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二十三章他老婆真是……絕了!
“對!”喬小橋眼中迸發出強烈的恨意,“就像是秦荔枝不應該把瘸腿的帳算在晨哥身上一樣,我也不該把帳算在秦荔枝身上,罪魁禍首是鄒家人!
如果不是他們貪得無厭,跑來我們家認親要錢,我奶奶就不會死,想要我們家的錢,他們休想!”
“沒錯,”許連翹說:“不過,你也不必這麽通情達理,給秦荔枝記上一筆也是可以的。”
顧洛白:“……”
他老婆真是……絕了!
喬小橋愣了下,正想說什麽,目光瞥到鄒凱的老婆郭梅梅哭喊著去撕扯她哥。
她哥生性內向靦腆,被她一把抓住衣領,打掉了眼鏡。
她怒了,衝過去揪住郭梅梅的頭發,將郭梅梅從她哥麵前扯開,抬手一巴掌狠狠的扇在郭梅梅的臉上。
“你特媽的敢打我媽?”鄒曉宇麵目猙獰的朝喬小橋衝過去。
還沒等他衝到喬小橋麵前,唐曄晨跨步擋在喬小橋身前,抬腳踹在他小腹上。
鄒曉宇被踹的倒退幾步,摔倒在地,捂著小腹申吟。
“曉宇!”鄒老太太撲過去,哭嚎著大喊:“來人啊!救命啊!有錢人打人了!親孫子不贍養奶奶,還打自己的兄弟,沒天理啊,救命啊!”
很快,有護士趕來製止:“這裏是病房,禁止喧嘩,你們再這樣,我們報警了!”
話音未落,警察來了。
不是喬家人報的警,也不是鄒家人報的警,是給鄒凱做手術的醫生報的警。
很顯然,鄒凱是被人捅死的,按照有關規定,醫院有責任向警方報告。
警方接到報警,迅速趕來。
因為是命案,來了五名警察。
衝進病房後,迅速把混亂的雙方分開。
鄒老太太從地上爬起來,抓住一名警察的手臂嚎啕大哭:“警察同誌,你可一定要為我們窮苦人做主啊!我就一個兒子,被那個老不死的給捅死了!你一定要把他們全都抓起來!”
警察安撫她說:“您放心,我們絕不會放過一個壞人。”
五名警察分為兩組,分別給兩家人的筆錄。
做完筆錄,鄒老太太迫不及待問警察:“警察同誌,能不能現在就把他們全都抓起來?”
警察認真解釋:“刺死你兒子的,隻有喬瑤琴一個人,喬瑤琴刺死你兒子以後就自殺了,和喬家其他人無關,除了喬瑤琴之外,別人無需為你兒子的死亡負法律責任。”
“什麽?你什麽意思?”鄒老太太睜大眼睛,“你的意思,我兒子死了就白死了?”
警察繼續耐心解釋:“刺死你兒子的是喬瑤琴,如果喬瑤琴還活著,我們會把她抓起來,讓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可她已經死了,你兒子的案子,就到此為止了。”
“怎麽能到此為止呢?”鄒老太太激動的大喊:“我兒子是在喬家死的,他們喬家人每個人都有份!喬瑤琴死了,她兒子、她孫子沒死,你把她兒子、她孫子抓起來!”
警察無語了。
不知道這位老太太是個真正的法盲,還是故意胡攪蠻纏。
不過看年紀,應該是個法盲。
這老太太看年紀,已經七八十歲的樣子了,但是身體挺好,嗓門比年輕人還大。
他無語了片刻,耐著性子解釋:“老太太,你兒子是喬瑤琴一個人刺死的,喬家其他人沒有動手,不但沒動手,還積極叫了救護車,救治你兒子,盡到了救護的責任,從法律層麵講,他們沒有任何法律責任,不管是誰,都沒有權利抓他們。”
“不!不可能!”鄒老太太尖叫:“我兒子死在他們家了,你們要把他們抓起來,他們要坐牢,還要賠我們錢!”
“對!”郭梅梅附和:“賠錢!我老公被他們家老太太給捅死了,他們家要賠錢!”
警察:“……”
所以,這家人到底是想抓喬家人給兒子、老公報仇,還是想要錢?
他很無奈,可幹的就是這份工作,隻能繼續耐心解釋:“如果喬瑤琴還活著,你們可以要求追究喬瑤琴的刑事責任附帶民事責任,但是喬瑤琴已經去世了,你們沒有權利追究喬瑤琴家人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我不信!”鄒老太太怒吼:“你不要瞧著他們家有錢,我們家沒錢就向著他們!”
警察正色說:“老太太,我們是最公平公正的,我和你說的每一句話,都可以負法律責任,如果你不相信我,你可以找律師谘詢。”
鄒曉宇湊到鄒老太太身邊小聲說:“奶奶,他沒騙你,他說的是真的。”
鄒老太太怔了會兒,回過神來,指著喬俊達說:“我兒子死了,我就那麽一個兒子,被他媽給害死了,他是我孫子,我要求他贍養我!”
她衝著喬俊達怒吼:“從今天開始,我和梅梅、小宇都要住到你家裏去,你這輩子都別想甩開我們!”
“對!”郭梅梅的眼睛噌的亮了,“我婆婆是喬俊達的奶奶,我們一家都要住到喬家去!”
喬家住著大別墅,家裏有傭人,這輩子,她要是能住進那樣的房子裏,被一群人伺候,她做夢都得笑醒!
“你們做夢!我隻有媽,沒有奶奶!你們害死了我媽,還妄想住進我家裏去?”喬俊達血紅著眼睛說:“我媽臨終的遺言是一分錢都不給你們!這輩子,你們別想再踏進我家大門一步!”
他這輩子最後悔的事,就是沒阻止他媽見鄒凱。
如果他知道,他媽見鄒凱是抱著同歸於盡的想法,他一定不讓他媽見到鄒凱。
鄒家人害了他媽一輩子,還想讓他養著?
做夢!
“警察同誌,你聽到了?”鄒老太太抓住警察的手臂:“我兒子沒了,他是我孫子,他就該養我,他說他連大門都不讓我進,這個忤逆不孝的東西!”
喬俊達還想說話,許連翹走到他身邊製止了他。
她非常心平氣和的對鄒老太太說:“首先,就算你是他奶奶,他頂多按國家規定,每個月給你幾百塊的生活費,你沒資格帶著你的兒媳和孫子住到他家裏去。
其次,他根本不是你孫子,他連幾百塊錢都不用給你,你死心吧,你從他身上賴不走一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