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少昊君離
盜趾的皮是唯一留下來的東西,經過處理再填入幹草會掛到蒲阪的城門上方。
本來就已經吃不消的眾人紛紛退去,隻餘百思不得其解的辛箏與同樣充滿懷疑的君離。
待人都走光了,君離問正眼睛一眨不眨的看人皮加工的辛箏:“兕子你在看什麽?”
“看盜趾的人皮。”
“你之前是不是全程看完了他是怎麽被剝皮和醢刑的?”
“嗯?”
君離問:“你不害怕嗎?”他方才在所有人身上,包括無名的身上都感覺到了氣息的變化,唯獨辛箏,始終氣息平穩,他以為她是根本沒看,結果.……
辛箏茫然。“我為何要害怕?”
“很血腥。”君離說。
辛箏哦了聲,道:“也還好,主要還是你們見識太少了。”
那你就見多識廣了?
君離忍了忍,還是沒忍住,問:“你第一次見到差不多的血腥場麵是何時?”辛襄子究竟是怎麽養孩子的?
“約莫兩三歲的時候。”辛箏隨口回答:“我下令將一個人全家老小當著他的麵打成了肉醬,挺血腥的。”
君離茫然了下,辛箏殺人很正常,看她的性情就知道這家夥就是個殺人如麻的,但這是不是太早了?還有——“你下令打死別人全家,還看完了全程?”
“嗯。”
“沒人把你帶走?”
“我要看,誰敢把我帶走?。”
“你那個時候難道不會害怕?”君離覺得不可思異。
現在的辛箏不怕可以是見多識廣,沒感覺了,但第一次時,誰能不害怕?
辛箏道:“有人更害怕。”
君離無法想象辛箏究竟是怎麽長大的。
“你的父母太不稱職了。”君離忍不住說。
辛箏不假思索的反駁道:“怎麽會,他們教會了我如何才能在這個世界生存,非常稱職。”
這話題沒法聊下去了,君離僵硬的換了個話題。“無名與盜趾有關係?”
“哦?”
“你之前對她說物傷其類。”君離說。“方才盜趾受刑時我聞到她身上出現了血腥味,她若是受傷了,以陽生對她的在意,不會沒反應,可我又的確聞到了血腥味。”
“她大概把手心給掐破了。”辛箏說。
“她與盜趾?”
“物傷其類。”辛箏回答。
君離有點好奇防風陽生知不知道他的身邊人的心情。
估計是不知道的。
陽生生下來就是天之驕子,出身尊貴,又聰慧,學什麽都比別人快,所有人都順著他,他需要關心別人的心情嗎?呃,或許需要,但那都是比他更高的上位者,而非生死皆在他一念之間的下位者。
辛箏左手支著下頜思索著。
盜趾都這樣了,奴隸軍接下來的處境堪憂,瀾州西北諸城接下來難逃大屠殺,被盜趾熏陶過的地方,王侯貴族們可不敢信,保險起見,犁一遍,寧殺錯不放過,把各地殺服了就安心了。
老實說,她個人覺得盜趾造成的破壞力聯軍能造成的完全不能比。
人命是單純的數字,不論貴賤。
盜趾屠的多為貴族,而貴族的人口占比是最小的。
聯軍屠的是氓庶奴隸,這倆的人口占比是最大的。
清洗過後,不管是誰掌控那裏都會容易很多。
若是王倒也罷了,若是諸侯,那就有些麻煩了。
大概率被王和諸侯們瓜分。
地盤太大了,誰都沒法獨吞。
好想分一杯羹。
可惜沒資格.……不,或許,她可以另辟蹊徑。
思及此,辛箏馬上站了起來。“我還有事,明天找你繼續出城采風。”
辛箏話音未落人便已跑遠,君離什麽都沒來得及問。
辛箏翌日如約而來,繼續出城采風,一個勘測水文,一個了解湟水平原的私田。
辛箏的采風在孟春月底便結束了,君離卻還沒有,因而兩人在餘日的時候告別。
君離仍舊一步一個腳印的探查湟水的水文,甚至連湟水位於群山中的上遊都去探了探。
仲春之月,君離在蒲阪的時間加起來不超過三天,下半月更是耗在了湟水上遊,卻仍能天天聽到辛箏的事跡。
辛箏在仲春五月初一給王遞奏章談起了這幾年又是天災又是人禍的,很多土地都荒蕪了,因而提議來一次土地丈量,將王畿的所有土地統統丈量一番,重新劃分份地給氓庶。
當然,貴族們的封地她是不會動的,她盤點的主要是荒地。
問題在於,王畿有荒地嗎?
肯定是有的,但更多的還是讀作荒地寫作私田。
私田是不合法的,是不存在的土地。
辛箏清點出來後會怎麽處置是傻子都能猜到的。
毫無懸念,辛箏的奏章在朝堂上被公卿們批了個狗血淋頭。
田地自有田正管理,想要知道有多少土地,王完全可以詢問負責管理土地的官員,沒必要如此折騰,勞民傷財。
王沒聽公卿們的殷殷諫言,不僅同意了,還將丈量土地的事交給了辛箏,給了辛箏很大的權力,可以動用王畿大部分的力量。
然後,辛箏就不務正業了。
仲春之月的上半月,公卿貴族們對私田嚴防死守,結果辛箏完全沒去管土地。
貴圈真亂是貴族們生活的寫照。
兒子睡小媽,父親或祖父偷兒媳孫媳,更有甚者,血親亂/倫.……王畿公卿貴族們的家族枝繁葉茂,絕對不缺藏汙納垢,什麽香豔辛箏就揭什麽、
高高在上的公卿貴族們一夕間便淪為了街頭巷尾茶餘飯後的談資,君離不在蒲阪都能聽到一耳朵。
辛箏想幹嘛?
怎麽突然就變成長舌婦了?
圍觀著茫然。
顏麵盡喪的公卿貴族們卻是沒法茫然,不管辛箏想幹嘛,他們家族經營千百年的名聲正在倒塌。
謠言止於智者。
且不說辛箏扒出來的都是真的,即便不是真的,造謠一張嘴,辟謠跑斷腿,放著不管,任其自然平息是最理智的做法。但辛箏扒出來的都是真的,並且每天都有新料.……真任其自然平息,王畿公卿貴族們的家族名聲也要臭不可聞了。
沒法辟謠也無法任其自然平息,公卿貴族們的反擊是以牙還牙。
隻要是貴族,藏汙納垢是常態,不存在出淤泥而不染的家族。
辛箏的家族自然也不例外。
公卿貴族們的力量是巨大的,合起來想幹什麽事時,很難做不到。
然,他們攻訐的是辛箏。
辛氏一族是一個神奇的家族,家族成員對權力愛得深沉愛得癡迷愛得癲狂。
通俗點說就是,在辛氏,弑父殺母殺兄殺弟殺姐殺妹殺子殺女殺配偶屬於家常便飯,也不用專門揭,兗北諸國對辛氏那凶殘的內鬥史鮮有不知的。
可這些在權力場委實平常,不管是對貴族還是對氓庶都沒什麽吸引力。
比起辛氏的血親相殺史,正常人都對王畿公卿貴族們的香豔醜聞更有興趣。
翻點辛氏的香豔醜聞?
翻了,翻不出來。
辛箏的祖宗和親人,愛權力的一抓一大把,愛美色的.……基本沒有。
所有的熱情與愛戀都給了權力,在女色/男色方麵反倒詭異的成為了貴族圈子裏的清流。
反正能夠在史冊上留下名字的辛氏族人,就沒有哪個是私生活有問題的。
公卿貴族們的努力隻是讓所有人對辛箏為何如此凶殘有了點了然。
生在這麽個禽獸家族,活著本身就是強者的證明。
上半個月雲裏霧裏的第一回合以辛箏的大獲全勝而告終,盡管始終沒人想明白她這是想幹嘛。
仲春的下半月為第二回合。
辛箏還是沒去幹正業,繼續在為公卿貴族們家族內的藏汙納垢努力,並且她的努力更上一層樓了。
她把牽扯在醜聞裏的貴族抓了起來,進行公審。
君離有點擔心辛箏會不會玩火自焚,大老遠跑回去看了公審,對辛箏的擔心仍舊在,但心裏的火也一個勁的往上竄。
辛箏隻審了三個人,全都審一遍,哪怕是天天審,她未來一年也不用幹別的了,因而隻是抓了幾個典型。
公審的地點在市,前不久處死了盜趾的地方,能容納很多人,貴賤皆可來圍觀。
第一個案例。
被抓的貴族的醜聞是個男女通吃的,這不算什麽大不了的,很多貴族都是美姬孌童左擁右抱,雖違了陰陽和合之道而被認為是醜聞,卻也達不到典型的地步。
他之所以成為典型在於這人喜歡的孌童是年紀小,又生得貌若好女的類型,而他的一個從妾給他生的兒子恰好生得仿佛女子般秀美。
一次酒後,禽獸把將庶子給強了,被從妾發現後失手將從妾給殺了。因為死的隻是一個妾,這事很快便被遮掩了過去,至於庶子,許是食髓知味,庶子從那以後便成了他的孌童。
這是個硬茬。
辛箏才念完罪行,這隻禽獸便毫無羞愧之情的與辛箏爭辯了起來,覺得辛箏就是吃飽了撐的多管閑事,別人的家事關她鳥事。
辛箏直接把證人證據甩他臉上,認不認。
罪證確鑿,認不認有區別?
沒區別。
但禽獸被無罪釋放了。
禽獸為自己辯護,妾通買賣,他打殺了犯了什麽法?
辛箏無法反駁。
妾說白了就是高級點的奴隸,但再高級也是奴隸,奴隸主打殺奴隸又沒礙著誰,不論是以禮法還是帝國如今的主流道德,奴隸主將奴隸殺著完都沒毛病,男人對從妾的所作所為自然也是沒毛病的。
盜趾死後王本來要頒發王令,帝國以後不能隨意打殺奴隸,但盜趾死的時候來了那麽一段即興發言,再頒布這樣的政策不是告訴天下人,他們是怕了這些賤奴向賤奴低頭嗎?
帝國的顏麵何存?
王本來都寫好了的王令就這麽被活生生摁了回去。
辛箏忍不住在心裏罵了一通議事殿的公卿與諸侯們,麵無表情的聽著禽獸的滔滔雄辯。
殺從妾沒礙著誰,屬於處置私人財產。
對庶子的控訴,禽獸更加理直氣壯,老子生了你,老子有權力對你進行任何處置。
充滿仇恨的少年祈求的看向辛箏。
辛箏不負所望,和禽獸辯論了起來,最終敗北。
元洲各個智慧物種中人族是最重視孝道的。
不重視不行,龍伯就算了,那社會形態,隻要不是部族死光了,都不用擔心養老問題。
羽族更不用說,壽命超長,一個羽族若是壽終正寢,死的時候連第十代子孫都能看到,子孫多到很難全記住,哪怕是第二代的子嗣,雖然記得住,但……兩代人之間也就差個幾百歲,卻要因為孝道而綁在一塊幾千年,這確定是孝而非對雙方的折磨?
靖族,焦饒國滅亡了幾千年,當年是什麽社會形態,鬼知道。
人族在孝這方麵是走得最遠的,稚童必須依靠父母的照顧才能長大,而父母年老之後也必須依賴子女的撫養。
然而,人與人之間是缺乏信任的,至少人族自己心裏門清,靠子女的良心,自己的晚年就別指望過得好。因而有了孝文化,用道德和輿論來解決信任問題,子女有沒有良心不重要,重要的是,社會道德與輿論會讓他們不敢不贍養父母。
孝本身的誕生是合理的,但凡事過猶不及。
孝道發展得過了頭的結果便是世人都認可一件事:孩子是父母的私人財產。
父母可以賣掉孩子,甚至打死孩子,都不犯法,但孩子若是把父母給賣了或殺了,請參考辛氏一族的名聲。辛氏一族是公族,這才隻是臭名遠揚,若是換做普通人,妥妥的極刑。
禽獸一個孝字,成功將辛箏給駁倒了。
孝道沒有規定孩子得給父親做孌童?
但也沒規定不可。
饒是辛箏見多識廣又聽青婧提過各種人性之惡的見聞也被惡心壞了,辛箏尚且如此,何況圍觀的貴族與氓庶。
不論多惡心,辛箏也不得不故作一臉無奈與氣憤的宣布禽獸無罪釋放。
但在禽獸想帶走庶子時辛箏阻止了。
少年若是讓帶走,絕對見不到第二天的太陽。
辛箏現場征辟少年為自己的賓客,以主君的名義讓自己的人將少年帶走了。
第二個案例。
美麗有罪否?若美麗是權杖與利刃上開出的花,美麗便是寶石,是榮耀。
美麗若非權杖與利刃上開出的花,美麗是罪。
第二個案例的核心人物是個女子,是一個從世俗意義上來說有罪的美人。
在家的時候因為生得太美被兄長給強了,直到後來出嫁才得以擺脫。
可惜,出嫁並非苦難的結束。
她生得太美,因而被家族用來攀附權貴,嫁給了地位更高的貴族。
嫁人後夫君很疼愛她,倒是過了兩年不錯的日子,但她夫君因病去世了,隻留下了孤兒寡母。
寡婦門前是非多。
辛箏的理解是寡婦勢弱,好欺負。
讀作寡婦門前是非多,寫作弱者好欺負。
寡婦因而兒子的緣故被拿捏住了,並未回到娘家,當然,就算回去了也不可能過得好,強者不論在哪都能把日子過好,弱者不論在哪都能過得慘不忍睹。
寡婦帶著兒子留在了夫家,淪為了夫家男人們的公共玩物。
寡婦對生活的忍耐很高,她兒子的忍耐卻是差了截。
孩童將什麽都看在眼裏,等待與尋找著機會,最後來了一出刺殺。
十歲的少年終究是個孩子,隻砍掉了祖父的一條胳膊,人沒死。
祖父沒死,自然就該孫子倒黴了。
若非趕上辛箏開始找公卿貴族們的麻煩,少年這會都該涼透了。
對於這項醜聞,辛箏是感慨的。
倒不是感慨玩寡婦的男人裏除了她夫君的父親還有親兄弟從兄弟甚至族長,而是感慨人和人的差異。
她兄長的外室,辛駟的生母同樣是家族攀附權貴的犧牲品,但.……辛箏因為辛駟這個突然冒出來的侄子,有點懷疑辛鹿是否想混淆公族血脈特意查了下當年的往事,核實了辛駟的血脈沒問題,卻也隱隱約約覺得她親哥的死和辛駟的生母有點關係,就是沒證據。
同樣被人毀了一輩子,有的人自己就把仇給報了,有的人卻隻能靠別人。
不過,選擇不同也注定結果不同。
辛駟的生母很早的時候就死了,而寡婦還活著。
辛箏不知道對於世人而言哪一種比較聰明,但她自己的話,她會尊敬辛駟的母親,卻不會同情;對寡婦,會同情,卻不會尊敬。
前不久才被孝道這麵旗幟被給擊敗的辛箏麵不改色的舉起了孝道的大旗。
禽獸總是相同的,卻也不是完全相同的,至少不是每隻禽獸都跟前麵那隻一般能說會道。
辛箏成功判了少年無罪釋放,但他的親人們也同樣無罪釋放。
氓庶犯罪直接重刑罰,但貴族犯罪,小罪可免,大罪需議。
扒兒子/兄長/弟弟的灰,夠不上大罪,而夠不上大罪便是小罪,小罪得免。
辛箏同樣接受了孤兒寡母,把人給弄來當證人也是給了承諾的。
若作證不能保證安全,誰還會願意當證人?
第三個案例相對而言要正常些。
父親有兩個兒子,長子是發妻生的,次子是繼妻生的,父親喜歡次子。喜歡到什麽程度?喜歡到拿長子當陌生人,拿次子當心肝寶貝。
次子偷了長嫂,長子的嫡長子是次子的孩子。
長子沒氣死委實是心胸寬廣,誠然,帝國民風開放,夫妻之間不要求也很難要求忠誠,但不能混淆血脈是最基本的前提。
長子的心情.……大概就是想弄死弟弟和兒子,但老子不許,最終結果便是長子被趕了出去。
這是家務事,也沒出人命。
婚後夫妻各自有別的情人也是很正常的事,至於那個孩子,哪怕是弟弟的孩子,也同樣和哥哥長得像,一定要說是哥哥的,也沒法反駁。
導致被抓起來審的原因是弟弟一直想方設法的殺哥哥,不過沒如願,隻弄斷了他哥一條腿。
殺人者死,傷人者刑。
辛箏秉著最基本的原則打斷了弟弟一條腿,再不做點什麽,民憤就要燒到自己這個仲裁者身上來了。
公審到此為止。
這是最爛的公審。
世人期待的公審是正義得到伸張,公審完全倒著來了。
沒有比這更惡心人的事了。
辛箏非常滿意的看到了民眾的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