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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 Omelas(17)

  看守所。


  程聿舟看著對面的蔣越,看他不安、看他恐懼、看他故作鎮定,偏偏少了一種重要情緒。


  蔣越對他沒抵觸,一分一毫也沒有,不合常理。


  「我沒殺人,程律師,你相信我!」蔣越率先打破沉默氣氛,眼底紅血絲分明,爬滿眼白,厚厚鏡片也蓋不住。


  「警方在你獨居的公寓里,發現帶血的毛巾,經過比對,證實是蘇韻的血;還發現帶血的衣物,有唐姍的DNA……」


  「我是被陷害的!」


  「我是被陷害的……」


  握成拳的雙手痙攣一般,不受控制,泄露蔣越心底最真實情緒,他一遍又一遍重複,到最後,已經分不清是為自己辯解,還是自我催眠。


  眼下證據確鑿,這其實是個沒有贏面的案子,蔣家又負債纍纍,聰明如程聿舟,竟然破了自己的規矩,接下這個案子。


  他似乎生來就不適合做好人,即便無利可圖,也要和惡人為伍。


  獨角戲蔣越唱了很久,唱至嗓音沙啞,終於得到程聿舟回應。


  「10月26號上午,你為什麼會出現在懷黎?」程聿舟理了理袖扣,眼神冷靜,分毫不受蔣越情緒的感染。


  喉嚨本能做吞咽反應,呼吸也逐漸粗重,蔣越側臉線條崩起,變得生硬。


  「我根本就不認識那個女孩兒。」蔣越死死閉上眼睛,嘴巴同樣閉得嚴實,不再泄露任何信息。


  10月26號,凌晨四點半,他開車去往懷黎方向,五點半……拋屍,原本一切順利,忽然之間,眼前一黑。


  等蔣越再次醒來,發現口袋裡少了一樣東西,他身上財物毫無損失,唯獨缺了一把鑰匙,是他獨居公寓的鑰匙。


  「我承認,拋屍是我做的,但我沒殺人!」蔣越一雙眼猩紅,手背上青筋暴起,彷彿下一秒,血管就會爆裂,如同他此刻不受控的情緒,「本來一切都很順利,我五點到懷黎,誰知道拋屍之後,我就被人打暈,再醒過來,我口袋裡少了公寓那把鑰匙。」


  他當即預感不詳,卻怎麼也沒想到,那把不起眼的鑰匙,最後能置他於死地。


  「拋屍之後,你為什麼會打電話報警?」


  蔣越拋屍后,主動打電話報警,一直在現場等到警察來,這點說不通。


  「等我醒過來,天已經亮了,當時村子里有人朝我這個方向走過來,一旦他們發現屍體,我就成了嫌疑人,報警是唯一能脫身的辦法。」他沒犯任何錯,要不是因為背後那一小塊血跡,不會被識破。


  程聿舟沒立刻回應,顯然,在審度蔣越一番話可信度有多少。


  有人慣會撒謊,七分真話三分謊言,倒比真相聽起來,更叫人信服。


  「3月16號,你去過哪裡,見過什麼人?」程聿舟忽然抬眸,眉骨下銳利目光牢牢鎖住蔣越神經,「想清楚再回答。」


  3月16號上午9點,第一名死者蘇韻失蹤,當晚11點,蘇韻曾經報警,她足夠努力勇敢,為自己生命抗爭過,卻沒能改變結果。


  第二天凌晨,蘇韻死亡;死後,被拋屍西郊。


  「我不記得,時間太久了……」蔣越拍打自己頭部,越用力越急躁,惡性循環。那段時間,他因為公司和家裡的事情焦頭爛額,東奔西跑,怎麼可能獨獨記得,3月的某一天做過什麼。


  無奈命運最喜歡作弄人,對他來說微不足道的一天,是另一個女孩生命中最後時刻,而今時今日,這一天又能決定他生死。


  「那就說最近的,10月23號中午到10月25號晚上,你在什麼地方,公寓?有沒有人見過你?」


  蔣越此時已經鎮靜下來,閉上眼睛,反而沒了剛才的失控狀態,認命一般,「公寓,那幾天我沒出門,沒人見過我。」


  片刻冷場,程聿舟話鋒一轉,突然問道,「你剛才說有人陷害你,讓你拋屍之後報警,還要一直留在原地……」


  「我不認識那個人!」蔣越打斷程聿舟未完的話,「我從來沒見過他,那個人一直是用電話跟我聯繫的,他說只要我拋屍,就會解決我爸公司所有的麻煩,公司要破產了,我爸住院幾個月,身體越來越差,我老婆還要帶著兒子跟我離婚,我家裡亂成一團,我一時糊塗,以為只是拋屍,就能解決所有的問題,誰知道會搞成這樣……」


  眉尾輕輕一挑,是程聿舟耐心用盡的標誌。


  「蔣越,你想有機會看你兒子長大成人么?」程聿舟放慢語速,每個字咬得清晰至極,低沉嗓音,在蔣越耳邊回蕩,是他心底的聲音。


  他想有機會看兒子長大成人、娶妻生子組建家庭么?


  他想有機會看蔣家東山再起么?

  他想,當然想!


  「半真半假的話,到此為止,如果你認為自己足夠聰明,這個案子能靠說謊話全身而退,那好……」程聿舟未說完,已經起身準備離開。


  「程律師。」


  「程律師!」


  「我說實話,我說……」


  精神已被徹底擊潰,蔣越何嘗不知道,自己現在沒退路、沒生路,他在懸崖峭壁攀爬,一步不慎,摔下去就是萬丈深淵。


  「你認識唐姍?」


  這一次,程聿舟的問題,莫名其妙,讓蔣越一時之間,反而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不認識?

  他是唐姍被害案的犯罪嫌疑人,怎麼可能不認識,可怪就怪在,程聿舟明明知道答案,這個問題,根本不該提。


  左右不過兩三個字,蔣越卻斟酌半晌,才慎重回答,「認識。」


  「警察從我家裡搜出來她的衣服,之後我才知道有這麼個人。」


  蔣越補上一句。


  換句話說,他之前不認識唐姍。


  *

  路邊,停一輛黑色SUV。


  手機屏幕由閃爍到熄滅,始終沒得到程聿舟關注,心有不甘,卻只能落寞退場。


  程聿舟左手搭在方向盤上,方形袖扣在日光下熠熠生輝,折射光線竟有幾分刺目,像剛剛看守所里蔣越的眼神,令人不願直視。


  蔣越最開始看見他,沒絲毫抵觸情緒,如果蔣越是殺害唐姍的兇手,必然對唐姍有所了解,沒理由不知道唐姍和他從前的關係。


  知道了,必然對他會有防備、會抵觸。


  可是,蔣越通通沒有。


  只不過單憑這一點,不夠分量下結論,如果蔣越早知道他和唐姍的關係,卻裝作若無其事,恰恰說明蔣越演技絕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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