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九方諸天
瘋癲醉道,劍斬山門!
這無異於是尋釁滋事,五柳林雖然一向以禮立足於武林,但這如此過分的行徑,任誰也不會容忍。
守山門的弟子匆匆通報,適逢王績春酒開壇,陶之侍與眾司門主齊聚品酒。
此訊傳來,量履屋少司工高承光詫異先開口道:“林中機關密布,這瘋道如何尋到山門前的?”
醉眠台大司酒王績哈哈大笑:“哈哈,好一個愛酒的道士,如此不惜命呐!”
林主陶之侍拍了拍腦門,言道:“罷了,喝個酒都不消停。
此人竟能破解五柳林的機關,想必不是凡夫俗子,諸位請移步,出門迎客吧!”
五柳林諸人來在山門前,卻這瘋癲醉道此時已然臥在斷碑之上酣睡。
陶之侍放眼看去那斷碑處的劍痕,心中暗道:此一劍絕不可覷!
不光是陶之侍,眾司門主見狀,也是麵色緊張。
唯有王績,樂嗬嗬的拎著酒葫蘆來到道士切近,推搡一把。
而後笑道:“道長,醒來。老兒王績前來送酒!”
這道士也不睜眼,隻是提鼻子一聞,旋即醒來,爽朗大笑,一把搶過王績手中的酒葫蘆:“謝五鬥先生賜酒!”
而後,豪氣幹雲的暢飲起來。
待道士飲畢,陶之侍開口問道:“敢問道長,為何劍斬山門?”
道士用衣袖一抹嘴上的酒漬,笑道:“嘿嘿,你可不是五柳林之主陶之侍。”
陶之侍心中一顫,表情稍縱即逝的轉變,言道:“哦?道長何出此言?”
道士起身,圍著陶之侍來回踱步轉了一圈,咂嘴道:“嘖嘖,別人不知,貧道自知。”
而後,來到陶之侍切近耳語:“平驅並肩,良弓不藏!”
韋韜世見被撞破,無他,隻能點頭承認。問這道士:“敢問道長仙諱?!”
“道貧號:正陽。”正陽子道。
韋韜世又問道:“那為何劍斬我五柳山門?!”
正陽子答道:“鴻鵠焉能棲息在這的五柳林?倒不若一劍斬之,權當了賬!”
韋韜世不得不重新看待眼前這個叫正陽子的道士。
不外乎兩種情況,其一,就是李世民找來的高人來試探自己;其二,便是一個想要攀高枝兒的。
但怎麽看,這正陽子的行事作風,都不會是一個庸俗之人。
故而,韋韜世更相信,他是李世民派來的。
韋韜世自然不能認,本身他也無甚野心。
故而言道:“道長何出此言?在下遠離朝堂,隻想流連山野之間。”
正陽子搖搖頭道:“此時不想,不代表日後不思。也罷,今日斬了山門,貧道自是要致歉。”
言畢,從懷中掏出一本破書,遞給韋韜世。
韋韜世接過之後,正陽子轉身而走,身子歪歪斜斜,深一腳淺一腳的離開了五柳林山門。
看似跌跌撞撞的身形,卻移動的極快,韋韜世震驚不已,便知道這正陽子輕身提縱之法門,深不可測。
五柳林眾家司門主望著正陽子離去的身影,頗為不解。
韋韜世翻開這破書,粗略瀏覽之後,心中跌宕起伏。
這區區殘破的書卷,記載的內容竟是曆代帝王統禦治國之術。
韋韜世收起此書,不理眾人,獨自往顏公廳而去。
而正陽子劍斬山門留書而去一事,也漸漸的被五柳林所有人遺忘。
可韋韜世麵對的事情並沒有結束,荊王李元景來了。
李元景告訴韋韜世,自己隸屬於一個名為“九”的勢力。
與其九是一個勢力,還不如是一個組織,因為他們自始至終都是九個人,不會有增加,也不會有減少。
一般來,上代九在活著的時候就會著意尋找自己的繼承人。
如果有舊的九意外死去,那麽其他八位就會按照慣例,選擇一位適當的人選授以秘訣,成為新的一員。
這九個人可能武功高強,可能權傾下,也可能富可敵國,沒有人知道他們真實的身份。
加入九之後,每個人都會放棄自己在世俗中的名字,接受自己上任的名號。
一為中,二為羨,三為從,四為更,五為睟,六為廓,七為鹹,八為沈,九為成。
李元景正是此時的中,而正陽子便是羨。
因為正陽子的突然傳位,這才引來了李元景。
而羨正陽子將那本書給了韋韜世,就代表了東方羨君的傳承儀式。
上一任中君是李淵,因為九嚴規:“九之內,不得為帝”。加之李元景掌宿九隱元會,故而李淵傳位李元景。
李元景語重心長的道:“羨君,九之命難改,故而你必須接掌羨之位不可!”
韋韜世歎了一口氣,拍了拍腦門,問道:“也罷,我就問一句!這‘九’……到底是幹什麽的?”
李元景侃侃而談:“下興衰、皇權更替、武林大事,但凡這世間之事,皆在九掌握之中!”
韋韜世又問道:“那我要不做這勞什子羨君呢?”
李元景聞言,不怒反笑,言道:“無妨,此番前來就是知會一聲。至於羨君往後如何打算,九也不會幹涉。”
言外之意,就是不管你韋韜世願意與否,你都是九之中的羨君。即使毫無作為,也沒什麽關係。
韋韜世拿出破書,言道:“這書,也是你們九之物?”
李元景接過,而後更正道:“羨君當稱‘我們’九。”
韋韜世白了他一眼,隻覺得自己像進了傳銷組織一樣。
李元景看了之後,問道:“羨君可認得此書?”
韋韜世搖搖頭,道:“我又不當皇帝,認不認得,無所謂吧。”
李元景笑了笑,言道:“羨君可真是不拘節呐,那在下就多贅言幾句,還請賞下耳音。”
韋韜世不耐煩的道:“洗耳恭聽……洗耳恭聽……”
李元景道:“此書為《九兵鑒》之中的一卷!”
韋韜世自顧自的品著香茗,也不搭理李元景。
李元景道:“這《九兵鑒》隻有四卷,分別是《武典》、《論》、《國策》、《兵鑒》。”