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廢都
“甲朝之前朝甲朝五代。”
“隋文帝廢郡,複二級製。隋煬帝末年改州為郡。甲朝朝複改郡為州。甲朝朝仿乙刺史原意,分置十“道”,為監察區,每道分遣四品以上朝臣一人,稱黜陟使,按察使,采訪處置使等,四時巡察本道,對本道州,縣官員有罷免和建議提升的權力。軍事方麵,甲朝初在戰區和邊要之地置總管,後改都督。掌數州軍事。唐玄宗時起,因府兵製敗壞,實行募兵製,遂於邊境地區設節度使,專管邊境軍務。為戰時後勤保障需要,節度使多兼京官,禦史大夫,營田使等高級頭銜,兼領所轄各州的民政,軍政,監察,財賦,位高權重。安史之亂後,節度使往往割據一方,不奉中央政令,節度使的任免或世襲,或軍中自推,史稱“藩鎮”。五代戰事紛仍,地方凋敝,藩鎮成為事實上的一級政權。”
“己朝,辛朝。”
“己朝太祖懲甲朝五代藩鎮之禍,逐步消除了節度使的權力,節度使一職遂為虛銜。於形勝之地改州為府,要地設軍,監,與州同級。遣京官原銜出知州,縣事,稱“知某州軍州事”“州”指民政,“軍”指地方軍隊,“知某縣事”,簡稱“知州”,“知縣”。己朝朝又有路的行政設置。路設都轉運使,提點刑獄,提舉某路常平公事等官,本來為監察,催征財賦的專門官員,後漸漸成為州之上的一級地方。用兵地區臨時設經略使,經略安撫使等官,事平則停。軍事方麵,設都監,總管,防禦使,都防禦使,團練使,都團練使等官,其中團練為文官,都監,防禦為武官。”
“辛朝代的地方政府級次與設置較為混亂,有行省,路,府,州,縣五級製,同時也有行省,府,州,縣四級製。另東北設都司兼管軍民,如奴兒幹都司。邊地也有以行樞密院領民政者,另在少數民族地區設宣慰司,西藏地區為宣政院直轄,漠北為諸王分地,內地亦有諸王,皇後,太後,公主分地者,領於諸王皇後,太後,公主府,不隸地方。”
“壬朝與癸朝。”
“壬朝改辛朝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仍稱省,分設布政使司掌民政和財政,提刑按察使司掌刑獄,都指揮使司掌軍事,合稱三司。省轄府,州有隸於府的散州與隸於省的直隸州之別。直隸州得轄縣,散州與縣無別,唯散州知州品級較縣為高。實行省,府。直隸州。縣,散州,三級製。提刑按察使司下設道,有分巡道,分守道之別,道設按察分司。”
“壬朝中央監察機構都察院分遣監察禦史巡察各地,稱“巡按”,巡按品秩不高但權力極重,得斥罷府縣官,對於三司也有實際上的罷免權,唯不常駐。如臨事遣京官出巡,則稱巡撫,事畢即還。明宣宗時,在關中,江南等處設巡撫,常駐,節製三司,有領兵的權力。因用兵,遣大臣充總督常駐地方,帶兵部尚書或兵部侍郎,都禦史銜。督撫同在一區的,則總督為巡撫上官。自督撫設,三司地位大降,形同屬吏。”
“癸朝沿壬朝製,仍設府,州,縣。又有廳的設置,與州平級,也有直隸廳與散廳之分,長官稱同知。分巡道,分守道隻保留名義上的區別,道的長官改稱道員,不再隸屬於按察使,成為府之上的一級地方,形成省,道,府,直隸州,直隸廳,縣。散州,散廳。的四級地方體製。後期也有專門辦理某項事務的道員,如海關道,巡警道等,與作為一級地方的道不同。巡撫成為一省的主官,唯直隸不設巡撫,雍正時河南一度專設總督,不設巡撫。總督有兼轄二,三省者,如兩江總督,轄江蘇,江西,安徽,也有轄一省者。”
總督轄一省者,該省則無巡撫。也有個別省份隻有巡撫而不隸於總督者。總督,巡撫軍民兼治,但總督偏重於軍事,帶兵部尚書銜,巡撫偏重於民政,帶兵部侍郎銜,不受總督管轄的巡撫帶節製兵馬銜。各省仍設布政使,按察使,分管民政,財賦,司法。布政使又稱藩台,方伯,按察使又稱臬台。東北為盛京將軍轄地,外蒙古統於駐烏裏雅蘇台辦事大臣,內蒙分設各盟,新疆分統於伊犁將軍,駐烏魯木齊辦事大臣,青海設西寧辦事大臣,西藏設駐藏大臣。清末光緒年,新疆,東北陸續建省,而青海,西藏,內外蒙古依舊。”
“佐官,屬官與胥吏。”
“在長官之下,有數量非常龐大的佐官,屬官與胥吏,他們有些類似於現代的公務員。其設置也非常複雜,各個朝代的叫法也不相同。比如癸朝的師爺就是這種性質的。”
“榮譽性質的官職。”
“在國家古代的職官製度中,還有非常複雜的加官,試官,贈官,加職,加銜,兼官等情況。”
“官員的級別。”
“國家古代的官職有非常嚴格的等級製度,表示等級的有:”
“爵位:多根據親緣關係和功勞大小而定,並且長期不變,可以世襲。”
“勳官:主要用於獎賞有功人員所定的稱號。”
“品:是區分官員等級的標誌。”
“散官:表示官員實際等級的稱號。”
“諸妃稱號為:賢,淑,莊,敬,惠,順,康,寧。也有貴妃,位在諸妃之上。後宮無嬪的封號。自後妃下,雜置諸宮嬪,而間以婕妤,昭儀,貴人,美人諸位號。”
“明英宗複辟,多虧皇太後孫氏在內出力,故其複位後為孫太後上徽號,稱聖烈慈壽皇太後。這就是後世動輒為母後上徽號的濫觴。”
“當時的杏黃綢氅衣——帶動宮中“時尚潮流”。”
“壬朝中後期還出現了妃嬪中最高的等級——皇貴妃。”
“明憲宗寵妃萬貴妃死後被追諡為:恭肅端慎榮靖皇貴妃。”
“皇貴妃這一稱號正式出現是在明神宗時期,神宗寵妃鄭貴妃生皇三子後晉升為皇貴妃。“”
“嘉靖十年三月二日,嘉靖帝效仿古禮為九嬪之選,將方氏——孝烈方皇後,鄭氏,王氏,閻氏——閻貴妃,韋氏,沈氏,盧氏,沈氏,杜氏——孝恪杜太後,同冊為德嬪,賢嬪,莊嬪,麗嬪,惠嬪,安嬪,和嬪,僖嬪,康嬪。冠九翟冠,大采鞠衣,圭用次玉,穀文,冊黃金塗,視皇後減五分之一。帝袞冕告太廟。還服皮弁,禦華蓋殿傳製,遣大臣行冊禮。冊封之後,嬪跟從皇後到奉先殿朝拜。典禮完成後,帝服皮弁,接受百官的朝賀,冊嬪的禮儀就此形成。”
“其實貴妃鳳冠,最在意的是帽子:”
“癸朝。”
“清世祖順治十五年,采用禮官的建議:”
“乾清宮設夫人一名,淑儀一名,婉侍六名,柔婉,芳婉各三十名;”
“慈寧宮設貞容一名,慎容二名,勤侍人數不定;”
“女官設置遵照明朝的六局一司。”
“建議通過而未能執行。”
“清聖祖康熙以後,重新製定施行了妃嬪等級。”
“皇後,一名。”
“皇貴妃,一名。”
“貴妃,二名。”
“妃,四名。”
“嬪,六名。”
“貴人,常在,答應,官女子,人數不定。”
“皇後居中宮,嬪妃居東,西十二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