因。
現在正好,迎立公子馮,轉了一圈,又回到原點了,現在擁立公子馮,理由有三:1,公子馮本身就是前任國君宋穆公的太子,宋穆公把王位傳給了侄子,以報答其大哥傳位給他的恩情,現在原國王的太子回來繼位,是名正言順的,誰也替代不了;2,公子馮當年是出逃到鄭國,一直在鄭國的庇護下生存,一旦樹立公子馮,就是討好了鄭國,兩國之間的多年戰爭恩怨可以化解;3,從鄭國角度來說,樹立一個自己庇護多年的太子上位,肯定會全力支持的,當時鄭國可是最大的強國,得到強國的支持,華父督就可以安穩的繼續把持朝政,確立自己的地位。
這也是為何鄭莊公很願意參與這個事情的原因。
華父督想:為了加重砝碼,為了辦踏實這件從鄭國迎立的事情,還要再不惜重金給鄭國答謝。你看看,華父督不但能利用政治上的淵源,還有實質上的賄賂財物基礎,事情就鐵定了。
華父督真的沒有想到,用財物賄賂從鄭國迎立太子的做法,卻給兩國的再次反目埋下了禍根,當然那是後來鄭國發生內亂時,鄭國從宋國迎立回新君時,鄭國答應給宋國賄賂錢,後來卻沒給而造成的。我們後麵將會講到這個故事,那事兒的根源就在這裏。
華父督覺著這樣還不踏實。
單純取得鄭國的支持還不行,鄭國周圍還有一幫鐵杆小弟和盟友,必須賄賂一下,其中最重要的是魯國,現任的魯國國君是我們宋國公主仲子的親兒子,論輩分大概應該叫舅舅。
魯國,是周王朝的嫡係部隊,也是與宋國的傳統友好國家,雖然說當年鄭國在以周王命帶領齊、魯、陳各國伐宋時期(隱公十年),曾經被鄭莊公將屬於宋國的“郜”送給了魯國(因為那時在“郜地”的郜國,早已經被宋國滅掉了,屬於宋國的疆土範圍),但是被滅掉“郜”的大鼎,卻一直存放在我們宋國的首都,這次就把郜國的大鼎,送給魯國算了,也算是送給魯國一個完整的人情,地方和象征權利的大鼎都給你,實際就等於宋國也認可將此地割讓給魯國了的意思了。
在那時“鼎”,是國家權威和權利的最高象征,大禹定天下為九州,製作九個大鼎,後來周王把這九個大鼎收回到洛陽,象征周王占有天下的寓意,才有了之後楚國向周王詢問鼎的重量,暴露其野心的“問鼎中原”故事。
各個小國也都有鼎,估計規格和大小按照諸侯的規模相對差一些罷了,因此把一個國家的鼎送給別人,也就等於告訴他,這個小國以後歸你了的意思。要知道一個國家,可不差做“鼎”的那點廢銅爛鐵。更何況“鼎”,也不像今天一樣,能在文物市場的賣個好價錢,送鼎就是送錢的意思,鼎是權利和爵位的象征,不是流通貨,所以這是重禮。
俗話說辦大事,要送重禮,就是這個道理。
魯國自隱公十年(前713年)獲得郜地後,到桓公二年(前710年)收到郜鼎,經過了三年時間,小媳婦熬成婆婆,喜極而泣,這個禮物送的太好了。學著點吧,有時送禮也是一門子學問。
齊國、陳國,送點銀子、馬車、布匹、糧食等等過去,就基本可以了。
辦好了這一切後,華父督迎立公子馮回國繼位,史稱:宋莊公。
這樣一來,鄭國一看華父督很會辦事兒,也有利於鄭國,就召集了這些國家一起在“稷”這個地方,開了個國際會議,算是都認可了宋國的這個事件,當然也認可了華父督繼續當宋國的宰相了。
所以說,什麽道義不道義的,當年法國的戴高樂總統曾說過:國家之間,沒有永久的友誼,隻有共同的利益!在說到人和人之間的交往,往往有時也是這個道理!魯國一直是以維護周禮為己任的國家,在利益麵前,也是做了一次土鱉,這就是最響亮的一擊耳光。
可見,當時周王朝的威信,已經衰弱到了何種的地步,世界上沒有了大哥鎮著,那些小哥們是不會自願遵守紀律的,這就是曆史的殘酷,自古至今,都是一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