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水
堂前是口有黃連的苦主家眷、堂後是宗室子弟,安陽縣令徐茂學正左右為難,便聽那婦人開口請罪了。
李夏羅竟對縣令道:“民婦願受杖刑,銀錢怕是難贖夫君從賊之過。”
雲綺還好,秦文達倒是嚇得吸了口氣。
她有些困惑、拿不準主意地問:“這刑法到底多重?聽著像打板子,總能把傷養好吧。”
雲綺身後有人嗤笑了一聲,她回頭一瞧,發現竟是之前那位與賣貨郎說閑話、在安陽賣茶幹的婦人。
田娘子扶了扶雪亮的假髻,熱絡地對雲綺說道:“哎,你怎麽這都不知道呢。婦人受杖刑,得先將褲子脫掉,才好結結實實地打那兩片肉嘛。”
她這麽一說,看熱鬧的閑漢又在怪笑了,交頭接耳地說著些什麽。
雲綺剛被那聲音惡心得有些受不了,便聽李夏羅道:“大人,可否念在民婦請罪的份上,允了民婦不脫——”
苦主家眷還沒說什麽,看客倒是先不樂意了,爭著在縣令發話前開口。
“那怎麽行?還有沒有王法了!”
那方才怪笑的混子起頭後,縣民也你一言我一語地喊了起來。
“她這麽說,定是在衣服下墊了東西。讓她脫!”
“對,讓她脫。讓她脫!”
田娘子倒沒跟著起哄,反倒麵有不忍之色,像是懊悔自己在人群中起了話頭。
李夏羅心裏不會好受,腦子卻沒亂:“不如先施杖刑,若是沒流血,民婦立馬就請位女子當堂驗身。”
她都這麽說了,一時也沒人好意思再說些什麽。連那些心思不正、想看身子的都隻是在台下盯著,想尋些錯處。
雲綺聽著李夏羅的悶哼聲,沒多久便聞著了血氣。她知道自己也做不了什麽,索性離開人群,想去附近的攤子上買些傷藥、止血細布帶之類的給李夏羅。
附近賣布的小販不好找,卻有家不比攤子大多少的小布鋪。老板也沒心思看熱鬧,直接睡死了過去。一個十歲出頭的小姑娘拿著毛筆,在他臉上畫王字和老虎須——這想來便是小老板的女兒了。
雲綺直接對她道:“也別叫醒老板了。我來買些細布帶子,要幹淨親膚的。”
小姑娘歪著頭,拿了條發須給雲綺。
她差點被憋死,隻得又重說了自己要的物件:“不是發須。要細布帶子,不是細的布帶子。不能染色,本色的細棉就好……最好能吸血,咳,吸水。”
小姑娘恍然大悟:“唔,那不就是月事帶嘛!我家不賣那個,你買塊未染色的素棉,我替你鉸一下吧。”
雖然東西對不太上,但是作用很像。就是現代,衛生巾都能用來緊急止血呢。
可惜消毒是顧不上了。
雲綺見小姑娘夠不著桌子,剛想自己來,便看著她踩上小木凳墊腳。
小姑娘利落地扯出塊布頭,細心給雲綺鉸好才接過錢來。懂事的小孩誰不喜歡?她還想在這裏聊會天,便聞著一股焦味。小姑娘一激靈,拽著自家爹爹的胳膊狠搖,愣是把人給晃醒了。
老板也嚇得夠嗆,四處找失火的源頭。
他有些納悶地道:“這可奇了,屋子裏也沒——”
雲綺衝出小布鋪,到外麵一聞,果然焦味更濃了。不遠處隱隱傳來呼救、奔走相告之聲,走水的地方竟是越來越多。
雲綺回頭將自己的猜測告訴二人,自己拿著東西便離開了。
有人在安陽縣縱火。
她這麽想著,急急地衝安陽縣衙跑去。
秦文達原本就在附近跟著,怕雲綺出事,忍不住過來問她:“雲姑娘,指不定是酒樓、商戶自己不小心。你先別慌,定有人去上報給縣衙了。”
雲綺稍安下心,腳步卻沒變慢。
她忍不住問秦文達:“這麽大的氣味,怎麽縣衙那邊沒派出人來?”
秦文達安靜了。片刻後,他發瘋似地往縣衙那跑。
雲綺先還不明白,很快就反應過來——縣衙派不出人,八成是自顧不暇。
她跟上秦文達,跑到縣衙前,一片紅晃得眼睛疼。有人在安陽縣縱火。
雲綺想去附近人家借水桶,卻發現縣衙附近的人家早遭殃了。
此時烈火連天、濃煙繚繞直上雲霄,安陽縣這滿是百姓、樹木隻是擺設的大縣,竟像是片著了火的楓林。
偌大的地方,便是未曾起火的也被火光照得通紅。
秦文達自然要先去救自家公子,早已跑得沒影。雲綺在火光間,看著了身上帶血、被火困住的李夏羅。
李娘子,她剛受過杖刑。
※※※※※※※※※※※※※※※※※※※※
之前那個故事也是收養女嬰的,組織半天語言發現精簡不了。總之是詭異的團圓結局,求來的男孩不爭氣,姐夫救了他,生父生母懺悔。是典型的古代人對棄女行為(她如果活著)的美好幻想,當然因為古今差距,感動之餘有點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