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學解讀 “導說”第三篇(七)
2.漢以降對《周易》一書的稱法
三國時期的《人物誌》一書裏有“《易》曰:‘險而違者,訟,訟必有眾起’”。但這裏的“《易》曰”內容,不見於《周易》與《易傳》。
晉時葛洪的《抱樸子內篇》卷八裏雲:“九聖共成《易經》,足以彌綸陰陽,不可複加也。今問善《易》者,周天之度數,四海之廣狹……”
到晉時葛洪卻把《易經》說成是九聖之為了,這是在漢朝三聖之說上,又加入六聖成為九聖創作了《易經》。三聖說是伏羲畫“八卦”、文王係“卦爻辭”、孔子作“十翼”。而加入的六聖則是神農、黃帝、堯、舜、禹、湯。無論三聖還是九聖之說,無非是把《易經》裏的“卦畫符號”、“卦爻辭”、“十翼”這些內容說成是九位聖人完成的。葛洪說的《易經》,顯然不是指《周易》,而是把今本《周易》內容分割成兩部分,即分成“卦符號”和“卦爻辭”,再加上所認為的孔子作的“十翼”,這就是《易經》內容,並認為這部《易經》是有九位聖人完成的,使其神聖與神秘化。
《抱樸子內篇》卷十裏又說“《易》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曰:《易》‘有聖人之道四焉,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這裏的前一個“《易》曰”裏所引用的內容是出自《易傳·說卦》,而後一個“《易》曰”裏引用的內容是出自《易傳·係辭》,葛洪引用這些內容時皆稱為《易》,這些《易》稱,顯然是《易經》(即今本《周易》加《易傳》)的簡稱。
西晉陸機的一篇《辨亡論》裏也有引用《易傳》文,而稱“《易》曰”。
如“《易》曰:‘湯武革命順乎天’”。
“《易》曰:王侯設險,以守其國’,言為國之恃險也”。
這裏的“《易》曰”內容並不是出自《周易》裏的內容,而是均出自於《易傳·彖》文。
梁時劉勰的《文心雕龍》一書裏,也有對《易》的論述,以及“《易》曰”的稱法。
如“《易》曰:“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這裏的“《易》曰”裏引用的內容是出自《易傳·係辭》。
“夫《易》惟談天,入神之用,故《係》稱‘旨遠,辭文,言中,事隱’。韋編三絕,固哲人之驪淵也”。
這裏的《易》稱,概念不明。但有《係辭》為襯,這個《易》似乎是指《周易》了。
“王弼之解《易》,要約明暢,可為式矣”。
這裏是論《易》的範式,當然這個《易》稱,應是《易經》的代稱了。因為這裏所說的王弼解《易》的內容是包括了《周易》與《易傳》裏的“彖”、“象”、“文言”。
《文心雕龍·詔策》裏雲:“《易》之姤象:‘後以施命誥四方’”。
這裏的“後以施命誥四方”,是《象傳》裏的《大象》文裏的內容,而這裏的稱法,尤其顯得特殊。《姤》本是《周易》裏的一篇文章,當然後來演變成今本《周易》裏的《姤》卦稱法。而《象》本屬於《易傳》裏的內容,是闡釋《周易》的,應屬《周易》的學術東西。《象》文既不屬《周易》裏的內容,也不屬《姤》裏的內容。若說“《易》之《姤》”這種稱法,是類似於《左傳》裏的稱法,就知道這《易》稱等同於《周易》,也就知道“《易》之《姤》”如同是說“《周易》之《姤》”。但這裏出現的“《易》之‘姤象’,就會理解成是《周易》裏的“姤象”,這就錯了。這可理解成《易經》裏的“姤象”,還說得過去。因為《易傳》在漢代,已被納入《易經》內容,而這裏把《易傳·象》裏的內容,稱“《易》之‘姤象’”,視同為“《易經》之‘姤象’”還是說得通的。
《文心雕龍·詔策》裏又說:“《易》稱‘君子以製度數’”。這裏的引用內容是出自《易傳·象》裏的內容,同樣說是《易》裏稱。
《文心雕龍·議對》裏說:“《易》之節卦:‘君子以製度數,議德行’”。
這裏卻又稱“《易》之節卦”,事實上“君子以製度數,議德行”這句話並不是《周易·節》裏的內容,即使今本《周易》裏的“節卦”被增加進去“九·六”爻題外,並無這句內容。而這句內容本是《象傳》裏的“大象”文裏的內容,正確地稱法是“《象傳》對《周易·節》的闡釋說“君子以製度數,議德行”,這才概念不相混淆。
《文心雕龍·麗辭》裏說:“《易》之"文、係",聖人之妙思也,序《乾》四德,則句句相衡”。
這“《易》之"文、係"”裏的“文”與“係”,應是指《易傳》裏的“文言”與“係辭”。把《易傳》裏的“文言”與“係辭”稱為《易》裏的內容,那麽,這裏的《易》稱等同於《易經》的簡稱。
《文心雕龍·事類》:“事類者,蓋文章之外,據事以類義,援古以征今者也。夕文王繇《易》,剖判爻位,《既濟》九三,遠引高宗之伐;《明夷》六五,近書箕子之貞,斯略舉人事,以征義者也”。
這裏出現的“《既濟》九三”與“《明夷》六五”,是通過今本《周易》(即卦爻式《周易》)裏的兩卦名稱和爻題的稱法。雖然這裏是把今本《周易》用《易》稱,但這個《易》卻不是《易經》的簡稱,實乃是指《周易》。不過劉勰所認為的這《易》,已是文王搞出的一部卦爻式《易》,這是錯上加錯的說法。
《文心雕龍·附會》:“此《周易》所謂‘臀無膚,其行次且’也”。
這裏出現的《周易》稱謂,可是很少見的稱法,這裏引用的內容確實是《周易》一書裏的內容,這種稱法無疑是正確的。
總之,《文心雕龍》裏對《周易》與《易傳》的稱法是混亂的,也是概念混淆的。如引用《易傳》裏的內容時,有稱《易》,也有稱《易》而後麵連綴《周易》裏的某一篇名和《易傳》裏的名稱(如“《易》之姤象”)。也有把本屬《易傳》裏的內容,用“《易》之節卦”來稱,而成為了今本《周易》某卦裏的內容。也有把今本《周易》裏的篇名和爻題的點出而歸為文王之《易》。當然也有一處正確地稱法,引用《周易》裏的內容,又用《周易》之名稱。
我國現存最早的一部古代詩文選,本名《文選》,因為是南梁昭明太子蕭統所編,所以也稱《昭明文選》。原三十卷,唐顯慶(656-661)年間李善曾為之作注。開元(713-741)年間又有呂延濟、劉良、張銑、呂向、李周翰為之合注,稱“五臣注”。宋人合二本為一,稱“六臣注文選”。在《昭明文選》注釋中有大量的引用《周易》與《易傳》裏的內容,但無論引用屬《周易》裏的內容,還是屬《易傳》裏的內容,則稱法不是用“《周易》曰”,就是用“《易》曰”。
如:
“《周易》曰:‘正家而天下定’”。(這內容是出自《易傳·文言》)
“《周易》曰:‘聖人以神道設教’”。(這內容出自《易傳·係辭》)
“《周易》曰:‘嘉會足以合禮’”。(這內容是出自《易傳·文言》)
“《周易》曰:‘謙,亨,君子有終,吉’”。(這內容是出自《周易·謙》)
“《周易》曰:‘屯,元亨利貞’”。(這內容是出自《周易·屯》)
“《周易》曰:‘係用徽纆’”。(這內容是出自《周易·坎》)
“《易》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這裏的內容是出自《周易·蠱》)
“《易》曰:‘潛龍勿用’”。(這裏的內容是出自《周易·乾》)
“《易》曰:‘飛龍在天,利見大人’”。(這裏的內容是出自《周易·乾》)
“《易》曰:‘貞固足以幹事’”。(這裏的內容是出自《易傳·文言》)
“《易》曰:‘湯武革命,順乎天,應乎人’”。(此內容是出自《易傳·彖》)
從《昭明文選》注釋中所引用《周易》和《易傳》內容的稱法來看,唐朝時期把《易傳》內容也稱《周易》了,這可是出現的一種新稱法,這種稱法自然是一種錯誤的稱法。
從唐朝的典籍裏出現的把《易傳》裏的文章歸到《周易》的稱法裏,這可是史無前例。為何在唐朝人眼裏,用《周易》稱謂,而引用屬《易傳》裏的內容呢?自漢朝把《周易》與《易傳》尊奉為五經之首,《易經》的內容,也就是《周易》加《易傳》。此後至唐,凡引用《周易》,或《易傳》裏的內容,皆稱《易》,即如同這《昭明文選》注釋中一部分所引用《周易》或《易傳》內容的稱法那樣稱“《易》曰”。顯然《昭明文選》注釋裏出現的“《易》”稱,就很好理解,是《易經》的簡稱。可這“《周易》曰”裏的內容,卻同“《易》曰”裏的內容,就讓人不可思議了。
因唐朝出現的《周易》稱謂裏所引用的內容與《左傳》裏出現的《周易》稱謂完全不是同一概念。
我們接著看唐朝其它典章書籍裏出現的《周易》或《易》稱所指向的內容。
唐朝房玄齡《諫伐高麗表》裏雲:“《周易》曰:‘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喪’。又曰:‘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也,其為聖人乎?’”
這個“《周易》曰”裏的內容,是出自《易傳·文言》裏的內容。引用《易傳》裏的內容,當然不能稱“《周易》曰”,隻能稱“《易傳》曰”。即使用“《易》曰”也是可以的,因自漢朝已形成用《易》稱而引用《周易》與《易傳》裏的內容,用《易》稱,如同《易經》的簡稱。而這裏把《易傳》裏的內容用《周易》稱謂,就混淆了《周易》與《易傳》的概念。
唐李百藥的《封建論》裏有:“《易》稱:‘天地盈虛,與時消息,況乎人乎’”。
這裏的“《易》稱”所引用的內容是出自於《易傳·彖》文裏的內容,將屬《易傳》裏的內容稱《易》,這是繼承漢朝的稱法,這《易》稱,是視為《易經》的簡稱。
唐孔穎達撰《周易正義》(亦稱《周易注疏》,是在三國魏王弼、晉韓康伯注《周易》與《易傳》的基礎上進行的疏解,是唐代科舉取士的標準《易經》用書,長其立於學官),其卷首有八篇論文。第一篇是“論《易》之三名”,其中說到:“正義曰:夫《易》之三名,改換之殊稱……《易緯乾鑿度》雲:‘《易》一名而含三義,所謂《易》也,變易也,不易也’……鄭玄依此義,作《易讚》及《易論》雲:‘《易》一名而含三義,易簡,一也;變易,二也;不易,三也’”。
這裏標著的是“論《易》之三名”,卻是解釋“易”字的含義。
《周易正義》卷首第三篇是“論三代《易》名”,開篇這樣說:“案《周禮·大卜》三易雲:’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
這裏的“論三代《易》名”,是按傳說的“夏《連山》、殷《歸藏》、周初的《周易》”之說的三個朝代的三部《易》名,並不是論述其疏解的《周易》(實際孔穎達疏解的是《易經》內容)在曆史上的名稱演變。實際《易》這個名稱概念出現的較晚,有史記載《易》稱的出現是在春秋後期,而且那時的《易》隻是《周易》的代稱。曆史上傳說的《連山》、《歸藏》,並不是夏、商產生的,而是《周易》一書出現以後,所按《周易》一書裏所用的那套符號和《周易》一書裏的六十四篇名稱模仿出的“卦書”。自《周禮》裏的“三易”之說,也就把《周易》與《連山》、《歸藏》視為同類的“卦書”,不過《連山》、《歸藏》其名初見於《周禮·春官宗伯·大卜》,那麽,《周禮》的作者和成書是何年代呢?即《周禮》作於何時?這個問題自漢以來,即眾說紛壇。說《周禮》出於周公或劉歆偽作。《周禮》自然不會是周公所為,但說是劉歆偽作《周禮》也不正確,若說在以前的材料上劉歆托編出《周禮》是有可能的(即有“托古改製”的目的)。把《周易》與《連山》、《歸藏》並稱為卜筮上的的三易之法,已經說明作《周禮》者所見到的《周易》隻能是卦爻式《周易》,也由此說明《周禮》一書產生應是今本《周易》(即卦爻式《周易》)定型以後的產物。
我們已知《左傳》一書是反映《周易》一書的最早史料,《周易》其名最初見於《左傳》一書,而《易》這一稱謂則是出現在《周易》稱謂之後。作為《易》稱,也是見於《左傳》一書。在《左傳》一書裏,即先有《周易》名稱,後才有《易》稱的出現。到戰國時期的《論語》裏記述了孔子“五十以學《易》”,也是以《易》替代《周易》一書。而《周易》這一名稱早在孔子之前的一百多年就出現了,即使《易》稱也在孔子童年時就出現了。《易》這一稱法又出現在戰國晚期的《荀子》、《呂氏春秋》、《係辭傳》等書籍文章裏。《易》是《周易》稱謂之後的稱法,自然“三《易》”之說也是《易》稱之後的說法。在西漢初之前的《易》稱,是《周易》的簡稱,而自西漢中期以後《易》稱,已不再是《周易》的簡稱,而是《易經》(即《周易》加《易傳》)的簡稱。而孔穎達撰《周易正義》,本身就是以《周易》這一名稱做書名,但注疏的內容,不單單是《周易》內容,而是所謂“三聖”之作的《易經》內容(即《周易》與《易傳》)。孔穎達並沒有用《易經》或《易》這種名稱,如《易經正義》或《易正義》書名。按說《易經》這一稱謂,自漢以降的曆史來看其內容是今本《周易》加《易傳》。孔穎達奉旨撰五經正義,而所撰的《周易正義》,應改成《易經正義》更符合實情。把《易傳》內容歸稱《周易正義》名稱裏,顯然不符合曆史真相。故到唐時對《周易》的稱法,既不單單是個混亂的稱法,而是個錯誤的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