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隻能自辯
起訴書弄成這樣,會有什麽結果呢?這裏麵的學問可就大了。
第一,如果這個案件按照公訴的內容去判的話,很可能會判種緯持槍殺人罪成立,但因為被害人肖妍在這樁案件中起到了不好的作用,采用一些卑劣的手法算計種緯,破壞種緯的家庭,影響種緯的事業發展,因此最後在判決的時候法庭會綜合考慮這些因素,即便種緯殺了人,也會從輕發落,最多的也就是一個死緩,判個二十年都是可能的。
第二,如果種緯不認罪的話,公訴人可能會繼續沿著肖妍和種緯的恩怨繼續深究下去。那樣的話,就會遇到種緯可能在殺人案之外,還有貪汙和腐敗和犯罪情形。如果加上這一條的話,種緯的案子變數就大了。很可能在持槍殺人一條罪行之外,還要加上貪汙受賄的罪名,這樣的話死緩恐怕就是基本的起刑了,直接判死刑的可能性非常的大。
第三,公訴人的起訴書針對種緯持槍殺人的起訴意見倒算是中規中矩,但對於種緯殺人的原因卻語焉不詳,無證據的推斷很多,也很模糊。對這一點,公訴人可以以公安機關因時間較短,未能夠偵察清楚而由做解釋;也可以以案件涉及隱私,不宜進行公開進行解釋。
在接下來的法庭控辯雙方的交鋒中,如果種緯這邊表示認罪伏法,法庭就可以順利的認定種緯有罪,但仍舊無法回避後期可以再冒出來一個貪汙受賄的罪名,加重罪行;如果種緯這邊不認罪,那後期公安和檢察院那邊仍舊可以補充偵察,或者向法庭以涉及隱私申請不公開審理,這樣種緯的案件就會存在封閉辦案的情況,可出現的變數就更多。
用一句總結的話說:這份起訴書看起來語焉不詳,實際上卻是包藏禍心,可謂步步驚心,暗布圈套。沒經驗的人麵對著這份起訴書的時候,很容易踏入起訴書中的陷井,最終任人宰割。而對方則占據了諸多的先手,不管種緯這邊怎麽變,他們都占據著絕對的主動權。
對這份起訴書的應對,種緯這邊隻能校準一點:不認罪,堅稱自己是被冤枉的。否則一旦按目前起訴書中表露出來的情況,心存僥幸的認為認罪就可以免死,後麵一旦補充進貪汙受賄等內容的時候,再想推翻前麵的認罪環節就太難了。當然,在接下來的控辯環節中,這個任務隻能由種緯來進行,因為葉國慶早就暗示過種緯他沒法在公開場合幫種緯的忙。
起訴書宣讀完畢,已經是開庭後兩個小時了。經過一段時間的休庭後,再度開庭進入法庭調查和辯論環節。
首先,公訴人結合起訴書,認為種緯持槍殺人罪成立。考慮到種緯此前在公安隊伍工作多年,業業績突出,屢次獲得各種獎勵,建議法庭對種緯從輕判決,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如果種緯真的殺了人的話,這個刑期已經算是比較容易接受的了,但種緯畢竟沒有殺人,又怎麽會承認這個指控?
接下來,法庭進入辯論環節。主審法官先詢問被告一方的辯護律師,是否認同公訴人對被告一方所進行的指控,是否認同公訴人提交給法庭的各項證據和物證。
到了這個時候,這次庭審最精彩和最戲劇化的一幕出現了。
在聽到法官的提問後,作為種緯的代理律師的葉國慶站了起來,他首先表明了他的身份,特別在自我介紹的時候用了他是法庭指定的被告代理人。接著他開口講道:“審判長,陪審員,我研究了公訴人提供的起訴書,我作為被告人的代理律師,我認為被告人是有罪的,承認起訴書的指控。”
聽到葉國慶這麽說,除了種緯和庭審法官及公訴人一方,整個法庭一下子就亂了起來,吃驚的驚呼聲、不滿的疑問聲、交頭接耳的講話聲、照相機的拍照聲響成了一片。
來旁聽這起案子的人有相當一部分是種緯這方麵的人,除了種緯的家人和朋友,便是昔日的同事和下屬了,他們怎麽也沒想到辯護律師什麽也沒說,上來就承認了種緯是有罪的。而參與庭審的人裏麵,還有一部分就職於新聞媒體的人,他們在聽到辯護人的觀點的時候也很驚訝,誰都沒想到辯護人居然就這麽簡簡單單的就認了罪。
“肅靜!”看到法庭的秩序一片混亂,主審法官大聲提示在場旁聽的人員保持安靜。在法官的提醒和法警的維持下,法庭上不和諧的聲音很快就被壓了下去,但人們疑惑和質疑的目光卻未減,幾乎所有人都用疑惑的目光望著種緯的辯護律師葉國慶。
在主審法官的允許下,葉國慶尷尬的咳了一聲,繼續說道:“雖然我認為種緯有罪,且有可以從輕發落的環節,但到目前為止,我的被代理人卻與我有不同的意見,他始終不認為自己有罪,所以……”葉國慶無奈的看了看主審法官一眼道:“建議法庭給被告人自己自辯的機會。”
聽到辯護律師這樣的發言,主審法官也有些尷尬。辯護律師都交槍了,卻明確提出被告人不認同公訴人的意見,也不認罪,那這個辯護人還怎麽幹?偏偏這個辯護律師還是法庭指定的,這不是說這個辯護律師是法庭提派給被告方,卻根本沒有起到任何作用的人?
主審法官猶豫了一下,這才重又開口問葉國慶道:“被告方辯護人,你方沒有達成統一意見麽?為什麽你的意見和被告人沒能統一?”
葉國慶回答道:“審判長、陪審員,我介入這起案件的時間還不長,我是根據目前的案情,考慮到被代理人的利益之後做出的選擇。至於對具體的案情,我研究理和解得不如被告人多,也不如他了解的深。再加上被告人也是資深的法津界人士,我們之間無法互相說服。而我又是被指定給被告人的,所以我要表明態度,希望由被告人進行自辯。”
這也就是說,這位被告的辯護律師承認自己是棵牆頭草,是個無用的牌位了。而作為被代理人的種緯在這個時候,是可以考慮撤換代理律師的,隻要他表示這個意見,法庭就可以同意種緯的意見。
果然,主審法官在思索了一番後,開口問種緯道:“被告人,你和辯護人的意見不統一,你是否要求撤換你的辯護人?如果你提出要求的話,法庭會重新給你指定一位辯護律師。”
“審判長,謝謝,不用了!葉先生是全省法律界的資深律師,他都不能做到的事情,估計換人也做不到。而且目前我們隻是意見不統一,倒沒有其他的矛盾,就這樣吧!”種緯興趣缺缺的對審判長答道。
聽到種緯的這句話,庭審現場又響起一種置疑的嗡嗡聲,很多人都對種緯的這番表態有了疑問。他們無疑也感覺出了種緯的這番表態有問題,這樁案子果然不是簡的案子。明明被告和辯護律師的意見已經不統一了,但被告卻不願意撤換辯護律師,偏偏這位辯護律師是指定的,這裏麵的隱情顯然太大了。
主審法官和陪審員簡單的交流了一下,這才對種緯說道:“被告,你可以自辯了。如果你對你的代理律師有任何不滿和需要的話,可以向法庭提出來,我們會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為你提供相應的援助,維護法律賦予你的權利。”
“謝謝!”種緯先是向主審法官道了謝,然後才開口道:“審判長、陪審員,對於公訴人的指控,我完全不認同,我沒有殺人!我既沒有殺人的動機,也沒有殺人的時間,更沒有殺人的主觀意願,我是被陷害的!”
種緯一開口,就完全否定了公認機關的指控。隨著種緯的開口,法庭秩序又有些混亂了起來,這次混亂的緣由,卻是由被害人的家屬發出來的。他們大聲斥責種緯,殺人後居然還不認罪,表現得無恥之極。
肖妍的家人種緯還是第一次見。從他們的裝束上看,雖然他們穿得都算中規中矩,還算得體的樣子,但那種來自小地方的感覺卻是一眼就看得出來的。更重要的是,別看他們情緒表達的激烈,但卻沒一個人臉上有痛苦和難過的表情,更多的是對種緯不認罪的舉動表示怨憤。
種緯早就聽肖妍說過她和她的家人的事情。在肖妍未出名以前,肖妍每年都會定期給家裏寄錢,供養家裏的老人和弟妹們。有時她也會覺得自己的壓力挺大,笑談自己是扶弟魔。但往往說起這些的時候,肖妍的眼裏全是溫柔的眼神,顯然這種壓力帶給她的並不全是不開心的事情。
後來肖妍在事業上小有成就,並且回到天海開辦港灣俱樂部的時候,她的父母家人算是靠著她發了家。她的弟妹們不僅都進了城,成了家,而且還都被肖妍安排了一份薪水不錯的工作。可到了這個時候,肖妍再提起她的家人的時候,流露出更多的則是無奈和歎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