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119出逃
我幹家務都是被嚴格要求的。瓷磚地板被我拖得像鏡子一樣亮,衛生間也是,那馬桶我一天都要刷洗三次的。
我碗洗得比誰都幹淨,還要擺放得整整齊齊的。
我多想親媽有一天能回來找我,能回來看看我呀。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熬過去了,轉眼我到了16歲,在家裏被當丫鬟使喚的,可以被任意打罵的我日子卻更艱難了。
這一年,新媽的糖尿病惡化,原本就皮膚發黑的她的腿腳開始嚴重潰爛了。
給她清洗抺藥的任務自然落在我頭上,開始見傷口發臭發膿時,我惡心想吐的,被罵被劈頭蓋臉地打,說白養我這麽多年了,養條狗都更忠心。當我動作遲緩,小心翼翼地清洗時又被罵被打,說我這樣得磨蹭到什麽時候,是不是想不要幹家務活了?後來我速度加快了,她又喊疼,說我心太狠了,想疼死她,說我是個不折不扣的白眼狼!
最後一次給她清洗上藥時,有一大塊膿用棉簽弄半天弄不幹淨,她疼得直叫喚,竟然叫:“你給我用嘴吸!”
“媽,我……我……”我真的嚇了,那是膿瘡,我怎麽可能去用嘴吸?
記得十歲時,也就是我生日那天,我陪弟弟玩,弟弟從床上滾了下來,額頭上碰了個包,我便被新媽用小竹子一頓狠抽,我的腿就抽得好幾處都流血了。後來,有兩處傷口潰瘍了,她見我洗傷口時都皺眉,說太惡心了,別當她麵洗的。後來我用布條包傷口,每走一步都疼。
有一節課我上完廁所進教室時,在門口叫聲報告,語文老師讓我進去時,那包紮傷口的布條竟然掉了下來,落在腳麵上,同學們笑了,覺得滑稽的。
我坐位置上時,語文老師過來看我腳了,我隻是將褲腿稍稍提起,老師便叫我放下了。
下午第三節是體育課,語文老師把我叫到辦公室,她給我買了一包藥的,讓我用黃藥水清洗好傷囗後替我上消炎藥,給我用紗布包紮的。這樣老師幫我包紮了三天,傷口才開始結痂,不用上藥了。
老師她是班主任,姓楊,是位年輕的新婚不久的美女老師,她對我說:“我幫你包紮傷口的事,你回家不要主動說。”
我沒有說,我的新媽也沒有過問。
我很感謝楊老師,我甚至想如果沒有遇到她,我不知道自己會不會自殺或者現在會不會有嚴重的心理疾病什麽。
我十六歲了,讀初二下學期了。
現在新媽叫我給她吮吸腿腳上的膿包,我真的太難了。
她的膿包小腿上有兩處,腿背上還有……
我試著想幫她吸,可鼻尖剛碰到那腿,一股惡臭便鑽入口鼻,我一下就翻胃了,嘔了起來,晚上吃的飯與青菜就吐一口到地上了,我忙掩著嘴巴,跑進衛生間嘔吐了,搜腸刮肚地嘔吐!
“吐完沒有?還不快點死出來清理?!”新媽吼了。
我清洗了嘴巴後,又將自己嘔吐的一小灘飯菜用抺布擦幹淨了。擦時,新媽罵:“惡不惡心?比大便還惡心!”
我又蹲在新媽的麵前,拿根浸了黃藥水的棉簽要給新媽繼續清洗的。
“不是叫你用嘴吸了嗎?你耳聾了?”新媽憤憤地說。
“媽,我……我……我吸不了,我會吐。”
“吐怕什麽?你不是吐完了嗎?”新媽冷笑。
“我……我怕……”蹲著的我想起身。
我身子瘦小,新媽胖大,我蹲在她麵前,就感到自己似一隻受傷的小羊躺在一頭猛虎麵前的。
“看你躲!”新媽忽地探出手來揪住我的齊耳短發,真的太疼了,我急忙扯護住自己的發根,身子弓著,僵持一秒,她猛地一甩手,我就跌了出去,頭撞到牆壁上了,被震得嗡嗡響!我摸頭,起了個小包,很快,那包變得像半個乒乓球大小。
“我死都不吸!”我發出吼聲,那神情使她一愣,她不知是不是解氣了,終於鬆口了,說:“好吧,你用棉簽吧。”
我用棉簽了,很小心地給她清理一個小時左右,終於清理好了。
我起身了,雙腿早都蹲麻了的。
“明天早上你不要吃飯!什麽時候你願意給我吸了你什麽時候吃飯!”新媽冷笑著下達了命令!
剛直起身子,剛輕鬆一點的腿腳麻木還未完全消褪的我驚呆了,我還有活路嗎?我背轉過身子,淚水溢了出來。
天早黑了,我躲在被窩裏淚流不止。
今天是勞動節,學校放假,新爹帶親兒子去親戚家喝喜酒了,我要想活下去,就不能放棄這個逃跑的良機。
我16歲了,讀完初二了,我相信自己跑出去給人刷盤子什麽也不會餓死的。
我攢了幾年,身上有一百多元的,這些錢主要是親媽叫我買東西時我砍價什麽偷攢的;還有是我偷偷撿破爛賣而攢的。
這一次我必須跑,這個家已經沒有我的立足之地了。我以前聽新媽說過再過兩年將我嫁了,誰給的彩禮多就嫁誰。村裏一個老光棍說他娶我,他能給20萬彩禮錢的。新媽說彩禮錢給弟弟存錢讀書或娶媳婦的,少了是不能嫁的。現在新媽又逼我給她吸爛腿腳,這是人幹的事嗎?弟弟以前見了親媽腳上的那些膿瘡,隻是遠遠地看一眼便跑開了,然後飯也不吃了,說直翻胃的。
夜裏十點多鍾,我扶新媽上床後,我便整理了,將兩套半新舊衣服塞入書包,身上穿的是校服的,我的校卡與學習報告冊就當是身份證了。
我好不容易熬到天蒙蒙亮,是淩晨四點多鍾,我便出門了。
新媽通常是七八點鍾起床的。
我徑直乘車去鄰縣,距家六十多公裏的,這鄰縣是我小學班主任楊老師的婆家,我聽楊老師說過的,我想這縣城也應該能給我好運的。
我到了這新的縣城,一下車便是去各酒店找工作。
我希望酒店能包吃住的。我從上午一直問到傍晚,跑了二十多家酒店,都沒有人願意收我的。
我為了省錢,便乘公交車,去火車站的候車室坐過夜的。
餓了,我買饅頭吃。還一餐僅吃一個饅頭。
路上撿兩個礦泉水瓶,用它們裝公廁裏的自來水,渴了便喝它,怕會壞肚子,還不敢喝多的。
我沒有手機,隻能勤問酒店位置,然後走去問的。
第二天我又問了十幾家酒店,問到下午四點多時,終於有一家連鎖酒店願意收留我了。
那胖乎乎的女經理先是嫌我人瘦小年紀還小,要打發我走時,我哭了,她聽我說了我的遭遇後眼眶紅了,願意收留我了,說給我三個月的試用期的,月工資一千,包吃住。
我一聽,高興得快跳起來,說實話,能包吃住,我一個月有一百塊零花錢也行的。
第一天我的工作便是洗碗筷,我一看就知道要怎麽做了,可以說比我新媽的要求簡單多了。
一個月過去了,我胖了三斤。
我吃得好,同事們也都挺照顧我,再加上我心情很好的,我不胖都不行。
三個月過去了,我長高不少了,皮膚也開始變得更白嫩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