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升官發財吃豬肺
杜生明顯感覺到這次的事情和往日不一樣,但哪兒不對卻說不上來。
謝縣令將杜生幹過的缺德事調查得清清楚楚,隻要官府願意辦一件事,速度就快得出乎人們想象。
吳諾作為被杜生坑害過的人,還去縣衙寫了份狀紙。把杜生借錢給她,讓其他人到鋪子訂貨卻拖延結賬時限一事,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
謝縣令將杜生犯下的罪狀呈上去後,他家族在庇城當大官的人,就在朝堂之上扯到了顯王。
之後的事情,便與吳諾無關。
三姐又召集了吳縣的探子開會,這段時間眾人所做之事她都知曉。
“你們的能力讓我很失望,在我看來沒一人能承擔采風官的重任。”
“那你不是耍著我們玩兒嗎?”底下有人小聲到,他們作為探子時都將自己隱藏得嚴嚴實實,可為了采風官的一職,他們是徹底拚了,那段日子的異常舉動,若被有心人看在眼中他們會有危險的。
“這次你們做的那些小動作,我看著都替你們揪心,一個兩個生怕別人不知道你們心懷鬼胎。不過也不怪你們。”三姐話鋒一轉:“二郎那人啊!從年輕時能力就差,你們跟著他自然也學不到什麽。”
三姐比二郎話多不少,每次說話都跟讀書時開朝會一樣。
“三姐,吳縣的采風官不從我們中選了嗎?”吳諾出言問到。
“選,從你們中選。上頭說這次過後吳縣的勢力就被拔除得差不多,派個有能力的人來大材小用。”
此言一出,眾人低落懊惱的心情,明顯高漲。
三姐掃視過所有人,最後將目光停在吳諾身上。
吳諾驚訝得捂住嘴:“不會是我吧?”
“是你,畢竟喚玉是被你那一組威脅,才去揭發杜生的。”其中也跟三姐提到吳諾的次數最多有關。
吳諾喜不自禁,其他人酸溜溜的問過幾句話就各自散去。
三姐將采風官的官印,和吳縣探子名錄,吳縣“安全屋”的地址鑰匙等物全部轉交給吳諾。
“成了采風官後,你就是內衛正式一員。你得誓死效忠大姐,哪怕是你的父母、朋友、愛人,隻要大姐一聲令下,也得讓他們人頭落地。”
吳諾笑眯眯說道:“我會的。”
探子和采風官之間的勢力差別極大,吳縣的暗監頭子和她平級,但也聽她管理。以後她手下可管著幾十號人。
雖然吳諾和三姐成了同事,三姐還是忍不住嘮叨:“別讓你們威脅人的事被抖出來。”
“我知。這件事我們的確做的不好,但不是因為我們能力有問題,而是經驗不足。”
“希望這不是你找的借口。”
“不是。”吳諾成了吳縣的采風官,三姐這個代理采風官也就沒用了:“三姐,時間不早了,你回焦澧縣吧!我在這兒再待會兒。”
“嗬!”
三姐笑著搖頭走了出去,她突然覺著吳諾跟她想象中不同。但不論怎麽不同,隻要不是二郎那種軟蛋就行。
……
吳諾成了此處的采風官,三年五載都不會離開此處,就又將鋪子裏的軟件給升級了。
吳記食鋪停了一日,第二日再開張時,四周的牆上,多了長短大小不一的木棍,在木棍上是大小形狀不一的動物羊毛氈。
鋪子的油燈,不僅增加了盞數還改變了造型。
雖然隻是兩處不大的變化,但吳記食鋪在今日終於有了自己的裝修風格。
他們鋪子的羊毛氈著實好看,許多小娘子來吃東西時,都喜歡湊到牆邊去摸摸羊毛氈。
吳諾見了便過去說道:“這個羊毛氈是可以賣的,你們在此處選定外形,然後我們根據大小現做。”
“這個可貴?”
“不貴,像這樣大小的一文錢可以有五個,拳頭大小的一文錢兩個,兩個拳頭大小的一文錢一個。”
在大商朝越是少見的東西就賣得越貴,常見的原材料永遠是賣不出高價的。羊毛原本是沒多少人要的玩意,做出的羊毛氈再精美也不會有人願意出高價買。
目前羊毛氈能賣到這個價格算是不錯。
按這個價格計算,以安婆的速度一日能賺一文錢,換成年輕女子肯定是兩日就能賺三文。
縣城中出賣苦力的男子一個月就差不多四十五文,如果每日都有人來買羊毛氈,也是筆不錯的收入。
食鋪裏的羊毛氈多種多樣,女子們吃完了手中的鹵串還沒想好,吳諾也不催她們。
“決定了,就來櫃台告訴我。”
趙坤山提著食盒從外麵回來:“師父,王家人跑路後,福滿樓將王家的廚子挖走了。他們一塊研究了道新菜,叫做爽口豬肺,滋味頗好,價錢也不貴,五文錢就能有一大盤,我買了一份你嚐嚐。”
食盒裏麵放著一份涼拌菜,裏麵有蘿卜絲和豆芽做點綴。因為豬肺便宜,所以這盤菜豬肺的分量的確多,看顏色也不錯,算得上是色香俱全。
吳諾夾起一塊放入口中,因為肉質的原因,豬肺吃起來彈彈的有嚼勁,肉中間的氣管嚼起來脆脆的。這道菜的配菜也撘得好,和肺片一塊吃很解膩。
就算吳諾覺得肺片中間大大小小的氣管,和一坨坨白色的東西看著有些惡心,但也不得不承認這東西好吃。
“這個不錯,我們鋪子裏也可以做,明日讓趙坤山去買一副豬肺回來。”一個豬的肺就有三斤左右,用來實驗新菜品夠了。
“豬肺洗起來麻煩,城中柴薪清水都不易得,家中有水井的人家又吃得起更好的。所以屠夫在村中就已經將豬肺賣了出去,我們想要豬肺,得提前和屠夫說。”
“那你現在去說。”如今鋪子裏多了幾名幫工,吳諾三人也不會再忙得腳不沾地了。
趙坤山買回來的豬肺,被吳諾拿去給店中幫工吃了。
幫工們吃了都說好,而且也嫌棄豬肺長得惡心。
“在去焦澧縣的途中有個客舍,裏麵賣的心肺湯十分好喝,我家男人三年前給商隊做腳夫喝過一回,到現在還念念不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