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永不放棄2
她說,案發當時,她和吳笛交換了身體。沒錯,交換了身體,聽上去完全像只有瘋子才會說的話。
對於這起案件,新聞報道已經鋪天蓋地在網上傳開。標題大同小異都寫著:校園霸凌導致女主播吳笛為女報仇,推對方父親墜樓身亡。
吳笛就是周歡的媽媽,此刻正被關在看守所等候法院判決,被撞人的老婆已經以故意殺人罪向法院提出了刑事訴訟,一周后即將開庭。
事情越鬧越大,勢態越來越不受控制,這幾天警告過周歡的人不止這個警察,在被三個警察駕著四肢趕出派出所之前,還有她的年級主任老謝和A市一中的校長。
兩個小時前,也就是中午十二點十分,在A市一中的校長辦公室里。
老謝將手搭到歡仔肩上,兩眼直盯著歡仔,語重心長地說:"為了學校的聲譽,無論如何,你都要參加明天下午的記者發布會,專門針對校園霸凌事件,只要你否認自己被霸凌,認定此事為'偶發事件',不構成'校園霸凌',學校一定私下裡給你個交代!"
校園霸凌本不是什麼新鮮事,但引起全國範圍的關注卻是頭一次。
老謝按了一下遙控板,辦公室的電視機屏幕驟然一亮,主持人開始義正嚴辭地播報一則新聞:"A市一中校園霸凌事件,後果不堪設想,已導致一名家長死亡。校園霸凌並非個案,而是一種社會現象,目前已經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呼籲學校相關部門儘快作出回應。……家長墜樓身亡,是意外還是謀殺,此案還在進一步調查和審理中,後續報道下一期《午間播報》敬請收看。"
電視機里播放著吳笛被抓進警車的畫面,看得歡仔心驚膽戰。
歡仔將眼皮抬起來,一隻手把老謝的手從自己肩上掙脫開,另一隻手用力刮著桌子的邊沿線,嘴角不停地抽動,表情越來越痛苦。
兩年前,歡仔來到A市一中讀高中,在新學校,歡仔一如既往地不受歡迎。就像一隻小老鼠,突然間被丟到了大森林,沒有半點弱肉強食的本能,卻要面對一個充滿狼和老虎的世界,不到半學期,歡仔就成為了被霸凌的對象。
男生們給她起了個很難聽的綽號叫"悶冬瓜",女生們都不屑與她為伍,她不斷地丟筆、丟圓規、丟書包,丟自行車、丟錢,外套被掛到樹梢上,筆記本被扔進水池裡,背後被貼上罵人的小紙條。
只要她出現在教室內外、走廊上下,都會有人拍著手故意"死結巴!死結巴!"地大聲喊她。看著她流著淚落荒而逃,那些人卻笑得更歡。
整晚整晚,歡仔躲在被窩裡哭,卻不敢跟任何人提起半個字,包括吳笛。只敢在沒有人的角落裡獨自待著,不敢奢望有一個朋友……每次遇到同學,歡仔都垂下眉眼,心擂鼓似地跳,彷彿全世界都在恣意嘲笑自己,全世界都知道她是個逆來順受,毫無還手之力的慫貨。
歡仔沒有跟任何人說這件事,因為最難受的不是身上的傷痕,也不是憤怒和委屈,是自我厭惡的感覺,是無法逃脫的命運。俗話說"可憐之人必有可嫌之處",時間久了,連歡仔自己都覺得一定是自己成績不好長得也不好看,不僅口吃,而且性格又軟弱,才招來別人的嫌棄和排斥。
歡仔攥緊了拳頭,咬緊牙關,強忍住不讓身體顫抖。即便痛苦的記憶每一幕都讓她心如刀絞,但她告訴自己,這一次,絕不低頭。
"我不去!"
歡仔說出這三個字的時候,老謝和校長的臉抽了抽。歡仔站起來轉身要走卻被老謝一把抓住,歡仔回頭恨恨地怒視著老謝的眼睛。
"你們要是再逼我,我就一頭撞死在這裡!"
歡仔陡然抬高了嗓音。
老謝額頭上的青筋跳了兩跳,緩緩鬆開了歡仔的手臂。歡仔瞟了一眼校長愕然變形的臉,果斷轉身,大步離去。
"這死丫頭,要上天啦?"老謝氣得猛踢了一腳桌腿。
"先回去,我有辦法!"校長掐滅了煙蒂,若有所思地看著歡仔遠去的背影。
正在歡仔焦頭爛額的時候,郁大俠出現在了她的身邊。原來自從歡仔被警察抓走以後,郁非就一直在尋找各種替歡仔脫罪的證據。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就是,他找到了近一年裡,孟總裁在公司電梯里對孟特嬌和他老婆施暴的監控錄像。
並且根據他的調查,孟特嬌並非孟總裁的親生女兒,而是他老婆帶過來的繼女。
"如此推斷的話,如果孟總裁是個長期實施家庭暴力的男人,那麼孟特嬌也有了犯罪動機,她的指控就會被打折扣。說不定,人就是她推下去的也不是不可能。你仔細回憶一下當時的細節——"
郁大俠和歡仔坐在沙發上,仔仔細細地推敲。
"當時,我本來精神就有些恍惚,就看到孟總裁忽然往後退了好幾大步,是意外還是被人故意推下去的,真沒看清,太快了——"
歡仔敲打著自己的腦袋,拚命回憶,卻還是想不出任何有價值的信息。
"既然這樣,只有一個辦法!"郁非做出一副老謀深算的形容盯住歡仔,"潛入敵人內部,誘敵,自投羅網!"
郁非激憤地敲了敲桌面,自覺是個靠譜的好主意。
"誘敵?你是指?"歡仔不解的問。
"你直接和孟特嬌見上一面,引誘她說出真相,暗中錄音拍視頻取得證據--"
"然後呢?"
"然後——"郁非思考了片刻,繼續說:"要不把證據直接提交法院,要不用證據威脅孟特嬌她們,讓她們自己撤訴!"
"嗯--"
歡仔托著下巴,把郁非得話過了一遍。眼看春節過後就要開庭了,如果要想救吳笛出來,好像也只有這個辦法了。
"好!說干就干!"歡仔猛拍一下自己的大腿,嗖地站起來,打開電腦,開始在河童王的論壇里給"毛毯貓"發私信:
"上次約你出來,你怎麼爽約了呀。"
很快,那邊就有了回信。
"沒有啊,我還以為是你爽約了呢。是不是害怕見到真人會失望啊。"
"要不,我們重新約吧,這次約個正式的地方,免得又錯過了。"
"好啊,時間地點?"
"今晚七點,離我家不遠有個漫咖啡,不見不散!為了加強識別度,我們手裡各自哪一個紅蘋果。"
"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