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二)
十一月五日,下午兩點半。
陳柯帶著衙門裏的人,相繼來到草堂。
草堂今日重新做了布置,改成了會議室。木匠坊新打造了一百多套桌椅,整理的擺放在其中。
主會台有前後兩排桌子。後排隻有兩張,分別是陳柯和陶廳判的位置。
前麵一排共五張,是衙門裏各從判,師爺,巡捕等人的位置。
麵對主會台的,是參加會議的人員坐席。坐席由近到遠,呈扇型分布,分為若幹個區間。中間留有走道。
不多時,陳柯和衙門裏的主管們身著朝服,陸續坐上了自己的位置。
參加會議的人也在巡警的引領下,坐上了自己的席位。
這些人自然是騰越有一定話語權的人。比如衙門裏不主事,但也有職位的吏員,還有金秀才等風紀委員,老師,更有李鄉紳和一些富農,城內的富商。
陳柯看著會議廳內還有些嘈雜的人,臉上不動聲色。因為他很早就在盤算著怎麽對付一些不配合的人。
比如衙門裏那些在朝庭裏有關係有門路,光吃飯不幹活的人。
比如那些開著私塾,暗地裏詆毀政府辦新學,搶老師和生員的人。
還有那些不願意當開明紳士,死抱著小農經濟不放手,以壓榨農奴為樂的人。
以及城市裏反對開工場,反對供銷社,反對信用社,不願意公平買賣,破壞市場經濟的人。
陳柯要改變這個社會,又不願當第二個王莽。所以需要慢慢調整,像螞蟻匱堤那樣一點一點的把事辦成。
治大國如烹小鮮,這需要極大的耐心。陳柯願意慢慢磨,看誰先耗死誰。
終於,會議主持人看了看鍾,對著話筒說了一句:“諸位,請安靜!今天的會議馬上就要開始了。”
不得不說,有了話筒開會就是方便。
草堂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足有半個籃球場大。人一多,就必須大聲喊話,或者用揚聲器。
很快,會場逐漸安靜了下來。
主持人便說道:“諸位大人,士紳,掌櫃們,歡迎來到騰越會議廳。今天郡主召開這次會議,是為了和大家共同討論風紀的問題,以上個月發生的幾起案例,完善相關管理條例。”
說完後,便望了陳柯一眼。
陳柯便對著桌上的話筒,說道:“正是如此。法律法規的完善,需要一個漸進過程,也需要我們政府官員和諸位士紳老爺們的共同努力,教化育民。以往,我們處理完一些案件之後,隻會保留卷宗,並沒有做相關後進工作。這是不完善的。”
“比如一件案子發生了,以前沒有案例,律法上也沒有明敘,官員憑經驗把案子了斷了。不論好與不好,至少他斷案的案例,是應該保留下來的,如果斷得不好,我們從中吸取教訓,得出好的結論。如果斷得好,更應該形成一個新的法律條文!”
“法外案件之多,官府治理起來就越難,百姓教化起來也越不容易。但隻要我們遵守了這個原則,每斷一起案件,就完善一次法律條文,本著愚公移山的精神,法律必然會越來越完善!治理起來也就越來越容易。”
“所以今天,我們就先以上個月發生的幾起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先熟悉一下這個過程。希望大家本著以民為本,以國為本的精神,積極發表自己的見解。當然,發言的時候請遵守會議秩序,下麵請會議主持人公布秩序規則。”
說完之後,主持人便點了點頭,用手展示了一下牆上懸掛的大紙貼。
“諸位!會議正式開始前,我帶大家熟悉一下會議的秩序和規則。”
“第一條,動議中心原則。”
“動議是開會議事的基本單元,‘動議者,行動之提議也。’會議討論的內容應當是明確的動議,它們必須是具體、明確、可操作的行動建議。先動議後討論,無動議不討論。”
“第二條,主持中立原則。”
“會議‘主持人’的基本職責,是遵照規則來裁判並執行程序,盡可能不發表自己的意見,也不能對別人的發言表示傾向。主持人若要發言,必須先授權他人臨時代行主持之責,直到當前動議表決結束。”
“第三條,機會均等原則。”
“任何人須舉手示意主持人,得到其允許後方可發言。先舉手者優先,但尚未對當前動議發言者,優先於已發言者。在尚未對當前動議發言者中,對當前動議持反對意見者,又優於持讚成意見者。”
“第四條,立場明確原則:發言人應首先表明對當前待決動議的立場,是讚成還是反對,然後說明理由。”
“第五條,發言完整原則:發言時間結束之前,不能打斷他人的發言。”
“第六條,麵對主持原則:發言要麵對主持人,參會者之間不得直接辯論。”
“第七條,限時限次原則:在每人每次發言的時間保證下,對同一動議的發言次數也有限製。一般不得超過兩次。”
“第八條,一事一議原則:發言不得偏離當前待決的問題。隻有在一個動議處理完畢後,才能引入或討論另外一個動議。主持人對跑題行為應予製止。”
“第九條,文明表達原則:不得人身攻擊,不得質疑他人動機,習慣或偏好。辯論應就事論事,以當前待決問題為限。”
“第十條,充分辯論原則:表決須在討論充分展開之後方可進行。”
“第十一條,遵守裁判原則。”
“主持人應製止違反議事規則的行為,這類行為者應立即接受主持人的裁判。具體規則為:入場後,每人初始為十二分,違反不同的規則,處黃牌警告,並扣一到三分。十二分扣完後,處以紅牌離場。離場人員無辨論與表決資格。”
“第十二條,多數裁決原則:在多數通過的情況下,動議的通過要求‘讚成方’的票數嚴格多於‘反對方’的票數。平局即沒通過,棄權者不計入有效票。”
主持人條理清楚,口齒清楚。說完後,還讓衙吏發傳議事規則小手冊,人手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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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示意會議開始,工作人員便打開了錄聲機。
陳柯便先舉手。
因為其他人根本沒有適應,再者作為騰越的邑主先發言的肯定是他。
主持人說道:“請發言。”
陳柯站了起來,拿起了自己準備的稿件。
“今天我提案討論的第一個案例,是於上月二十三日發生在府城南區。付義家的小孩付二嘎,夥同他人搶奪,損壞,並毆打受害人胡某。事發由南區小學教員羅鬆調解無果,後由風紀委員金銓負責處理。處理結果為,付二嘎向受害人道歉,並賠償損失。介於案例已定性,我希望就此案例確立完善治安管理處罰試行草案,或刑法試行草案。提案人,陳柯。”
說完後,便坐了下來。
主持人問道:“請反對方舉手發言。”
果然,那些不喜歡陳柯的人倒是反應挺快。可惜他們還沒有適應發言要先舉手。
一個官吏說道:“這種刁民小事,下官覺得不值得這麽勞師動眾!”
當!
主持人猛然敲了一下警鍾,嚇得所有人都是心中一跳!因為這鍾實在是響,居然也連著喇叭。
“未舉手發言,黃牌警告!扣一分。”
他說完後,工作人員馬上在記錄本上找到這名官吏的位置,扣掉一分。
官吏一愣,其他人也望了過來。有的好笑,有的意外,有的恍然大悟。
主持人說道:“下麵請讚同方舉手發言!”
這回舉手的就多了,而頭一個舉手的正是教員羅鬆。主持人說道:“請發言!”
羅鬆站了起來,並從工作員手中接過了話筒。
他拿過自己的稿紙,說道:“我讚同郡主的提議,將此類案例協商討論之後,實行律例草案。我個人認為,犯罪不因年齡,性別,動機劃分。搶奪,損壞他人財物也不因金額大小劃分。毆打他人也不以受害對象劃分。這類案例,已經超出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讚同確立刑法。若再有搶奪,損壞他人財物,或毆打他人的行為,應以造成後果之嚴重程度,確定為犯罪並嚴加懲處。”
說完後,羅鬆將話筒還給了工作員。
主持人請羅鬆坐下後,又說道:“請反對方發言。”
這一回,反對方學乖了,那些人都舉起了手。
在主持人的示意下,一個胖地主站了起來,接過話筒說道:“哎喲,多大點事?就是小孩子之間胡鬧,打了幾下。還費這麽大事討論?簡直無聊。”
“謝謝!請讚同方發言。”
“您好主持人,我並不認為這是小孩子之間胡鬧。剛才羅教員的發言已經說得很明確了,犯罪不以年齡,性別區別,也不以財物大小區分。搶奪一件衣服是犯罪,搶奪一車黃金也是犯罪,隻是在量刑上或有區別……”
“一件衣服和一車黃金能一樣嗎?”
一聽這話,另一片區內的一位道貌岸然的老學究忍不住開了口,聲音洪亮!
“朝庭有王法,官府有條令,咱們按章呈辦事就是了,何必又在這裏無事生非?敢問吳郡主,您這樣公然商辦律法,另立官廳,是想和朝庭作對,還是有所圖謀?……”
當!
主持人又是一錘敲在了警鍾上,震得這個老頭直翻白眼。
“黃牌警告!打斷他人發言,扣兩分。質疑他人發言動機,扣三分。”
“你!……”
老頭被震得腦袋發暈,好半天才醒過神。兩個巡警早從後麵趕了過來,一把將他按下去。
“坐下吧你!”
主持人繼續說道:“請範先生繼續發言!”
範已咳嗽了一聲,重新拿起稿紙:“……所以我認為花費時間與精力討論這啟案例,並確定完善的律法草案,是為了民眾生活之秩序,也是為了人民安全之保障。此舉絕非無聊,而是非常必要的工作!讚同人,範已。”
“謝謝!請反對方發言……”
終於。在陳柯和主持人,以及那些學友的帶動下,會議順利開展了下去。
當然,也不算完全順利。
“……羅鬆,不要以為大家不知道你在想什麽?你不就是進不了學,又想混個官兒當當嗎?如今支持這個什麽風紀委員,就是為了保自己的官位,我們都看出來了……”
當!
“黃牌警告!進行人身攻擊,扣三分。”
……
“……八旗將士拋頭顱,灑熱血,掙來這太平江山。是讓我們官員閑著無聊,在這裏討論搶衣服的事兒嗎?啊?是讓我們無所事事,商量小孩兒打架的事兒嗎?……”
當!
“黃牌警告!偏移動議主題,扣兩分。累計十二分滿,紅牌退場!……”
……
“……哈哈哈哈……這位莫不是中秋之夜,於院外懷中藏橘子之郎乎?且稍安勿躁,聽老夫一言……”
當!
“黃牌警告!針對他人偏好語言汙辱,扣兩分!”
……
“……李先生之生平,在下悉已知之!公久居南海之濱,舉監生入仕,理應扶保大清,苟立社稷……”
當!
“黃牌警告!偏離動議主題,扣兩分!”
……
“……我輩讀書之人,理應胸懷天下,撫國安民!怎能因此庸碌之事枉費辱舌,真乃有辱斯文!……”
當!
“黃牌警告!偏離動議主題,扣兩分!”
……
“……金銓我日你麻,你再說一遍試試看?……”
當!
“黃牌警告!辱罵他人,扣三分。在此嚴重警告一次,嚴重警告第二次將無視計分,直接紅牌請退!……”
……
“……敢情打的不是你家小孩,你就熟視無睹?搶東西就是不對,打人就是犯罪,定個律法出來又怎麽了?你是不是怕定出來,以後你犯事兒就得被抓了?……”
當!
“黃牌警告!質疑他人發言動機,扣三分。”
……
吵到最後,連讚同方都有人被帶偏了,出現了粗口和言語衝突。畢竟人是感性動物。
好在會場上有主持人和巡警維持秩序,才沒讓議席上的兩撥人打起來。
隨著會議討論的展開,不少因為語言習慣,或者情緒失控的人。多次出現不舉手發言,打斷他人發言,或發言偏離主題,質疑他人,辱罵攻擊他人等行為。
很多人被扣滿十二分,或兩次嚴重警告者,被陸續請離了會場。失去討論資格。
陳柯坐在主會席上,和陶潛他們看著吵得不可開交的會場。強忍著沒有把個別人拍死。
“中國人最喜歡開會,可惜中國人最不會開會!事情比想象中的還要麻煩,但我不能因此失去耐心。我要慢慢讓他們知道怎麽做個文明人。”
陳柯真慶幸自己沒有異想天開,搞議會製度。
這麽個小案例都吵成了這樣。
如果以議會的形式協辦工場,基建的事情,甚至商討軍國大事。恐怕騰越就直接回到石器時代了。
“郡主,不好了!被請出會場的兩撥人在外麵……打……打起來了!”
陳柯用手抹了一把臉。
之後對張鼎說道:“老張,先叫兩班巡警過去,把他們分開。記住是控製,別打人!”
“明白!”
這次會議足足開了兩個時辰,錄音的磁帶用兩盤。雖然過程曲折,但最後的結果還算令人滿意。
最後舉手表決。
以八十八票讚同,十一票反對,二十三票棄權,二十八票無效。通過繼續商定立法草案。
這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一百五十個席位中,陳柯的人占絕大多數。被請出會場的人,反對者居多,剩下的人中讚成的人自然占了贏麵。
天早就黑了,草堂穹頂上的白熾吊燈照得人昏昏欲睡。不少人又累又餓,已經沒有精力再吵下去。
陳柯便做了最後的總結:“諸位,這次商定立法草案的會議,圓滿成功!下次大休,我們將繼續後麵的工作,就此案例擬定草案,在騰越試行。”
嘩……
隨著陶廳判,金秀才他們帶頭鼓掌,其他人也跟著鼓掌。會議氣氛倒是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