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那年冬雪落人間(2)
一個叫夏晚秋的姑娘,死在三年前的冬至。
那天雪很大,她的生命永遠定格在了二十三歲,比二十四歲的天青都要年輕。
許許多多信息,許許多多資料,不斷送到李策麵前。
她如何死的、過去這幾年,她的人生軌跡,事無巨細,全都呈現在麵前。
這才知道,自己負了她。
故事大概是這樣的。
八年前,比男孩大一屆的女孩畢業,跟男孩說,讓男孩考到西蜀學府去找她,她一定會等他。
男孩答應了她,隻是最終未能履約。
女孩卻始終在堅持,等那個男孩來找她。
“說過了,就是一輩子的事。”
“他那麽傻,如果跟別的女孩子在一起,一定會受欺負的。”
一等四年,男孩始終未曾出現,托人去找,知道他去北疆當了兵。
女孩就一直給男孩寫信,每天一封。
她放棄了出國留學深造的機會,留在西蜀學府教書,就是怕他回來後,會找不到她。
身邊追求者如雲,有比他會說話的,有比他討好人的,女孩卻誰都不多看一眼。
後來家裏麵逼婚逼得厲害,她幹脆就留書一封,去了一個很遠很遠、連電話都打不通的地方支教,這一支教又是許久。
女孩有個婚約,那幾年,男方一直催促著要完婚,女孩自是不肯的。
男方就想了個主意,騙女孩說她爸爸得了不治之症,把她騙了回來,回來後就被囚禁了,兩家就張羅著完婚。
結婚那天,女孩頭戴鳳冠、身披霞衣,笑得很開心。
兩家都以為她已經認命,便放鬆了對她的控製。
結果那天晚上,她穿著嫁衣,把自己鎖在婚房裏,點了一把火火燒得好大好大,連屍體都沒能留下。
“我負了她。”
看完所有卷宗,已經是晚上十點過。
李策整個人變得無比沉默。
掏出一根粗煙草,摸出打火機想點燃。
卻哆哆嗦嗦的,將打火機掉在地上。
“我真笨。”
他把打火機撿起來,嚐試了幾次,終於點燃,隻吸了一口,便劇烈咳嗽。
“先生”郭破在身旁、想安慰幾句,卻根本不知道該說什麽。
要他這個榆木腦袋安慰人,也太過為難他。
“我沒事”李策抬起頭,眼眶很紅。
他扯了扯嘴角。
“老子是李天策,老子天下無敵,老子能有什麽事,不過是煙熏了眼。”
他開始拆信。
五年等待,夏晚秋堅持古老的方式、每天都給他寫一封信,攏共一千多封。
收件人是“李策”。
所以壓根就不可能寄到“李天策”手中。
這一千多封書信,直到此刻,才出現在他麵前。
信封都有些泛黃,那是時光留下的痕跡。
第一封。
是他熟悉和喜歡的娟秀字體。
“臭李策,我到西蜀學府一年,沒有等到你,從旁人口中知道你去當了兵,心裏是有些怨你的,終於還是沒能按捺住,決定給你寫信告訴你個小秘密吧,我夏晚秋喜歡你,非常非常喜歡你”“其實我知道,你也喜歡我的,不然你哪裏會受得了無理取鬧的小脾氣所以你小子賺大了,本小姐決定等你,一年,兩年,三年反正我們都還年輕,我可以等你很久很久很久的”第二封。
“為什麽不回信,為什麽不回信我好想打死你”
第三封。
“聽說北方又打仗了,死了好多人,李策,你別玩了好了好了,快給姐姐回信啦”第一百二十三封。
“樓下有顆樹,好醜好醜,今年春天卻開出好漂亮好漂亮的花,我撿了幾朵,塞進信封裏寄給你啦。
祝你今天愉快你明天的愉快我留著明天再祝。”
第六百五十七封。
“臭弟弟,姐姐今天畢業了,我留在西蜀學府教書了,你都不知道現在有多少人追我,從教學樓排到校門口,還能站成兩排哦,你再不回來,當心姐姐我不要你啦”第八百二十四封。
“很多人都跟我說,你要不就已經結婚生子,不敢回我的信,要麽就是已經戰死可是我不信,你一定還活著,也一定不會喜歡上別的女孩子。”
第一千一零封。
“我離開西蜀學府了,去了西部一個偏遠的村子支教,這裏的孩子很可愛,我很喜歡他們。”
第一千三百八十二封。
“我爸爸得絕症了,所以我得回趟家,也不知道還能不能再出來我在火車上給你寫信,現在是淩晨四點鍾,我很想你。”
第一千四百二十四封。
“李策,見字如晤。”
“與君一別,已逾五年,心心念念,莫敢相忘。”
“君既從戎,以身許國,我本不該再做它想。”
“奈何情之一物,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西蜀之約,君或玩笑,我卻當真。
一等多年,未曾見君,我心傷矣。”
“明日我為他人婦,今生與君再無緣分。”
“然我本固執,既衷情於君,焉能再許他人”
“別無他法,唯死而已。”
“紙短情長,所未盡者,尚有萬千,於君夢中,再訴衷腸。”
“人本有一死,他年若見此信,君勿傷懷。”
“晚秋絕筆。”
這是最後一封信。
絕筆信。
寥寥百個字。
李策讀著,行行見血,字字誅心。
眼淚再也抑製不住,一滴一滴,落在泛黃的信紙上。
看到天青戰死,李策沒有哭。
聽到義父死訊,李策沒有哭。
知道師父慘死,李策沒有哭。
他覺得,男孩子,可以死,但是不能哭。
現在哭了,哭得像個傻逼。
方才明白,世間有些痛,可比死難受許多。
“與君夢中,再訴衷腸。”
晚秋啊晚秋,你怎能騙人
這許多年,你又何曾出現過在我夢中
看完所有書信,已是淩晨三點。
李策抓起衣服便往外走。
郭破連忙追上。
“去把車開過來。”
到了酒店樓下,李策吩咐。
郭破便去開車。
李策上車,點了支煙,煙火明明暗暗,映照一張無比沉鬱的臉。
“先生,現在去哪”
“花店。”
郭破便開車,到了附近一家花店。
兩人下車。
午夜花店早就關門。
李策吩咐:“砸。”
郭破脫下外套,纏在拳頭上,上前一拳將玻璃牆砸的稀巴爛。
李策走了進去,軍靴踩著滿地的碎玻璃,發出簌簌的聲音。
他眼神溫柔,仔細挑了一束花。
不是白菊,而是丁香,她最喜丁香。
拿了東西自然要給錢,沒有帶現金,李策便拔下手腕上價值三千多萬的百達翡麗腕表,放在了前台的抽屜中,又回到車上。
“先生,又去哪兒”
“買酒。”
路上李策突然想起,其實他也砸過一次花店。
十多年前了吧。
她十六生日,邀請李策陪她過生,李策以為她請了許多人,去才發現隻有他一個。
平日裏嫻靜溫婉的她,那晚鬧著要喝酒,便喝多了,硬是要李策送她花。
深夜十點過,又是多年前,哪有什麽花店還開門。
走了大半個小時,在一家已經關門的花店玻璃窗外,她就不走了,蹲下來,抱著手臂開始哭。
李策便尋了塊石頭,把玻璃給砸得稀巴爛,拉著目瞪口呆的她進了花店。
“大小姐,這下滿意了吧,整個花店的花,都是你的,隨便你挑”
她破涕而笑,挑了半天,就挑了束丁香。
想了想,又把身上所有現金,大概三百塊錢,全都掏了出來,扔在花店。
肯定是不夠賠的。
她拉著李策就開始跑路。
跑累了就要李策背她,背起來她就開始唱歌。
先唱了丁香花,又唱了一生有你和那些花兒唱得其實壓根就不好聽,又是大半夜,那是相當的擾民。
然後身無分文又不敢回家的兩人,便在公園的涼椅上過了一夜,也被蚊子咬了一夜。
說也奇怪,事已過去將近十年,每一個細節,李策回想起來,都是那麽清楚,恍如昨日。
那是李策認識她這麽多年,第一次見到她溫柔端莊背後的另一麵。
也是唯有一次。
現在想來,或許那晚的她,才是真正的她吧
買了好幾瓶烈酒。
又上了車。
“先生,再去哪裏”
“晚秋下葬的墓園。”
便直奔墓園,到了後,借著月色,找個差不多一個小時,才找到她的墳。
月色下,孤孤單單立在那裏。
李策蹲下來,摸著她的墓碑,嘴唇蠕動著,踟躕了半響,就蹦出來三個字:“傻婆娘。”
像我這麽操蛋的人,值得
恍惚中,似又看到了她。
白衣馬尾,窈窕動人。
她扳著臉:“要你管”
李策就笑了。
“不管,不管。”
便開始喝酒。
這一晚,身有舊疾的李策,喝了三瓶五十六度的衡水老白幹。
直接吐出血來。
郭破在旁,看著李策喝到吐血,一言不發。
等李策徹底醉了,便把他背起來,往山下走。
先生心裏苦,他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