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7,二十一條
1914年——1915年 日接受德在山東權利,提《二十一條》。民國政府要求刪改後簽之。
1914年,世界爆發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德奧跟英法等國打起來了。美國保持中立。日本被英國拉了過去。
英國請日本幫忙去攻打駐紮在膠東半島的德軍,保護英國商船在中國海航行的安全。日本早就惦記著把膠東半島奪過來,於是跟英國聯手向德國駐軍發起進攻。
德軍在山東隻有數千兵力。日英聯軍有幾萬人。德軍雖然拚命抵抗,但最終還是寡不敵眾戰敗投降。
袁世凱一直作壁上觀,跟日俄戰爭中的慈禧一樣宣布中立。德國想拉中國參戰,宣布把膠東半島還給中國。袁世凱惹不起英日,不敢接。日本也向袁世凱喊話,不會承認德國交還山東。
等人家打完了,袁世凱去找日本人,希望日本賠償中國的戰爭損失。你看山東讓你炸得稀裏嘩啦的,還死了那麽多人,你得賠我們。
日本說我們正巧要找你們呢,拿出一個《二十一條》讓袁世凱簽字。
袁世凱一看,日本要求民國同意擴大日本在滿蒙的權益,把德國在山東的權益轉讓給日本,與民國合辦冶萍公司,要求民國承諾不把沿海港口、島嶼租借給別人,“中國中央政府須聘用日本人充為政治財政軍事等各顧問”,把長江沿線鐵路建造權給日本,並且以後中國建鐵路、開礦山必須跟日本合辦,中國買軍火、貸款也必須先找日本人。
袁世凱一看,肺都氣炸了。你幹脆說讓我把中國直接交給你們不就得了。日本當年跟朝鮮“日韓合並”前就簽過類似的一個協議。這個協議一簽就等於把中國置於日本的控製之下。袁世凱豈能答應。
日本人警告袁世凱,這《二十一條》你要不簽,我們就開戰。另外,這事絕不能讓其他國家知道。
袁世凱知道民國現在還不是日本的對手,但是簽了就是賣國,不簽就可能亡國,怎麽辦好呢?
他一麵讓自己的談判代表采取拖延戰術,一麵偷偷找來一個英國記者,把《二十一條》內容泄露出去。
記者回去就發了一篇報道,立刻傳遍歐美。
英國人氣壞了,都忙著打世界大戰呢,你整這事幹嘛?美國人也不樂意,這小日本也太不地道了,趁大家無暇他顧,想偷摸把大家的生意都搶了去,獨霸中國。美國發表聲明,不承認《二十一條》,簽也白簽。
日本先是否認,後來承認了部分條款,但否認有破壞中國獨立的條款。
袁世凱交代外交部一定要設法頂住日本的壓力。
“二十一條”分五大項21條。袁世凱認為前四項還可以商量,盡量減少損失即可,但第五項絕不能答應。袁世凱批示:“此項限製我國主權,簡直似以朝鮮視我,這種條件豈平等國所應提出,實堪痛恨,萬萬不可開議,切記切記”。前四項損失滿蒙山東部分主權。第五項會導致中國全部主權喪失。如果簽了第五項,中國也就變成了第二個朝鮮。
當時陸征祥、曹汝霖是外交部總長、次長,負責對日談判。開始時,中方隻同意談判第一、二項。日本斷然拒絕,不斷施壓。中方代表不得已同意把第三、四項納入談判範圍,但堅決守住第五項的底線決不談判。日本威脅要對中國采取“斷然措施”。
袁世凱害怕開戰,但又絕不能簽第五項。他讓駐外大使把《二十一條》全文交給美國,讓列強評理。列強一看就急眼了,紛紛去找日本算賬,質問日本怎麽睜著眼睛說瞎話。日本狡辯說第五項隻是希望,不是要求。
小日本陷入被動,麵對這麽多強國的不滿不得不做出讓步,放棄第五項談判,隻談前四項,諸如滿洲、山東的權益和漢冶萍公司(集煤礦、鐵礦、煉鋼為一體的聯合企業)的合辦權等,其他不要了。
陸征祥等力圖在四項條件的談判中減少中國權益的損失。談判久拖不決。日本人大怒,它向袁世凱發出最後通牒,再不簽就真開打了。
日本內閣通過向中國開戰的決議。日軍的艦隊開到中國的海邊,並且開始向中國增兵。戰爭一觸即發。
袁世凱無奈隻得簽字。不過簽的不是先前的《二十一條》,而是《民四條約》。《民四條約》是四個條約,內容相當於《二十一條》前四項中的十二條。直接威脅中國主權的條款大都取消或加以限製。最危及中國主權的第五項完全取消,其中包括聘用日本顧問、中日合辦警察、由日本提供軍械、建造鐵路等。
日本要求中國中央政府聘用日本顧問,可不是一種交流活動,而是想把中國至於日本的監控之下。日本後來在溥儀的滿洲國派駐了顧問,溥儀決定任何事都得經日本顧問批準,把滿洲國變成自己的附屬國。如果袁世凱簽了《二十一條》,整個中國就跟滿洲國一樣。
國內百姓從報上了解到《二十一條》,非常憤慨。學生們紛紛上街遊行、示威,罵袁世凱是賣國賊。
袁世凱對民主更加反感。這幫學生就知道喊口號罵大街。我不簽行嗎?真要按你們的意思去跟日本開戰,我們連48小時都抗不過去。48小時是他部下段祺瑞對他說的原話。
全國教育聯合會(相當於教育部)把日本下最後通牒逼政府就範的那一天,5月9日,定為國恥日,希望學生們勿忘國恥,把愛國熱情轉化為雪恥的動力。
通過跟日本人交鋒,袁世凱更加傾向搞君主立憲。民主共和有什麽好?搞得各省獨立,“二次革命”爆發,各黨爭權奪利,國會吵鬧不休,內閣沒法正常工作,中央難以集中全國之力一致對外。學美國不如學日本,天皇一聲令下,萬馬齊喑。
另外孫中山的所作所為也令他對孫中山所倡導的西方民主產生反感。孫中山簡直是一根攪屎棍子,到處搗亂。發動“二次革命”挑起內戰不說,為了跟我爭權不斷向日本兜售中國主權,造成了嚴重後果。
這個《二十一條》其實跟孫中山有著莫大關係。《二十一條》就是日本人以孫中山的各項承諾為藍本擴充而成的。
孫中山做臨時大總統時向日本借款,許諾的條件是簽訂《中日合辦漢冶萍草約》和《滿洲密約》,允許日本人控製漢冶萍公司和東北。那時山東還在德國人手裏。
漢冶萍公司的鋼鐵產量當時占全國90%,並且擁有自己的煤礦和鐵礦。日本控製了漢冶萍就等於有了煤礦和鐵礦來源,本國的鋼鐵生產不再發愁。
日本一直垂涎中國的東北,設想把東北作為自己的資源基地。
孫中山知道日本對東北的渴求,企圖以東北換取日本的支持,中國隻保留形式上的主權。
但是這些條約最終並沒有簽成。
漢冶萍公司是一個官辦轉商辦的公司,也就是股份公司。總理是盛懷宣。盛懷宣在辛亥革命後逃往日本,在日本遙控漢冶萍公司。
孫中山希望盛懷宣出麵與日本洽談合辦。“孫總統電欲漢冶萍籌款”。
盛懷宣看破孫中山的小算盤,知道孫中山“不欲擔此壞名耶”,也就是不願承擔賣國賊的壞名聲。但是盛懷宣也“不欲擔此壞名耶”。他因為鐵路國有已經被國人罵做賣國賊,不願坐實賣國賊的名聲。他對孫中山的電報“遲遲不複”。
孫中山做出讓步,以民國政府、漢冶萍公司、日本三井物業三方名義簽訂合辦草約,與漢冶萍公司共同分擔“壞名”。
同時黃興給盛懷宣發電:“……否則民國政府對於執事之財產將發沒收命令也。其早圖之,盼複。黃興叩。”民國政府以沒收公司高層的私人財產為威脅,逼迫盛懷宣就範。
盛懷宣隻得簽下草約。
孫中山在漢冶萍合辦談判的同時,以租借滿洲為條件向日本借款。因為出賣漢冶萍所得款項遠遠不能滿足臨時政府需要。
孫中山通過三井物業跟日本談判滿洲租借問題。孫中山希望出賣滿洲獲得一千萬日元的借款。日本政府希望“乘此機會,與革命黨訂立密約,使東三省歸於我”。雙方一拍即合。
日本政府要求孫中山來日本麵談麵簽。孫中山不肯。因為局勢緊急,孫中山離開南京一步都會被輿論懷疑臨陣脫逃。
孫中山不能赴日,簽約無法進行。
形勢對臨時政府越來越不利。日本不看好孫中山,擔心簽了也沒用。這事就放下了。
孫中山能指望的隻有漢冶萍草約。他隻要簽字,錢就能到手。但是他不敢簽。
盛懷宣簽訂漢冶萍草約的消息傳回國內,“全國輿論嘩然”。各大報紙、革命團體群起攻擊盛懷宣,要求政府沒收盛氏家族財產,槍斃盛懷宣。
漢冶萍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全體通過否決漢冶萍中日合辦案。
在這種情況下,孫中山隻能放棄漢冶萍借款案。
結果錢沒借來,孫中山下台了。
孫中山“二次革命”失敗後逃往日本,想向日本借兵打回來。他開出更多更好的條件。據說日本人拿著與孫中山的談話記錄給袁世凱看,暗示你不簽我跟孫中山簽,幫孫中山打回來,能獲得更多利益。袁世凱看後大哭,說按此,我中華民國上不如一個南宋,連兒皇帝都當不得。
孫中山跟日本的談話記錄後來被匯總為十一條的《中日盟約》。日本人是1915年元月向袁世凱提出的《二十一條》要求,當時被袁世凱拒絕。日本人於是在2月份跟孫中山簽了《中日盟約》,準備發動戰爭送孫中山回國掌權。後來因為受到列強壓力,日本不得不放棄把中國作為自己附屬國的企圖。《中日盟約》也隨之束之高閣。
《中日盟約》如果成為現實,中國就變成第二個朝鮮。日本的“大東亞共榮圈”也就提前完成了。
不過,需要說明的一點是,《中日盟約》近來出現爭議。質疑者認為孫中山寫給日本外務省官員的信件簽名是偽造的,不像孫中山的筆跡。但是這封信保存在日本外務省絕密外交文書當中。多數人相信這信是真的。從先前的漢冶萍案和“租讓滿洲”案來說,孫中山簽《中日盟約》也不是沒有可能。
孫中山被尊為國父其實是不能服眾的。他是民主先驅不假,為民國建立出過大力也不假,但也的確幹過破壞民主的事,比如“二次革命”,也的確有過出賣國家主權的想法,比如“租讓滿洲”。以孫中山親日程度和大亞洲思想,他要活到日本侵華戰爭時期會比汪精衛還汪精衛。
同樣,袁世凱被稱為國賊也值得商榷。如果沒有稱帝這碼事,他很有可能取代孫中山成為國父。
袁世凱要是做了總統就死了,以他結束滿清統治,統一中國,開始新時代的功勞,他在曆史上的地位要超過孫中山。
可惜袁世凱沒有死。他在《二十一條》事件後,加緊了稱帝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