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被包養的感覺
秦蒙知道,類似於這種情況,就屬於女性蠻不講理的暴走狂躁狀態,女性不把心裏的邪火全部發泄出來,是絕對跟你死磕到底的。
要麽,就一走了之,不搭理就完了。
要麽,就是耐心聽完對方的絮叨。
秦蒙選擇了後者,他知道,林可君是一路打探到這裏,過來見他的。
正常的經商路線,直接過西平往東,至金寧再決定行走路線,往南,則向大興(長安),往東,則是奔往清河,或是洛陽。
林可君等於是到了西平,一頭紮向了北,來找自己的。
這明顯不是商家的行為,而是其個人行為。
再加上去年最困難的時候。林可君大手筆相助,怎麽想,都應該好生安撫一下。
秦蒙坐下,靜靜看著林可君,微笑道:“你不想聽我說話,那好,你說。我聽。”
林可君頓時開起了無敵嘮叨模式,從秦蒙對阿史那羅煙所做的不對之處,再到批判秦蒙待人接物的種種不是。
秦蒙赫然發現,自己的所有一切,林可君居然了如指掌,去年砸了西平魏家的牆,到擅殺元鐸,再到把元密及其隨從的戰馬殺了,一樁樁,一件件,就連秦蒙比較熟悉的人,恐怕都未必這麽清楚。
在林可君的身上,秦蒙想到了後世的一個詞,小迷妹兒。
不過。古人可沒有網絡,上網一搜,迷戀的對象什麽隱私全都了解。
秦蒙都想不通,林可君是怎麽把他的日常,能扒得這樣細致透徹。
生活上的一些細節,秦蒙要是不細想的話,都沒注意到,自己居然有這習慣,可在林可君那裏,居然是如數家珍,朗朗上口。
一時間,秦蒙竟然沒了一絲焦惱的情緒,側著頭,帶著似笑非笑的神情看著林可君,仿佛這不是一個發飆的悍婦,更像是賭氣發嗔的鄰家小妹。
“你這是什麽表情?”林可君一隻手掐著腰,一隻手指著秦蒙喝道。
“嗬嗬,林小姐,說了半天,口幹舌燥否?來,喝杯清茶,潤潤嗓子,然後再繼續。”
林可君頓時為之語結,絮絮叨叨半天,指責發泄半天,和著人家根本沒往心裏去,這種挫敗感,頓時讓林可君如鬥敗的公雞一般,泄了氣。
把秦蒙遞來的茶水一飲而盡,林可君把臉貼近了秦蒙,兩隻眼睛,距離秦蒙不到一尺的距離。
“秦蒙,看著我的眼睛,說實話,你是不是瞧不起我和小煙煙?”
秦蒙本來十分坦然麵對林可君的凝視,聽了這句話,不覺愕然道:“瞧不起你和阿史那?這話從何而起?”
“別動,你的眼睛要是不看我,就說明你心裏有鬼!小煙煙說了,你肯定是心裏鄙夷她是蠻夷,所以打心眼裏看不起她,是不是?”
秦蒙一下子就急了:“喂喂喂。你可以看不慣我的所作所為,但絕不可以在這方麵汙蔑我。咱就不說那眾生平等的大道理了,我最尊敬的人是誰,你應該知道吧?達奚哥哥,那可是鮮卑後裔啊,我若是嘲笑異族為蠻夷,那豈不是認蠻夷為兄?都是娘生爹養的,怎麽誰就更高貴了?”
林可君點點頭:“好吧,這一點,算你蒙混過關了。下一個問題,你是不是瞧不起我?”
秦蒙本來自以為調整到無欲無求的得道高人狀態,可是,在林可君連續兩個不著邊際的問題攻擊下,心態有點崩了。
“林小姐,說話經過腦子過一遍,走走心行不?好,你說我瞧不起你,我也不急著否認,你就說說,你哪隻眼睛看到我瞧不起你了?或者說,我有什麽行為。讓你感覺瞧不起你了?”
林可君哼了一聲道:“我不過是個經商的商女,在你眼裏,人群三六九等,不應該是士農工商列序,我從事的,是最卑賤的職業吧。”
“住口!”秦蒙感覺林可君這腦子,思維簡直是跳躍性的,要是任由她這樣口無遮攔,還不知道有什麽歪理邪說等著呢。
秦蒙的眼神,慢慢嚴肅起來:“職業沒有高低貴賤,人之高下者,在觀其行,查其心。居廟堂之高者,隻知求田問舍,其人高乎?走卒販夫,見義而為,其人賤乎?我西平遭遇強虜犯境,世人皆知我率部痛擊敵寇,可誰又知,那健騎所用戰刀,是林小姐於危困之際。仗義出手,使得鐵匠隊得以順利開張,打造無數良兵輔助,方有此大功。西平退敵,功,在浴血奮戰的將士,勞,在無數為將士們默默付出的尋常百姓。林小姐,你說,我打了勝仗,能看不起為將士們提供吃穿的百姓,還有為將士們仗義疏財的你麽?”
林可君聞言,頓時低下了頭,她扭捏著擺弄著自己的衣角。就像是個犯了錯的孩子一樣。
秦蒙本想好好說道說道,可一看林可君這樣子,頓時說不下去了。
“林小姐,齊遠有沒有跟你結清欠賬?”秦蒙見氣氛有些沉悶,便轉移了話題。
“為什麽要結清?難道,你想跟我一刀兩斷?”
天雷滾滾啊,這都是什麽邏輯?這話是經過大腦思考後說出來的麽?
“秦蒙,來,跟我看幾樣東西。”林可君忽然拉住了秦蒙的手,拖著他往外走。
女人的思維,看來還真不能用正常邏輯推導啊,秦蒙想要讓林可君撒手,可對方根本不理會這茬兒,連拖帶拽,將秦蒙拉出了廂房。
秦蒙怕鬧出動靜,再讓手下看到,就更說不清了。
幹脆,還是跟林可君去看看,她到底要給他看什麽東西。
林可君拉著秦蒙離開府衙,到了一處庫房那裏,有林家的夥計在那裏把守大門。一看林可君來了,趕緊躬身見禮。
林可君應了一聲,就讓夥計打開大門,領著秦蒙進了庫房。
庫房裏琳琅滿目,各種生活類的用品一應俱全。
秦蒙指著這些東西道:“林小姐,這都是你的貨物?讓我看這些幹什麽?經商一道,我可是一竅不通啊。”
“嘿嘿。這些,都是給你準備的。”
林可君淡淡一句話,在秦蒙耳朵裏,卻是如同驚雷一般。
什麽?都是給我準備的?
這玩笑開大了吧?
倉庫的最外邊,是一件件的綾羅綢緞,沒錯,是件!碼放得整整齊齊。目測那一堆,別說做衣服穿了,就是當材火燒燉肉,都能用個把月啊。
綾羅綢緞的後麵,是一張巨大的紫檀書案,這完全可以排除造假的可能,那紋理,那厚重的質感,以及散發出淡淡的紫檀香味,絕對是真材實料的紫檀木啊。
紫檀書案上,大大小小的狼毫筆,都是成捆的,那紙張,應該就是隋唐時期最著名的銷金箋了吧?
這東西可是非常著名的金貴紙張,據說,是質量上乘的紙張在最後成型的時候,撒上金粉,均勻沾到紙麵上,達到一種視覺上滿眼富貴的衝擊力。
秦蒙在後世當中,曾在雜記中見到過銷金箋的記載,一直懷疑這是誇大其詞的妄語,誰會使用有金粉原料的紙啊?
等到看到實物,秦蒙再一次驚覺,所謂的現代人,感覺是站在古人的肩膀上,就能俯視古人,實際上是錯得離譜的。
論起奢華,現代人未必就能比古人更能作。
“我就知道。你一定會喜歡的。讀書人嘛,怎麽能不喜歡筆墨紙硯呢?”林可君說著,又從銷金箋旁拿出了一方臥佛造型的硯台,以及看上去如黑漆一樣的墨。
甭問啊,這應該就是著名的歙(音西)墨了,這很好識別,據傳歙墨加工,會在原料中添加提神醒腦的諸多中藥材,有時候驗墨,並不用研好墨,直接聞聞味道,就知道墨質怎麽樣了。
秦蒙有點哭笑不得的感覺,林可君說是讀書人,這一點倒是靠譜。可說他是因為讀書人的緣故才喜歡這些東西,那就扯了。
他絕對是被這些奢華的東西給震住了,而不是因為喜歡。
開玩笑啊,別的扔一邊,就說這銷金箋,你得寫出什麽樣的文章,才舍得用這樣的紙?
真的細算的話,研墨揮毫,寫滿一張銷金箋,足夠一頓飽腹滿滿的燉肉了。
這玩意使不得,真特麽敗家啊。
“來,秦蒙,這邊還有。”林可君將秦蒙的身體轉了一下。
秦蒙一看,他麵向的地方,居然有一麵一人多高的銅鏡!
銅鏡的旁邊,是一個描金的衣帽架,衣帽架下,有幾件毛皮服裝。
林可君隨手掏出一套,就往秦蒙身上套。
古人有句話可以形容富貴,叫做肥馬輕裘。
林可君往秦蒙身上套的,就是輕裘。
套身上,一點也沒有壓身的感覺,就好像是穿了一件絲質的衣服一樣。
“轉轉,轉轉,哎呀,你配合點好不好?轉一下,讓我看看,合不合身?”林可君見秦蒙不太聽指揮,忍不住牢騷抱怨。
秦蒙木然轉了轉,林可君看著不滿意,馬上脫下這件,又換了一件。
反反複複,林可君一連給秦蒙換了十餘套,才滿意點點頭。
“嗯,就是這件了,卡身,看上去就顯得精神。”
秦蒙一咧嘴:“林小姐,咱們試完了吧?要是沒別的事,咱們……”
不等秦蒙說完,林可君一瞪眼睛道:“你怎麽這麽沒耐心?要試的東西多了去了,不試試怎麽知道合適不合適?都是給你買的,你不用,難道要我用不成?”
秦蒙嘴角不覺一抽抽,一時間,他竟然有了一種被包養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