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賜尚方寶劍
據《前漢書朱雲傳》載:朱雲上書皇帝就曾說“臣原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明代劉伯溫也說過:“先封尚方劍,按法誅奸贓。”可見持有尚方寶劍的人是皇帝最信任的人,有先斬後奏之特權。但這樣先斬後奏也必須按法行事,不能胡來。
從史料上看,賜尚方劍以專殺和便宜行事的做法,是在明代“萬曆三大征”時開始實行的。萬曆二十年,寧夏哱拜叛亂,萬曆皇帝“用尚書,石,星言,賜,總督陝西、延、寧、甘肅軍務,魏學曾尚方劍督戰”。而魏學曾調兵包圍寧夏鎮卻“惑於招撫”,明廷便以甘肅巡撫葉夢熊替代魏學曾,“亦賜尚方劍”。此時明軍已經圍城長達半年之久。葉夢熊決河灌城,並乘哱拜內亂之際,攻破城池,“盡誅拜黨及降人二千”,哱拜之子哱承恩等被綁赴京師,皆被處死。此戰的獲勝,使明廷嚐到甜頭,賜尚方劍也開始頻繁起來。
看舊戲,忠奸劇鬥,勢成水火,忠臣常常落在下風,皇帝也昏庸,就在忠臣眼看要遭奸佞毒害的時候,奇跡出現了:一柄尚方寶劍赫然出匣,上打君不正,下打臣不忠,昏君氣沮,奸臣授首。台下觀眾人心大快,千百顆懸著的激憤的心得到安慰。尚方寶劍成了平民百姓對正義和忠良的寄托與期待。在以天授神權對不法不天的鬥爭中,尚方寶劍煥發出神奇的光彩。
有關尚方劍的記載,最早出現在漢代。漢成帝時,朱雲上書雲:“臣願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顏師古注:“尚方,少府之屬官也,作供禦器物,故有斬馬劍,劍利可以斬馬也”。所謂的“佞臣”指帝師張禹,尚方斬馬劍乃是皇家特製之物。
尚方劍帝王禦用之劍。尚方,秦、漢少府屬官,製造供禦器物,所製劍,銳利可以斬馬,號尚方斬馬劍。
秦漢官製設有少府,少府設尚方令,尚方丞,其職責掌禦刀劍及玩好器物,到漢末分為中、左、右三尚方,之後曆代沿襲,到了唐代,尚方寶劍成了至高無上的象征,本來就是皇帝的禦用兵器,賜予元老重臣,賦予特權,在外即可先斬後奏。《漢書·朱雲傳》:漢成帝時,諍臣朱雲上書:“臣願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張禹之頭。”張禹時為丞相,且是漢成帝劉驁的老師,正受寵幸。成帝大怒:“小臣居下訕上,廷辱師傅,罪死不赦。”命禦史將朱雲綁下,朱雲緊抱殿前欄杆,據理力爭,以至欄杆為之折斷。左將軍辛慶忌為朱雲求情,幸免朱雲一死。這就是“朱雲折檻”的著名故事。朱雲要求的尚方斬馬劍,即民間俗謂的尚方寶劍,也叫上方寶劍。唐代顏師古注謂:“尚方,少府之屬官也,作供禦器物,故有斬馬劍,劍利可以斬馬也。”
《後漢書·蔡倫傳》載:東漢和帝劉肇時,“中常侍蔡倫加位尚方令,監作劍即尚方劍。禦用之器,臣庶不得私用,故言劍及諸器械,莫不精工堅密,為後世法。”這裏的劍即尚方劍。禦用之器,臣庶不得私用,故言。
《廣雅·釋器》記古劍有“蔡倫”之名,便是蔡倫職掌尚方令時監製的精良劍。後世天子或賜欽命大臣尚方劍以專殺伐。《後漢書·彭寵傳》:朱浮對光武曰:“前吳漢發兵時,大王遺寵以禮必劍。”《馮異傳》:“赤眉延岑暴亂三輔,以異為征西將軍討之。車駕送至河南,賜以乘輿,七尺玉具劍。”《晉書》載:張軌鎮涼州,南陽王摸遺軌以帝所賜劍,謂軌曰:“隴以西征伐,悉心相委,如此劍矣。”尚方劍是中國古代中央集權製政治的產物,明劉基詩曰:“先封尚方劍,按法斬奸賊。”這種法律思想和作為法律的施行主體之刑具其實是法外之法,刑外之刑。聰明的戲劇作家便匠心別具地借用了這法上之法,刑上之刑,使戲劇中的思想意義得到合情合理的表達。
漢代有一種官叫尚方令,專替皇帝製做禦用刀劍及好玩器物,所以後來皇帝的禦用劍就叫做尚方劍,或稱上方寶劍。漢代有這麽一個故事:有個叫張禹的人,曾經做過漢帝的老師。他占有大量的土地和財物,私生活極其淫奢,卻偏偏取得了皇帝的信任,當上了丞相。敢於直諫的朱雲請皇帝賜給尚方寶劍以斬佞臣張禹。皇帝大怒,說朱雲居下謗上,遂定以死罪。幸虧左將軍辛慶忌出來緩解,皇帝才給朱雲留了一條命。“尚方劍”成了巨大權威的象征。
《前書音義》曰:“導官,主導擇米以供祭祀。尚方,掌工作刀劍諸物及刻玉為器。”
尚方是少府的一個屬官,主要工作為皇帝供應器物。少府是九卿之一。尚方寶劍就是由“尚方”所鑄造的寶,亦稱為勢劍。尚方是掌管供應製造皇所用刀、劍等器物的一個部門、是於秦朝所始設的。尚方寶劍是指皇帝所禦用劍,是一種最高權力的象征。《漢書·朱雲傳》:“臣願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朱雲所諫之皇帝即為漢成帝。明朝劉基《贈周宗道六十四韻》:“先封尚方堍,按法誅奸贓。”
宋淳佑十年,太學生劉黻上書,痛詆侍禦史陳垓、右正言蔡榮為奸佞之人,要宋理宗早將他們逐出朝廷,不然“異時雖借尚方劍以礪其首,尚何救於國事之萬一哉”。宋開慶元年,國子監主簿徐宗仁談到此事件時也講:“是以廷紳抗疏,學校叩閽,至有欲借尚方劍為陛下除惡”。
“多謝皇上賞賜,微臣定當竭盡全力,輔佐皇上,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梁戀和謝胭都知道尚方寶劍和夜明珠的重要性和代表了皇權至上。兩位大人全部跪下來,向皇上叩首說道。
“還有哪位愛卿,有何所奏?”
“報,西京之中有一個鹿角州,其民愚鈍頑劣,不肯上繳賦稅於朝廷,還請皇上下令,派兵圍剿,以示朝廷天威。”有一大人,石大人之同黨出列奏道。
“皇上,萬萬不可。”謝胭首先出列,言辭堅定道,“鹿角州的百姓們雖然禁止向朝廷繳納賦稅,可微臣相信,事出有因,一定是天大的災難,地方官或者商大欺壓百姓之徒,壓榨百姓,百姓們才會出此下策,不得已而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