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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百口莫辯

  “再說一遍,我沒有殺人,我是被人陷害的。至於是誰陷害的我,我大致知道。不過他們的實力太強大了,我不確定你敢不敢聽我把他們的名字說出來。哪怕我還不知道他們所有人的名字,但隨便說幾個就已經是你沒法過問的程度了,你要聽嗎?”種緯用同樣冷峻的態度對那名主審警官說道。


  “嗬嗬,被人陷害?你還真能說笑話。那間屋子裏有你的腳印,死者指甲縫裏留著你的DNA血痕,擊穿她心髒的子彈是用你的佩槍裏發射的,你還有什麽說的?就這些證據擺在這兒,就足以定你的罪,你還想抵賴嗎?”主審警官臉上滿是嘲弄和鄙視的冷笑。


  “什麽?腳印?DNA?子彈?”聽到對方說的這幾點,種緯也禁不住楞了。


  如果是種緯自己在審這樁案子的話,恐怕他也沒法相信受審的人說的話。這些證據擺在那兒,就是一個完整的證據鏈,已經能夠確定種緯是殺人嫌疑人無疑了。再加上種緯又在案發現場出現過,誰還會相信種緯說的話?


  不對!對方即便做得再逼真,但沒做過的事情就是沒做過,種緯相信自己肯定能找出證據來證明自己是被冤枉的。


  “能給我看看案卷麽?出現在案發現場的腳印是什麽樣的?”種緯問主審警官道。


  “哈!”主審警官似乎是聽到了極可笑的事情,和身邊的同事兩人相視而笑道:“憑什麽?你是誰啊?你還以為你是刑警隊長嗎?我提醒你一下,你現在是犯罪嫌疑人!現在是我們審訊你,不是你在領導我們辦案!”


  說到最後,主審警官簡直有些聲色俱厲了。可麵對他的這種情緒表達,種緯反倒不會驚訝和見怪了。沒辦法,就是自己坐在他那個位置,聽到犯罪嫌疑人跟自己要案卷看的時候,恐怕也是一樣的反應吧!隻能說對方這次陷害的手段太高明了,已經把種緯給完全的圈進去了。他要想洗脫自己的罪名的話,肯定是要費一番周折的。


  “我理解你們現在的反應,如果是我坐你們的位置上的話,恐怕我和你們的反應會是一樣的,但我想說明幾點……”種緯知道現在不是意氣用事的時候,他也不是什麽刑警隊長和交管局長了,他隻是一名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


  “第一點,出現在現場的那雙鞋是不是我腳上當時的那雙鞋?你們不是說有監控錄像嗎?那裏麵應該可以判斷出我穿的是什麽樣的鞋子的。把我的那雙鞋和案發現場裏的那雙鞋子對比,肯定能得出我不在現場的結論。”種緯的大腦快速的轉動著,試圖為自己解決眼前的最大危機。


  “第二點,關於DNA問題。既然你們說死者指縫裏有我的DNA血痕,可我被帶到省城來的時候你們也看到了,我的身上可是沒有什麽傷痕的。我進看守所的時候是脫衣服檢查過的,身上有傷痕的時候肯定檢查得出來啊,就憑這一點,這一條指控我的證據也是有問題的。”種緯想盡辦法想證明第二條證據也是有問題的。隻不在說這番話的時候,他已經有些無奈了,因為他知道自己的話裏麵是有漏洞的。除非他現在可以出去,自己用辦法來證明自己的清白,否則這條證據他很難否定掉。


  “第三點,關於子彈的問題,那支槍是局裏發給我的佩槍,我一直把它鎖在我辦公室的保險櫃裏的。那支槍配發給我總共沒有幾天,我總共用那支槍也沒打過幾發子彈,怎麽會用它來殺人?那不是擺明了這樁案子是我幹的麽?我作為一名刑警出身的人,會那麽傻嗎?把火往自己身上引?再者,如果我是用那支槍殺了人的話,我逃離現場回家和時間那麽短,又怎麽可能把那支槍放回我辦公室的保險櫃裏?這些都是漏洞嘛!隻要查,還是可以查出疑點的。”種緯覺得在槍和子彈這個問題上的漏洞最大,他試圖從這方麵打開突破口,所以在這個問題上他講得最多。


  “哼!我們請你來做報告的?還一點兩點三點?”主審警官不忿的對種緯說道:“行!確實不愧是刑警隊長出身,倒不是個光憑裙帶關係上去的,說話分析還有些水平。好吧,既然你說了這麽多,我就一條一條的跟你交待一下。”


  種緯一聽主審警官的這些話,心裏禁不住就往下一沉。對方明顯對自己是有了成見的,認為自己是靠裙帶關係上來的。在這種情況下,種緯說什麽話對方也會先入為主的認為種緯是在撒謊,這樣一來自己想要自證清白的難度可就大了。


  本來刑警在辦案的時候要求時刻保持中立的,隻有這樣才能本著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態度去辦案的。但眼前這兩名主審警官顯然是受到了外界環境的幹擾,已經對種緯有了成見,在這種心態下辦案顯然是對種緯不利的。


  而更讓種緯擔心的是,到底是誰在向主審警官灌輸對種緯的成見?顯然在幕後有一隻看不見的黑手,正在主導著這一切。隻是在這個時候,種緯並不方便提醒主審警官注意這一細節。因為對方已經對自己有了成見,現在提出這一疑點的話,九成可能會讓對方對自己產生反感,會上接下來他自證清白的舉動更加困難。


  此時,主審警官已經很是自信的開口說了起來:“第一點,搜查人員已經從你家裏提取取了那雙出現在案發現場的鞋子了,所以這一點你是賴不掉的。至於監控錄像裏的鞋子問題,這很好解釋啊!監控錄像並沒有拍到你的全部行蹤,更沒能清楚的拍到你的腳,誰知道你那天晚上是穿的幾雙鞋去的現場?我們隻需要知道那雙出現在案發現場的鞋印是你家的那雙鞋子踩出來的就夠了。”


  “第二點!”主審警官冷笑著繼續對種緯說道:“誰說DNA的血痕一定在體表了?口腔中不可嗎?隱私部位不可能嗎?也許你意圖和被害人發生點什麽關係,被害人不同意,所以才……”說到這話的時候,主審警官和他的同事兩人彼此看了一眼,發出了一種男人都懂的笑聲。


  “無恥,你們這是汙蔑,這是不合理的推定!”種緯有些憤怒了,開槍殺人的現場誰會脫得光光的?這純粹是受了先入為主的觀念的影響!


  “好,我們無恥!需要說明的是,你進看守所的時候沒檢察過口腔吧?沒檢察過頭發根吧?也許你的傷就在那裏。而就在上級決定你的案件的管轄權問題的時候,你的傷已經好了,所以你才能在這裏大言不慚的說自己是被陷害的。”主審警官說到這裏的時候,頗有點義正辭嚴的意思,似乎種緯確實是那個無恥的殺人凶手似的。


  “但是有一點是無法更改的,那點血痕雖然少,但那就是你的DNA,這一點你無法抵賴,這是鐵證!”說到這裏的時候,主審警官的態度一下子嚴肅和嚴厲了起來,兩人雙目炯炯的盯著種緯,似乎種緯就是那個萬般抵賴的殺人凶手。


  聽到對方的話,種緯也禁不住有些氣餒了。確實,DNA近年來一直是警方破案的重要證據。如果能夠在案發現場成功的提取到DNA樣本的話,這個案件十有八九就算是破獲了。可種緯無論如何也想不明白,他的DNA樣本是怎麽到的案發現場的,又是怎麽跑到肖妍的指縫當中去的,這一點令他百口莫辯。


  看到種緯身上的氣勢減弱了,主審警官冷笑了一聲繼續道:“第三點,你的那支佩槍在哪?在你辦公室的保險櫃裏?種局長,你是得了健忘症了吧?搜查你家的警察是在陽台外麵的空調外麵後麵找到那支槍的,和槍支一同找到的還有五發沒有使用過的子彈。而且那五發子彈的彈底標識和天海公安局之前收繳的一批子彈是相符的。這說明了什麽?這說明你早就準備好殺人作案了,連子彈的來路都事先想到了。而且在案發現場我們沒有找到使用過的彈殼,這說明了什麽?說明了你很心細啊,種局長!”


  自己的佩槍在空調後麵?種緯聽到主審警官的這番話之後,禁不住心裏就是一涼!好狠啊!他們的準備實在是太充分了。這些說明了什麽?這意味著陷害自己的那夥人能夠輕鬆潛入交管局自己的辦公室,並且能夠拿出來有它殺人,然後再……


  不對!對方不是這麽做的。種緯記得當天他下班的時候還開過保險櫃,那時那支槍還好好的放在保險櫃裏邊。那就是說,那支槍不可能跑到自己前麵去殺了肖妍,然後又跑到自己家裏藏到了空調外機後麵的。隻可能是事後有人把它藏在了空調外機後麵的,同時那個給自己栽髒的人還找到了自己藏在那裏的槍彈,並且把自己組裝的那支雜牌槍給換掉了。再加上自己眾收繳彈藥裏拿到的那幾發子彈,狠狠的,非常漂亮的給自己栽了次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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