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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5章 狼毫小筆

  葵家老大用小毛巾輕輕地擦拭起了每一個珠子,說道:“這是鐵樺木,也叫黑賽華,這種木頭比普通的鋼材都要硬,古代的時候,這是做兵器最好的東西,子彈打上去都隻是一個淺坑兒,你可知道砍伐這種木頭十分費力,有的說用尖銳的東西慢慢磨,也有的說用火烤了之後,會好處理一點,它還有一個特性,就是遇水不腐爛,所以嘛,古代造船就用這個,現代已經幾乎絕跡了,好像我們國家也隻有幾棵。”


  果然,在布子的不斷擦拭下,算盤散發出了幽幽的紫光,漂亮至極。


  “你是怎麽看出來是黑賽華木的?”海子的目光淩厲了起來。


  葵家老大說道:“我恰好剛剛路過梭邊饢的身邊,看到這鐵算盤的珠子到現在還很好地上下滑動,這說明並不是鐵製的,要不然不會上下滑動,裏麵早就鏽死了,這鐵上麵的鏽跡清朝的無疑,珠子也沒有裂開,顏色烏黑,我才鬥膽猜測一下是黑賽華木的。現在看來果不其然。”


  我恍然大悟,說道:“這就是眼力界問題,恭喜了呀!”


  葵家老大一邊笑嗬嗬地給我轉錢一邊說道:“在西境能用這種算盤的,家裏都是大戶,這樣的算盤那是主賬房用的家夥事兒,單就一個珠子,沒有兩千那是拿不到的。”


  我說道:“這種珠子是要先盤吧?”


  “不!不!鬼王,這珠子要先燒,表麵軟化之後,再打磨,為了讓顏色均勻,需要用細沙打磨很久,再加上天長地久的使用把表麵的黑色摸掉,顏色才會如此燦爛,這就是麒麟俏紫。”


  聽著葵家老大的介紹,範柔嬌說道:“這個價格.……正常拍賣能賣到多少?”


  我說道:“人才兩清,就是賣一個億,也與我們無關。”


  葵家老大哈哈大笑,說道:“鬼王如果還有東西出手,咱們還可以談談。這算盤可能對其他行當沒用,但對我葵家和文字有關的,都知道個因為所以然。”


  我說道:“我剩下的東西可能不是葵家能看上的。”


  我的背包裏還有幾顆黃金豆子,黃金魚和玉石小烏龜我交給了範柔嬌。


  葵家老大接過了我的背包,一眼看下去什麽都沒看到,最後摸出了幾顆金豆子,他疑惑地看了看,說道:“七十二金珠?”


  我很詫異地問道:“什麽叫七十二金珠?”


  “鬼王,您找到了多少顆這樣的金粒子?”


  我說道:“所有的都在你那裏了。”


  “我可以花五十萬買您一個答案嗎?”葵家老大一臉試探的表情。


  我說道:“你是想問我這東西從哪兒來的嗎?”


  葵家老大點點頭,又搖搖頭,說道:“如果鬼王不方便說,那我絕對不勉強。”


  “你壞了規矩吧?”海子說道。


  葵家老大忙說道:“是的!我明白,這東西太珍貴了,我也隻聽過沒見過,而且和我葵家是有關係的,所以,這才唐突了。”


  我說道:“哦?這金豆子能和你家有什麽關係?”


  葵家老大說道:“小哥,且隨我來。”


  葵家的店鋪在一樓外圍的一家挺大的鋪子,裏麵擺著各種名人的字畫,但了解葵家的都知道,外麵大房子裏的不過是現代字畫,包括筆墨紙硯,後麵還有一間屋,那是仿古畫,以及一些少見的文房四寶,真正的好東西都在最裏屋的保險箱裏,那些都是好東西。


  葵家老大直接將我帶到了最裏屋,裏麵古色古香,一張茶台也是極具文藝氣息,一半低矮,可以喝茶,吃點小糕點,另一半很高,展開就可以潑墨揮毫。


  最裏屋的牆壁上全是毛筆,大小不一,另一側是不同的宣紙。


  葵家老大取下一支毛筆,說道:“鬼王請看,這是狼毫小筆,用的是黃鼠狼尾巴尖上的毛做成的,比起羊毫來說,筆力勁挺,宜書宜畫,這支筆顏色很漂亮,是因為其中加入了豹毛,這就讓筆力遊走更加犀利。”


  說著,他將筆沾滿了墨,遞給了我,我臉一紅,說道:“我不會寫毛筆字。”


  範柔嬌卻是接了過去,唰唰唰地在展開的宣紙上寫了起來,很快,四個很漂亮的毛筆字躍然紙上“披荊斬棘”。


  葵家老大看了一眼,說道:“不錯!但是你不寫毛筆字時間太久,起落之間都丟了神采,而且教你寫毛筆字的老師是個左撇子,你的起筆和落筆都拖慢你的筆鋒。”


  範柔嬌放下了筆,卻有點不服氣地說道:“大叔,你讓我們過來,不是為了讓我們寫字的吧。”


  葵家老大笑了笑,將毛筆拿了起來,他將之前的金豆子拿了出來,弄開了筆幹頂子,將金豆子放了進去,他說道:“來!你再試試!”


  我說道:“這寫毛筆字,不是頭越輕越好嗎?”


  範柔嬌又開始了書寫,這一次寫的依然是“披荊斬棘”幾個字,卻是另一番模樣,與之前所寫似乎穩重了很多。連她自己寫完也暗暗吃驚,說道:“這是怎麽回事兒?”


  葵家老大又加入了一顆大一點的金豆子,說道:“你再試試。”


  範柔嬌這次握筆就吃力了很多,寫出的字兒也有些變形。她放下毛筆,手腕略微有些酸麻。葵家老大說道:“鬼王,你可看出什麽了嗎?”


  我說道:“這不是是古人模仿別人寫字用的吧?”


  “哈哈!鬼王真會說笑,古人又何必拿自己的字兒作假呢。”葵家老大並沒有因為我說出他的老本行而惱羞成怒,“這是古代富貴人家用來練字的,小孩子的手比較稚嫩,用的筆也短,但強行用小筆改大筆,那很可能忘記了手的記憶,容易開倒車,所以,在原來的筆裏一點點地加金豆子,三顆金豆子則需要換大一點的毛筆,一共七十二顆金豆子,全部換完,則閉眼行書,字與睜眼寫,分毫不差。”


  我一聽也是暗暗吃驚,原來古人寫毛筆字還這麽多講究,怪不得古代官宦人家的孩子寫字兒那是沒有差的,這用的都是這麽些高檔玩意兒。


  我說道:“很抱歉,葵家老大,我真的不能告訴你我們是從哪兒得來的,這大概就是緣分吧。”


  葵家老大似乎已經知道了結果,也並不生氣,說道:“哈!一切隨便,鬼王說得對,不過還有一樣物件,不知您那裏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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