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

  包拯(999年~1062年),是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宋代著名的政治家,包拯年幼即勤於學,成年後,以孝行聞於鄉里。天聖四年(1026年),赴京應試,次年中甲科進士,除大理評事,出知建昌縣(今江西永修)。因父母年事已高,他請求在合肥附近就職,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縣)監稅,但由於父母不願隨行而辭官,歸居鄉里,侍養雙親。父母去世后,包拯於景祐四年(1037年)赴京聽選。當時他寫有一首詩詠志:「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秀於終成棟,精鋼不作鉤。倉充鼠雀喜,草盡狐兔愁。史冊有遺訓,毋貽來者羞。」表明了自己從政、為人的志向與原則。不久,出知天長縣(今屬安徽),后徙知端州(今廣東肇慶)。慶曆三年(1043年),入京除殿中丞,又遷任監察御史。慶曆六年(1046年),奉命出使契丹,他圓滿地完成了使命。使還后,遷三司戶部判官,先後出為京東、陝西、河北轉運使。慶曆八年,入為三司戶部副使,上《天章閣對策》等奏疏。皇祐二年(1050年)除天章閣待制、知諫院。皇祐四年,除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后徙知瀛、揚、廬等州府。嘉祐元年(1056年),權知開封府,任上改革訴訟制度,並拆除中官勢族跨河修建的園榭,疏通了惠民河。嘉祐三年,遷權御史中丞,兼領京畿轉運使、提點刑獄、考課院。次年,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嘉祐六年,遷給事中,為三司使,隨即又升任樞密副使。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包拯在樞密院視事時,突然得疾,數日後,逝世於開封邸舍,終年64歲,謚孝肅。著作有《包孝肅奏議》10 卷傳世。


  官場生涯

  包拯的幼少年時代,深受父母寵愛和教養。包拯長大后,也極為孝順父母。與包拯同時代的歐陽修,曾經彈 劾包拯「素少學問」。這裡的「學問」,主要不是指讀書和文化水 平,而是指不懂人情世故。歐陽修其實不是貶低包拯,而是認為 包拯「少有孝行,聞於鄉里;晚有直節,著在朝廷」,應該給他以 更合適、恰當的官職。


  包拯的青少年時代,也曾刻苦讀書,所以在他29歲時,終於考中了進士甲科。按照宋朝規定,考取進士之後,便可以做官。包拯被派到建昌縣(今江西水修)任職。但包拯認為父母親年事已高,應該盡孝奉養雙親,因而請求回到安徽,在和州(今安徽和縣)做官。但是,父母親希望兒子在自己身邊,包拯便決定辭職回家,在家孝敬父母多年,直到雙親去世,包拯守喪期滿,仍不想離開故土.當時,這種封建孝道,受到家鄉人的稱道。近年,安徽合肥發現了一塊包拯為父親包令儀立的神道碑.碑上陰刻篆書「宋故贈刑部侍郎包公神道碑」十二字.這既是包拯留下的珍貴文物,又是他力盡孝道的見證。


  由於家鄉父老的勸告,包拯才離開家鄉,離開父母靈地,到天長縣(今安徽天長)任知縣。這時,包拯已是40歲左右的中年。康定元年(1040年),包拯又出知端州(今廣東肇慶)。端州出產一種有名的硯台,叫端硯。端硯每年要向朝廷進貢。由於當地官吏和豪紳等層層加碼剋扣,端硯的產量雖多,卻變成了百姓的沉重負擔。包拯下令豪強官吏,不得貪污,只能按規定數量,向朝廷進貢。而他自己,直到離開端州,也不曾想要一方端硯。


  或許由於包拯這種鐵面無私的性格,被大臣們賞識,所以朝廷於慶曆三年(1043年)將包拯調到首都開封。這是自從進京考試之後,包拯第二次來到京城。包拯被任命為監察御史。當時,監察御史雖然沒有多大實權,但對包拯來講,卻十分重要。這是因為,從此包拯可以直接參与朝政,並且可以對於朝廷各個方面,尤其是用人等方面,提出看法和建議。實際上,包拯在任監察御史期間,確實對北宋的內政外交,提出過許多批評和改進辦法,並且還曾出使契丹(遼國),出色地完成了任務。


  慶曆六年(1046年)夏,包拯調任為三司戶部判官。當時的三司是中央財政機構,戶部掌管全國戶口、兩稅等,戶部判官協助三司使的工作。不久,包拯先後擔任京東、陝西、河北轉運使,轉運使負責一路(相當於省)的財政、監察等行政事務。在地方,包拯十分重視體察民情,要求朝廷讓百姓休養生息而安居樂業.兩年之後,包拯被召回開封,提升為戶部副使。在此期間,他曾前往河北解決軍糧問題,又曾到陝西解決運城(今屬山西)鹽業問題。在河北,他奏請用作養馬的田地,還給地方和農民。在運城,他改革鹽稅法令,以便利於商販經營鹽業。


  皇祜二年(1050年)被擢升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天章閣是存放朝廷圖書文獻的地方,待制之銜,有名而無權。包拯又叫包待制,不過是對他的尊稱。然而,知諫院即兼任諫官之職,卻十分重要。諫官的任務是向皇帝進諫朝政的弊端,它可以涉及朝政的所有方面.在包拯兼任諫官期間,不但對橫行不法的權臣屢次抨擊,而且對時政的許多方面,提出了革新建議。可惜的是,兩年之後,包拯改命為龍圖閣直學士,這也是個虛銜(從此人們又稱他為包龍圖),並且又一次離開京城,到河北、廬州、池州(今安徽貴池),江寧(今江蘇江寧)等地任地方官。直到至和三年(1056年)才回到京城,任開封府尹。嘉祜四年(1059年),包拯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等官職,上升為當時重臣。第二年升任三司使和樞密副使,相當於副宰相之職。但是,年過六旬的包拯,這時已經夕陽西下。嘉柏七年(1062年)五月二十五日,包拯病死在開封。仁宗皇帝到包拯家中向包拯最後一別,追認他為禮部尚書,賜謚「孝肅」,所以包拯死後又叫包孝肅。


  主張改革

  包拯所處的仁宗時代,已經不象宋初那樣生氣勃勃,冗官,冗兵和冗費成為當時的三大災害,老百姓的負擔加重,各地出現了士兵暴動和農民起義。面對這樣的形勢,包拯從憂國憂民出發,主張對時政進行整頓和改革.應當說,包拯的改革主張,其目的是為了鞏固宋朝的封建專制統治,但從客觀效果上看,卻有利於當時的下層人民.包拯之所以為天下百姓所愛戴,原因就在這裡。


  北宋龐大的官僚機構,冗官成災,包拯認為必須加以整頓和革新。他不但主張用人要用忠直的君子,不能用姦邪的小人,而且建議提拔「奮不顧身,孜孜於國」的素有才能,公直廉明之人」。他不但七次彈劾「苛政暴斂」的轉運使王逵,而且不畏風險,力主將皇帝的親戚,「凡庸之人」張堯佐免去要職。在包拯看來,「在政府無所建明」的平庸之輩,不論其官職有多大,都必須下台。他曾建議改革選人、用人制度。他主張官員年到70歲必須離職。他揭露不願離職的官僚,是不知廉駐,「貪冒相尚,但顧子孫之計」。他主張不能任意封官許願,即使是恩賜即由父親的功勞而錄用的子孫,也要通過考試。這些,都是為了解決冗官問題。包拯其實並不反對范仲淹主持的慶曆新政。新政失敗,許多官員受到處分,包拯全力為這些敢作敢為的官員嗚不平,主張起用他們。


  在經濟方面,包拯一方面主張壓縮開支,另一方面又主張不能苛剝平民.當時有一種政策,由政府向城鎮百姓強行購買國家需要的物資,價格比市場價格低.這就成了剝削民眾的一種手段。包拯堅決反對這種害民政策。他列舉陝西強購軍用物資的危害,「前後人戶破藹家產不少」,因而要求廢除這種辦法。包拯建議,國家急需物資應該「置場收買」,以公平的價格,自由收購。這一建議,無論對減輕百姓負擔,還是對商品流通和商品生產,都是有利的。前面提到的運城解鹽問題,也是由於包拯極力支持改革,使解鹽的生產與銷售,由原來官方壟斷,改革為允許商人買賣。這一改革,不僅解除了百姓為政府搬運官鹽之苦,而且同樣有利於食鹽的流通.沈括稱讚這種「通商法」,「行之幾十年,至今以為利,」此外,包拯還曾主張方田均稅,即丈量地主豪強的土地,防止他們漏稅逃役。他還曾鼓勵民間採礦煉鐵等等。可見,包拯的經濟思想和經濟改革,目的在於「寬國利民」。


  在宋朝的國防和對外政策方面,包拯同樣主張民富國強,改善邊防措施,維護國家的獨立和尊嚴。他在出使遼國時,遼國刁 難他,他義正詞嚴地據理力爭,不卑不亢。回國后,他立即將在 遼國的所見所聞,報告朝廷。他說,遼國在山西北部集結兵馬,聚集糧草,其意圖不可不防。他建議,一定要加強山西宋遼邊境的 代州(代縣)、應州(應縣)雁門關一帶的戰備,以前,遼國蠶食 邊境領土,是由於邊防之臣膽小怕事,不敢對抗,如今應該下令 邊臣,讓其嚴加防守,不能丟失一寸土地.另外,原來這裡的守 將,在軍事上是外行,現在必須派懂得軍事的人去領導指揮。朝 廷採納了包拯的意見,加強河北,山西的防衛.更重要的是,包拯對宋代的冗兵之害,提出了裁減「老病冗弱」的主張,以利於訓練及加強戰鬥力。同時,他還提出加強邊境民間義勇的訓練。宋朝將士經常調動,以防武將專權,但造成了兵不知將,將不知兵弊病。包拯認為要改變這種政策,使將官有職有權,不要輕易調動。可貴的是,包拯建議加強國防與軍事力量,以不增加百姓 負擔為前提。當時中原地區,尤其是河北、山西的農民,苦於運送軍糧,包拯曾提出,在豐收之年,可以購買當地農民糧食,儲備起來,作今後軍糧,減少運輸困難。


  包拯之主張改革朝政以利國利民,是有其思想基礎的。他始終認為,普通百姓是國家的根本,只有老百姓日子好過了,不受 貪官酷吏欺壓了,國家才能富強和太平無事。如果過分榨取,使 天下蒼生處於水深火熱之中,那麼,不但國家不能富強,而且會造成官逼民反,動搖封建統治.他之所以主張改革,成為我國曆 史上著名的「清官」,其思想淵源就在於此.儘管包拯的出發點和動機,是為了宋朝天下的長治久安,而不是全然為了天下百姓,但比起對被剝削者盡情欺壓的「貪官」來,無論對社會,還是對人民,總要好得多.那種認為清官比貪官更狡猾,對老百姓更有害的觀點,顯然是錯誤的。


  剛正不阿

  一個人的功過歷史,要用自己的行動來譜寫。一旦自己的行為被實踐證明對社會、對人民有功有利,那麼,人民終究會給他以恰當的評價.這評價,恐怕不會以一些暫時的貶斥而消失。名垂青史的包拯為人民所歌頌與懷念,正是由於包拯一生的實踐,有利於社會與人民。這實踐,不僅是由於他為當時的人民做了好事,而且也由於他個人的道德品質,確實有不少同時代人,甚至後來人難以企及之處。


  首先,他為人剛直,既不兩面三刀,更不會搞陰謀.他從不趨炎附勢,看顏色行事,更不說大話,假話。即使是在皇帝面前, 他也是直言不諱,不怕冒犯皇帝.為了立太子的事,包拯曾冒死 直諫,公開對皇帝說,我已經老了,而且沒有兒子,如果認為我說得不對,也不要緊,反正不是為了自己想升官發財.幸而宋仁宗倒也過得去,沒有處理包拯,反而說,可以慢慢商量。包拯又說,宮內的親信宦官,權力太大,待遇太多,應該精簡人員和開支.這當然要得罪皇帝的親信左右,招來不測之禍。還好,皇帝說,「忠鯁之言,固苦口而逆耳,整有所益也,設或無益,亦無所害又何必拒而責之.」包拯總算碰上了一位比較開明的宋仁宗。 否則,早巳人頭落地了。這種剛正不阿的大無畏氣概,使當時的 老百姓和一些有正義感的臣僚,對包拯都很欽佩。歐陽修就欽佩 包拯「天姿峭直」。是的,忠直的包拯,有時甚至不顧有關規定和 禮節,當面斥問宰相或其他大臣.弄得大臣們下不來台。歐陽修不贊成包拯這種作法,認為包拯剛直有餘,「思慮不熟」。其實,因 循守舊、無所視事的宋仁宗時代,倒是十分需要象包拯這樣的人。這對於糾正時弊,總有好處。至於方式方法,是次要的了。可惜宋仁宗終究認為包拯不夠理想,沒有提拔他當參知政事(即副宰相)的要職。


  包拯剛直,卻並不主觀武斷.他既善於調查研究,又樂於聽取別人的意見.他的臉上很少有笑容,但當別人指出他的錯誤時,卻能虛心接受。所以司馬光稱道他「剛而不復,此人所難也」。


  其次,他大公無私,不謀私利。他一生儉樸,即使是當了官,有了地位,衣食住行及生活習慣,也和普通老百姓差不多。包拯 曾經寫過一則家訓,刻在家中壁上.家訓的全文是:「後世子孫仕 宦,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也就是說,包拯嚴厲要求後代不貪不好,不要欺負百姓,如果有人不如此做,那麼,就不是包家子孫,死了之後也不得葬在包家祖墳.這一著名的家訓,體現了包拯不謀一家 一族之利的高尚情操。


  這種情操,並不是包拯故意做出來,以示自己清高,而是他一生的行動準則.早在廬州家鄉做官時,包拯就以無私而遠近聞名.包拯作了父母官,他的親戚鄉里都很高興,認為從此有了靠山.然而,鐵面無私的包拯秉公辦事,即使是自己的親戚犯了法,他也是執法如山.這樣,包青天的名聲大震,包拯死後,其威名 傳播四方,有一個官員,是少數民族,歸顧了宋朝。這個官員對宋神宗說,我聽說包拯是忠臣,我沒有別的要求,請准許我改姓包.宋神宗同意了,將他改姓名為包順,傳說邊境士兵搶了一位 婦女.那位婦女急了,說自己是包拯的孫女。那婦女病了,有一個巫女聽說之後,裝模作樣地折騰一番,便大罵是誰欺侮了我的孫女,並且要限十天之內將那婦女放了。人們認為那巫女真的是包拯的化身,叩頭跪拜之後,立即將那婦女放了。


  維護法制

  儘管宋初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但是,一個被欺壓的普通百姓,要想告狀還是難於上青天。不但手續很多,而且根本見不到官員的面.這樣,官吏豪強狼狽為奸,既可以敲榨勒索,又可以將法律作兒戲.包拯在開封府任職時,作出了新的規定:大開正門,凡是告狀的,都可以進去直接見官,直接面陳案情,任何人不得阻攔刁難.不要以為這是一件小事.無論從有助於百姓申冤上講,還是從有助於審理案件上講,這是一項十分重要的改革.這改革,在我國法律史上,既有一定地位和作用,又有進步意義。


  包拯辦案,有兩個特點,一是不怕權勢,二是為民申冤。兩者結合起來,便是包公。不怕權勢,敢於頂風辦事,在宋代不是容易的事。那錯綜複雜的關係,早巳用一根既得利益即特權的繩索,把官僚、貴族、豪紳、惡霸們聯繫在一起。要衝破這個已經編織好的、保護地主貴族利益的網路,談何容易.但是,包拯迎難而上,以不怕身敗名裂的勇氣,使得「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


  這裡舉一個例子。開封城裡有一條惠民河,河的兩岸,既有平民住著,也有達官貴人的住宅。包拯任開封府尹時,天下 大雨,河水泛濫,淹沒街道,使許多平民無家可歸.是什麼原因 造成了泛濫成災呢?包拯經過調查,了解到河塞不通,不能排水的原因,在於大官僚和貴族們在河上築起了堤壩,將壩內的水面據為已有,種花養魚,並且同自己的住宅連在了一塊,成了水上花園.因此,要為民造福,要疏通惠民河,只有將這些堤壩挖掉,挖掉堤壩,沖走水上花園,貴族們能答應嗎包拯畫了地圖,拿了有關證據,下令將所有堤壩與花園拆毀.有人自恃權大位顯,告到宋仁宗那裡。包拯拿出證據,證明他們非法建造水上花園。這 樣,惠民河疏通了。宋仁宗也只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能為 皇親貴戚們說話了。


  包拯不畏權勢,反對以權代法,客觀上維護了人民的利益.也還有另一種情況,那就是社會上的一批無賴,偷盜者,這些人雖無權勢,卻同樣危害人民。包拯對他們也毫不留情。有一次,開封的一條小街上發生火災。有些無賴竟然戲弄起包拯來。他們追到包拯面前,問包拯:救火是到甜水巷取水,還是到苦水巷取水?包拯一看是些地痞流氓,現在要來破壞救火工作,下令把他們統統殺了。


  清官為民

  范仲淹的新政失敗以後,北宋的朝政越來越腐敗,特別是在京城開封府,權貴大臣貪污受賄的風氣十分嚴重;一些皇親國戚更是肆無忌憚,不把國法放在眼裡。後來,開封府來了個新任知府包拯,這種情況才有了點改變。


  包拯早年做過天長縣(今安徽天長)的縣令。有一次,縣裡發生一個案件,有個農民夜裡把耕牛拴在牛棚里,早上起來,發現牛躺倒在地上,嘴裡淌著血,掰開牛嘴一看,原來牛的舌頭被人割掉了。這個農民又氣又心痛,就趕到縣衙門告狀,要求包拯為他查究割牛舌的人。這個無頭案該往哪裡去查呢?包拯想了一下,就跟告狀的農民說:「你先別聲張,回去把你家的牛宰了再說。」農民本來捨不得宰耕牛,按當時的法律,耕牛是不能私自屠宰的。但是一來,割掉了舌頭的牛也活不了多少天;二來,縣官叫他宰牛,也用不到怕犯法。那農民回家后,果真把耕牛殺掉了。第二天,天長縣衙門裡就有人來告發那農民私宰耕牛。包拯問明情況,立刻沉下臉,吆喝一聲說:「好大膽的傢伙,你把人家的牛割了舌頭,反倒來告人私宰耕牛?」那個傢伙一聽就呆了,伏在地上直磕頭,老老實實供認是他乾的。原來,割牛舌的人跟那個農民有冤讎,所以先割了牛舌,又去告發牛主人宰牛。打那以後,包拯審案的名聲就傳開了。


  包拯執法之剛正不阿在其出知廬州時得到了充分的反映。廬州是包拯的家鄉,任知州時,他的親朋故舊多以為可得其庇護,幹了不少仗勢欺人,甚至擾亂官府的不法之事。包拯決心大義滅親,以示警戒。時恰有一從舅犯法,包拯不以近親為忌,在公堂上將其依法責撻一頓,自此以後,親舊皆屏息收斂,再不敢胡作非為。權知開封府時,包拯也做了兩件深得民心的事。一是整頓吏風,改革訴訟制度。開封府舊制,凡往告狀者,必須先將狀紙交給守門的府吏,再由府吏轉呈,是否審理,何時審理,則由府吏通知。由於訴訟者不能面見長官,府吏往往藉此敲詐勒索,營私舞弊,而有冤屈者常因送不起錢財而告狀無門。包拯革除此弊,大開正門,使告狀者可直接至公堂見官納狀,自陳冤屈,於是審案也更能公正合理。二是疏浚惠民河。惠民河也稱蔡河,原自東京至通許(今屬河南),直達淮河。後為了水運之便,又自新鄭引閔水匯入,使之流量大增。時惠民河常漲水為患,大水時「門關折,壞官私廬舍數萬區,城中系栰渡人」。包拯查知河水泛濫的原因乃「中官勢族築園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遂毅然下令,將所有跨河修建的樓台、花園、水榭全部拆毀,使河水得以暢通。有些權貴持偽增步數的地券與包拯相爭,包拯皆通過實地測量、驗證,揭示其偽,並上朝劾奏,要求嚴懲。東京多皇親國戚、達官顯貴,素以難以治理著稱,而包拯「立朝剛毅」,凡以私人關係請託者,一概拒絕,因而將東京治理得「令行禁止」。也正因他執法嚴峻,不徇私情,「威名震動都下」,在他以天章閣待制職名任知諫院時,彈劾權貴,「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


  包拯的嚴於律己,廉潔著稱也是十分突出的。23歲時包拯受到出知廬州的劉筠嘉許,聲名大盛,家鄉有一豪富之家曾邀請他赴宴敘談,一位李姓同學欣然欲往,而包拯卻嚴肅地說:「彼富人也,吾徒異日或守鄉郡,今妄與之交,豈不為他日累乎。」可見他為官前即確立了從政不徇私情的志向。端州以產硯著名,端硯歷來是文人士大夫尋覓的珍品,包拯出知端州時不僅革除了諸前任在「貢硯」數額之外,加征數十倍,以飽私囊和賄賂權貴的流弊,而且任滿離去時「不持一硯歸」。1973 年,合肥清理包拯墓時,在包拯及其子孫墓中僅發現一方普通硯台而無端硯,也足證史載之確。包拯曾力申「廉者,民之表也;貪者,民之賊也」,他不僅如此說,而且還躬身力行並教之於後代。為使子孫永志其教誨,包拯訂立了一則《家訓》,「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他還將《家訓》鐫刻於石碑,豎立於堂屋東壁,以昭示後人。包拯長子包綬、次子包綬、孫包永年,皆居官清廉,頗獲世人好評,實與包拯的以身作則是分不開的。由此可見,包拯的為人已清正剛直得近乎執拗,甚至還有些不近人情,然而,這也正是他與一些庸吏的根本不同。包拯以其政績和品行為人愛戴,因而包拯去世的噩耗傳出時,朝野震驚,全城盡悼,「京師吏民,莫不感傷;嘆息之聲,聞於衢路」。同以強直敢言著稱的吳奎在所作《包公墓志銘》中稱:「宋有勁正之臣,曰『包公』。……其聲烈表爆天下人之耳目,雖外夷亦服其重名。朝廷士大夫達於遠方學者,皆不以其官稱,呼之為『公』。」並盛讚包拯「竭力於親,盡瘁於君。峻節高志,凌乎青雲。人或曲隨,我直其為。人或善容,我抗其辭。自始及終,言行必一,……惟令名之皎潔,與淮水而悠長。」現藏開封博物館的北宋《開封府題名記》碑,上刻 183 位開封知府的姓名和上任年月,而包拯的名字卻已磨去,據說這是因為人們在觀賞碑記時,由於敬仰包拯而經常用手撫摸指點其名,天長日久,竟將碑字磨去。


  包拯這個人很會審理案件,而且執法如山,鐵面無私。他在廬州府做官的時候,有個親戚犯了法,被人告到官府。包拯依法處理,照樣打他一頓板子。有些親友本來想利用包拯做靠山,胡作非為。這一來,他們再也不敢為非作歹了。後來,包拯調到京城裡做官。京城裡有許多皇親國戚,權貴大臣,這些人更是無法無天。有個張堯佐,他的侄女在宮內當貴妃。憑這點關係,他竟同時擔任了三司使等好幾個重要官職。三司使是主管全國財政賦稅的官員,包拯認為按照張堯佐的才能,不適宜擔任三司使,更不適宜同時擔任幾個重要官職。於是,他一連寫了五道奏疏,彈劾這個既有後台、又有權勢的大人物。為了這件事,有一次,包拯在朝堂上竟和宋仁宗當面爭吵起來。在包拯的再三反對下,宋仁宗終於免去了張堯佐的兩個官職。當時,還有一個大官僚,叫王逵。他擔任荊湖南路轉運使的時候,非常殘暴兇狠,拚命剝削和壓迫人民,逼得人民逃亡山中,聯合起來進行反抗。後來,他調任江南西路轉運使,還是繼續殘害百姓。包拯訪問到這些情況,氣憤極了,立刻上了兩道奏疏,彈劾說:「王逵殘害百姓,逼得他們逃入山洞,造成大害,至今未息。朝廷決不能任用這樣的壞人,危害國家。」這兩道奏疏上去了,朝廷並沒有罷王逵的官,又調他做了淮南轉運使。包拯堅決反對朝廷這種做法,又上第三道奏疏,進行彈劾。過了一些時候,包拯又了解到王逵的另一項重大罪行。原來,王逵擔任江南西路轉運使的時候,疑心地方官卞咸告發他的罪行,就打擊報復,暗中指使人誣告卞咸,一下子關押了五六百人,製造了一個大冤案。包拯又接連上了四道奏疏彈劾王逵。他義正辭嚴地責問朝廷說:「難道朝廷竟忍心讓一個地區的百姓,聽任王逵去殘害嗎?」在包拯的七次彈劾下,最後,宋仁宗不得不免去了王逵的官職。


  因為包拯鐵面無私,任何皇親國戚、權貴大臣,都沒有辦法在包拯那裡走門路,通關節,所以,當時流傳著這樣一句話:「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人們已經把他和傳說中陰間的閻羅相提並論了。包拯自己處處奉公守法。他曾在端州府(今廣東肇慶)做過官。那裡出產一種石硯,名叫端硯。端硯石質堅實細潤,雕刻精美,是名貴的工藝品。以前端州的地方官,借著向皇帝進貢的名義,乘機搜括端硯,奉承權貴大臣。他們搜括去的端硯,要比進貢的數量多幾十倍。包拯到了端州,只收繳向皇帝進貢的數量,自己一塊不拿。端州人民看到包拯這樣清廉自守,敬佩極了。包拯做了大官,但家裡的生活仍舊非常儉樸,跟平常百姓一樣。他平生最痛恨貪官污吏,在一篇《家訓》里說:後代子孫做官貪污的,不許回老家;死了以後,也不許葬在包家的祖墳中。包拯的清廉剛直,長期以來一直受到人們的讚揚和敬仰。包拯辦案,不徇私,不舞弊,所以當時的天下百姓,男女老少都知道包公。首都的群眾更把包公傳為救世主。他們說:「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關節就是打通關節,如果你找不到打通關節的路,也不要著急,因為有包拯替我們做主。不過,包拯是人而不是神。儘管他辦案注重調查研究,重證據,但他也有失誤的時候。在開封府時,有一個囚犯買通了執法吏人。吏人欺騙了包拯,讓囚犯從輕發落了。這說明包拯也可能犯錯誤,並且勇於改正錯誤。


  歷史上的包拯,不愧為值得肯定與歌頌的政治家、改革家與律專家。他為民請命的一生,將永遠使人懷念。包拯在社會享有盛譽,因而人們廣泛傳誦他的事迹,並加以理想化和藝術化,衍生出許多軼聞傳說。南宋時有以包拯為主題的故事和戲曲,元雜劇中更有大量的包公戲如《陳州糶米》。包拯是以龍圖閣直學士(後世訛為大學士)職名任權知開封府,包拯世稱包龍圖。有小說《包公案》(《龍圖公案》)流行,遂成為一個家喻戶曉的傳奇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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